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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狼骑竹马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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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回忆初中生必读的课外书籍之一,《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
这么做当然不是因为我闲的蛋疼,——非常不幸地,我迷路了。回忆半天也没想起来鲁滨逊有没有在荒郊野外找到北的行动,于是我开始回忆八百年前的地理课上老师教给我们的那些知识。
……随着高考结束,全都就饭吃了肿么破?
太阳……太阳……日出东方,右边正对日出方向,左边是西,前后两方就是南北。这倒是个简单可行的办法,操作起来唯一的问题是……妈蛋今天阴天!
看树的年轮,稀疏的一面是……东西南北哪个方向来着……不对我现在是在南半球还是北半球啊?
其他方法……尼玛我后悔当年上课睡过去了。
现在,可行性最高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
扔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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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多久之后,我正准备扔掉手里决定方向的树枝,发现红日西斜。终于能够确定哪边是西了啊哈哈哈~!不过这已经意义不大了,灌木乱草中一个黑魆魆的影子缓步踱了出来。愈发昏暗的天色里,半人高的位置,一双碧莹莹的眼睛盯着我,当时我就腿软了。
鬼使神差地,我大喊一声:“悟空,救我!”把树枝往那只狼头上一扔,掉头撒丫子就跑,目标三米外那棵目测十米左右的白蜡。这三米距离估计让我跑出起跑这一领域的世界纪录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抱着大概位于相对地面七八米的树杈瑟瑟发抖。
低头看着那只健壮的狼童鞋,是我的错觉么?它那副鄙视的小眼神儿是怎么回事?我干了什么就被一匹狼鄙视了?
愤怒地掰下一根树枝丢狼,狼轻描淡写地避开,冲我龇了龇牙,转身跑开。我松了一口气,默默坐在树上抱树,月亮升上来时只觉得饿的胃疼。
忽然那双幽绿发光的狼眼又由远及近——它叼着一只血淋淋的长得像鹿的东西回到树下,轻轻一撇,抬头嗷哦了一声。仔细看两眼,没错就是鹿,被咬死的鹿。
我也不知道哪根脑神经搭错线了,俯身大喊:“你是想让我烤熟它么?”
狼点头。
……咿咿咿咿它居然听得懂人话!!
我又问:“你你你……不会吃我吧?”
狼翻了个白眼,摇摇头。
我说:“烤熟以后有我的份儿没有?”
狼伸出一只爪子。
“五五分?不用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给我半条鹿腿就行。”
狼纠结地缩回了爪子,艰难地试图给我比一根中指。当然也可能是是我理解错误,一只狼怎么可能比中指呢啊哈哈哈~
狼确实没比中指,它用爪子在地上划了一行鬼画符似的字。我在树上掉转了个方向,发现狼写的是「與你便是。我不吃你,快下來。」
我捂住眼睛,哭喊:“……妈妈救救救命!我遇到狼人了我的上帝!!!它居然会写繁体字,第一个字念什么啊我去!”
狼人(并不是)似乎很不耐烦的样子,已经月上中天,我真怕它在月亮下去以后上树咬我,硬着头皮下了树,和那匹狼面面相觑。
后来我想,好基友石头剪刀布说我是逗比真不是乱讲,我竟然就这么相信了一匹狼(或者是狼人?)的话,乖乖的去烤鹿肉了。
……其实我完全不想承认我一直是在该死的狼鄙视的眼光中完成这项工作的。一位现代的网文编辑不懂得整治完整的动物很正常好吗,连皮带血给你弄熟就不错了,还好意思挑剔味道?
篝火是狼点燃的。这是一匹魔狼,它居然可以在我拾来的干柴上喷火,甚至可以指点我怎么剥皮抽筋拆肉……所说你干嘛是一匹狼啊,要是一只长相丑怪的大雕,我立刻拜你为师!
可惜这匹英俊的狼完全不理解我的激动之情,它吃饱喝足之后,跑到不知哪里去了。说也奇怪,明明初见的时候那样怕它,现在它消失在灌木丛中,我反而觉得依依不舍……话说我没有患上斯开头摩结尾的那种心理疾病吧?
