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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几场大雨过后,天气也随之变得明朗起来。就连日历上这几天也天天都是好日子,像约好似得一排标着诸事可宜。
      黎瑾昌收到高中同学的喜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那天杨栖来买西服说是参加婚礼当伴郎来着,他感叹这人呐,非要挑个什么好日子把自己送进爱情的坟墓,今天明天不都一个样儿么,反正这进了坟墓,就是一堆枯骨,有什么值得好庆祝。这伴郎这个身份就是个陪葬的,因为新娘子那边的伴娘和新郎这边的伴郎最容易促成奸情,从而再次提前步入坟墓。

      黎瑾昌对婚礼极其排斥,对婚礼上撞见的各种虚伪的笑容更是嗤之以鼻。这些年,他的老同学们也大半的都已结了婚,有的甚至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但他从来不参加他们的婚礼,一是因为其实他在学校里还挺内向的,一个人独来独往,从不和人有太多交集,多半同学也不太熟,二是童年的一些不太美好的生活给他造成了对婚礼的厌恶感。

      但是,似乎这个同学有些不一样。众所周知,大部分一个Gay在年少的时候,通常是孤僻的,不合群的。但这也是无法抵挡让他们的心里怀揣着一个让他初步入这个圈子的同性。

      黎瑾昌在高中暗恋过一个文质彬彬带眼镜的小男生,可是直到毕业以后黎瑾昌都未向他表露心迹,最终,那个小男生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了一起。
      其实黎瑾昌从未想过会与那个小男生有过些许可能,但是,而今那个小女生要结婚了,新郎却不是那个小男生。

      黎瑾昌把这个喜帖拿给许柏宇,郑受受两人看。郑受受看了,一副贱妇人的模样,叉着手告诉他,“你得去呀,应该去一趟,然后告诉那女的真相,还要来个潇洒离开,‘呵,你也有今天的时候,让你当初抢我男人,现在还不是走不到最后。’”
      许柏宇则是,“别听受受那傻帽的,搞不清状态。你去的话,就看看那个你暗恋的人有没有来,说不定还能看到一出抢新娘的好戏呢。”

      黎瑾昌暗腹诽自己是交了损友,一个个都不正经。可他也仔细想了想,自己还是去一次好了。毕竟,有多少年没见到自己的同学了,虽说感情不深。他想见见那女生如何变成什么样,因为毕竟是她令他的青春浓重的一笔之上又划上了一道叉。

      黎瑾昌不是伴郎,所以那天并没有穿的十分郑重拘谨。只是平常的休闲夹克,休闲裤,出来时洗了下头,刮了下胡子。
      婚礼是采用西方的形式举办的,地点在教堂。黎瑾昌赶到的时候,新娘子还没来,婚礼还没有正式开始。于是他坐在教堂的最后一排,显得很低调。有些同学过来与他打招呼,他也只是淡淡一笑算作回应。

      只是没想到的是,他会在这里遇见他。杨栖。

      杨栖真的是伴郎,穿着那天在店里买来的西装,器宇轩昂。

      这婚礼上最忌讳的就是伴郎长得比新郎帅气,不过幸好,新郎长得也是个很有魅力俊俏的男人。不过黎瑾昌坐在最后一排的木椅上,还是忍不住心里调侃,“谁要是没那自信觉着自己全宇宙最帅,还真不敢找你来当伴郎。直接领回家得了,出门还拉风。”最后一句话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愣了下。
      我操。我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

      杨栖没有主动和黎瑾昌打招呼。黎瑾昌心里清楚,因为两人不过是有过一次一夜情的意外交集,根本称不上熟悉。当时也明确约定从此以后只是陌生人。可黎瑾昌总觉得很别扭,因为,那个人就站在那儿,长着自己熟悉的脸,有着自己熟悉的声音,甚至自己还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什么职业。
      这算哪门子的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

      后来,婚礼正式开始。新郎领着新娘从门口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们宣誓着誓言,交换戒指,互吻。
      黎瑾昌好像突然忘记了自己过来是为了见见新娘以及了解她这些年的生活和变化。他一直都在注视着坐在最前排与其他伴郎说说笑笑的杨栖。

      他敏感地将这些不正常的情绪归为自己是第一次一夜情,而且是第一次被人压在身下产生出来的。因此,在而后去新郎家里吃晚餐的时候,他都在尽量地吃东西转移注意力。
      不过不死心的郑受受还时不时发简讯来骚扰他,问他行动了没。被他一句‘操你妈个b’给吓地再不敢吱一声。

      这样的婚礼就像在举行一个派对或是舞会。每个人端着香槟,红酒笑语嫣嫣地旋转在熟悉的,不熟悉的人群中,遇上新人们,道几句‘百年好合,天长地久,早生贵子’的吉言。黎瑾昌参加的婚礼为数不多,但他觉得,真是毫无新意,几乎所有的婚礼都是棱模两可,让人厌倦。

      这时,他正准备用叉子插一块牛肉进盘子,突然横插过来一个叉子将他的牛肉抢足先登。他一抬头,看见桌子对面的杨栖望着自己,笑眯眯的。
      “没想到,你这么能吃。”
      黎瑾昌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转而用叉子去插另外的食物,“关你什么事。还有,我不是说过了,我们出了那个地方就互不相识了吗?”

      对方好像恍若未闻,黎瑾昌发现盘子里忽然多了一块哈密瓜,杨栖对他说,“营养要均衡。”黎瑾昌装作有些不耐烦地抬头,一挑眉,“你神经病啊,我跟你很熟吗?”

