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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汤姆·里德尔(2) ...

  •   ——“卧槽,作者什么意思啊,又那么虐主角。作者你告诉我,你不虐主角你难受吗?还我金闪闪的LV啊!”
      ——“这个作者的主角果然不能直视啊不能直视!这难道又即将是个在‘苦逼’中奋斗的小可怜吗?”
      ——“黑魔王你被穿的太苦了,555,我情愿看罗妈原著写的汤姆啊,人家至少不用和老蜜蜂卖萌啊!一想到一对年龄相差一个甲子的新cp,VD或者更高的可能是DV,我就胃疼啊!摔!”

      ……
      ……

      ……
      ……

      如果您还在寻找《汤姆里德尔崩坏记下篇》的话,恭喜您,别找了。
      虽然我很想让故事就在上一章就完结,但显然我无法说服无良的后妈……由于我既不是考据党,本身也很废柴,更无法符合“绝对HE”这个霸气侧漏的大主题,于是你翻到了下篇。

      1937年夏7月,大汉格顿村。
      我有些站不稳,觉得肠子都打结,身边站着的中年人这回穿回了他角色经典的巫师袍,当然颜色略夸张华丽。
      “教授,这就是你说的幻影……”
      “幻影移形。”
      “挺不舒服的。”我摸了摸鼻子。
      邓布利多没在意,“你知道从伦敦旅行到这儿,麻瓜会用什么方式?”
      “我想大多数人会坐火车,教授。”
      “我猜,这是种经济的方式了,汤姆?”
      “我明白了,”我咧了下嘴,“您的……‘幻影移形’还挺舒适的。”
      “很高兴你能这样说,我的孩子。”他看着远处破落的房子,“希望我们这一次拜访能同样舒适。”

      【墙上布满苔藓,房顶上的许多瓦片都掉了,这里或那里露出了里面的椽木。房子周围长着茂密的荨麻,高高的荨麻一直齐到窗口,那些窗户非常小,积满了厚厚的陈年污垢。门上钉了一条死蛇。】——摘自原著

      这就是我那个所谓的舅舅的住处。
      当我站在门口看着那条被钉着的死蛇的时候,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一种预感强烈到,让我再一次地后悔自己不是个考据党。
      如此糟糕的环境,我甚至不知道要不要敲门,或者我该在敲门前先找块手绢?

      还没等我多想,门豁地开了,里面走出一个男人,有一双看着就很凶厉的眼睛,透出傲慢与暴怒,有点儿驼背,五官和梅洛普想象,同样很粗糙。
      “你们来干什么,”他的眼中充满着怀疑与不悦,“哦,是邓布利多教授,你们这群私闯民宅的强盗。”
      “莫芬,冷静些,毕业后那么多年你还是这样冲动,”邓布利多说道,“你没收到信吗?”
      “冈特家从不接受猫头鹰。”他这么说道。

      我忽然很希望他不是我那个传说中的舅舅,可当他转过看着我的脸的时候,目光突然变得很凶狠,“汤姆·里德尔!”
      我下意识地要喊“到”,结果这个成年人冲过来对着我的喉咙就是一通的掐,“都是你这个混蛋,都是你害了我姐姐,害了我全家!你这个垃圾,麻瓜……”

      那一刻我都快翻白眼了,终于被老邓一个魔咒两人弹开,那个男人直接摔到了地上,我也不知道运气算不算好,弹开的时候恰恰好被邓布利多接着。
      或许我是只奇葩,因为都已经在生死关头,我被解救出来的那个档口我想到的竟然是,我真的不想和老邓玩DVD cp。

      “我要杀了你这个麻瓜,你毁了冈特家,你要付出代价!”哪怕倒在地上,那个男人仍然这么说道。
      “莫芬,冷静些,这是你姐姐的儿子。”
      “梅洛普?那个婊子,那个贱人。”他还要从地上挣扎着起来,将唾液吐在我脚下,或许要感谢他没有魁地奇运动员的体魄能将帮他完成这个目标。

      都这个状况了,我忽然什么都不说了,转身就往村外跑去。
      “汤姆!”