篝火哔哔剥剥地响着,不时有火花溅出来。乌漆墨黑的荒野总有一些奇怪的声音回荡,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听完小伙伴……哦,这个词已经被专家们和谐掉了,换一个——小盆友们讲的鬼故事,一个人不敢睡觉的状态。
林子这么大,谁知道哪片树叶底下有鬼呢~就算没有鬼,随便哪里蹿出一只野兽多半也能要了我的命。该死的狼,跑到哪里去了!吃干抹净翻脸不认人了么?【喂节操
越想越害怕,又不想离开火堆,又不想继续停留在地面。折中了一下,我攀上离火堆最近的树,这次顺便捡了几块石头上去。坐在树上,死死抱着树干,难以自控地瑟瑟发抖,尽量不去想自己有可能被野兽吃掉的未来——话说为什么当时我就没想到有可能会被那匹狼吃掉呢?
大概到了后半夜,没人添火的火堆渐渐有熄灭迹象,我也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了。耳畔传来窸窸窣窣的树叶拂动声,我以为是风吹的,没在意,谁知道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扎了我的手,睁开眼睛……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悟空救我!!!!!!!!!!”
一双黄澄澄的灯笼似的竖瞳,我的妈呀这条大蛇是怎么爬上来的?当场我就松开了手,——别忘了我还坐在树上呢,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我一点儿挂都没开,以标准的倒栽葱姿势栽了下去。
永别了,我的脑袋。七八米的高度头先着地,哪怕我是林妹妹,也得摔成毕加索风格作品。这还是在有幸不死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的问题。
大概幸运女神今天真的挺照顾我的,半分钟过后,我意识到,这次我不但没摔死,甚至连破相的苦恼都没有——我落在了一个软绵绵的茸毛球里。
是那匹狼。我不足百斤的体重在重力加速度的帮助下显得颇为可观,可怜我那英俊的狼盆友被我砸得闷哼一声,随即放开团成一团的身体,和追下来的蟒蛇斗成一团。
唔,这次团得更大一些。
战斗挺精彩的,从俯视角度看起来,颇有些异形大战铁血战士的风采。至于为什么是俯视角度——别傻了,你以为我会蹲在地上等着被殃及池鱼么?
我可没忘记那匹狼是魔狼(还是狼人?),会写字会喷火,难道还打不过一条普通的蟒蛇?
接下来的事实告诉我,幸运女神根本就没有继续照顾我的打算,我的神一样的狼战友被神一样的蛇对手死死缠住,如同在玩捆绑play……不好意思,虽然俗话说死道友不死贫道,可眼下的状况是道友死了贫道就离死不远。
为了不出现葬身蛇腹这么一点都不主角的BE,我果断下了树。
卧槽狼盆友,你那副【我就知道你会逃跑人类果然靠不住**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我脸上长着【专业插队友两刀二十年】这五个字么?别吐槽不是五个字,我数学老师死得早。
蟒蛇将血盆大口张开到将近一百八十度,对准英俊的狼盆友准备来个标准的囫囵吞枣。我当然不能让它这么干,毕竟遇见一只肯给你打猎还不吃生肉的狼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这次错过了谁知道我还能不能活到下次再见?
在此我要公开一个秘密:其实我是穿越的,而这次穿越我是带着武器的——于是我掏出一把锃亮锃亮的西瓜刀,一刀砍下蟒蛇的头。
西瓜大的深绿色蛇头骨碌碌滚到我脚边,依然维持着龇牙咧嘴的可怖姿态。我吓得脑袋嗡嗡作响,尖叫着嗷的一声闭上眼睛,不顾一切地挥刀。等我恢复意识,发现狼盆友正蹲坐在一边侧头看着我,说起来,这货天真无邪的歪头模样竟然可以用“萌”来形容。
顺着它欣赏的眼光瞧过去……妈蛋狼果然是狼,狼子野心……不对、狼心狗肺……也不对、狼狈为奸……什么跟什么呀,总之,狼的审美和人真是差太多,它欣赏的眼光看的是一滩蛇肉酱。
见我警惕地握着刀盯着它,它无奈地耸肩——卧槽卧槽,你一个披毛戴角的畜生无奈个毛线!别对比得我作为一个人类在智商上很捉鸡好么?小心我咬死你!
