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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   【五】

      事情到了这一步,按照一般狗血小说的通俗套路来讲,大抵就是两人从此阴差阳错一别经年,再见时两处相思化作一段痴恋……然而本文的作者向来以脑回路构造特异而奇葩著称,于是廖东陵廖大公子他也没继续坐在医院傻等,他包袱款款卷铺盖跑了,跑去找人去了;他知道纪南秋的老家就是这里本地的,可他也知道纪南秋的母亲不是这里人,她本生在烟花三月柳丝绵长的江南之地,虽然病骨支离,说话时却是声音温软,带着柔婉绵密如雨丝般清润的音腔——她的儿子遗传了她的一把好嗓子和温柔谦和的脾气,只可惜啊,小纪不爱说话。
      当纪南秋看见廖东陵的时候正是七月——都说七月流火,果然一点不错。时七月初,才下了一场织得绵密的雨,一时这满眼秀丽风景一眼望去皆是大有秋意似的,连湿润的泥土都别有一番芳香。荷香清露坠,柳动好风生,微月初三夜,新蝉第一声——便是在这样一个风清月白鸟语花香的夏夜里,有人敲响了纪南秋家的院门,门一拉,纪南秋就傻在了当场。黯淡夜色里,对面的人依旧笑出一口大白牙,声音低了些,轻轻唤他:“南秋。”
      这是廖东陵第一次这样叫出纪南秋的名字——开口之际他的心尖儿忽然颤了一下,一阵说不清楚的麻痒酸软缓缓从胸口淌过——这两个字,这两个看似简单平常、组合在一起却就像是有了惑人魅力的字,这几天里他也曾翻来覆去挠心挠肺地想过千百遍,每想一遍,心尖儿上最柔软的寻处便要轻轻揪成了一团;然而此时此刻真见着人了,却是瞬间清晰洞明起来,什么都懂了,什么都明白了,什么都不用再说了——他伸出手去将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的纪南秋揽入怀中,轻声唤他:“南秋,南秋。”
      只这样轻轻地唤出口,——便觉得有难以言喻的幸福感向自己排山倒海汹涌而来,吞云蔽日湮没天地。

      纪妈妈的遗愿是落叶归根,于是纪家父子二人千里迢迢带着她回到了江南;纪爸爸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决定就在妻子的故乡定居,不再回去那个伤心地,只是觉得愧对唯一的儿子——没能参加高考,对多少考生而言都是无法承受的打击,然而纪南秋却一个字也没有多说;他不说廖东陵自然也不会逼着他说,每日陪着纪南秋忙前忙后,清扫卫生洗衣做饭,廖东陵不会,打下手倒也兴致勃勃;闲时他们会一起出门走走,路边小店过桥米线泛油的汤轻香,青石桥下河水波光粼粼清澈温柔。廖东陵忽然说:“南秋,跟我走吧。”
      纪南秋抬眼看他,没有说话。这一年他十八岁,廖东陵二十岁,他是清润秀气的少年模样,他却已抽出英俊逼人青年身姿。廖东陵微微俯身凑近了他双眼,又重复了一遍:“南秋,你跟我走,我们去北京,你再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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