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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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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夜寒,滴水成冰,白芷的心底,也是寒意重重。
原来人的命运,是一早就注定的,枉费她费尽心思,也注定得不到。不知怎地,她想起嫡母曾言,女子的命运如蒲尾草,幼时聚在一起,等大了,随风四处飘散。
她把自己的命运跟白伊绑在了一起,所以不会再各自飘零了。
白家姐妹的命运,命途双生,一盛一衰,此消彼长。
她明明乖巧懂事,惯会讨好父亲嫡母,她学琴棋书画,样样出众,她生性柔弱,温柔体贴。容德才能,哪一样不比那个没心没肺的姐姐好上千百倍。她那么努力,那么卑微,那么期望,可是抓到手里的,永远会从指缝流泄出去。
她的地位,她的宠爱,就连她的爱情.......
窗外的寒风吹开窗棂,洁白的雪花落在她惨白无人色的脸上,久久转动眼珠,她坐在床上,手往枕头底下乱摸,一枚白玉浮粉莲镯掉在静夜里。
她悚然一惊,慌慌张张跌下床去,把那枚玉簪抓在手心里,温润的玉镯顶端有朵栩栩如生的玉莲,淡粉的花瓣俏丽无双。
一滴殷红落在那淡黄的莲蕊之上,蒙上一层淡淡的血雾,妖艳的红色渀佛流动起来,玉镯火热的烫手,白芷的脸上浮现柔弱无依的笑容,十分从容的把玉镯带在凝霜的皓腕上,盖住了一处淡淡的血痕。
一夜无话。
流云殷勤的叩开了侧殿东厢房的门,她笑意滢滢,鬓发如云,一身素色宫装,将玲珑有致的身材凸显出来,打扮并不出奇,眉目生媚。她怀中抱着新折的寒梅,老树琼枝,红梅秾艳,白雪点点,当真是春色无边。
相比之下,白芷脸色和窗外的雪地一般,白的惨烈,还被人踩了几道。
“娘娘,奴婢伺候您更衣。”许是白芷的脸上太吓人,流云忙上前凑热闹。这些近身伺候的事一般都是心腹宫女来做,往常还轮不到流云。毕竟,她是皇后所赐。
白芷听得那滴的出水来声音,烟眉轻蹙,手下拧着手中的玉镯更紧了。
“娘娘,您身子不适,奴婢去太医院拿帖子来。”边上的领头宫女看不惯流云的做作派,真心实意的关心娘娘的身子。
流云不屑的撇撇嘴,把含苞欲放的寒梅放在青玉双鱼琉璃瓶中,拔尖了声音道:“你倒是好心,好好的咒娘娘的身子。”
“出去!”白芷脸上登然变色,冷冷一笑,若琼雪玉碎,极美极泪。
几个贴身宫女顿时不屑的瞪着流云,示意她快滚。
那知白芷泪若流珠,滚滚而下,轻喝道:“你们几个出去,流云陪本宫说话!”
娘娘也太好欺负了!几个宫女满眼震惊,继而平静,鱼贯而出。
“娘娘英明,这起子奴婢太可恶,竟刚忤逆娘娘。”流云自觉拿捏了白芷,边说边走到梳妆台前,漫不经心的挑开妆奁盒子,嗬,珠翠玉环,琳琅满目。
白芷一反之前的柔软样子,眸内精光一闪,缓缓站起,指着甜白瓷茶盏道:“姑娘有心了,这盏茶乃是北寒洲的极地翡翠雪蛤,养颜圣品,让人青春永驻。这是大皇子所得,唯有两盏,本宫喝了一盏,本来这盏是为姐姐所求,只是她不顾姐妹情谊,我又何须枉费心。想来心寒,姑娘拿去罢。”
流云闻言大喜,俏脸染红,样子也不顾,端起那盏茶,一饮而尽,饮完尤自咂舌,两眼发光,发愿许诺了许多天光好话。
白芷只是笑,并不吱声,待数息过后,流云面色由红变白,腹中隐隐作痛,倒在地上,不由得大惊!