      我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跑到村外,生怕稍微慢了些就被抓住回去“让抚养”了。
      当然我没有忘记,出了这个找到最后血亲的馊主意的人正是我。

      斯莱特林的后人见后人,两人都没有两眼泪汪汪,相反,一个快把另一个掐死了。
      这真的是馊到不能再馊的主意了。#不是考据党就别当先知#

      5分钟后,老邓如期地在两个村落前的必经之路上找到了我。
      “汤姆。”
      “您来了。”
      “你没有乱跑实在太好了,偶尔也体谅下老年人的体力。”邓布利多在我身边坐下。

      我翻了个白眼,心想,原著里你还能和伏地魔在纠缠半个世纪呢,实在用不着这样恶意卖萌。#卖萌可耻节操自重#
      当然要让老邓找到我,否则就靠我这身无分文的,我可不认为一个人用麻瓜的方式回伦敦会很舒适。

      他既然作出了要和我谈心的样子,我总不能让他失望,“那个真的是我舅舅吗?”
      邓布利多点头,开始和我说起一个故事,“你的父母就是在这条路上认识的。”
      “啊?”
      “就是这条回小汉格顿的路上,你妈妈喜欢上了你爸爸。”邓布利多或许真的很有渲染气氛的天赋,“然后这件事被你舅舅知道了。”
      “看他今天要把我掐死的样子就知道了,他一定对任何靠近他姐姐的人都很不爽。”我猜,无论这个人是谁都会让他不爽,弟弟对姐姐的男人都不怎么会有好感。

      这条隐晦的世故,我想邓布利多就算再厉害也无法想到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会知道这种情愫。
      他继续说下去,“莫芬·冈特对你的父亲,也就是一个麻瓜施了咒,当然这也是违反魔法部法律的,而在拘捕的过程中,你的外公也攻击了官员,于是冈特家的最后三位成员,除了你母亲外都去了阿兹卡班。”
      “阿兹卡班?”
      “也就是巫师世界的监狱,或许类似于伦敦塔?”
      我反驳道,“教授,伦敦塔是给皇室囚犯用的,我想阿兹卡班还没那么高级。”
      “你的读写果然学的不错,汤姆。”邓布利多老脸不红地说下去,“总之,小冈特先生被处以在阿兹卡班服刑三年,老冈特先生被判六个月。”

      噢我去啊,果然不是考据党就不要出馊主意。这个舅舅还是个劳改犯,这回就算他敢收我,我都不敢被他收了。

      我就这么安静地听着他说着过去的事情,忽然觉得伏地魔真的很可悲。
      除非他被各种各样的“汤姆苏”给穿了,然后用一些成年人的方法赚钱经营,否则原版的LV大人根本能混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因为他的后妈把他能够扭转命运的机会都掐断了。
      孤儿院受人虐待,还是处在世界经济的大萧条期。想要找亲人收养,冈特家只剩下了个深井病——直接把一个真正的十一岁孤儿能走的路都掐断了。

      “我……不是个好男孩,教授,”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在装深沉,“我不是个好男孩,在孤儿院里我偷过东西,也把别人的兔子吊起来,还吓唬过欺负我的人。”
      邓布利多似乎在叹气,“汤姆。”没有生气,却好像更在感慨。

      我想他虽然是个有心计的人,却总还是个能够沟通的人。
      “我撒过谎,也和人打过架,可无论如何……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我只能这么保护自己。”
      邓布利多拍着我的肩膀,“打人总是不对的。”
      “所以我想我是个坏孩子,”我揣测着他的语气,并不像是指责,与其说劝告都有些无力,“一个坏孩子,所以没有人会爱我,愿意领养我,哪怕是最后的亲人……我想这是一个坏孩子应得的。”
      “汤姆,”邓布利多说道,“没有什么事是‘应得的’,况且你也不是个坏孩子。对别人做过的事,你会后悔不是吗?”

      行了,有他这句话,伏地魔小朋友以前做的案底到我这儿能洗白了,省得我还要背着前手的债。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邓布利多的话,在他的圣光笼罩下回归“光明”,做个好人?
      那一瞬间,我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别着格兰芬多院徽,带着红金相间围巾的麦劳德,一脸的雄纠纠气昂昂,字正腔圆根正苗红……
      吓得我都直接说实话了,“以前做的事,我知道自己是错的,邪恶的,可是……如果还是在那个环境的话,我是说,当我不反击就只能选择忍受别人恶行的环境,我是必定要保护自己的。”

      他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汤姆,你还太年轻,不适合这样偏激的想法。”
      我没有深思他的话。其实自从成年后我就明白,成年人说的许多话并无意义,有时候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或者为了表示聆听而说话,没必要将每一句无聊的话都刨根问到底。

