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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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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钱!叶思晨说。平静而直白,不掩饰也没有什么羞耻的地方。
赵刚问背上的叶思晨,“没别的办法?”
摇摇头,叶思晨笑说:“为什么想别的办法,那样很舒服,又能拿很多钱。你知道和我做一次要多少钱吗?要……”
“行了!”赵刚止住叶思晨的话。他不想听。
“你生气了?”叶思晨奇怪。
“为什么生气?”
赵刚深深的吸进一口气,再慢慢吐出。他最终还是没有说,他不是生气,是心疼。可是他不该心疼的,因为他没有那个权利,也没有那个资格。
如果他还是前世狼神庙上,那个掌管服务公司的总经理,他就可以拿出足够的钱来给叶思晨,帮他脱离现在的困境。然而不是,前世的大哥早已死于非命,现在的赵刚,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既没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也不能重走前世的老路。他现在能做的,也只有在叶思晨发着高烧,脆弱无力时,背着他回家而已。
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去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可怜他、心疼他。肖冬鸣恐怕也同样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才叶思晨用身体换钱时,眼睁睁的在旁边看着。即使心里流出了鲜血,也没有勇气走进屋里去,将他拉出来。
把叶思晨背回家,他已经烧得迷迷糊糊,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赵刚从附近的诊所找来大夫,给叶思晨看病。
老大夫认识叶思晨,熟门熟路的给他检查,最后撩开叶思晨的衣服,指着他身上青青紫紫的瘀痕说:“年轻人,以后注意点,这么折腾以后要落下病根的。”
赵刚被说了个大红脸,也不能说这不是他干的,尴尬的不知说什么好,只好低头看地板。
老大夫叹气,开了退烧药和外敷用的软膏伤药。“你给他洗了吗?”
“没有,他发烧不能着凉。”赵刚解释说。
“我是说那儿,下面,洗了没有?”老大夫年纪有六十多了,经过见过的也丰富,跟赵刚说话也没顾忌。叶思晨身上的伤一看就知道是纵欲过度,外损内耗,人扛不住了。
赵刚才反应过来大夫是让他给叶思晨洗哪里,脸上立刻变颜变色的,“不,不是……,我……”
“行了,行了,我懂。这也没什么好害怕的,我也不告诉别人,放心。唉!现在的孩子啊!”老大夫一脸无奈忧虑的走了。
赵刚愤恨地捶了两下床板,床上的叶思晨难受的哼叫,像小猫一样细微无力的声音。
赵刚抱起他来先去了浴室,脱干净衣服站在莲蓬底下,单手托住叶思晨的腰,打开花洒一通狠冲。
赵刚守了叶思晨一夜。
叶思晨回到床上就说起了胡话,一会儿是喊“妈妈”,一会儿又说自己没事,非要站起来给赵刚看看,赵刚发了狠都摁不住他,叶思晨痛苦哀叫,在床上打滚,揉着心口说疼,他疼,疼得受不了,他说他那里缺失了一大块,空空的,时常会疼。
赵刚喂他吃药,叶思量出忽意料的听话,乖乖张开嘴,咽了药片,嘻嘻笑说,妈妈吃药时也可乖了,他一喂就吃,哪怕那是毒药呢,妈妈都不会怀疑他,都会乖乖的吃下肚去。
说完叶思晨就睁大了眼睛,茫然空洞,里面一片虚无。
赵刚不敢想他是不是真的动过这样的心思,叶思晨心中缺失的那一块,到底又要怎样去填补。
这一夜叶思晨睡得并不踏实,即使吃了有安眠作用的退烧药,叶思晨在睡梦里还是不停地呓语,身体不安的翻来转去,脸上痛苦的扭着。最后还是赵刚躺到他旁边,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叶思晨才安静下来。
第二天一睁眼,叶思晨就给赵刚来了个翻脸不认人。
“你怎么在这儿?”叶思晨惊叫。
“怎么进来的?你,你还会做饭?这是什么?都糊了,你还敢给我妈吃?”
叶母今天精神不错,一直安安静静的坐着吃早饭,看见叶思晨就微笑着叫:“晨晨,吃饭了!”
