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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头换面(重生)》 ...

  •   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的原型是我和朋友合写的一篇男穿女大雷文。但我俩不写了之后,我一个人把它改的面目全非了。咳咳……
      胖大叔小时缺爱,大了还缺爱,最后因爱情所困死了。重生后他变成了个绝顶漂亮的美少年,回到了1996年。这是个有着浓浓90年代末风的文,我个人很喜欢。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JJ的读者和我的萌点不长一处,这篇文发出后成绩惨淡,直接导致了我没勇气写下去了。哎。不多说了。
      ————
      文案
      再世为人,我把前世作为林耀的尊严,忍耐,一身傲骨送给涅槃新生的那个“我”。
      雷区扫描:
      1.本文重生,慢热,种田,琐事一堆。
      2.男主开始较渣,请轻拍
      3.第一人称视角,尽量不玛丽苏
      4.文走自家风格,阅读时切勿心浮气躁,随意刷负。

      楔子
      对于我的前世,我想,我也确实没有什么特殊的需要交代。
      无非是一个胖子贪婪地渴求爱情,却被意外又符合规律地终结了生命。
      关于我的后世,我原本也不想讲什么。
      然而想着世上能够享受到重生机会的人不多。本着愚人愚己的精神,我还是选择了讲述。

      文案里出现的单词“林耀”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名,也是我前世的名字。
      涅槃新生的那个“我”,很巧,还是中国人,但不巧,丢了自己祖宗的姓。
      这一世,我叫程希。
      不仅被换了名,我的样貌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硬要找个准确的形容词来形容现在的我,小白脸,我想再适合不过了。
      上述这点信息量应该够您读懂我的故事,我本不复杂,故事更为简单。

      第一章(1)
      两周后,我依然不习惯这个身体。它不具有我所熟悉的赘肉。
      柔顺的长发有些凌乱的披散在肩上,漂亮的脸上此时却毫无表情——我有些烦躁的眯起眼睛,镜中的男孩做着相同的动作,竟然平添了一分该死的性感。
      这相貌,说文雅点,卿本佳人,奈何男生女相。
      说难听的,那词汇可多得去了“奶油小生,小白脸,长大了铁定是个吃软饭的”。
      翻看了身体原主人的日记后,我更感无力。他不止长得像小白脸,感情生活甚至混乱到男女通吃。

      “希,”伴着敲门声,是“母亲”慈爱的近乎怯懦的声音,“我可以进来吗。”
      我深吸一口气,又狠狠地吐了出来,赶紧跑过去,努力调出一个自认为灿烂的笑脸,随即拉开门:“妈,有事?”
      母亲受宠若惊的表情让我心里一酸,却听母亲摇了摇头,说:“出来吃饭吧,今天做了一桌你爱吃的。”说到吃的,母亲好像沉入另一个世界,自顾自一路说着,“有橙香小排,焖酥带鱼,鸡蛋菠菜卷。这个时节菠菜挺难买到新鲜的,所以菠菜卷的味道有些不好,我特地多加了几味香料,应该能遮遮味。”母亲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随即有些害怕似的看着我,“我又罗嗦了。”
      “妈——”这么多天了,却怎么也无法让母亲不要这么小心翼翼的对待我。

      饭桌上。
      “多吃点。”母亲夹起一筷肉丝,放置于我的碗中。她做的是那样自然,然而在收回筷子的时候明显顿了一顿。继而又默默地扒着碗里的饭。
      我想起前世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的旁白台词:幸福是什么?幸福就像是筷头上的肉丝,她心里有你,便是幸福。

      这真是天下父母心的真实写照。

      我也反夹一筷牛肉片给母亲,“妈,你也吃。你身子板也太瘦,瞧瞧你,大棉袄穿身上都和搭在圆规上似的。”
      她停下扒饭的动作,满眼畏畏缩缩地问:“是不是我昨天给你去学校送衣服,被你同学看见,笑话你了?妈,妈保证下次一定偷偷给你送去,那个,这个……天太冷。”母亲越是手足无措,我心中的怒火越盛。我前世里一年和父母聚少离多,程希有个这么疼爱自己的母亲,居然不好好珍惜,反而将母亲吓得习惯性道歉。
      “妈,你别多想。我真没这个意思。”我尽量用温和的眼光安抚这个受伤的女人。
      她也终于又开始吃饭。
      一顿饭我味同嚼蜡,口中毫无滋味。我在想既然上天让我代替程希过以后的日子,一定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比如,给这位母亲尽尽孝道,让她老有所依。我决不能再踏上程希的老路——伤害至亲的人。

      “希希,你们班那个男孩子晚上还来不?妈要不要再去菜场买点菜好招待人家。”吃完饭后,我坚持要为母亲做点事,她争不过我但又舍不得我真做什么,便让我把剩菜端进厨房,自己的手泡在寒冬的冷水里洗碗。泡沫漫上她粗红的手指,我光顾着想要不要过会出门给她买瓶护手霜什么的,完全没有留意她在和我说话。
      “希希?”
      “啊?”我总算回过神来。母亲在尝试对我微笑着说话。见我不理她,以为自己又惹我生气的,试探性地再次呼唤我的乳名。庆幸我回应了她,她勉强着软软的笑容对我再次重复了问题。
      男孩子?谁呀?不会是原来程希的情债找上门了吧。天,这情债还是个小男孩!
      想到“男友”两字,我全身一阵恶寒。我可是个正常男人,恋童癖这种事我做不来,找个机会赶紧把程希到目前为止欠下的情债还清。
      当然紧要任务是不能让母亲发现我的异常,否则她又要担心了。
      我装作糊涂,问:“他又来做什么?”
      母亲一脸惊奇地看着我:“他不是从这学期开始,每隔两个星期都会抽一个周末晚来咱家帮你补习数学?”
      补习数学?这个答案实在出乎我意料。但我必须装作知晓只是突然忘记,笑意盈盈地回道:“哎呀,我这记性越来越不好了,肯定是读书读傻了。对嘛,他是来帮我补数学的。”

      母亲一边将碗都趟过一遍干净的自来水,然后沥干,一边对我说:“齐葭这孩子挺不错的,成绩又好,为人又懂事。你记不记得上次他来还给我带了一些水果,真是太客气了。今天咱得想个法子把东西还给人家,要不说不过去。”