这么一通折腾,天亮了。狼并不在意我手里的刀,哪怕我刚一不留神把蟒蛇头剁成蛇肉酱。它又用爪子划拉一行字,「你若不傷我,我無意傷你,不如日後我捕獵你炙烤,和平共處可好?」
木着脸,这匹死狼不但显得我智商捉鸡,还显得我情商也很捉鸡。看着它“你一定会答应”的嘴脸,我出离愤怒了,把刀收起来,摸摸三楼狗头,叹道:“我姓游,叫杏,熟人都管我叫杏杏。朋友一场,不给你起个名字总是说不过去。看在我救你一命的份儿上,不如就叫——”
狼盆友期待地看着我。
“……二狗子!等等你去哪儿?别走啊我一个人害怕二狗子!站住二狗子!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二狗子!”
二狗子赤果果地嫌弃了我这个人类给它取的名字,我很受伤,抱住它的大腿,毅然道:“好吧,你不喜欢,咱就改名——看你那英俊的外形和犀利的眼神,多么像传说中的萌神(?)哈士奇——小哈,你说我们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英俊的小哈瞥了我一眼,默认了这个称呼。我估计它是不认识哈士奇,不然以它自出场以来冷艳高贵的表现,怎么也得一个萨摩耶才hold得住。
协议达成,就这样,我和小哈开始了一段艰难的荒野求生。
唉~早知道一时半会儿出不去这片荒野,就给小哈取名叫贝爷了——进化论告诉我们,贝爷才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像我们这样不能把仰望星空当做难得的美味佳肴生吞活剥的鱼唇的人类,充其量只是个战五渣……
小哈,别看我,没说你,你的战斗力至少有十鹅,战五渣是我这种一鹅的家伙,所以你完全没必要鄙视我,这种眼神太伤人了。再看我就……好吧我去烤兔子……惹不起我还躲不起么~
经过差不多一个月的探索,我终于确认——我是个路痴,要不然就是我穿越了仙剑系列的迷宫,不然区区一个荒野,我怎么就找不到出口?
狼盆友和我混熟以后,变得温柔可亲,除了二度明显不足,其它方面真的跟哈士奇似的。万分庆幸没给它取名叫贝爷,否则说不定哪天我也成了鸡肉味儿嘎嘣儿脆的一员。
之所以确定是一个月,因为又到了满月之夜。天气有点儿冷了,我缩在小哈温暖的怀抱里,轻轻给它顺毛,闲极无聊,开始吐槽。
“小哈,你知道么,我一秒钟就接受了你不但听得懂人话还会写字的事实,是因为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估计你当时见到我也奇怪,怎么有人肚子上插着一把西瓜刀还到处乱跑。哈哈~那是我被人捅了。”
小哈抖抖耳朵,双目似暝。
“我总是记吃不记打,扶了个摔倒的老人,老人家属围上来说是我推的要我赔偿——这种无理要求当然要拒绝了,结果老人家属有个醉汉,趁着酒劲儿,夺过小贩的西瓜刀就把我捅了。谁知道怎么回事,我还带着刀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拔刀以后伤口自动好了,不然你就算遇见我,也只能遇见不会喘气儿版的了。”
小哈哼哼两声,表示对我不继续顺毛的不满。太可爱了~扑上去大力拥抱。
“遇上你可真好。虽然世界上总是好人多,可是不幸遭了一个小人,我的小命就玩儿没了。还是畜生安全,好不好全写在脸上,不用担心背后捅我一刀,也不用担心来个‘闺蜜夺取前男友’这种狗血戏码。小哈,要是你变成一个符合我审美的男人,我真想嫁给你。”
小哈打了个滚,把弄乱了它整齐的毛的我压扁,然后得意地嗥叫,顺便轻车熟路地鄙视我。
“……不跟你逗了,种族不同谈个毛线的恋爱——我是多逗比才会爱上一匹狼啊~”顿了顿,“没盐没味的烧烤我吃的快吐了,小哈,我们能不能活着离开这片荒野?我还是想回归正常的人类世界,没有鲁滨逊的意志力,我还是别挑战人猿泰山的生活了。”