“忘了告诉你。”白芷蹲下身子,裙裾如蝶铺陈在青石板上,她伸出一双青葱小手,指了指流云因为呼吸不畅波浪起伏胸前,声音柔嫩婉转,”这里很痛吧,我知道,他最喜欢在这里用力了。也真是难为他了,你这样天天和太监对食的宫女,也能啃的下去,大约真是为了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吧!”
“你!”流云浑身发软,面色潮红,双目喷火,鼻息加重,心底生出一股强烈的渴望,想要剥光被填充被冲击被撕裂的渴望!这种渴望越来越强烈,强烈到她下腹抽紧,腿心湿软,恨不得立即有个男人能让她纾解。
白芷冷笑一声,不去看她的丑态,一字一顿道:“白伊虽然傻,却不会像你,自作聪明,身上用了他最喜欢的香味。自然,我也要对你特别点,这盏雪蛤,把你昨晚送来的药用上了,至于效果。”她朝门外喝道:”来人,把这给本宫下药的贱婢送给大皇子!就说是四皇子送的礼物!”
不得不说白芷够狠,情郎负心,她也是君既无心我便休!
四皇子病急乱投医,走的一步险棋,让流云给白芷送补药,只是他算漏了女人的嫉妒心和敏感。流云上了四皇子的床,见四皇子似乎对白家姐妹皆有暧昧,不由得醋海生波,一边帮送四皇子送药,一边添油加醋,说四皇子移情别恋,获得白芷的信任,以达到一石两鸟的计划!个个都是好计谋,可惜,人心哪能那么好算计。白芷也不是吃素的,反正男人什么玩意,她算是看透了,床上甜言蜜语,床下狼心狗肺,不信不爱,方是万全之道。
四皇子,不过是我白芷不要的玩意儿,白伊你要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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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初一早就把四皇子那货丢九霄云外了。自从得知了自己是水火双灵根之后,就想着去空间好好看一看醒世录,好好找些适合自己的功法。五行混沌诀奠基是最合适的,再往上修炼显然已经不合适。
她躺在空间的细软的草地上,望着澄碧的天际,莫名松了一口气,继而胡思乱想着:这时好时坏的鬼空间让人惆怅,时不时抽风,关键时候进不去,黑水湖这次,要不是心境猛然突破,后来又有妖兽金丹补充灵气,她肯定也得和冤魂作伴了。真是的,还以为天上掉下个万能随身充电器呢,结果是无质量保证的坑爹货。
活下来,才会后怕,若是死了,连后怕的机会也没有。
要么死,要么杀!合上眼,那些刀光剑影历历在目,血尸白骨森森冷笑。
但是她毕竟生长在一个人命关天的时代,人类就是这么奇怪,好像在餐桌上,就能无视那些动物尸体被人类杀死的事实。凌初一不吃狗肉,理由是看到那么可爱的湿润的眼神儿,这么通人性,怎么忍心下嘴呢。
连狗肉都不敢吃得凌初一,手里有了人命,她看着依旧枯瘦的手,那日的血腥气仿佛萦绕不去,一个,两个,三个,最后数不清。那些活生生的人,被她收割了生命。
这是个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人命如草芥,规则强者定,所有的厮杀都只为了一个最后活下去的机会!
果然,只有足够无耻才能活下去,只有相当自私才能活下去。
活下去,哪条路,都有无可奈何。
凌初一深深有了危机感,她是家中老大,底下有个弟弟,父母工作忙,把他们丢给爷爷奶奶。老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她几乎不闻不问,小孩子不懂偏心,但是缺爱是肯定的。没人理她,她就自己和自己玩,自己和自己说话,自己和自己做游戏,她开始习惯孤独,享受孤独。胆子特别大,完全没有依赖的心思。坚定的认为,所谓人生,一定是一个人走完全程,没有谁可以永远帮谁。
她是没有备胎等着的命,只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足够强大的内心,才能走完全程。所以遇见鬼也好,杀人也好,濒临死亡也好,统统都不要怕。凌初一,你不要怕,不能后悔,选了这条路,不管多难多苦,都不许哭。
这是最后一次,她对自己说,伸手抹去脸上的泪水,最后一次,允许自己软弱,允许自己后悔,还会心软,还会圣母。
哪怕自己痛到要死,也不许再流一滴泪。
许多年以后,想起那日下的决心,突然无比庆幸,自己亲手斩断自己的后路,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