      齐葭应该是来帮“我”补习的男孩子吧,听这名字“修身齐家平天下”,想必家境应该是书香门第。怪不得读书厉害,能帮人补习。
      我脑中浮现出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带着粗框黑色大眼镜,镜片和酒瓶底差不多厚。我前世也是爱读书的,可惜天分不咋样。

      “嗯,好呀。我出去买点栗子送他吧,大冬天的吃栗子热乎。”顺手还能买瓶雪花霜给母亲护手。记得这年头雪花霜应该比较流行,大街小巷的药店里都有卖。
      “对对,栗子好。钱在妈包里,我现在满手泡沫的不好拿,你自己去拿吧。”她顿了顿又说,“多拿点也没关系,妈可以再挣。”我摇了头,以前的程希会怎么样做我不管,一言九鼎的好男儿怎么可以多拿父母的钱?钱应该是儿女挣来孝敬父母的。

      出门时母亲特地给我翻出来双老棉鞋,她说外面的雪下得很厚了,今早出门的时候都淹没过膝,现在一定愈演愈烈。棉鞋厚实极了,踩在上面如同踩在一团云朵上面,轻飘飘的,我的心情也好起来。
      “早点回来,路上小心。”
      “妈,你回去吧,外面冷。我这才过两条街买包栗子,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十五年前的天空果然要蓝许多,地上的雪也是雪白色的,看上去就知道没有被尾气深度污染过。街边的小商贩没有多少,我浅笑,心想:这倒是不用城管拉帮结派呼啸而过,城市一样仅仅有条。道路上有自行车骑过,摩托车居然也有出现。这个城市在八年后会颁布禁摩令,到那时这种小型机动车将在这个城市销声匿迹。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理想很丰满地告诉我,我仅仅是做了场梦,梦醒了,发现自己醉酒后发现横卧在家里的沙发上。现实却骨感地告诉我,一切确实回到了1996年年末。并且我还成为了一个叫“程希”的男孩。

      想着想着,我竟然未注意多雪的脚下,很不当心地滑到了!
      “啊,嘶。”真TM的背运,我已经很无底气地接受了再世为人的现实,为什么连走路都能摔跤。男孩子的皮肤还异乎寻常的嫩,稍一磕碰便破了一块皮。寒风凌厉地刮过伤口,真像一把无形地刀在我手背上狠狠刮弑。
      “要扶一把吗?”头顶上方传来公鸭嗓,听起来像还在发育期间的小男孩的声音。
      哥没这么脆弱,哪用得着乳臭未干的小子来帮忙。我恶狠狠地说:“老……我自己能起来。”
      我差点脱口而出“老子”这个词。

      “哦,那么再见。”他头也不回地从我身边擦过。这小子,气死我了,帮助老年人他不会主动点吗?不知道他在校老师怎么教育的。我虽然说自己能起来,但毕竟老骨头一把了,摔着骨折了怎么办?怒气冲上头脑,我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16岁的小男孩,又不是前世的大叔,哪有这么容易骨折。
      一鼓作气从地上爬起,也不管身上积攒的雪花和跛了的脚,一拐一扭地冲上前去拉住他,“扶一把有这么难吗?你不能主动点?”
      他转过身来:“你又换着法子来引起我的注意了?跟你说了多少遍,你自己喜欢我是你的事,我不喜欢男人的。”
      我又气又笑,这人神经病吧,我都不认识他,哪里来的喜欢,哥是纯爷们,除非脑子进水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你这么个男“孩”!

      他见我不说话,用讽刺地眼神打量我,说“你还不走?还是你要追求什么浪漫意境,一个人在这儿吹西北风?”
      “走,当然走。小男孩我记住你了,当心别让我再碰见你!再见!”这人莫名其妙,哪有开口就骂人不停的,我又没得罪他。我朝他竖起中指,用口型说了句cao。转身就往他的反方向走去。

      谁知他还是不放过我,欺负我这个跛了脚的老年人,上来抓住我的手说:“你家在这边,今天怎么这么迷糊?看你平时眼神乱飘,一副狐狸精在精打细算的样子,竟然连家在哪里都不认识。”

      多年之后我依然记着这一世与他第一次相见时,他掌心的温度。微冷,在遇上我温暖的手时,很寒。

      丫的,老子今天招谁惹谁了,狐狸精?!你丫放狗/屁。我抡起拳头,朝他的肚子上就是一拳。我甚至清晰地看到他在吃中我拳头时,惊诧不已的表情,那让我很爽歪歪。
      “怎么样,有种来干一架啊!不来真刀真枪的不是真爷们。”
      他捂着肚子,表情狰狞地说“你本来就不是老男人!程!希!”

      在他将“程希”两字咬牙切齿地念出来时,我猛然恍悟过来。我现在是程希这兔崽子啊。
      不是前世的大男人林耀了,可恶,还对自己说已经接受现实了,这才多久又给忘了。
      这男孩子刚才念出了这副身体主人的大名,看来是和程希以前认识的。我是不是闯了大祸?
      “哎呀,真对不起。我没想到是你,小伙伴,你没事吧。我为我刚刚的行为道歉。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我吧。”我这人别人没理时我会据理力争,但一旦意识到错误在自己这方,认错比小狗还快——这不是贬义词,只是个形容。

      他明显被我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懵了。我这才开始细细打量这个小男孩,细密柔软的发丝在寒风的压迫下紧紧贴住前额。明亮的双眸因为错愕瞪得很圆。鼻梁较亚洲人的五官来说算是很挺拔。嘴唇非常薄——前世网上看到的小言书上说这种男人很薄情。真替爱上他的妹子可惜了。

      “你是仗着有个能替你凡事收拾烂摊子的妈才总爱为非作歹吧!”他恶声恶气地说,虽然讲话对他现在的状况来说是种负担,但他还是要一吐为快。
      “也是,你妈那种唯唯诺诺的个性,任谁想发火也发布起来。活该她有个这么恶劣的儿子。”

      他骂我可以,那是这副身子原本的主人不成人样。但他绝对不能骂“我”现在的母亲!
      我再次眯起双眼,又是一拳,这一拳一击即中他的右眼。很快,人造大熊猫诞生。
      “MD,你还骂上瘾了是不?欠揍啊!”
      “你就该说,你妈也该被说!”