      杨栖露出一副想笑又在憋笑的模样,“那刚才在教堂干嘛老盯着我看?”
      黎瑾昌不禁窘迫,“谁他妈的脑子抽到了盯着你看,再说,小爷我抽死你。”最后一句说的很小声,无论如何也怕周边的人听到。

      杨栖不说话,心想着,他果然还是这么辣的个性。不过说来也巧,怎么就在这儿碰上了。
      黎瑾昌见他没什么动静了,心里思考着该不该继续和他说话。然后对方先开了口,“新娘是你朋友?”

      黎瑾昌下意识地点点头,又赶紧摇头,“不是,高中同学。”
      杨栖“喔”了一声,“新郎是我前男友。”

      黎瑾昌一听,瞳孔骤然放大,一脸诧异,“什么?新郎是你前男友?!”说完,才发现自己好像太过于吃惊了。

      不过,这旧情人结婚,你还来凑个热闹当伴郎,我擦,这唱的哪处啊。
      杨栖不以为然,“这里许多人都知道。可能包括新娘子…其实阿晨也是被家里人逼婚的,呵呵,你觉得很好笑吧。”

      黎瑾昌想起喜帖上新郎的名字,金粉漆的,万晨宇。他们好像曾经很亲密,如果不是的话,也不会叫阿晨这样的小名了吧。可黎瑾昌最见不得人吃亏这事了,你说你前男友都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你还这样闲庭自若,祝福两人百年好合。怎么说,要是两个人相爱的话,奋不顾身也该把人给带走。
      没想到,黎瑾昌就真的把心里的想法给说出来了。还拿着叉子敲人家的头。

      “我说你丫的就是木头吧,你男人都被人抢走了,还不去夺回来。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我要是你,还爱着他的话,把人敲晕了,都要拖回家去锁起来不让任何人抢走。”

      杨栖听了黎瑾昌的话,有点微愣。随后露出一个无奈地表情,“这是没办法的事。”
      “什么没办法啊,除非你根本不爱他!”

      如果爱的话,又怎么忍心放手。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我生命中的温暖就这么多,全部给了你,叫我以后怎么再对别人微笑。

      说服他人总是能振振有词,可真正想到自己的时候,又无法去坦然面对。黎瑾昌突然想起了周子熠,虽然成日里唠叨着此等贱人不足为患,有时还是不经意想起他的好来。

      黎瑾昌不觉有些心虚起来。“反正我也就随便说说,当不当回事,你自己看着办。”
      杨栖微笑,“我知道。”

      他的笑容很温暖,像是冬日里的一米暖阳。黎瑾昌扭头避开他的视线,正巧望见那边的调酒师在调酒,随意地扯了一个话题。
      “我说,你怎么不去那边调酒?”
      杨栖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我不是来当伴郎来了。怎么?你想试试我调的酒?”

      那次一夜情之前的确去过杨栖所在的酒吧,但当时喝的醉醺醺,灌酒就如同灌白开水似得,早就忘记了那时鸡尾酒的滋味。黎瑾昌莫名地有些期待,又不好意思说出来。
      杨栖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其实不需要那些容器也能调出不一样的鸡尾酒,不过口感可能不会比容器里调制出来的好。”

      说着,随意地拿起桌上的一瓶威士忌,可乐。“虽然材料简单了些,但可乐也是鸡尾酒的一种很好的调味品喔。”
      黎瑾昌好奇地瞪着眼睛看着他的动作。他的手指很灵活,一切的行为都像行云流水般顺畅,其实看起来很简单,只是将30ml的威士忌放入加满8分冰块的酒杯里,之后缓缓注入可乐至八分满,然后用叉勺轻轻搅动几下,威士忌的颜色就会开始慢慢的改变,变成一种类似于西瓜汁颜色。

      黎瑾昌侧脸斜视杨栖,发现他在调制酒的时候,非常认真,完好的体现了调酒师的一种职业态度。他勾了勾嘴角,说,“你确定它喝起来不是西瓜汁的口味?”
      杨栖笑着摇头,“不会,一会你试试就知道了。”等调完之后,他似乎又发现少了点什么。转了一圈,从旁边的盘子里拿了一片柠檬片放于杯口。
      一杯鸡尾酒就诞生了。

      黎瑾昌问,“这个叫什么名字?”

      杨栖把酒杯递给他,“你喝一下,其实这也是我第一次没有用容器调制这种酒。这种酒叫做‘Bourbon and Cola’,也就是波旁可乐。不过古巴人会喜欢叫他‘自由古巴’,其实还是因为兑入可乐后的波旁威士忌很像当时一种他们革命军中流传的饮料,不过可乐的价钱比之那种饮料价钱便宜许多,所以十分得到他们的好评。”

      黎瑾昌喝了一口,这类对他来说很新颖的鸡尾酒让他耳目一新而且味道十分新奇。他想,其实杨栖还挺不错的,这酒调的像模像样,脾气还这么好,简直是好好先生,贤妻良夫啊。

      杨栖见黎瑾昌喝了口酒。又开始发呆了,心想他心事还挺多,怎么老灵魂出窍似的。
      但他也没有再多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给黎瑾昌。

      黎瑾昌回神一看,是名片。
      “干嘛?跟我套近乎啊。”
      杨栖哭笑不得,“你拿着吧,以后有空了也来我们酒吧喝喝酒。”

      黎瑾昌别扭地接过,“别以为我接过来了就是把你当朋友了,我可没那么大度。”大度到可以原谅你对我曾作出过那种事。

      黎瑾昌咬牙切齿的模样还是落入了杨栖的眼里。他想,他其实都介意的吧,介意那天晚上我对他做的事。也许那晚我真的伤害了他,毕竟这是关乎于一个男人的尊严。可是我没想到,连我自己都诧异的是,看到他当时不情愿难过地皱眉头的样子,我居然心里有些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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