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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五十五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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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节
新乡地处太行山脉脚下的平原地带,一望无际的草场最适宜骑战。军事部署会议之上,庞统自言领骑兵五千迎战北方军,杨炙勇和周锦骁暗里交换一个眼色,对这位传说之中神乎其神的镇远将军有了轻视之意。
廖泽用领军北方多年,而北方水草丰美是最好的军马产地,北方军的战马骑兵不仅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远胜过庞家军。且不说廖泽用二十万大军中有近四万的骑兵,就算是他以五千骑兵对五千,庞统胜算也少得可怜。
而东方将军与南方将军对庞统这个名义上的大统帅却还得留着情面:“早听闻庞将军骁勇善战,只是这五千骑兵出战,又是正面御敌,恐怕?”
周锦骁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把尾音拉得老长。庞统一笑:“自然是不够的,还需两位将军鼎力相助。”
两军第一次交战于新乡以北二十里的卫河北岸。
庞统率五千骑兵做先头部队与北方军正面交锋。北方军拥有大宋最精良的骑兵装备自然不惧来敌,却因来战敌将是庞统而派出廖泽用手下第一大将得然与之抗衡。
廖泽用立于战场外围,杵一把九环大刀,鬓发都藏在头盔之中,若不是须眉都花白了,从那神采奕奕的脸上根本瞧不出他已经是花甲之年的人了。他眯着眼睛全神贯注的瞧着战圈之中那个勇猛异常的年轻将领左突右闪,莫不说寻常骑兵近不得他身半分,就连得然副统领与他交手也是险象环生。
很快廖泽用发现一个很值得琢磨的现象,庞统但凡纵马朝前,援后辅助的官兵时而跟进,时而不进。辅兵跟进时且杀得鬼哭狼嚎,不进之时,庞统身边只有几名飞云骑,若是不退,饶是神将下凡也得左右失护,困死在敌军之中。于是乎,远远瞧见庞统勒马不前,怒目圆睁,神态狰狞,似在朝着己方军队怒吼,手下杀招威力不减反增。
廖泽用暗里点头,平素只在朝堂见过,名头多是传闻,今儿得了亲见,确是个了不起的悍将。只不过,哼,廖泽用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悍将是悍将,黄口小儿,有勇无谋而已。
天下人皆知庞家军由三方势力拼合而成,南方军势力居首东方军稍逊,余下区区几万人马才是庞家亲兵,且不说杨炙勇和周锦骁各有私心,就算是各自捧了一颗赤诚之心给庞家,这几十万的军队岂有不磨合之理。
庞统从军十年有余,岂有不懂军心整齐的重要,流言蜚语也好,坊间传闻也罢,他自然有他仓促起兵的苦衷,廖泽用也有拿捏揣度专攻弱点的权利。
得然副都统趁着庞统落单,在乱军之中斜刺出一枪,将庞统手臂上的护甲挑断,枪尖更是在他左臂开了一条三寸长的口子,皮肉翻出,鲜血直流。
手臂传来的疼痛激得庞统越杀越猛,滚烫的鲜血会染红双眼也会带走身体的温度。守着右翼的莫栏和莫凭两人见庞统负伤,顾不得其他,打马领着几名飞云骑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来,护着庞统往后退,庞统也不坚持,且战且退。其余兵将见主帅已退,哪有半分恋战之心,纷纷丢盔弃甲,四散奔逃。
廖泽用嘴角挑起一抹笑,一把百十来斤重的大刀被他单手举起,刀尖朝天,当真是老当益壮,怪不得天桥下唱来轻佻,廖将军统兵二十万,还有一万巾帼在帐中。
“诺池,方棋,你等二人各带五千轻骑分从两侧包抄庞统,记住一定得快。”跟随廖泽用积年的下属皆知,主将的九环狴犴玄铁刀一旦指天,便是出战的号令。
诺池连忙上前叩首领命,方棋却单膝跪着神色迟疑。“将军,庞统此举蹊跷,恐怕有诈!”
廖泽用仰头吸了一口气,战场的血腥被风一股股吹送到面前,他指着极远处与天际相交的藏青色的山脉。“方棋,我且问你,若庞贼逃入太行,你我当如何?”
