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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前任是COSer ...

  •   我觉得我配不上金缕。

      当我这样对基友说时,她一口面包咽在喉咙里,差点没吞下去,最后着急喝了口水,僵硬着脸转向我,说:“二货,我没听错吧?”

      二货是大家给我取的CN,他们说我这么白痴这么二百五,也只有二货这个名字才配得上我。

      我在大家眼里看起来微不足道,他们各有各的事情做,可似乎只有金缕,才是整个团队的核心。

      金缕是我的男朋友,CN和他外表一样,看起来夺目耀眼,光芒万丈,每逢有漫展,金缕总是第一个到场,每逢有签售会,大家忙得晕头转向时,也只有金缕一个人抢到了社团里15个人的签名明信片。

      金缕将明信片一张不少送到每一个人手中,大家向他尊敬举起大拇指,而也只有我看到他眼睛里淡淡的血丝。

      金缕的美瞳带的实在太久了,可他没有时间去忙着配换,明明只能带两个月的美瞳,却因为漫展的忙碌,金缕忍痛带着它去出COS。

      可这些,大家都不知道,大家只知道金缕是社长,是社团的核心,是社团的根基,是我们所有人必不可少的一切。

      我的性格很内向,在社团里也不爱说话,很多事情大家都不愿意让我做,因为怕我搞砸。我从没看过漫画,从没出过COS,从没学过美术,很多人奇怪像我这样一无是处的人为什么会加入社团,而只有在我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金缕高调宣布,我是他女朋友。

      我和金缕只见过一次面,他是我的邻居,搬家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太阳下累得气喘吁吁,我光着脚丫跑过去帮他,他热情邀请我去新家里坐会,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每次金缕带着回忆的眼神说起这件事时,总是笑眯眯刮着我的鼻子说:“小家伙,你还真是不怕我是坏人呢。”

      我当时并非不怕,而是怕得要死,我甚至拿出了防狼剂,生怕金缕对我有半丝不轨,但是看到金缕阳光般的笑容时,我防备的心渐渐融化了。

      金缕是天生的王者,而我只是匍匐在他脚下的仆人。

      大概生性腼腆的原因,社团里的人很快就忽略了我,他们都是学生,每逢期末都要为考试而奔波,我总是能在图书馆,资料室里看到他们,他们拿着厚厚一本书,戴着大框眼镜,俨然一个知识分子,很难让人联想出他们是出行在成都街上穿着花哨的coser。

      我讨厌这些人。

      这些人有的是妆娘,有的是裁缝,有的是画手,有的是PS高手。这些人明明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天赋将社团发扬光大,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他们只是有时开会屁股往会议室一坐,低头玩手机,然后一下午就过去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金缕在做,所有金缕做不完的事都是我帮忙。

      金缕太优秀了,又太玩命了,他那么爱COS,爱漫展,有时我在想,如果我突然消失,他会不会发疯似的来找我?

      我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不想让金缕担心,金缕忙起来的时候,通常连一个电话都不接。

      他会在大热天抱着一大堆COS服去裁缝店找人修补;他会在画室里折腾个三天三夜只为画出最好的服装道具;他会不眠不休彻夜呆在网吧里搜索化妆教程。

      而我每当这时,什么忙都帮不上。

      不忍心看到金缕一个人忙碌,我会在他背后拖着行李箱,将衣服装进去;我会在画室里为他泡点热牛奶或带几件外套给他披上;我会在网吧里陪他一起找教程即便我根本不懂这些。

      可我会学,会看,会思考。

      而社团里的人,什么都不会。

      他们只会一到漫展时,向金缕要衣服;一到漫展时,找金缕化妆;一到漫展时,找金缕要道具。

      而金缕,为他们做尽了这一切。

      我累了,我为金缕感到心疼与不值,我对基友说,我想分手了。

      也许只有打着“配不上金缕”这个幌子为分手借口,也许社团里的人才会懂得金缕有多珍贵,也许金缕就不会那么玩命为社团奔波。

      可是我错了,金缕在收到我短信时,将手机放在一边,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我以为少了我以后,社团的人多多少少会帮忙分担一点,至少不再让金缕这么忙碌。

