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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第一节 冬去春来, ...

  •   冬去春来,草坪上的小草都冒出了嫩绿的芽儿。不管冬天如何漫长,如何冰冷,终究会过去。
      “早饭好了吗?小林。”雷斯仿佛一只警犬一样,从楼下闻着香味就上来了。
      “好了。”小林准备了煎牛肉,黄油下锅的时候,铺天盖地的香气直冲鼻尖。“今天吃牛肉。”
      “我最喜欢牛肉了。”雷斯一点也不客气的做了下来。
      “我想你应该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喜欢的吧?”福尔摩斯从屋里面出来,说道。
      “那说明我健康,什么都吃得下。”雷斯一点也不在意福尔摩斯说什么,从这点看来,雷斯也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咳咳。。。先去洗手。”我看着雷斯准备直接抓刀叉,说道。
      “华生,你的咳嗽还没有好。”雷斯看着我捂着嘴咳嗽了两声,说道。
      “我没什么事情,可能因为前两天刚下雨吧。”我伸手拿起热牛奶,喝了一口。福尔摩斯就从房间拿出来白色的兔毛长袍,披在我身上。自从那次受伤以后,我就很容易着凉咳嗽,在医院查来查去,也没有查到什么原因。好在平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就是有点怕冷,一冷就容易咳嗽,暖和起来的话就没有什么问题。福尔摩斯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兔子毛,让小林给我做了一件兔毛长袍,今天早上起来,我感觉不是特别冷就没有穿,这会儿福尔摩斯倒又给我拿出来了。
      这是响起一阵吓人的门铃声,打破了我们之间的谈话,紧跟着一阵咚咚的敲门声,像是有什么人非常着急的锤大门。小林急匆匆的下去开门,门刚开,就听见有人冲了进来,脚步急匆匆得上了楼梯。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就发了疯似的闯了进来。只见他脸色苍白,头发散乱,浑身都在颤抖。他来回看看屋子里面的人,目光定在雷斯身上,突然不知道怎么了,又想要夺门而出。
      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个时候译斯从门口堵住了他,“你是麦克法兰先生?”雷斯一边说,一边在提防着什么。
      “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新来的年轻人看着堵在门口的雷斯有些害怕,更加颤抖了。
      “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皱着眉头,问道。
      “对不起,福尔摩斯先生。”那个年轻人似乎看到了什么希望似得,转眼躲在了福尔摩斯的身后,“请救救我。”
      “发生什么事情?”福尔摩斯问道。
      “我,我是那个倒霉的麦克法兰。”新来的年轻人说道,他只是说了一句就停下来了,好像我们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明白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但我搜索了下记忆,好像确实不认识这个麦克法兰。我又看了看福尔摩斯,他好像也不认识这个人。
      “雷斯?”我看着看着门口的译斯问道。
      “蓄意谋杀。”译斯说道,“警察局已经公开了对你的通缉。”
      “我没有杀人。”年轻人抖的更加厉害,“我。。。”
      “行了,译斯。他既然都走到我的这边,给他半个小时时间,让我们来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福尔摩斯下结论说道。
      “随你。”译斯耸耸肩,说道。
      “好了,这位单身汉律师。你可以坐下来慢慢的跟我们讲发生了什么事情。”
      “福尔摩斯先生,我确信你就是全伦敦最聪明的人,你一眼就看出来我是律师,还知道,我单身。我知道他们警察会把我抓进监狱,但如果有你在帮我,我相信你一定能救我出去的。”麦克法兰说道。
