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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太上求不朽 ...
接下来的这段日子,花铖只想仰天长叹一声:你们知道爹有多努力吗?都不许再坑爹了!
为了多快好省的搞建设,为了酷炫狂霸的新生活,近日来,花铖从各个方面完善了自身素质。
首先,自然是他立于不败之地的最根本的保障:武功。
他利用早训时间,无耻的表示要指点大家的功夫,每天拉一个人出来过招。不仅摸清了那左右使和堂主的水平,还在一周之内成功的掌握了基本的战斗技巧和武功招式。
开始的时候,他总是一副让你百十来招的高姿态只守不攻,榨干对手后,再凭借深厚的内力和多年刷题考试培养的举一反三好品质成功反攻。在将长剑驾到‘今日老师’的脖子上之后,花铖还会凭借自己多年浸淫武侠小说的经验来段扯皮性总结,将装十三之道发扬到极致。每每说的对手五体投地眼含热泪,表示楼主大人不仅武功天下第一,武道更是出神入化。这样的时候,花铖都会回以高深莫测的一笑,然后收剑远遁,可谓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其次,花铖开始考虑利用自身的优越素质,进行生存能力的开发和强化。
趁着近日无事,花铖对本朝政治文化以及周边国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不仅成功的摸清了附近的书局和藏书库的状况,还了解到了许多民间文化的现状。对于工业水平和军工水平的研究也在同步进行着。只是对后者的研究和了解,令出身电信专业的花铖忍不住吐了一口又一口血——只会连电路焊芯片编代码的技术帝真是……废啊。
一夜之间。
燕国似乎已经从夏末进入了初冬。气候的骤变令人的胃里不断冒起寒气。
花铖披着一件大氅,膝上还搁着一个手炉,坐在一家茶馆的三楼临窗处,奋笔疾书着。
这家茶馆是朝暮楼的产业,隐蔽性极佳。三楼除了他,没人敢上来。花铖就安心的坐在这儿搞他的文学创作。也许是受了那本宣传人人平等天下人公正的享有天下权的反动教材的蛊惑,也许是压抑了许久的写手梦在体内复苏了。花铖终于决定,在这个朝代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研究火药大炮,而是著书立传。
花铖一边用左手奋笔疾书,一边默默感叹。
他是个天生的左撇子。在顾淮的压迫下,后天开发了右手的功能。但最好用的,还是左手。
虽然不知道原楼主的笔体到底如何,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至少使用和自己的右手不同的字体。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不朽,也许是每个生命,最终极的梦想。
这是个最坏的世界,对于一个习惯了和平和人权的现代人来说。但这也是个最好的世界,对于一个糟糕的写手来说。
很多花铖耳熟能详的诗词和倒背如流的文章,这里都没有。何况他还有大把的资源,将自己的文章散播出去。
花铖写文的第一步,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他选择了一个简短的爱情话本。其实在他看来,东方的民间话本的和西方古代传播甚好的童话故事也没有太大区别。它们的本质多半是一样的。穷姑娘泡到了皇家子,瘌□□骑上了白天鹅,穷小子干掉了高富帅。
在这种苦难的年代里,人们需要的,很多时候就是这种精神鸦片。他们带给人美好的希望,令他们能够继续在被压迫中坚强的生存下去。
花铖做出的另一个突破,是将一些黄段子巧妙精湛的揉到了他的文章里。因为他觉得也许要打开局面,先教大家用下半身幻想会更容易。何况,他还在试探期。如果果然被那群成天惦记他的妖魔鬼怪发现了,他还可以把著书时所用笔体和原楼主不一样归结于——写这种东西,人家不好意思被你们发现啊。
写完了三个小故事,花铖投下笔,伸了个懒腰。背上尚未完全痊愈的伤被他扯开,痛的淋漓畅快。让他禁不住小郁闷了一把。一切涉及宫廷内帷的线索目前都是断链,他还真没搞明白他这棒伤到底是为了个啥。
想好好活下去,想在夜里睡得安稳,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花铖顺着窗口吹进来的凉风,向外看,半空中一个黑点在视线里不断的扩大。
伸出一只胳膊,他上臂的衣服不出意料的被这只赤腹抓破了。看着臂上缓缓收回伸展的翅膀,身上还带着寒风的凛冽气息的鹰,花铖不由自主的将它扇到口中的那点冷气抿了抿。
冷的发甜。
这只赤腹鹰,是原楼主驯养的。
他听仲和提起过,这是第一次见。
他年幼的时候,有人送了顾淮一只鹰。将要熬好驯成的时候,他觉得十分不人道,给放了。他被那只愤怒的鹰的臂膀打了一下,要不是顾淮的枪法够准,也许他还会被叼成瞎子。后来顾淮也就收起了玩鹰的兴致,他自己也没想到,来到异世,他会拥有一只鹰。
花铖盯着这只骄傲的生物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终于收起了那些矫情的感伤。将他爪子上丢下来的那个长条小包展了开来。
赤腹鹰安静的立在他臂上,沉静尊贵的表情让他觉得有点像端坐在高位上的顾淮。
是来自龙钰的东西。花铖展开了那块麻布,盯着里面裹着的那短短一截断箭,看着那无比平整的断口和它赤红如血的箭头,发了一回呆。
想了想,他又小心的将那断箭拎起来检查了一遍。
完全没找到任何实质性的提示。将麻布也翻了一个遍,也是毫无头绪。
头上顶着一个不明觉历的大问号,刚刚还奋笔疾书下笔如有神助的花铖犹豫了半天,终于在龙钰送来的那块麻布上画了一个表情:
( ̄m ̄)
没错。就是它了。
花铖给自己点了个赞。据仲和所说,龙钰和花铖每次依靠这只赤腹通讯,信件都是阅过即焚不留底的。他不想暴露身份,就暂时不能写字。这个表情不但十分明显的表达了他对龙钰这个奇怪的断箭不明觉历瀑布汗的心情,还表达了他的立场——你爱咋办咋办吧,我会这样安详欢乐的支持你的。不管怎么理解,都能说的过去。
反正他觉得自己的回信十分厚道:你把哑谜打得瞎子都看不明白,老子还如此祥和,多么厚道!