      我俩很快扭作一团,像互相仇视的两只狮子不肯停止争斗。
      这引起了路上本不多的人,聚集起来围观。

      第一章(2)
      很快,我就占了上风,左手按住他的胳膊,右臂狠狠地压住他的胸口,轻蔑的看着他满脸的羞愤的样子,怎一个嚣张了得!
      他憋足了劲想翻身反压,开玩笑,我难道白多活了15年吗?他使的小心眼我只需一眼就能识破。想翻身?让这种想法见鬼去吧。
      得意间,我放在裤子口袋里的钱意外滑出,三张一元纸币无声地陷入雪地里。
      不可避免的,我想起了程希母亲布满冻疮的手。钱有多来之不易,那双手说明一切。我与她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弥补了我上辈子奢望得到的亲情,那种爱几度让我潸然泪下。

      我上一世母亲的手是什么样的呢,我居然绞尽脑汁都回忆不起来。结束那场生命前我倒底有多久多久没见过她了呀……

      不过是一霎那的回忆,眼睛就有些酸涩。齐葭诧异地看着我,表情却还别扭地僵硬着。我被他的样子逗乐了,不自禁地就笑了起来,手上也松了力道,另一只手在地上一撑,想来个干净利落的起身,结果——
      “我操…”居然忘了刚才把脚崴掉,这下惨了,直接扑到他身上了。完了,这下就是一万张嘴,也无法改变自己投怀送抱的事实了。
      他愣了一下,白皙的脸上却泛起了红晕。啧啧,一个小男生却长着这么张帅气的小脸儿,难怪会被程希“盯”上。
      忍不住凑近了点,还没等仔细研究,他的脸上浮现出铁青色。他将我猛一推,快速地向后跳开。

      我觉得有些扫兴,不再理他,勉强起了身,一瘸一拐地往前走。
      “喂,”小孩儿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你怎么还往那儿走啊。”
      他竟然还跟上来了。

      “我去买栗子,你爱干嘛干嘛去。非在这里跟我折腾些什么。”
      “栗子!”
      我嫌弃地看着他那两眼都快放出光的样子。这家伙难道特爱吃栗子?
      “是杨家特大包甜糖炒栗子吗?”
      甩他个大白眼,刚还对我骂各种难听的话。现在一听到有爱吃的,这么乐颠。

      他居然还真一路尾随我买完栗子并理所应当地跟着我往我家走。
      “我说,”终于忍不住,我有些烦躁的回头瞪了他一眼,“你该不会是要告诉我,你在我家隔壁有一套房子吧。”这死小孩居然一直跟在我后头。不说买完栗子,我故意拐来拐去的时候,他就一直跟着,这会儿,我都上楼了,他居然优哉游哉地跟着我一起上楼!

      仿佛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小孩儿眼中贼光一闪,看白痴似的瞅着我,说,“吊车尾就是吊车尾,你该不会连我给你补课的事儿都忘了吧。”
      我靠,不带这么玩儿我的吧!他就是我假象的情债之一?
      那个名字叫齐葭的家伙?那个原本在我幻想里功课很好,出生书香世家,鼻梁上架着啤酒瓶底的家伙?
      我内心好似五味调料齐齐打翻,面上却平静如初。

      “妈,我回来了。”一进家门,我警告似的瞪了齐葭一眼,这才笑着对母亲说。
      “阿姨好。”听到这声恭敬地问候,我的下巴差点掉了下来,愣愣的回头,愣愣的看着齐葭无比乖巧地跟母亲寒暄着。
      现在的小孩儿了不得啊了不得,都成人精了。这脸变的,要不是脚上的伤还隐隐作痛,我肯定以为,在大街上讽刺我母亲的是别人。
      “哎,好孩子。你们先去学习吧。栗子买了吗?好,好,我再去洗点水果。哈哈,不麻烦不麻烦。”看两个人亲切的对白着,我的嘴角一抽一抽的。

      果然,房门一关上,齐葭就变了脸色。
      变色龙变色还知道酝酿酝酿情绪,他真是厉害,一道房门就能让他直接暴露本性,“给你。”
      齐葭随手甩来两本书,“你自己看看吧,我睡一会儿。”说着,便要往我床上躺。
      我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念着不跟小孩儿一般见识一千遍,走到书桌前,摊开各类文具。文具中有我熟悉的子弹笔,彩色橡皮,钢尺。我抚摸着这一切,重重地叹气。
      “你在干什么!”愤怒的声音在我耳旁炸开,什么时候他又怵在我身旁了?
      我没好气地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没见识没思想的小屁孩。”
      他一天之内被连续挑拨了好几次底线,气得咬牙切齿:“你又什么都懂了?成绩吊车尾不说,还害得我被硬派来陪你浪费时间。”
      又来挑战我的权威,当我真是吃素的。我立马卷起袖子,耍开本子,笔,椅子。大有不打不休的味道。“你愿意来就别来,没人巴着你来。还有那些水果也别带来,你那样虚伪做作的样子,我看见一次就想打一次。人贵有自知之明,真不知道你爸妈是怎么教育你的。瞧你长得唇红齿白像模像样,做的事是连小鬼都不屑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讲了什么不该讲的,他眼眸突然黯淡了许多,让我真心觉得他就是个孩子,我又何苦跟他计较这么多。这样反而显得我太过心胸狭窄,较真。
      “别怪我没提醒你。”他坚强又绝狠地吐出恶毒的语言,“闹这么大动静,你就不怕你那事事要担惊受怕的妈吓到吗?”
      应他的话,门外妈急切地敲敲门:“有事好好说话,小朋友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我攒劲拳头,算你狠。“嗯,妈,没事,我们闹着玩呢。”
      “哦哦,那就好。希希,栗子要趁热吃,让你同学多吃点啊。”
      要我伺候他,给他吃栗子?哼,最好噎死他,这也能为世上除一祸害。

      我单手抡起那袋栗子,往祸害手里一塞。“吃不吃随便你,我看书了。别打扰我。”
      齐葭似忍非忍地问:“你什么意思?我在这儿是打扰你读书。一个年级第一的学生打扰到年级倒数二十的人读书了?说出去谁信啊。还有这栗子,谁许你就这么塞给我的?”
      这人是给脸不要脸吧,都已近忍让退步到这地步了,他还要闹什么。
      “齐葭,你总听过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吧。我也不要你手短嘴短。麻烦你闭上嘴。要么,安心地剥你的栗子,要么,你从我眼前消失。”
      他也不回答我,只是又将栗子赛会给我。我当然不会以为他突然变性,在那儿跟我客气推让。我最后问了一遍:“你才什么意思。刚我买的时候明明表现地那么想吃。现在装个什么劲。”

      “我……我,外公不许我常吃甜的东西。我……”他居然支支吾吾,低下了一直高昂得像斗兽的头颅。
      “你该不会,”我有些恍然,“不会剥栗子吧。”
      齐葭的有些僵硬,显然被我说中了。
      “我只是因为不常吃,所以不会剥!”他立刻反驳我的嘲笑。
      他这个人也倒是有可爱的一面,力争自己完美的性格,嗯,难道他是处女座?

