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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二幕 ...

  •   就在餐厅那一次偶遇之后,好几天沈钦隽都没和我联系。我倒不奇怪,反正也是演戏,他有事才会来找我吧。
      这个周末没有加班,我睡了懒觉,然后去超市大采购。环保袋里东西实在太多,我又没带手套,勒得手心很痛。
      走到楼下的时候,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子,从我的角度看不到人,只有修长的身影斜斜拉出来,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中,叫人觉得有几分寒瑟。
      我一颗心砰砰跳了起来,走过去几步,试探着问:“沈先生?”
      他果然斜斜靠着车门,双手插在黑色大衣的口袋里,不知在想些什么,听到我的声音才抬起头,闲闲的问:“回来了?”
      这一抬眼,当真是长眉斜挑入鬓,既凌厉,却又慵懒的矛盾感觉。我只觉得应该拿相机照下来,方才不辜负这目光。
      还没答他的话,手里的环保袋却散开了,东西滚落一地。
      我“哎呀”一声,连忙蹲下去捡。一个罐头咕噜咕噜的,一直滚到了沈钦隽的脚下,他捡起来,皱着眉头:“都是速食的东西?”
      我“嗯”了一声,头也不抬:“你怎么来了?”
      他也不帮忙,就这么看着我狼狈不堪的捡东西,冷冷的说:“吃这些东西,又吃得这么快,你一个人住,胃出问题了怎么办?”
      “我和朋友合租的。”我愣了愣,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我吃东西快?”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神里似乎包含着我不懂的东西,似乎是嘲讽:“四十五秒吃三明治,什么时候也给我表演一下?”
      我怔怔的看着他,原来他把那天我和同事们说的话听进去了……我看到他的眼神,里边似乎有着怜悯和不可思议……忽然之间,我觉得难堪和自卑。
      本来人和人都是不同的,我不可能像秦眸那样优雅地生活,又有什么错?!
      我努力平复情绪,站起来说:“是啊,我吃东西很快,这有什么问题吗?以前工作的时候,最多只有五分钟时间吃掉便当,一大堆事情要做,如果不能吃完,就要饿肚子到凌晨。如果是你,你吃不吃?”
      他大约是想不到我会这样说话,一时间怔在那里,良久,才轻声说:“对不起。”
      我摇摇头:“没什么。”
      这些话本也不用向他抱怨的,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忽然间就敏感起来了。

      两个人沉默的上楼,到了门口,我不开门,只说:“你还有什么事吗?”
      他挑了挑眉梢:“怎么,不让我进去?”
      “合租的房子,都是女生,不太方便。”
      “这里离上班的地方也远,你想过搬家么?”他定定的看着我。
      “不用,我住的很好。”
      这个房子是和朋友许琢一起租的,价格很划算,虽然是老房子,但是胜在干净整洁,我没什么不满意。话音未落,身后的门一阵噼里啪啦的动静,许琢开门出来,见到我和沈钦隽站在门口的样子,不由愕然:“哎?白晞?”
      我有些尴尬:“我同事,来拿份资料。”
      沈钦隽倒是微笑着伸出手:“你好。”
      她同他握手,意味深长的看着我,却识趣的说:“我走了,你们慢聊。”

      我只得请他进屋。
      他在沙发干坐着,我倒杯温水给他:“您有什么事?”
      “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他用波澜不惊的语气说。
      我吓了一跳,他不会是认真的吧?不过原则问题,我很坚持:“不行!”
      “为什么不行?”
      “我可不想住豪宅,将来再搬出来,不适应了怎么办?”我讽刺的说。
      他的黑眸中有暗流涌动,却淡淡的说:“月薪十万,你以为这么好拿的?”
      我张口结舌。
      他继续在说:“月薪十万,我们起码能合作三个月——要是她脾气再倔一些,没准得半年。足够你在这里付个小户型的首期了。”
      我说不过他,只能换话题:“不行!我还没户口呢!不能自个儿买房子。”
      他唇角轻轻一勾:“这些都是小问题。”
      我忽然觉得这么荒谬,又有些后悔——那天晚上怎么就鬼迷心窍,答应了他呢?现在弄得自己这么不自在,什么事儿都得彼此磨合适应。
      “你让我搬过去不就是想给秦眸看么?”我想了想,不如彼此都退一步,“这样吧,我可以时不时的过去住两天,方便你演戏。”
      他靠着沙发喝了口水,想了一会儿,说:“也行。东西也别收拾了,那边都有。”
      “不过今天不行。”我摇摇头,“下午我还有事。”
      “又加班?”
      “不是,一会儿我要去做作业。”我拿出照相机,虽然现在不做摄影这一行了,我还是不想丢掉这个爱好,每个周末去商业街抓拍行人是必做的功课。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我:“那天抽到的镜头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我有些赧然,抽奖拿来的镜头我还舍不得用呢。
      “还没用。”我说,“好马配好鞍,我得攒钱买一台好一点的相机。”
      他微笑着看着我,我却觉得,他像是在看一个孩子。
      我有些不自在的拎起包:“我要出门了。”
      “行,我回公司,顺路带你回去吧。”

      去市中心的路上,沈钦隽的手机响了。
      他在开车,便摁了免提。
      “沈先生,秦小姐刚刚离开学校。”
      是说的秦眸吗?我好奇的转过头,看了沈钦隽一眼。
      他微微坐直了身子,显然很关心,“嗯”了一声,问:“这几天怎么样?”
      “秦小姐很刻苦,每天下课之后都要在图书馆呆到很晚。不过会赶在十点之前回家。”对方说,“她一个人,也很少去参加什么party。”
      我看见他微微蹙了眉,仿佛不知道说什么。
      “她忙起来会忘了吃饭,你提醒他。”良久,沈钦隽才轻轻叹了口气。
      这么温柔而无奈的口气,就连我这个旁观者,都几乎能沉醉其间了。我怔怔的看着他,那一瞬间,分不出是艳羡,或是嫉妒了。

      “你找人跟踪她?”我等电话挂了,有些不自在的问。
      “不是。”他简单的说,“有朋友在那边,她又一个人过去国外,总要照看着一些。”
      “哦。”我傻傻的又追问一句,“那她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啊。”他温和的笑笑,“这孩子又倔又傻,还在和我生气呢。”
      我说请此刻自己是什么感觉,就像是猫爪子挠过心脏,一条条的血痕,又痛又酸,偏偏还说不出话来。
      一路沉默着开车,他似乎也满怀心事,没再开口,我呢,是懒得开口,直到快下车前,我才说:“我和你在一起演戏的事,还得多久啊?”
      他轻轻一笑:“怎么?演不下去了?”
      我怀疑:“她能知道不?隔那么老远的。再说,她一看我照片一定知道我们是假的,我对她能构成什么威胁啊?”
      沈钦隽忍不住莞尔:“放心吧,不管像不像,酬劳不会少你。”
      我胡乱点了点头,推开车门要下车,他却忽然叫住我:“白晞,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摄影?”
      我愕然。
      这个世界上,他是第一个问我这个问题的。
      答案我早就知道,可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彩云易散,琉璃易碎,风景流年,没一样能留得住。
      可我的相机能保存它们。那些美好的,痛苦的,转瞬即逝的,都在我的相机里——没人能偷走,时间不能,生死也不能。
      就这么简单。
      我打了个哈哈,不叫他看见自己的心事,煞有介事的掉书袋: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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