      他这么说,并不是苛刻我什么,只是因为我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个广泛的社会问题,他或许不乏正义感,但也是个聪明人:作为一个单体,真的很难撼动整个庞大的社会体系,或者说,真的很难有力量改变什么。
      老邓不是圣母,但我想正常的人听到了我用这么感性的方式说出孤儿的苦楚时,都会有同情,甚至希望我过得好点。然而在单体面对上整个社会的问题时,邓布利多无法做出完美的答案。

      他无法对我说,孩子你一定要做个好人,你的后顾之忧我替你解决,让我抚养你长大好了——不说老邓还有更远大的人生理想没有实现,让一个伟大的白巫师做一个奶妈也实在大材小用,更何况孤儿除了我一个,还有千千万,难道他能见一个收养一个吗?
      他做不到,也无法全然地改变我的命运,而以他的人格如果做不到的话,又是不屑于做出夸夸其谈的承诺,所以他必然是沉默了。

      我也没去多插话,事实上我现在扮演的就是这么一个无奈的、自责的、安静的小男孩。
      直到他带着我回到了孤儿院门口,和我告别,“汤姆,向我保证不再欺负别人。”
      他不知从哪里找出两张花票子,递给我,“答应我。”

      这是防着我在孤儿院里没吃用饿肚子了?连我住在麻瓜区,要用英镑也想到了。
      我有些惊异,却没有矫情,接过了钞票,“我尽量,如果他们没有打我的话,我答应你不会先动手。”
      “或许你可以换一种方式。”
      我和他告别,“我尽量,或许我可以请他们一起吃比比怪味豆。”

      *
      一个多月后,我来到了传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伦敦火车站的一角。
      没有猫头鹰,也没有任何巫师宠物,身上的麻瓜衣服也是孤儿院里穿旧的,除了入学通知书上写的必需品,其他的东西也只有换洗衣物,以及两颗从别人哪儿抢来的破烂弹珠。
      我想“我”这一版的Dark Lord出场实在是太不拉风了。

      仍旧是按照原著的顺序入学,只是和许多同人作者安排的情节不一致:这里我能写的就是“时光飞逝,新生分院开始了”。
      因为我的“没用”和不想惹事,所以我在火车包厢里没惹一点事,至于新生对骂什么的,我也没参与。
      这里的一切都可以直接用个“时光飞逝”概括了,唯一值得写的就是,我上前戴分院帽的时候,脑子里回忆了一大堆同人主角们是如何和帽子打商量的。

      斯莱特林?算了,我还想努力洗白,好好过日子赚钱发财娶白富美呢。
      格兰芬多?一想着带着金红围巾,雄纠纠气昂昂,举着格兰芬多之剑的汤姆……我就那个胃疼啊。
      至于拉文克劳,不是你想进就能进。平安点,我准备很烂俗地和许多“低调”的同人主角们去赫奇帕奇。

      还在各种回忆如何和帽子打商量呢,事实上,我刚坐上凳子,屁股没捂热,头上就帽子就盖下来……
      “斯莱特林!”
      我相当怀疑那顶帽子有没有落到我头顶上,甚至觉得那顶破帽子只是一察觉了我的血缘就给分了斯莱特林。

      既不是纯血家族出身,又不是家庭背景硬的外国巫师移民,小蛇们自顾自说话,只是出于礼仪三三两两拍了下手,和格兰芬多进个人就捶桌子喝彩的热烈气氛完全不一样。
      这个时期的混血巫师比哈利波特的时候更受人歧视,当冗长的仪式结束后,大家开始进餐,看着是一桌的没事,而我只要手沾上除了面包和南瓜汁以外的事物,都会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

      忽然为伏地魔觉得有点心酸,如果是原著里那个真正的小孩,受尽了人世一切的委屈,性格本就有点扭曲了,再受到斯莱特林的这种待遇:明明是正宗的斯莱特林后人,却还要被些后来的小姓氏纯血给欺负,心里的苦逼真是如长江之流水滔滔不绝。

      这样的恶作剧让“我”一个成年人再去追究也有点儿掉份儿,警告惩罚了几个带头的人,再加上后期成绩不错,为学院争了不少光,日子倒不算难过。
      首先感谢汤姆本人强大的天赋,当我上第一堂变形课的时候,还是老戏码对着一根火柴变针,其实我咒语还念错了个单词,结果在当时的变形课教师老邓的目光下成了第一个完成的人,还得到了加分。
      接下来就是每学期末笔试成绩,作为一个天朝学生,经历了大考、小考、抽考,月考、周考、随堂考,大多数人对于猜题、死记硬背等技能早炉火纯青了……我再笨也不会在这里给祖国君丢人。

