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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2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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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歌听了之后也是脸上发烧,口一松几乎都要答应和莫昽在一起了,可惜支吾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开口,最终还是没说话。
他记得自己本来对丐帮的同学印象不是很好的,一开始认识莫昽的时候两人还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来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二人的拌嘴就成为了一种取乐的日常,借此互相打趣。
莫昽这人,虽然看着挺痞跟流氓似的,但唐凌歌从没见他真的非礼过别人(莫昽:在你心中我的形象就这么不堪?老子告诉你,老子不非礼别人,老子就非礼你一个),而且很讲义气,也很照顾自己...
唐凌歌最欣赏的,其实是莫昽身上那一份难得的潇洒豪迈。哪个男儿没有英雄情结,任凭谁看到这般狂放不羁的个性,都会心生向往。
侠。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丐帮,或是形容莫昽这样的人,唐凌歌认为这个字是再合适不过的。从唐国的历史来看,万花以文人居多,天策以军人居多,唐门以杀手居多,纯阳、少林更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修行高人,藏剑是世家君子,七秀是才情佳人,明教、五毒则有着自己独特的异域或民族风情。只有丐帮,带着一种最纯正的武侠风骨。笑,醉,狂,三字足矣。
唐凌歌曾经见过很多丐帮的人遭受过不公正的待遇,他们或是不解,或是猛烈反击,或是一笑置之。当唐凌歌愤慨地问莫昽为什么不追究那个在副本里放生他的治疗的责任时,莫昽只是笑着回了一句:“说了有用?”
轻轻抱住莫昽的腰身,唐凌歌忽然觉得有些难过。明明是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还要被队友嫌弃,只因为他是丐帮的人。
“怎么了?”莫昽单手握着自行车的手柄,另一只手搭上了唐凌歌微凉的双手。“很冷?马上就到巴陵楼了,进去就不冷了。”
“恩...”唐凌歌感受着莫昽的体温,感觉这严冬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这家伙也就是衣着发型有点非主流而已...要说拒绝的理由,唐凌歌还真找不出来。
要不...今晚找个机会和莫昽出去吃个饭,试着答应和他交往好了。
“凌歌,早上好啊。”上课的前一分钟,紫虚踏进了教室,坐到唐凌歌身边。
“早上好。”唐凌歌笑了一下,“看你今天好像不打算睡觉的样子。”
紫虚点了点头,从书包里取出几本厚厚的书摆在了桌面上,什么《道学思想》,《犯罪心理学》,《力学的运用》,看起来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坐在唐凌歌附近的几名纯阳的学生见紫虚挨着他坐下了,便一脸的厌恶之色,纷纷收拾书包到对面的座位上去了,更有甚者在经过紫虚身旁时用手肘撞倒了他的水瓶。保温瓶摔落到地上,发出好大一阵声响。
“你们不要欺人太甚!”唐凌歌拧起眉,脸色不善地看着他们几人。
“对不起啊,紫虚同学。”其中一人使劲往保温瓶上踩了一脚,然后将它捡起来还给紫虚。“我不是故意的。”
紫虚看了一眼被摔得变形的瓶盖,漠然道:“摔坏了,赔钱。120块。”
“你..”“没现金可以转账,或者分期付款,随便你。反正在一个班,谅你也跑不掉。我知道你一时拿不出这笔巨款,没关系,我可以慢慢等。”
唐凌歌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紫虚的舌战功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简直和师父有一拼。“120块...巨款啊卧槽哈哈哈哈...”
“你们笑什么笑!”那人听见周围不少人的笑声,恼羞成怒。“原来气宗的人都这样斤斤计较,区区一个保温瓶也要人家赔!”
这个地图炮放得可真是太漂亮了,绝对OT啊。唐凌歌看了看讲台上的金虚老师,对这货不作死就不会死的行为很是幸灾乐祸。
“咳。”金虚干咳了一声,慢悠悠地合上手中的书。“某些人收敛点吧,别丢剑宗的人了,省得OT了群拉都拉不住。”
“老师你也是剑宗,怎么偏帮气宗..”“剑宗和气宗都是纯阳,就这样。好了,现在开始上课,请在前排玩纸牌的同学和在后排玩手机的同学换一下位置,坐在中间的同学被你们吵得快听不见我讲话了。”
“紫虚,你上课为什么总是睡觉?”唐凌歌问正在看书的紫虚。
“因为我不喜欢听课。”紫虚头也不抬地答道。
唐凌歌不禁为正在讲课的金虚默哀了一秒。“那...你白天睡这么久,晚上不会睡不着吗?”