      我从纸袋里细细倒出十来个圆滚滚的栗子,它们各个油澄澄的,长得十分讨人喜欢。只可惜永远有层坚硬的外壳,让人无从下口。
      没关系,这对一个爱吃栗子多年的老人来说,剥出完整的栗子显然不是难事。
      这具外壳比普通男孩略长的手指甲,在剥栗子方面可以帮上我许多忙。我用指甲往皮上使劲一掐,皮没有应势裂开,但我知道,它已经存在条小口子了。这不,我再在栗子两头向中间挤压,那道裂缝瞬时暴露了栗子的内部。
      我完整地取出栗子,略带讽刺口吻地说:“年级倒数二十是很没用很笨。不过年级第一也没强到哪里去。连栗子也不会剥。白长了聪明的脑袋瓜。”
      他张口,想要争辩:“我……”可惜他的话被我的栗子成功堵住。
      “吃吧,你。少来那些废话。不会就是不会。”

      很快,我俩达成默契。我剥,他吃。难得像伺候少爷一样伺候一个人,我也没觉得特别讨厌。咱实际年龄比他大这么多,什么事情都是何必呢。
      看他那么来气说不定有一部分是来自这身体前主人的影响。嗯,一定是这样。我说呢,我怎么可能这么容易炸毛。

      “我说,你觉得今天的我有什么不一样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齐葭,说不定能从他口里套出些信息。
      他吃着栗子,没适应过来,不当心地被栗子呛住了。“咳咳……咳……”
      我手忙脚乱地冲出房门,问妈要了杯水。“顺顺气,顺顺气。”一边还嘟哝着说,“我又不是说了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也……也没什么不大一样。就……就比原来顺眼多了。大概。”
      什么叫大概!
      “顺眼?”不去计较他的大概,我比较关心他话里的另一个词。
      “以前你总是阴阳怪气的,今天比较像个人。”他如此下定义。以至于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再抽他几下。这人怎么说话总那么难听。

      伊始(三)
      “你中考目标有什么打算?”我尝试着去平复心情重新认识一下齐葭。再尝试用他们这个年龄段应该关心的话题去当契机。
      “不需要打算。”
      他语调上扬,好像很理所当然地说道:“别告诉我你失忆了,忘了我早被保送进市一中的事儿。”市一中,得,以“我”现在的成绩市十一中都难进。
      “噗,你行啊,保送。哎呀,我要是能进十一中都快谢天谢地了。差距啊差距。”
      他习惯性地眯起双眼,用类似电视剧腹黑主角般地强调说:“你永远也进不了十一中。”

      小样的,瞧不起我,行啊,咱来打赌。我赌上前世的阅历和智商,我就不信了,区区十一中还在话下?想我前世,那也好歹是市三中的出身啊。
      “来赌不。”
      “不赌,无聊。”他连赌约内容都懒得听,这个性真TM欠揍。
      “我看你是不敢赌。我今天非要逼着你赌。”
      他以手扶额,说道:“好吧,我陪你无聊一回。”
      我摩拳擦掌,欢快地在房间里踱步。
      “等着瞧,如果我在中考这场战役中顺利攻下十一中堡垒,你就输。反过来算你赢。”
      “那你肯定输定。”他话都不过脑子立刻蹦出此句。

      哈呀,奇了,他哪来的信心。我原来的形象这么不济?
      顺手扣下一枚栗子,塞往自己嘴中。
      “啊,我的栗子。”他恼道。
      我再剥栗子,但却一直自个儿吃。
      “你个有病的。平时娘娘腔也罢了,市区7所中学,你偏挑个女子高中。一个大男人,任凭你分再高,招生处也不会放你进十一中啊。”
      这下轮到我瞠目结舌了。哦,我想起来了。2000年以前,市区一共是七所高中,分别是一二三六九十一十三中,按录取分数高低分别划分十三所高中名称。一中挨下来二中,二中挨下来三中,三中下来六中……我顺的是那样自然,却独忘了2001年才恢复混合制的十一中,在96年是一所女子高中!
      原来如此!
      “收起你的一脸白痴样。现在你可以为自己闹出的笑话选择两种台阶。一,装失忆,二,赌约你算输。”
      我脸红着结结巴巴说:“我……我要第三种!”
      “没有第三种。”
      “偏有!偏有!”
      耐不过我的耍无赖与厚脸皮,他还是答应道:“行吧,怕你。你改吧,不过我先说明,这次我有权参与赌约具体修订内容。要不,还按刚那个来。”

      老奸巨猾,长大了一定不是好东西。
      我抛出鄙夷的眼光。
      他被我盯着怪冷的。“你这么看我干什么?又不是我要赌的。逼着别人开赌,知道自己稳输还要重赌。我都陪着你这无赖了。稍稍提点要求怎么了。”
      我不做声。打量再打量,得出结论,以后得离他远点,要不哪天被他卖了,说不定还得帮他数钱。

      “改九中,我要是考到九中算我赢怎么样?”
      不知道自己对初中课本还记得多少。眼下离中考还有六个半月,十中的难度不知会不会高。
      “六中。”
      真够得寸进尺的。还敢用这么挑衅的眼神看我。看看看,看死你!
      “成交。”

      “那赌注呢?”他问。
      赌约纯是一时兴起,被他刺激的。至于赌注,我倒是无所谓,我这身体除了长得漂亮,压根一无所有。再说,即使我再漂亮也是个男的,他又不能要求我去出卖色相。于是我很爽快地说:“随你。”

      他纠结了一会,说:“我也暂时想不到,要不你如果输了,未来帮我做三件事。”
      我听了这话,差点喷出嘴里的栗子。
      “哪个无良的电台又再重播《倚天屠龙记》。”我碎碎念,随即又用正常声音说:“那我是不是还得回你,这三件事不得违背侠义道。”
      他皱眉:“义道我还理解。侠?这年代需要吗?”
      “你……不知道赵敏和张无忌的约定?”我吃惊。
      他很无辜地问:“他们俩是三班的还是四班的?后面班级的事情我不怎么清楚。”
      我比吃了十香软经散还要全身无力。

      “金庸,金庸你总知道了吧。”
      他的声音难得轻微了一些。“好像是上次拿二等奖奖学金的同学吧。我领了一等奖后,有听到老师报他的名字。”
      我恨不得去撞墙。想我那会,整天幻想自己是张无忌,杨过的,崇拜金庸古龙那是更甚的。虽最后只习得郭靖的傻,但我也是对各大武侠小说剧情倒背如流的。
      他居然说金庸先生是二等奖。更过分的是他拿一等奖,金庸才拿二等奖。人家金庸大侠那是响当当的大学教授好吧!你成绩再好不过是个初中生。
      晕,我都绕糊涂了,重点不在这,在,他居然不知道金庸大师是何许人也!