      这样的日子还算不错,在霍格沃茨最美妙的一点就是不用为了食物发愁。
      虽然照理说英国的住宿费是相当的那个贵,可汤姆属于孤儿,学杂费全免,还能得到一点助学金。除此之外,每学年我还能获得一些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由斯拉格霍恩填了单子做人情,魔法部奖学金则由邓布利多将我列在名单内提名。#学霸拯救世界#
      我成绩确实很好,不过能得奖学金,老邓没为难我也是促成这点的原因。至于同人文中说的,“狮院蛇院必要相争,老蜜蜂必要为难一切斯莱特林”这种状况我倒没碰到。

      确实,因为历史的原因,格兰芬多与斯莱特林新老纯血贵族间重新划分势力的斗争一直存在——我觉得这才是伏地魔能上台的契机,他只是一个聪明的挟此控制大局的投机者罢了。
      现在我又不是这场纷争的核心人物,而在格兰芬多的口号“保护混血小巫师,保护麻瓜”中,哥还应该被划分为贫下中农的。
      如果还要算上原因的话,我倒觉得是和邓布利多有过沟通。他对我的生活有过了解,也对我的性格有过了解。在大家不敌对,不用死磕性命相搏的时候,他师长的责任感盖过了其他。

      他不是圣人,如我一直所知的。然而这世上并非所有一切都要以“好人坏人”来划分,如果一定要赶着人上火刑场的,老邓是个缺憾的好人,而伏地魔是个合理的好人。“合理”是因为他确实吃尽了苦头……但被世界遗弃了不是成魔头的借口。
      这世上又有多少人,即便被社会辜负了仍然奉献着自我;如果这样的话空洞的话,那么并不是所有受了委屈的孤儿长大后都成了恐怖分子,事实上,他们也只是和正常人一样,好好过日子。#被世界遗弃不可怕,喜欢你有时还可怕#
      老邓上不了圣坛,伏地魔也上不了。
      当然他可以说他不屑,但这依然表示他没资格。

      好吧,说了那么几句公道话,我觉得此刻我又被套上“格兰芬多脑残粉”的嫌疑(= =),其实哥只想好好过日子啊,好好过日子啊!

      温饱不成问题,也想学做生意,用各种同人文中说到的方法大赚一笔……结果我什么都没做,因为现实和小说的差别就是,我是个懒货。#重度拖延症患者#
      我果然是史上最没用之穿越主角。
      一穿汤姆毁三观啊毁三观。

      四年级的时候,我绕过图书馆,也不去斯莱特林休息室,和拉文克劳的哥们儿在湖边草地上靠着树荫看书。
      我讨厌图书馆里永远坐的端端正正的学霸们,虽然我现在也是伪学霸一枚。在国外教育氛围更宽松的地方,总会有这么一群叫sheldon的人,他们学习真的是出于兴趣。
      谢天谢地,他们不对应试机械的考试感兴趣,更感谢他们不对奖学金感兴趣。

      但我还是讨厌图书馆,和那群翻着一捆捆砖头书真学霸在一起,绝对有淳淳的鄙视感扑面而来。至于学院的休息室,这个时候纯血贵族间的利益纷争已经开始了,像我这样没根基的混血也别去当炮灰了。

      湖边的景色很好,也很安静。阳光照在身上很暖,俗气地形容,很想瞌睡。
      或许是有了浅色的瞳孔后,也或许是北欧的纬度或者常住斯莱特林地窖的缘故,我开始喜欢暖色调,并且开始明白为什么大多数北欧风格的画都喜欢用这些颜色配色。这种感觉是奇怪的,因为当我还是个天朝人的时候,我是极喜欢黑白灰蓝紫等冷色调的。

      晒太阳的感觉很好,我膝上铺着本书,其实靠在树上发呆。
      这般的寂静,偶尔也会有下午训练魁地奇的队员骑着飞天扫帚划过,就如在这副画面中划过的飞鸟一般,并不讨人厌。

      唯一的缺憾是,我身边这个拉文克劳哥们儿是个二货,他已经打碎了今天的第五十个蛋,并告诉我他要用下落鸡蛋壳的方向来预测命运。
      当他一身黏糊糊打碎第六十一个鸡蛋的时候,开始向我抱怨,为什么每次下落在草地上的鸡蛋壳总是蛋清的一面落地。