赵刚从厨房端出粥来,用力往饭桌上一蹲,“爱吃不吃。”
“吃,吃。刚哥做的饭,我可得尝尝,百年不遇,比六月飘雪都难得。”
叶思晨拿筷子戳戳那碗更像是饭的粥,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粥里你搁水了吗?”
赵刚抬脚就踹,叶思晨闪身躲过,抱着碗笑得春光灿烂。
夏天学校的夏季动动会可是一年一度的大型活动,早在一个多月前,从老师到学生就准备起来,到了运动会当日,人们的情绪可谓高涨。
整个校区都被各种声浪袭卷,加油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赵刚好久没有参加过这么热血的青春校园活动了,被气氛带动的心情也颇有点奔腾澎湃。
运动会上赵刚、陈圆和浩子都报了项目,林枫就负责做后勤保障,递水擦汗,在旁边鼓劲,比赵刚他们还忙活。
林枫开口求他,赵刚肯定义无反顾,百米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下场做了两圈热身,赵刚迈着方步步入赛场。他轻松拿下百米跑第一,奖品扔给林枫,“拿去玩儿吧!”
林枫抱着奖品直乐,笑得露出一嘴小白牙。
陈圆参加的是铅球项目,比赛顺序和赵刚的百米跑同时进行。田径项目进行速度快,赵刚的百米跑结束了,陈圆的项目才赛程过半。
赵刚和林枫站在休息区给陈圆助威,陈圆苦着脸,“你俩别处玩会儿成吗?刚哥你往这儿一杵,我紧张!”
林枫递过水瓶,毛巾,“别紧张,我们不说话!”
赵刚笑:“你还紧张?就你这胡打海摔的性格,知道紧张什么价一斤吗?”
陈圆也给他逗乐了,“怎么不知道,一块巧克力,吃了我就不紧张了。”
林枫还真备着呢,从小书包里摸出一块,一掰两半,赵刚和陈圆一人一半。
“还是小林子贴心,不像刚哥,兄弟这么久了,连个糖疙瘩都没给我买过,叶子哥还总给我买好吃的呢。”陈圆边吃边报怨。
赵刚不爱吃甜的,撕了巧克力的包装直接喂进林枫嘴里。
陈圆心里冒酸水,怪声怪气说:“刚哥,你是不是偏心了点啊?我和小林子都是你兄弟,你对他和对我,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差别待遇啊。你对他那么好,外人看见还以为你俩有一腿呢。”
赵刚拍他一巴掌,“说什么呢你,找揍?”
陈圆的话惊醒了林枫,他睁大眼睛,回想了一下,赵刚对他还真的不是一点半点的体贴关心。无微不至,体贴得他的脾气都见长,也会偶尔耍点小性子了。奶奶也说过,自从他和赵刚做朋友以后,他的性格活泼多了,人也精神了,不像过去那样死死陷在自己的世界里,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也看不见外面的人。
林枫并不是一个轻易接受别人的人,但是他在赵刚面前特别自在,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似的,林枫可以对赵刚轻松的放下心防,完全没有他在陌生人面前的那种天生的戒备。
在最初的害怕过后,真正的接触熟悉中,他发现赵刚真的是个非常好的人,讲义气、重情义,他想要保护的人,他会掏心窝子的对人好,好到你不得不为此感动,不得不为此也掏出自己的心。
有时人与人的贴近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可能改变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看法。
林枫知道他变了,一切都变了,现在他每天都因为能看到赵刚而高兴,去学校不再是痛苦和义务,而是激动和兴奋,在家里的时间一刻都觉得漫长,可是见了赵刚却又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怎么也不想和他分开,每时每刻都想和他在一起。
林枫搜刮着所有自己的人生经验和他看过的书,最后才理出一点淡淡的头绪——我想和他有一腿,我喜欢他。
林枫看着在操场上奔跑的赵刚,因为准备比赛而有些晒伤的肌肤被汗水打湿,浅棕的色泽上闪着水光,夏日的明媚阳光打在他身上,仿佛为他镀上一层耀眼的光晕。
无论在多少人中,林枫觉得他都能一眼就看见赵刚,不是因为他特别,只是因为他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