      有种人叫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优等生的童年真是凄惨。
      我心里暗暗爽了一回。

      上学(一)
      那日,我跟齐葭的赌约就这么生成。以三件事为代价,赌中考成绩。我仿佛全身有了无穷无尽的动力,一想到这嚣张的臭小子未来要看我脸色,我不由得瑟。

      崭新的周一来临,而我还未曾来得及考虑一个重大问题——上学。上两周不知什么原因,“程希”都不用去上学,学校方面请的是病假。但我看不像,这副身体并没有像未来小说写的那样,它没有致命性的伤口能导致原身体主人死亡,我再乘隙霸占了他的身体。
      两周内我接触的只有“我”的母亲,还有昨天才相遇的齐葭。他们都对我为何呆在家中两周只字不提。我无从得知重生原因,渐渐地也不想去知道了,顺其自然。

      当我得知今天必须去上学时,心里毛毛的害怕。上学意味着要面对许许多多和程希以往熟知的同学,可能程希还有诸如死党一类的朋友,而我却一定不会认识他们。
      “希希,校服放你床头了,快点出来吃早饭吧。”门外一阵悉悉索索摆碗筷的声音。
      看到床头被洗白的肥大校裤,我不经惆怅起来。我能融入到新生活吗?
      久久坐在床上,透过屋内小窗看蓝色的天空,依旧飘着的雪花。晶莹的雪花挤在对楼屋檐边,白乎乎的一团又一团。千载难逢的重生机遇,使我能安安心心地坐在这儿看云卷云舒。无论未来会如何,我依然感谢上天给我的这次新生。

      母亲微微推开房门:“怎么了?再不出来吃饭,你会赶不上校车。”她关切地询问我。
      才6点10分,应该早着呢吧。我当年坐上校车通常是在6点45,到校不过7点。
      “妈,不急呀,才6点10分。”
      她把我放在椅子上的书包,饭盒顺手提起,向房门外走。“怎么不急,6点25的车,你走过去还需要10分钟。你应该说,已经六点十分了。”
      啊!前世我家住的比较靠近学校所以能晚点上校车,倒忘了现在这个家离学校远了许多,自然上校车的时间要早许多。

      “啊啊啊啊啊!迟到了迟到了!”我看也没看把熟悉的校裤往腰上一提,校服拉链一拉,好像组织派我去英勇就义般在冲到餐桌上捻起两个包子,背着书包一路狂奔出门。

      “豆浆!至少喝杯豆浆再走啊!”远远地还能听到母亲关切的声音。
      有亲人,真好。

      还好昨天出门买栗子的时候我留心过校车接送站台,它离我家大概不到2000米。天上的雪花时有时无地飘着,2000米的距离快速跑还是让雪花在头发上密密地铺上了一层。雪水化开,冻得我全身不住地打颤,到这个时候我反而开始怀念起以前的一身肥肉,至少它能防寒保暖,使我皮糙肉厚不易受到伤害。

      意外的是,我在校车等候站上再一次遇到了齐葭。
      经历过昨天的事情后,我俩关系改善不少。但我仍喜欢看他吃瘪的样子,于是故意当没看见这个人。我自顾自地拍去头上,棉袄上的雪花,就是不跟他打招呼。
      用余光略略撇过他,他脸色难看地站着,一动也不动,直勾勾的向我望来。我猜想他眼神里的讯息是在说:“你怎么可以不注意我。”他这样以为全世界只有自己最厉害的毛头小子,是应该受点挫折才知道天高地厚。
      我内心暗暗偷笑。

      没多久我乘上记忆中的校车。中国式的校车比未来魔都地铁还要拥挤,校车好比是只不大的箱子,往里面偷着缝儿塞人。
      中国,在没有条件学习西方人的享受时,硬要打肿脸充胖子,给自己充伪架子。□□人多钱少,再加上小孩子上的又都是学区小学,小学离家一定不远,照我说何必花钱买“移动箱子”塞学生呢?可是,这就是这个时代,校车是先进教育的特色。

      在这个年代,中国经济发展腾飞,叫嚣着自己要与世界接轨。电视里每天都在报道GDP增幅指数,其疯狂程度和当年叫嚷嚷要□□不分伯仲。专家利用报纸杂志版面大肆宣传自己的观点,拉拢普通民众和他们站在同一观点上,而大部分民众是盲目愤青的。

      在这种大背景下,即便是稚气未脱的孩子,也天天叫嚷着一些“观点”——我是说从“专家”那里听来的,比如专家说校车是一件必需品,又比如:

      “知道明年新闻第一要闻是什么吗?”我寻着还未变声嘶哑的男童音寻去,毕竟国家大事新闻在初中校车上被提出有些不可思议。有几个小家伙同我一样向他看去,不过没人回答他。见没人接自己的口,他面不改色地自夸自卖起来,“料你们也不知道。”他清了清嗓子,好似要开始发表著名演讲。

      明年?哦,马上要迎来97年的元旦了。

      就在他极度自信的时候,他又好像记起了某个人。他有些不自然,忸怩地朝车上第二座问道:“您知道吗,丁老师。”被男孩询问的人,我只能依据目所能及的她的长发样式,判断是位年轻女性。
      我邻座的几个女孩窃窃私语道:“小矮子喜欢丁老师,早恋不害臊。”
      小矮子?我重新仔细打量男孩,随即觉得这外号还挺贴切的,他比普通初三生要矮上半个头的高度。他还故意留着又密又长的头发,像口黑锅子扣在小脑袋上,从视觉上更显得他个子过矮。