      “这是肯定的。”我开始用上辈子学过的经济学原理忽悠,“知道面包理论吗?”
      “那是什么东西?用洒落的面包屑进行预言吗?”这哥们儿又开始探索与发现了,“或许我能换个方向试试。”
      我都想捂脸,“不不!这个理论说的是,一块涂了黄油的面包如果把它落到地上,一定是有黄油的一面落地。”
      “为什么要做那么蠢的事?”
      “问你!”我有些怒了,“你为什么要糊了一手蛋清液?”
      “这是为了伟大的魔法献身。”
      “我现在更想给你一个清洁咒和锁喉咒。”

      也就在我们在为这场愚蠢的学术之争争执得时候,顽固的拉文克劳一定要我为他“执著的探求精神”而道歉,而我亦不肯低下斯莱特林高贵的头颅时,两个并行的格兰芬多女孩走了过来。
      似乎很好奇地看着这里有两个怪人争执,其中一个有着棕黄如秋阳眼眸的女孩向我们看来,她眼中带着那样的好奇,又是如此的纯净而带着狡黠。她一簇簇随风飘扬的红色秀发,映衬着健康的肌肤,犹如秋日风中飞扬的枫叶,自由的火精灵一般。

      那一刻我知道我要死了。
      虽然很恶俗,但我不得不说,我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了。
      她有着被许多哈利波特迷鄙夷的红色秀发,我不知道要如何形容那种颜色。当我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喜欢暖色调的第四年,我遇上了一个这般色彩的女孩,就如我心中的火精灵一般,如此的打眼。
      我不知道原著中那一家时常被读者鄙夷的韦斯莱家的红发该红成什么颜色,但我想,即便这个女孩姓韦斯莱,是那个被广大同人女鄙夷的韦斯莱家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追到她。

      “GU NIANG!”
      我从树荫下走到她面前,她看着我就蹙起了眉,然后我才想起,一激动我竟然用了母语。
      “你好,小姐。”
      她点头示意,看着我的目光仍旧提防,似乎像防范一个随时发作的深井病。

      这时我的二货基友从后面歪歪扭扭地追过来,一手挠着他鸡窝乱的金发,“汤姆,我一定要和你论证鸡蛋壳和黄油面包是不一样的性质!”

      “他在说什么?”红发姑娘越发鄙夷地说。
      “胡说八道,”我有些懊恼,“拉文克劳总是一群书呆子。”
      “斯莱特林还专出阴险小人呢!”二货队友继续说道。
      妹子的表情更难看了,我越发觉得想掩面泪奔。

      她法师袍上缝制的是格兰芬多的院徽,而我这个带着银绿院徽的斯莱特林定是不入她眼了。

      这样的发现让我有些懊恼,或许有人会笑我让黑魔王成了个泡妞都不得手的愣头青,可我这会儿早顾不得这个了。
      我是我,穿成的是一个叫做汤姆的男孩,而不是一个叫伏地魔的终极Boss。

      “你还有事吗?”那姑娘有些不悦,大概受过贵族教育,此刻她带着傲慢的抬起光洁小巧的下巴,“两位先生还有事吗?”
      “有。”
      汤姆的外貌真的很不错,我曾见很多女孩对这张脸露出害羞或热情的表情过。
      但此刻我走到她面前,她看着我就像是一个无礼的不速之客般讨厌。

      “小姐,我想你掉了东西。”
      她有些吃惊,下意识地翻起了随身物品,“原来你是为了这个叫住我,对不起了……可以问下,我到底少了什么?”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她已经确认好随身物品了。
      “有,”我厚着脸皮,指着我站着的草地,“小姐,你掉了一只男朋友。”

      ……

      霎时,我见到她的女伴嘴长得能横塞一只香蕉,而她则脸红得直瞪我。
      有点自知之明的说,这肯定不是害羞,而是气愤。

      和普通妹子直接抽起书背甩耳光神功不同,红发妹子她是一个巫师,巫师的本能促使她恼羞成怒地抽出魔杖对着我,“钻心剜骨!”
      ……才怪,妹子念的是鼻涕虫咒。
      感谢伏地魔的高级反派身体素质,在魔咒袭来的那一刻,我刷地扭头就过了,还记得双手插袋。后面的哥们就没那么好运了,直接被击中,开始口吐鼻涕虫。

      “呕。”
      我抹了把泪,拉文克劳哥们,你多保重。

      To be continue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汤姆·里德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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