“我晚上不睡觉,看书。”紫虚道,“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容易被抓,我只能晚上看,白天就用来睡觉。”
原来如此...唐凌歌觉得自己似乎解开了剑三大学西山分校哲学院的一个重大谜团。紫虚之所以经常旷课、在课堂上睡觉还能成为学霸的原因,是他读了很多书。本专业的,跨专业的,天文地理文学理学历史政治,他全部都读。白天坐在后排睡觉,夜晚用来做自己感兴趣的事,这种生活方式的确不错。
要是那些说他作弊的同学知道了这个,估计会不敢相信吧。不过紫虚倒是好像不在乎那些人的看法,一直我行我素。
这时,唐凌歌的手机忽然振动起来。他低头一看,是唐陌风发来的短信:“凌歌,夕城1月2日生日,不如我们提前商量一下怎么庆祝吧,记得不要告诉夕城,给他一个惊喜。”
唐凌歌略为惊讶地挑了挑眉。在他的印象中,唐陌风一向是理性大于感性的存在,他实在很难想象唐陌风会用心地记住杨夕城的生日然后偷偷为他准备礼物的样子。难道陌风是巨蟹座的?
唐凌歌打开唐陌风的□□信息一看,6月25日生日,艾玛还真是巨蟹座。他又顺便去查了查莫昽的生日,发现莫昽是天秤座的。
原来那个家伙是十月份生日啊...啧,都过去了。唐凌歌有些后悔错过了一个帮莫昽庆生的机会。那瓜货也真是的,都成年了居然不跟我们说一声。
“我们要准备些什么?买蛋糕在宿舍吃还是出去撮一顿?”唐凌歌给唐陌风回了短信,“我想可以用气球、彩带什么的布置一下寝室。”
还有一个多月才到夕城的生日,陌风还真是上心。唐凌歌思索着,陌风只记得夕城的生日,却不记得莫昽的生日...不会是因为他喜欢夕城吧?
这么一想,有机化学专业的唐陌风为何会如此文艺地费心思去记杨夕城的生日还为他做庆生的准备,就有了很好的解释。
要是放在以前,唐凌歌会认为这只是纯粹的友情而已。但自从莫昽跟他表白之后,他发觉原来兄弟情也是可以遇热发生化学反应的。现在想来,杨夕城与唐陌风之间的相处模式,怎么看都很暧昧啊...
“我们就买个蛋糕在宿舍里庆祝吧,气球也可以买一些。对了,还有打火机。”唐陌风的短信很快又发了过来,“夕城喜欢吃水果蛋糕,你觉得怎样?”
“很好,只要不是巧克力蛋糕就行,那个甜得老子牙都要掉了。”唐凌歌回复道,“那我们周末的时候去白龙楼那边的蛋糕店挑选一下口味吧。”
唐陌风放下手机,看着讲台上讲得眉飞色舞的老师,目中多了些倦意。他对商务英语实在是没有兴趣,而且很多单词他根本听不懂。
与其这样浪费时间,倒不如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唐陌风如此想着,翻出一张白纸,在上面凌乱地写了许多看上去毫无关联的字。
“你喜欢诗么?我下次为天策写一首送给你。”唐陌风记得自己曾对杨夕城这样说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当然不可能食言。
唐诗酌字精炼,宋词更易抒情...唐陌风思量了一阵,最后决定还是写一首宋词为杨夕城庆生。
笔锋在白纸上游走着,留下几个词牌名以及唐陌风一时心血来潮想到的字词。写宋词,要注意选择好词牌,注意押韵,还要注意字词的选择以便达到自己想描绘的那种意境。
如此这般地折腾了一节课,唐陌风才将这首《江城子·天策》的初稿写完,其间已经修改了几个不恰当的字词。他揉了揉太阳穴,细细将成品端详了一番,确定暂时找不到更好的修改字词后才长出了一口气。
坐在唐陌风身旁的是一名明教的同学,他眼见唐陌风奋笔疾书了半天,忍不住凑上前来打量,只见纸上写道:“东都天狼尽豪英,舞神兵,震雷霆,枪挑裂甲,惟望烽火宁。夜幽风泠无衣起,梦方醒,月初盈。|镇关岂为空浮名,策马行,御苍鹰,血点白刃,纵横八方惊。驰骋沙场军魂在,何惜命,战未停!”
“兄弟,写得不错嘛,挺霸气的!”明教的同学称赞了一句,问道:“这个‘无衣起’是什么意思,是说士兵们不穿衣服就起来作战吗?那也太匆忙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唐陌风解释道,“《无衣》是古时秦国战歌。”
“......”明教的同学顿时感觉受到了打击。他伏倒在桌上,喃喃道:“文科生真可怕...”
“我是理科生。”唐陌风淡淡地接了一句,完成神·补刀。
明教同学的玻璃心碎成了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