      “让让。”小矮子从人堆里钻出,踩着车内高起的一块平地使自己顿时高了一截,煞有气势地清清嗓子:“咳嗯。以我独具一格的判断力,我分析,明年的第一大要闻是一件国际性事件。”

      齐葭正好坐在小矮子现在站的位置旁边,当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于小矮子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嘴角明显浮现过一瞬蔑视的冷笑。
      然而他转瞬又变回友爱同学的那副脸孔,对着小矮子说道:“季雅聪在家研究过时事?这太厉害了!用学习之外的空闲时间还能超出常人地发展出一个这么厉害的兴趣,不愧是丁老师最喜欢的学生。”
      小矮子不禁面露喜色,却连连摆手,口上说道:“没有啦,我随便看看玩玩的,不算什么厉害的兴趣。”
      他并没有否认自己是“丁老师最喜欢的学生”这句话,因为我看的出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好一个齐葭,不过是十几岁的年纪,不仅会察言观色,还能利用看来的信息增加他人对自己的好感。内心或还在嗤笑他人,表面却能做到不动声色,圆滑的功力不亚于职场上混迹多年的精英人士。

      齐葭给予了小矮子——也就是季雅聪鼓励性的眼神,小矮子大受鼓舞,继续夸夸其谈起来:“我爸是高中历史老师,他告诉我一个关于上世纪的国家屈辱事件。他跟我说祖国的南面有块地,被英国鬼子上世纪骗租的去了,说是99年之后还。算明今年正好过去了99年。所以经我严密地推算,明年最重要的新闻应该是这块地回归事件。”

      香——香港回归?

      附近有几个专注在听的孩子都笑了:“季雅聪你知道那块地叫什么吗?”

      “叫……叫……”小矮子抓耳挠腮了好一阵,“哎呀,我忘了嘛,等我回去问了我爸再告诉你们。”
      我也不禁笑了起来,小男孩就是小男孩,爸妈挂嘴上的同时却要装大人。

      1997年,离当时人们认为的世界末日还有两年,我清楚地记得这一年里中国从大英帝国手里赢回了香港。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年我遇见了一生的至爱,默默暗恋了十余年,无果而终。无疑我是个感情上的懦夫,生活的懦夫。

      我僵硬地坐在粗糙麻布包裹的校车座椅上,假装看窗外的风景,不多的店铺在我眼前飞驰而过,而我的内心充满一种莫名的情绪。这一世,我需要改变。

      上学(二)
      十五六岁,花季雨季。多得是情感的朦胧,没事还会发发小愁,崇拜明媚且忧伤的文字。小矮子走到我座位斜前方坐下,从蓝色的布书包中掏出一本书。书被细心地用黑白色精致书皮严实地包裹着。他小心翼翼地翻开,手指着书上的字,一行行掠过。

      我虽因为书皮的缘故看不见书名,但书页被翻开后,书本内容看得十分清楚。
      他翻到书中间的一页,书页上印着娟秀的小四号楷体。
      “有些爱,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待看清句子后,我笑了。这句话倒确实符合小矮子暗恋丁老师的心境。

      校车在一颠一跛中徐徐前进。
      学生们自然或三或五一伙,各自按各自的小圈子聊着天。我想来“我”以前定是独行侠,上车至今没有一人前来搭讪。这样也好。省的被人识破我不是这具身体的正主。

      临近学校不远处,校车停靠的最后一站上来三个男孩。他们各个人高马大,俨然已退去少年的青涩外表。
      小矮子突然把正在看的书快速收起。
      齐葭也装作无意地将目光放向车窗外。

      “丁老师。”他们一上车齐齐向那个年轻女教师打招呼。
      女教师冲他们微微点了点头。三人纷纷上车后,走在最后的那名男生又冲丁老师说:“别忘了下午去看我们打球。”说完还自恃很帅地甩了甩他那特意留长的前刘海。

      邻座的几个小女生按捺不住,惊声低呼:“他好帅,好像流川枫。”
      流着过长的刘海就能称为帅?有时候我真无法理解女孩子们奇特的审美观。她们难道不知道男人最性感的发型应该是板寸头吗?我打小就喜欢剃着板寸头的军人大哥,瞧他们多么阳刚,多们有男人味。
      作为男人,要像军人一样,才能称之为帅。
      可惜,再过15年,这帮子女孩子们的审美观只会越变越糟糕。

      “哟,小矮子,要不要和我们一起打球?丁老师会去看哦。”那名男生挑衅地说。
      把青春年少当做伤人的正当借口。可是往往,在青春年少时受到的伤害是最深最难以被抹平的。
      小矮子低着头不吭声。从他微微耸动的肩膀看出,他非常在意身高,丁老师,挑衅的男孩。

      齐葭手托腮,对着窗外不屑地说道:“一群白痴。”

      “抱歉,我忘了,你没有朋友愿意与你组队。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够到篮球板。”说完他哈哈大笑,一路与另两个他的狐朋狗友打闹着,走向不远处的位子。
      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种低劣行径,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语言对他人有多大的杀伤力吗?世界上有都少无法挽回的事情,起初就是因为一两句伤人的话语而造成的。

      “季雅聪,我跟你组队。”我用清晰明亮地声音抛出这句话。话音刚落,却引发“流川枫”男进一步的嘲笑。
      “噗哈哈。娘娘腔程希与小矮子组队,哈哈,哥们儿扶着我点。我快笑晕了。哈哈哈。我说,你那小胳膊小腿能行吗?篮球可不会因为你扭两下腰,抛两个媚眼,它就自动跑进篮筐里的啊。哈哈……”

      齐葭难以置信地看了我眼,嘟哝着:“又一傻帽。”

      “不是吧,跟篮球三人组干上了?娘娘腔和小矮子要倒霉了。”这几个小女生叽叽喳喳的还真停不了了。
      她们喜欢的三人嘻嘻哈哈笑了一阵,快笑断了气。他们居然还不消停,又说:“喂,不如凑成3对3吧。你们可以再找个女生陪你们。哈哈。”
      岂有此理。越说越来气。

      年轻的女老师这时也看不下去了,从座位上站起来说:“王强,□□,李建军,不准欺负同学。”
      她的无意之举,却让小矮子季雅聪的双眸像被照耀水面,闪烁出夺人的光芒。
      季雅聪喃喃自语道:“丁老师……”