将麻布绑在赤腹的足上,花铖对着天空一扬胳膊,这沉默的空中霸主便展翅飞走了。
注视着它逐渐消失在空中,花铖深深的叹了口气。
从小时候,那只被顾淮一枪爆头的鹰开始,他就是个可怕的动物杀手。顾淮情妇的猫咪被他抱过一次第二天就吃错了老鼠药,舍友的折耳兔在他电脑前蹲了一下第二天就离奇掉进了厕所,这些也都罢了。前儿他在陈徐臻府上看了眼那只乌龟,晚上它就变成了一锅汤。连那两只猫也逃不过他身上的诅咒——他把那个小孩儿送去陈徐臻府上后,没两天就听说那只白猫和他送的小短腿都被陈徐臻埋了,因为它们惊了这个小主子。
这只骄傲的雄鹰,他也不敢多留多看。恐怕折了它的寿。
低下头,花铖大笔一挥,在他文稿的扉页上,写下风流倜傥的两个大字:十三。
想到日后也许会有很多人一边拜读他的大作,一边敬仰的感慨:十三先生好笔力!花铖就忍不住大笑。
戴好斗笠,换了身偷偷备下的衣裳。花铖兜了好几个圈子,才把新写的文章送到了一个新搭上线儿的书局里。
文化的传播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会循序渐进。
也许,他在这秋天里播下的一个火种,终有一日,会变做燎原烈火,焚尽这世上的不公。
花铖将刚才穿的衣裳尽数焚毁完毕了,才又披着自己那拉风非常的大氅上了街。
周云卿因主理着陈贺廿叛国一案,最近风头正劲。李明成对他的办案能力和视人命如草芥的办案态度十分欣赏,在朝堂上公开点了一次赞。所以眼看着这年轻的小周大人升官在即,满朝老少油条们都纷纷闻风而动,圆润的滚过来抱起了大腿。
花铖站在他府邸门前,看着那车水马龙的热闹景象,想想自家朝暮楼的冷落情形和那个凄惨的金库,就忍不住产生了一种浓浓的吃大户均贫富的欲望。这年头当个方正不阿的纪委头子,真是不容易。
他也不用拜帖,直接就走了进去。
花楼主名动天下,在整个长安城主场,更是声名赫赫。他的脸当然没人识得,但是这张鬼面具,确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其实要不是知道原楼主从不拿真容见人,花铖一定会质疑自己‘暗’卫统领的名头。
他刚踏进院子里,那几个刚从轿子上下来的官员就都噤了声,跟瞧鬼一样的偷偷瞅他。眼珠子转几转,就又都一脸了然。
听闻这个南周的暗桩,本来是朝暮楼先拔了出来的。果然花楼主大人和这个小周大人有故,要不也不会把这好事儿照顾到他头上。
最近接客接的快把脸皮笑掉的一抬头看见这个杀神,只是意外了一下,就淡定了下来。“楼主大人来的突然,下官有失远迎,还望见谅啊。”
花铖脑内系统自动翻译成:你这货不请自来,老子完全不想搭理你啊!
他就亲热的上去狠拍了两下周云卿的肩膀,朗声笑道:“小周大人客气了。以你我的交情,何必谈这些虚礼。我这随便逛逛,抬头一瞧,竟是到了你府上。今晚我们可要多喝两杯。”
周云卿感受着周围人‘啥?哦!哇塞!’的目光,咬着牙笑得嘴角抽搐。
“当然,当然。”
他终于发现,本朝脸皮最厚的,恐怕不是景相。而是面前这位,他曾以为天下英雄无出其右的花楼主。
这厢是歌舞升平,酒筵飘香。
远方。在花铖看不见的未来里。
烽火硝烟,风云翻涌间,龙钰展开了一张粗糙的亚麻布。
看着上头那个奇异的符号,龙钰皱眉良久。终于,下令开城门,迎接南周来使。
傅楚仰望着踞龙关那巍峨的城墙,看着站在中央宛若天神的将领,和他身边挽弓代射的两尊杀神,被风沙迷了满眼。
听到那厚重的城门开启的声音,他终于抬手,揉了揉眼睛。
一丈耀目的白光,从缓缓开启的城门门缝中射到他的脸上。驱散了他面上的风尘之色,驱散了那笼罩在头上的死亡阴影。
他人生传奇的第一页,终于向他,敞开了怀抱。
都已经看到这章了,英雄你们真的不考虑点个收藏再来发作收吗(踹走厚脸皮乞讨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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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太上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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