方棋皱着眉头瞧了一眼廖泽用手指的方向,太行天险,易守难攻,庞统长于用地形,若以太行为据,恐怕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
“若此番任由庞贼遁去,只怕他与杨贼和周贼之间会生出许多变数,利弊不知,反多疑虑,若能一举杀了贼首,老夫教他二十五万兵马不战而败,哈哈哈。”
方棋不敢再多言,只得叩首领命。
北方军中军五千骑兵三千步兵追赶庞家兵马,诺池带领五千轻骑兵封锁右翼,方棋带领五千轻骑兵封锁左翼,一路快马加鞭,要赶在庞统撤离到新乡之前与中军形成三方合围之势。
轻装上阵的战马快如闪电,马蹄之下血肉拌着草泥,铠甲长枪丢得满地都是,数杆庞字大旗被无数马蹄踏为碎片,奔逃的士兵被利刃一拨,手残腿废跌落尘埃,再被大军铁蹄碾为肉泥。
诺池快马乘风,耳畔风声虎虎,手起刀落皆无虚发,正是砍杀得意之时,眼看着已然快要追上庞统等人,忽觉贼首就在眼前,还去绕什么弯,唾手可得的头功为何不要,随即调转马头朝着庞统打马杀去。
一时间右翼军与中军合成一路,得然与诺池两个将领正红着眼睛全神贯注的盯着庞统的项上人头,不知何处忽而起了一声惊雷,瞬间只觉天地扭转乾坤腾挪,诺池经不住健硕的战马突然间的着魔般的扭摔,被腾空甩起,一杆利箭嗖然而至,准确的穿胸而过。
诺池摔落地上的时还未气绝,箭杆杵在地上让他的身子只能半跪着,泥沙滚进眼睛里,除了血红和疼痛再瞧不见别的,只觉得膝盖下的泥土里隐着勃勃的律动,像是某种生物的脉搏,忽然间土层里蹦出手腕粗细的绳索,上面挂着无数巨大尖锐的倒刺。
这是?绊马索!
大片平整的土地猛然间被破土而出的数百条绊马索绞碎,疾驰的战马猝不及防的摔倒在地,骨头折了出来,又被倒刺戳穿了马腹,悲怆的嘶鸣不绝于耳,更有受伤的畜生四处乱踏,骑阵一乱,前扑后涌,修罗地狱一般的情景,当真是哭天抢地毫无办法,不论是官是兵,尽数殒命,两侧更是突然冒出许多的胸口写着偌大庞字的官兵,拿着加长了枪柄的长枪乱刺,保管没有漏网之鱼。
首战,捷。
庞家军损北方军骑兵一万二,步兵五千,俘三千,得战马两千余。自伤骑兵八百,步兵一千数。
不仅是捷,而是大捷全胜。
庞家军士气大振,军队之中不分彼此的传言纷纷,二十五万人流转一圈后出来的言语,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只传得庞统如天神下凡,以少胜多不在话下,更有知过去晓将来,翻云覆雨之异能。
“庞统人称飞星将军果然不假,他出战前日夜观星象,青龙压白虎,角木蛟斗尾火虎,故而算得战事利于卫河北岸矮灌木原。”
庆功宴上,周锦骁少不得跟庞统飞云骑推杯换盏,几轮下来有些发晕,随意走了几步就听见自己手下的兵端着酒碗如是说,真可谓是无名火起。
“你等可知,乱议将领,扰乱军心是何罪名?”周锦骁的冷冷的声音在几个小兵身后响起,直吓得几个人撩了鸡腿砸了酒碗。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兄弟们喝多了,说胡话呢!”
“你们当军规是儿戏吗?三十军棍是少不得的!”
“周将军。”周锦骁正自发着火,却听到有人唤他,嗓音沉稳中带着些磁性,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庞统。
周锦骁只得朝他行礼道:“大将军,东方军军训不严,让您见笑了。”庞统的首战大捷让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大统帅有了些实质性的内容,周锦骁与杨炙勇不论心中作何想法,表面上对他也恭敬了许多。
“无妨无妨。”庞统笑道:“都是血性汉子,难得大家都如此痛快,我看周将军就饶过兄弟几个吧!”
周锦骁心中哼然,断不能你来卖乖我来讨嫌,眼睛一斜,瞧着几个小兵:“既然庞大将军亲口求情,便免了三十军棍,若有再犯,定斩不饶!”
几个小兵感天谢地而走,庞统径直朝前几步,走到兵士堆里,抬了目光,举了酒碗,提气朗声说道:“卫河大捷,绝非我庞统一人之功,若无周将军与杨将军安置伏兵马索,我庞统定然腹背受敌,若无众将士齐心抗敌,我庞统纵有盖世神功,也得落个死无葬身之地,我先干为敬!”