小哈沉默,仿佛画着眼线的狭长狼眼斜视我,似乎在确认我是不是认真想离开。然后它终究没有表示什么,自顾自阖眼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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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小哈轻轻咬着我的裙角,带着我往一个固定的方向走。
估计又发现蜂巢了。自从我告诉它蜂蜜烤的肉好吃,并用实践活动证明了我的话,它就总是三不五时“发现”个新蜂巢,等我熏蜜蜂取蜂蜜。
原来不是。
这孩子竟然带我走出了荒野,示意我前方地平线位置那个小木屋是猎人们短暂的歇脚处,然后扭头就要回去。
我舍不得它。
它犹豫片刻,还是跟我走了。
小哈,你要是能变成人,我真的想嫁给你,十足真金。——够了,不许用鄙视的眼神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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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悔了。
人类社会是相当排外的,我忘记了。
小哈失踪了三天,我跟着猎人村庄的武大郎去山里找它。
小哈的尸体,碎了半个脑袋残缺不全的尸体……出现在我面前。那一瞬间,我的心跳都停止了似的,顿时软倒在地。
醒来以后武大郎托王媒婆向我求亲,据说我是他背回来找了郎中瞧病的,不嫁给他只能出家。我恨古代的这种不人道制度,也不想嫁给这位人不错的小哥儿——他的名字太杯具了。
婉拒了王媒婆,我说:“奴奴命里带煞,不敢祸害好好的郎君,前些阵子年幼便拖着,实在拖不得了,剃了头发当姑子便是。劳烦王娘子,多谢大郎一片好心,蒙他相救,奴奴万不敢带累了他。”
王媒婆也不想摊上事儿,给人介绍个天煞孤星算什么?忙不迭去回绝了武大郎。
我以为这事儿完了,谁知道半夜被人跳了窗户。
武大郎不同于以往所见的憨厚模样,却是颇有几分儒雅。向我一拱手,含蓄笑道:“杏杏不识得在下了?可还记得你昔日发愿,若我有朝一日化作人身,你便要嫁我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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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刷屏,这是我的心理活动。
犹豫了半天,我试探着喊他:“……你是……”
他以赞许的眼神鼓励我说下去。
算了,你要是换成鄙视的眼神我还熟悉一些。接上后半句话,颤巍巍道:“……二狗子?”
美青年的儒雅笑意僵在脸上,我看他好悬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憋死。拂袖,眉间一抹怒色转瞬化作无奈,目光中流露出我曾经常见的鄙视,他叹道:“……杏杏不是为我改了个名字?哈士奇总比……好些。”
嗯,变成人语言配置更高级了,居然还无师自通了消音技能。
我问他:“……小哈……是你杀的?”
他有些苦恼道:“不然不好换一副人类的身体,也无法令你践诺。”
我张开双臂,像逗小哈那样扑向他。双手圈着他的颈项,边哭边笑:“魂淡!我担心得要死,你就不能先说一声?好好的,非得闹一出死去活来才高兴?”
他似是颇有意外,又有几分感动,手臂环在我腰上,抱得紧紧的,低声劝慰:“杏杏莫要伤心,我回来了。若你嫁了我,今后我必然再不给你半分委——唔!——你作甚?”
西瓜刀从他后背扎入,前胸透出。
他不可思议地望着我,仿佛不认识我似的。
我松开手,把他推倒在地,冷笑:“神经病!杀了我的小哈,哪怕你是人也得偿命!别以为冒充它就可以骗我,除非它变成人,否则我谁也不嫁!”
他捂住血液汩汩流出的胸口,死死盯着我,仇恨的阴云在眼中翻滚,突然又有些释然,徒然道:“杏杏,我便是小哈,不过换了具皮囊,你竟不认我?”