      “班长,下午自习课严格监督全班,我不准任何一人去操场打球。”她教训地极有气势,三人组立刻噤声语闭。
      “切,老师,您这样教育我们只会让我们都变成像齐葭一样的书呆子。”
      好好的,这恶毒的火苗又烧到了齐葭的身上。

      齐葭才不如季雅聪那样是好捏的柿子。
      他慢悠悠地从座位上站起,眼一挑,说道:“丁老师,既然他们这么喜欢打篮球,我看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每天放学后我负责把他们送到隔壁九中。九中的篮球队可是全市数一数二的团队。我相信,在专业篮球队的指导下,他们一定能学有所成。”
      闻言,三人脸色巨变。到高中的篮球部打球?那可不是说说玩玩的地方。高中的人各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他们最看不起的就是毛还没长齐,却硬要装牛的小子。去那里打球,嘿嘿,日子有的苦咯。

      丁老师转过头来,对齐葭赞许地笑道:“班长的建议不错。我们学校也需要培养体育方面的优秀学生。看你们三人平时读书成绩都不佳,未来去体校发展确实是很好的选择。要不,老师给你们直接写推荐信?”
      她面朝齐葭时,我看清了她的样貌。弯弯的两道眉丝毫见不着刚刚生气的痕迹。嘴角挂着甜甜的笑窝,侧着头,颇有些调皮的样子。
      她就像朵雨后盛开的小粉花,天然去雕饰。年轻,可爱,偶尔能开开小玩笑的女老师,难怪小矮子喜欢她。

      “不,不,老师。刚是开玩笑,开玩笑的。”还算三人机灵,他们谄媚着说道。
      眼看一场蓄意的挑衅被齐葭三言两语完全化解,小矮子投来感激的目光。没想到,齐葭还真有两下子。

      小矮子向座位外挪了挪,好像下定决心一样深呼一口气,突然转回头向我说到:“谢谢你。”
      我愣了愣,习惯性地回答:“不用谢。”
      他不知道再接下去该说些什么,尴尬地扭着头。朝我傻乎乎地笑着。
      我被他逗乐了。
      “我喜欢来日方长的男人和不堪回首的女人,是他们把生活搞得意味深长。”我神秘地脱口而出一段话。
      “呃?”他对我的话表示错愕。
      “你书上第三章的那句话,下半句。”
      他仿佛在思考,又仿佛在回味。
      “是了。很通顺啊。不过,我不喜欢这段下文。”他变得很放松地对我说。
      谈及他所看的书,他就好像鱼找到了温暖的海床,神情都大变模样。
      在精神自由的领土里,他无疑是位高大的国王。他对文字,好比对着自己心爱的国民。他了解它们,也愿意讲述它们。

      我与小矮子的相识是从书开始的。两个人聊着一些经典词句,慢慢熟络起来。这与我和齐葭的相识简直是最大的反差。我和齐葭那是应了一句古话:不打不相识。
      想到昨天雪地中的干架。我不自觉地看向齐葭。他没有留意到我的目光,独自欣赏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色。

      “程希,回神啦,学校到了。”小矮子收拾书包,跑过来拉我下车。他真的不高,与我相比还差我小半个头。不过,这不影响我与他交朋友,一路同行,他的热情感染了我。
      齐葭早我们一步下车。我和小矮子踏着齐葭的影子,有说有笑,走进了我阔别15年的校园。

      三人组(一)
      育才初中在市里属于不好也不坏的初中。我们这儿有句土话,夹头夹尾能混混,中间反而没饭吃。
      越是教学水平处于中间的初中,越是备受忽视。
      我推开绿漆的教室木门,教室前后各有两块老旧的黑板,跟大部分中学一样,后面那块每月都会换一期板报。十二月的主题通常是“迎元旦”,如我所想,板报的报头画着三个身着各异少数名族服装的男孩女孩,他们手举着灯笼和迎元旦的横幅。这字……好娟秀,板报上每一小块文章还都细致的用各色边框钩边。

      “糟了。”
      “什么糟了?”我不明所以地问小矮子。
      “正中偏左的那篇文章,在倒数第二行我不小心错写了几个字。”说着,他抓起前块黑板粉笔槽内三两只粉笔和一块粉笔擦。
      “后面的板报是你出的?!字好漂亮!”我由衷感叹。
      “当然是我出的,我是班里的宣传委员啊,不是我出的,还会有谁去出。我都画了三年了,你不会今天才知道吧。”他小心翼翼地抹去错字,补上新字,又从卫生角里拉出块干净的抹布,沾了些水,将板报上多余的粉尘一一擦去。

      我看得出神,心里在想如何将我那一□□爬字练成此等精致样,齐葭的声音却在耳边突然响起:“画挺好看的。”
      小矮子笔下一顿。他收起粉笔说道:“嗯,我也觉得这一黑板的字缺了力度。不像在迎元旦,配不上报头。”

      他俩人的对话,我愣是咀嚼了好久才弄明白。板报上的画不算突出,一般人一定会对与之相比优异很多的字夸上半天。然而懂行的齐葭并不欣赏此主题下用这样的字体。他在表面夸赞画,实际委婉指出字有缺陷。

      “试试把行书改成正楷。”
      “我最近临摹的都是行书,正楷好一阵子没写,手里没感觉。怕写糟了。”小矮子发愁道。
      “我帮你。”齐葭要过粉笔擦去角落里的一篇小文,笔速极快地重写了一遍。
      “好厉害。正楷能写这么快,还写的这么刚正。”
      小矮子并没有夸张,被改的虽是正眼瞧不见的豆腐块文章,在内容没改的前提下,仅仅换了字体,整张板报感觉顿时阳光了许多。

      齐葭拍拍手,抖落粉尘,说道:“回座位背书吧,待会你摹着我的字再改。”
      小矮子啊呀了一声,说:“我都忘了,第一节语文课要默写!这下完蛋了,我还没背熟。”
      重返学习生活让我措手不及。默写?!不会吧,上辈子我都是靠同桌铁哥们儿相助才每每顺利通过。如今要突击默写,我还是赶紧去巴结这辈子的同桌吧。