庞统说罢,仰头喝干了酒,将空酒碗大头朝下,一干兵众见他如此,纷纷响应,喝干了碗中酒,呼声高涨。
庞统拍拍胸膛,续而说道:“跟着我出生入死的,都是兄弟,兄弟我别无所长,所幸我爹爹庞老太师一生经营,家中还有几贯铜钱,今儿趁着高兴,所有士兵一人十两纹银,参将以上将领一人百两,新乡有我庞家银号,现兑现的雪花银,我庞统绝对不亏待弟兄们。”
庞统的沉稳的声音由深厚的内力远远的传了出去,偌大的军营,他说得每一个字,每一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片刻呆滞般的宁静后,庞家军大营里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周锦骁闻言冷哼一声,冷着脸瞧了瞧自己手下的东方军,一脸雀跃幸福的样子,尽是些不长进的家伙。这庞家富可敌国可真是不假,收买人心有事半功倍之效。
庞统待众人稍微安静一些,便笑道:“这些又算得了什么,他日大事成时,弟兄们求财得财,求官得官。”不知哪个小兵听得兴,喊了一句:“要是求美人儿呢!”引得这些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哄然大笑。
“若是要求美人儿,稍微麻烦点,不过我庞统做媒,又有那个敢不从呢?”庞统说得轻佻,背手大笑,忽而眼光倏然一聚,接着说道:“只是。”庞统不露痕迹的朝着身后挥了一挥手,莫栏和莫凭各拎着一串小兵走上前来,随手丢将在地上。小兵的眼睛上蒙了布条,不能视物,只胡乱磕着头,口中乱叫:“将军饶命,将军饶命!”
庞统朗声道:“莫闲,军法首条,临阵而逃者,作何处置?”
“回将军,斩!”
二十几万人的营地一时鸦雀无声,只见庞统随手抄起火堆边的一把大砍刀,一刀下去,五个头颅,血溅到了十步开外人的身上,莫栏和莫凭紧随着他的动作手起刀落,结果了剩下几人的性命。
“庞统麾下,容不得逃兵,若有十则杀十,有百杀百,绝不含糊。”庞统说得阴狠,离他近旁的人,都不自觉打了个冷战,他却一甩袖子,丢了砍刀,抄起酒碗又仰头喝了一碗,笑道:“好了,大家继续喝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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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喧嚣的宴饮不知何时才会结束,绝对的主角悄悄退了场。莫闲奉命到阳武押运粮草应该明日午时就可回转,莫逸则一直下落不明,庞统有些疲累的坐在榻上,轻抚着亚棉的床单,像抚着什么极珍贵的东西,脑中闪过一些事情一些回忆,轻轻叹了口气。
门被打开了一条缝,飞燕歪着脑袋站在门边。庞统见着她,轻笑道:“你这是做什么?”飞燕用手肘顶开了房门,手中端着盛着药棉纱布青花瓷瓶的盘子,重重的搁在桌上,道:“我来看看,我家哥哥什么时候做完了大事,有空换个药什么的。”
庞统瞧着她笑,飞燕总算不像刚刚回来时候一般整日愁肠百结,眉宇间带着点娇憨霸道才是庞统的妹妹。
“那就有劳庞大小姐了。”庞统麻溜的解了外衫,露出受伤的左臂:“一点小伤,倒是无所谓的。”
庞家的金创药自然是极好的,庞统的愈合能力之强也令人侧目,飞燕拆了纱布药棉,缝过针的创口居然已经长拢了,不由得啧啧称奇。
“这有什么!”庞统笑道,“不过几寸长的伤口,又没伤着筋骨,上了针自然也就好了的。”
飞燕还是不依不饶的用药棉沾着烧酒将伤口渗出的液体轻轻拭去,又将金创药抹在药棉上,结结实实的给庞统缠了一圈。被精心料理过的伤口清清凉凉的有些麻痒,庞统不自觉的扭动了一下身子,寻常的一个动作,却让他眉头一紧。
“二哥,腰上的伤口还在疼啊?”飞燕将他这个表情变化瞧在眼里,手中料理着换下来的血污之物,随口说道:“真是奇怪,你肩上的伤两天就长肉芽了,腰间的伤怎么都二十多天了还时不时疼呢?”
飞燕所指,便是前次庞统闯宫,护着庞飞燕逃遁时,被姚九一射出的袖箭所伤,初时只觉得腰间一凉,后来一查,竟也是条又深又长的伤口。
“要不,腰上也上点药吧?”飞燕拿着小瓷瓶在庞统眼前晃来晃去,庞统拍拍她的脑袋,笑道:“好了,不用了,你哥又不是豆腐做的,哪能那么身娇肉贵?”
“呵呵,哥哥自然不能身娇肉贵,不过啊,你可得给飞燕找个身娇肉贵的嫂子,让你打不得骂不得,才好管教你这太过随性的个性。”
身娇肉贵的嫂子?庞统脑中闪过一个人,不禁哑然失笑,让他知道这个说法,大概得当场出人命。
“好了,我得睡觉了,你也快去,免得爹爹担心。”
飞燕扮了个鬼脸,将房门关上离开了,庞统和衣躺在榻上,忆起方才飞燕无心一句话,让庞统心中生了疑惑,是了,腰上的伤已经二十余日,怎会一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