懒得理这个神经病,等他咽了气,把他剁开,装进麻袋,去小哈的埋骨地,拿他祭了小哈的亡魂。
“小哈啊小哈,来世若再遇见我,千万莫要认我。带累了你一条性命,我这辈子只好苦修,说我矫情也好,虚伪也好,你已经死了,我还活着,总得求个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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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后,江湖流传着一代女侠屠狼英雄游杏的传说。她斩白狼为未婚夫复仇扬名立万,惩恶扬善,锄奸铲恶,行侠仗义。
只是不知她师承何人,何门何派——无论冬夏,总是荆钗布裙,跣足赤冠,食素食,饮冷水,不慕丝毫红尘繁华。腰悬一把锃亮锃亮的锐利短刀,一往无前,魑魅魍魉莫敢撄其锋。
最可叹者,天妒红颜。她为人贞烈,未婚夫葬身狼口,以为自身命硬,自此便绝了嫁娶的念头,舍身出家,身为女黄冠,出世入世,善行人间。
这一日,她遇见一位仙风道骨的隽秀青年。随手斩杀了几只叫不上名的怪物,瞧着那青年无事,便要离去。
青年拦住去路,一揖到底道:“仙姑留步。”
她无可无不可地瞥了这个乳臭未干的妹妹头小娃娃一眼,心头蓦然攀上三分熟悉,三分寒意,当下直欲离去,拂袖道:“贫道事忙,小友若非十万紧急,还请让路。”
青年无奈笑道:“多年不见,杏杏依然如此冷淡。”
……!!
真是活见鬼了!她直言不讳:“放尊重些,贫道乃方外之人,最见不惯油嘴滑舌!”
青年蹙眉,郁悒模样痛煞人心,喟叹道:“杏杏曾言‘小哈,要是你变成一个符合我审美的男人,我真想嫁给你。’如今在下已经修成人身,杏杏可愿嫁了?”
她咬牙切齿:“绝无此事,贫道出家十年,早已斩断尘缘,何来嫁娶之说?小友贤德,自有窈窕淑女倾慕,贫道此去除妖事急,告辞……妈蛋一言不发直接捅肾你是言美丽吗!”
十年间添了几许豁口与斑驳锈迹的西瓜刀,刀柄握在青年手中,刀刃贯穿了她的身体。
她忽然懒怠说话,冷笑着用小哈的常用眼神鄙视了青年一眼,阖上眼帘,意识迅速消散。
如此,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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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蒿里。
欧阳少恭冷冷地向百里屠苏伸出手,淡淡道“如今,终于到了该物归原主的时候……你说呢,韩云溪?”
“你的东西?”百里屠苏蹙眉道。
欧阳少恭优雅地肯定道:“自然。我遗失的一半魂魄,先是为焚寂所得,后来又被那个女人使计藏到了眼前这具尸体里,难道……不该找你取回?”
“一半魂魄……”百里屠苏更是震撼不已:“你……同太子长琴有何关系?!”
欧阳少恭轻笑:“你知道的倒是很多,若你想要唤我太子长琴,亦是无妨。”
“什么?!”方兰生骇道,“那个仙人?仙人怎会是这样……”
欧阳少恭摇头叹息:“唉,小兰仍然这般孩子气,历练许久,却不见变得稳重,这可不好。仙人又当如何?任何生灵,皆是披毛戴角的畜生罢了。”
“漫长的时光,足以改变许多事情……”欧阳少恭的声音逐渐变得冷硬,“小兰是否曾经历过三魂七魄遭人硬生生分离,失却命魂,不得投胎、不得轮回,为活下去,只能抢夺其他人甚至畜生的□□与魂灵……”
红玉斥道:“你!一直在用渡魂之术?!”
“呵呵,渡魂换身,稍有不慎便要形神俱毁,那种滋味想必你们都从未体会,亦是……十分美妙。”欧阳少恭笑得令人毛骨悚然,“可惜遗憾得紧,周遭之人始终不能长久为伴,当你一夕之间容颜变换,他们却将你视为怪物,此番情谊……实在消受不起。然而顾念旧情,我倒不便转身即去,总会将他们的身体细细切开,感受一下昔日亲人、爱侣那温热的鲜血……”
方兰生大骇,怒不可遏道:“欧阳少恭!你简直……你的血都是冰做的吗?!!”
“冰?”欧阳少恭轻笑,“小兰如此知我。你怎知我正是想弄个明白……那些人的血究竟冷还是热,为何前一刻温情细语,下一刻便能将朝夕相依之人当做怪物般惧怕鄙弃?果然,流出来的时候尚且温热,渐渐也就冰冷了……”
偶尔耳边犹可闻得,荒野中一声长长的狼嗥。
她的血……终究和旁人并无不同。
真是……冷呵~
点再多篝火,裹再厚裘衣,终不及,曾有一日少女缩在毛团中互相取暖时,那一份暖,直到心底。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日看尽长安花……不似……巽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