      我知道麦克拉兰对于福尔摩斯一眼看出来他的身份觉得特别惊讶,但我太过于熟悉福尔摩斯的思维方式,比如这位年轻人衣衫不整,左右手的袖扣不是一套的。显然没有女朋友帮他好好打理,他手指老茧的位置,应该是经常需要写字,更不要提口袋里面露出来一点点的法律文件。
      “你蓄意谋杀了谁?”福尔摩斯问道。
      “诺伍德先生。”麦克法兰说道。
      “啊,报纸上的。”我看了看手边的《每日电讯报》说道。
      “是,是。”麦克法兰说道,“我今天走在路上,觉得好像人人都在谈论我。好像每个人都在说,这个嫌疑犯。我早上在火车上看到这个新闻,我就提前下火车了。”他使劲扭着自己的手,身子在椅子上来回晃悠。
      “怪不得,我觉得报纸上登过什么犯人,就不容易被抓到。”福尔摩斯说道,“你看,他们似乎觉得嫌疑犯都不认识字。”
      我看了看这个蓄意谋杀的嫌疑人,他的头发淡黄色的,眉清目秀,只是因为惶恐和害怕,显得十分疲惫,两只湛蓝的眼睛充满了惊恐的神色。他嘴巴动了动,想理清思路说什么,又因为害怕,什么也没有说道清楚。
      “我来说吧。”译斯观察了下这个小伙子,似乎看他没有什么危险,就走了进来,坐在饭桌旁边。
      “昨天夜里,诺伍德家里突发失火。消防车在接到报警之后很快就赶到了现场。但是因为木料干燥,火势凶猛,整个木料都被烧尽了。一开始怀疑的是意外,后来发现诺伍德不见了。”
      “不见了?”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查过了卧室,保险柜已经开,里面的重要文件散落了一地,警方发现现场发生了激烈的搏斗。在卧室里面找到了血迹,还有一根橡木的手杖,手杖的一头也占着血迹。手杖上刻着就是麦克法兰的名字。”译斯说道。
      “这个手杖是我留在现场的,没错。”麦克兰法急忙说道说道,“我是个律师,受雇于诺伍德,昨天是他约我去。”
      “你作为律师的时间不长,诺伍德作为一个长期木材商人,为什么会聘用你担任他的律师。”雷斯说道。
      “连雷斯都开始思考了。”福尔摩斯说道,“怪不得今天伦敦没有下雾。”雷斯白了一眼福尔摩斯。
      “我父母之前就和他认识,小时候我还喊过他一段时间的叔叔。后来好久没有遇到了。昨天下午他到事务所找我,我还有点惊讶。”麦克法兰说到,“他说要立遗嘱,需要我这个专业人事帮忙。咳咳咳……”他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咳嗽了起来。
      “后来呢。”我看小伙子说得口干舌燥的,给他倒了杯水。
      “谢谢,谢谢。”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孩子,结果水杯以后急忙喝了几口。“他给了几张纸。”说着麦克兰法从口袋里面逃出来邹巴巴的几张纸,“我按照正式的格式开始整理,却发现他居然把大部分财产留给我。”
      “什么?”雷斯惊讶的说道,“就小时候见过,就要把财产留给你。”
      “是的,我当时的感觉和这位差不多。”麦克兰法说道,“我当然是一点也不敢相信的,可是他跟我解释说,他这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什么亲人了,而且他之前和我爸妈是好朋友,也算见证了我的成长。”
      “这个理由……”一辈子没结婚,到老了胡乱选择一个人留财产。只是因为年轻时候和父母认识,我总感觉这个理由没有成立的点。
      “我当时,我当时脑子就觉得一热,只是觉得很感激他。”麦克法兰说道,“我从小家里就比较一般,律师也刚起步。”他脸上升起了红晕,似乎感觉自己有点贪财不好意思。“我结结巴巴对他表示了感谢,理完遗嘱已经很晚了。那天我看很晚了,他一个年纪大的也不方便,就准备送他回去。”
      “对,手杖也是那个时候从办公室拿的。”麦克兰法说道,“我平时也不怎么用,看他走路不太方便,就拿给他了。平时下班我都是和父母住的,那天我还特意打了电报给家里,说手边有要紧的事情,可能回去要晚。”
      “他怎么跟你说不要告诉你父母的。”说了这么久了,福尔摩斯终于开口说了第一个疑问。
      “他跟我说,”麦克法兰瞪着眼睛,仿佛又一次被福尔摩斯的推理震撼到了,“让我不要告诉我的父母,先瞒着,等事情结束以后,给他们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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