      可我还是错了,他们背地里笑话,呵斥,冷讽说金缕的女朋友真是白痴。

      明明什么都不会却要做这么多,明明什么都不懂却要帮倒忙,明明不喜欢漫画却偏要看几个通宵。

      我是傻,可是我不笨,至少我爱金缕。

      可金缕的爱太沉重了,他的爱背负了太多的东西,他爱动漫,爱COS,爱社团,爱所有人。

      他光芒闪耀,而我黯淡无光。

      抽空的时候,金缕发了条短信给我:老地方聚聚。

      社团里的人每次成功出了COS就喜欢来咖啡屋里聚聚,咖啡屋里可以喝酒可以吃烧烤可以喝咖啡可以打台球。

      金缕和我分手的同时都不忘来咖啡屋坐坐,在他到来的那一刻,我终于知道COS对他而言有多重要。

      他忙得衣服没有换掉,妆也没有卸。

      我默不作声将自己一个小时前在美瞳店里买到的新美瞳给他,那是鲁鲁修的紫色美瞳,戴起来非常漂亮,两只眼睛显得炯炯有神。

      可此刻的金缕看起来黯淡无光。

      才几天不见,他就瘦了,脸色惨白,眼神无力。

      我知道那是为了漫展而忙碌,我不会理所当然认为他是极度思念我而瘦下来了。

      我说:放弃吧。

      他一愣,苦涩着脸摇头。

      我知道自己还在做无谓挣扎,也许失去社团的金缕什么也不是,但他至少是我的男朋友,是我以后可以托付的男人,是我的一切。

      金缕喝了口咖啡,味道有些苦,我注意到没放糖,可他没有皱眉。

      我知道,再多的苦他都吃过,也不差这一点。

      金缕走后,我终于抑制不住趴在桌上嚎啕大哭起来。

      金缕说,年轻的时候为梦想而奔波,人生才有意义。

      金缕说,三次元与二次元的区别,大概就是你和我的区别。

      金缕说,对不起,耗费了你太多时间让你为我做不喜欢的事情。

      金缕说,对不起,我爱你。

      自从那日过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金缕。

      大三的时候,我也开始忙碌起来,写论文,找实习单位,偶尔会看到金缕新出的COS照,但我也只是晃一眼就再也没去关注。

      金缕的成绩因漫展已经下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他因家庭关系被送往新加坡留学。

      毕业后,我来到实习单位,一工作就是一年。

      晚上,我被噩梦吓醒,翻箱倒柜找东西,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找什么,但是却翻出了一本厚厚的影集,那是以前在社团里,每次漫展时照的相片,我看到了光芒闪耀的金缕,看到了在他身旁依偎的自己,看到身后许许多多的COSer,突然就泪湿衣襟。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登上许久未登的□□,找到了以前社团里尚有联系的人,我问他们金缕现在的联系方式,可他们没有一个人知道。

      他们只会说,金缕又出现在了《托普志》。

      他们只会说,金缕被漫展主办方邀约成为主持人主持了漫展。

      他们只会说,看,金缕的明信片卖的好贵。

      可他们却不知道金缕的□□号,金缕的电话号码,金缕的联系地址。

      如果他们当初勤奋一点,也许金缕不会彻夜不休;如果他们当初努力一点,也许站在金缕的身边就不是别人;如果我当初执意一点,也许……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而像金缕这样优秀的人,世上也没有几个,至少我不是。

      我要的很简单,就是金缕能够回到三次元,安分守己,至少不要这样忙碌。

      因为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COSer真的很难,金缕放弃了学业,放弃了前程,也放弃了我。

      也许在以后的某一天相亲上,有人问我,你前任是做什么的?

      我也只有骄傲又隐晦告诉他,从曾经到现在,他的身份是C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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