      此时此刻,我和齐葭大眼瞪小眼。
      “你,你,你!我怎么,不是,你怎么是我同桌!”
      他两眼斜眤:“丁老师组织的互帮互助活动,咱俩被分配到一组了。从这周起,互帮互助对子互成同桌,我负责监督你读书。你给我赶紧地,拿出语文书,翻到132页。”他见我还呆呆地望着,也不跟我打声招呼,直接拖过我的书包。
      “给。快点,还有10分钟上课。”他搜出了我的语文书说道,“这篇文言文挺难背,今天的任务可以定轻松点。默写允许错5个字。”
      咚咚咚,从教室外传来高跟鞋的声音。我不禁寒颤,每个学生童年时最怕听到高跟鞋踩大理石发出的声音。在学校里,高跟鞋是女性老师和教务处主任的专利。班上最调皮的学生听闻此声都会噤若寒蝉。

      女王般的语文老师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讲桌,用教案轻拍桌子,其实教室早在她进班级的那一刻便安静得只听得见翻书声。
      “再过10分钟我们默写,把小抄都收起来,一旦被我抓到作弊,我的规矩从没改变。”她嗓音沙哑,不够洪亮。然而没有一个学生敢反抗。顶多嘴里嘀咕道:“灭绝师太。”

      我可怜兮兮地看着齐葭,要知道作弊最安全的是偷看同桌,因为即便被抓住,老师也没实在性的证据。不过这一招需要被抄者的积极配合。他要是硬不给你看,比方说用文具盒遮住字迹,此方案会立刻宣布流产。
      齐葭头也不动,低声却有气势地喝道:“看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印着课文。”
      我不死心,小声问:“呆会儿,手别挡着本子,移一点给我看看。”
      “你想作弊?”
      我脸唰地红了,结结巴巴说:“才不是作弊,昨天把默写这事忘了,请您老帮忙江湖救急。”
      “作弊。”他只回了我两个字就再也不理我了。
      我这不是记性不好嘛,想我前世,也曾天天努力背书,可无论我花多大的力气去记,书本上的文字就像长着翅膀的小鸟,没一会儿便从脑袋瓜中飞得老远去了。
      我也承认,白马非马是谬论。我本质确实是想作弊。人总有一些错误,自身明知它是错误,但无力去不做。

      “还有5分钟。”老师无情得完全符合她的外号。她冷眼扫视着学生,冬日本就寒冷,她的目光更冷。
      自然的寒气和老师的冰冻视线,一点儿都没让我凉快些。我浑身燥热,心里急的团团转。
      内心就剩一句话在不停地重复:“怎么办,怎么办……”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镇定些。”我自我安慰。
      翻开书,好,132页。对,看课文题目。记住它。
      内容,呃!我居然完全不记得曾经背过!什么之乎者也!原来的那个程希摆明了是个不爱学习的,书上竟干净的连段落标号都没有。
      不管了,读一遍。
      我深吸一口气,磕磕巴巴用五分钟读了一遍课文。
      怪不得齐葭说这篇文章难,满眼的通假字和生僻字。

      “时间到,把你们的书本合上。每组第一个人来拿默写本。”
      与此同时,窗外的上课铃响得震耳欲聋。
      女王的表可真准。可我们好希望哪天能将她的表偷来,调得慢些。

      当然,一切都是幻想 。

      很快,我接过“自己”的本子,本子封面很干净。横线栏上甚至连班级,学科都没写。单单用普通的笔触写着名字。
      我内心揣测,程希不爱学习,估计平时默写也懒得参加,所以本子才会这么新吧。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大错特错。
      我难以置信的把自己的默写本来回翻了一遍又一遍。

      全部满分!从第一课起,每篇课文的默写全部满分!
      别说错字,连标点都未曾错过一个。
      我狐疑,以前默写是不是拿着书直接抄的。以人的记忆力,再勤奋背书的人也不会篇篇满分。
      然而,等到我下笔的瞬间,我明白,原来有种天赋是属于非人的。

      这具身体天生会照相记忆。
      关于照相记忆,我前世系统练习过,它的原理是利用人类大脑右脑部分的图片记忆区,将所见的书本以照片的形式保存。原理极易理解,真实操练非常困难,鲜少有人能够练成。
      想想看,拍一张照片只需“咔嚓”两秒。普通学生可能要为一篇课文痛苦一小时。这种技能实在让人嫉妒。
      前世我苦练多年未能成功,今生天生便会,我哭笑不得地感叹命运的无常。

      闭上双眼,眼前像出现了一个红木大柜,柜上有数不清的小抽屉。
      我向大脑下达搜寻语文课文记忆的指令。今天的,昨天的,早到幼儿园背的诗歌都一一陈列开来。
      但现在我只需两分钟前读的那篇,很顺利地,我拉开类似记忆的小抽屉,取出需默写课文的照片。

      照片上的字个个大如珍珠,比原书上的还要清晰圆润。
      不可思议!

      齐葭早已下笔默写,他写得飞快,偶尔顿上一顿。
      我提笔后一气呵成,等我默写完毕抬头,班里竟没有第二个人完成,包括齐葭!
      老师瞧了我眼,面色如初,看来程希通常都是这样。全班第一个默完,永远的全对。

      我前世从未享受过这样的感觉,悠闲地趴在桌上看着同学。他们的表情形形色色,认真背过的,轻轻松松落笔,写字速度很有规律。抓耳挠腮的大部分是没认真背的,或者其中也有像我前世那样天分不佳的。
      自来到这个身体后,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一介看客。他们对未来会有的不解,我都早已得到答案。
      窗外没有预兆的刮过一阵强风,冰冷刺骨。

      “最后一位同学起来收。其他同学停笔 。”语文老师的声音依旧沙哑有力,将我拽回现实。
      齐葭自觉地上交本子。小矮子坐在原位整理全组的本子。还有很多同学在做最后的挣扎,他们念着,要重默了,罚抄等等。

      齐葭顺手替我把我的本子也上交了,他说:“你记忆力不错。”
      语气淡淡的,像他一惯的风格。

      三人组(二)
      学校生活单调,重复性极强。打铃,上课,打铃,下课,上课时万籁俱静只有老师一人吐沫横飞,下课时人声鼎沸难得有两人安静读书。区别校园生活中今日与昨日的不同点,可能就在于下课的十分钟。

      然而,我今天的下课10分钟注定延续上课的单调乏味。突击的语文默写让我发现自己原来具有照相记忆的天赋,下课后我赶忙调动起十二分的注意力想从记忆盒子里抽出些对学习有益的知识。不一会儿,我的脸色开始发白,竟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课文还是课文。“程希”从小就只喜欢背语文课文吗?我不禁在心中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改头换面(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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