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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在我告诉诸君这个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说了一大堆还没说到重点),我要先说说我的超能力。
      从我的角度来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实用。我有个同学可以飞,虽然她只能悬浮大约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随便移动,但这能力还是酷毙了。我上初二的时候她就被联邦超自然现象研究学会的人带走了,至今我也没见过她,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进入超自然犯罪调查局后,我认识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们的能力虽然没有那么酷,但是很实用。比如有个家伙能让他所碰到的东西以零下八度的温度冻结——从此之后他再也不用担心冰激凌在夏天融化了!感谢超能力!还有个家伙能复制纸上的内容,只要他把一张白纸贴在写了字的纸上,就能完美复制出上面的字,只不过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则他上学的时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实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这个词语不是我发明的,而是个戏剧理论中的名词,它的意思是一出戏剧必须发生在一昼夜内,同一个地点,讲述一个完整的情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戏剧都遵从这个理论,只不过我的能力和这个名词所描述的理论非常相近,所以学会的研究者们以“三一律”来命名它。当我使用我的能力时,我可以看见以我为中心、半径十公尺内区域在任意一天内发生的所有事。非要打个比方,我就像个24小时监控的摄像头。
      这种能力对打击犯罪真的很有帮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发现场使用能力,就能看见凶手到底是谁。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无所遁形。听上去简直无敌了,是吧?现在我告诉你,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时我不能移动,一旦我离开了半径十公尺的范围,能力就会失效,这时我就必须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见的“一天”是指当地时间的凌晨0点至晚上24点,不能像上班族一样从早上9点开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时,我必须24小时睁着眼睛。如果运气好,案件是早上发生的,那么找出嫌凶之后我就能回去补个觉了。如果运气糟透,命案刚好在晚上23点发生……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在凶案现场待上一整天,还不能睡觉,因为一旦我睡着,能力就会中断,这意味着我必须从头再来一回。(学会的研究人员把我的能力归属为“观众视角的三一律”,他们认为应该还存在“导演视角的三一律”、“演员视角的三一律”和“戏剧评论家视角的三一律”。我想按这种理论编排的戏剧对观众来说根本是一种折磨。)
      这种能力简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来以为这种蛋疼能力在实践中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办的第一个案子里,它就派上了用场。当时我们在调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样被偷运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货码头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个小时,最后发现原来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饮料中,而他拥有提纯药剂的超能力。案件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我找到了那个家伙,追他追了八个街区(同一时间我的搭档因为电池接触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家伙比我更累。我给他带上手铐的时候,他喘得像头发情的牛。
      “你真能跑。”他惊叹。
      “谢谢,我以前参加过田径队。”我很谦虚。接着我礼尚往来地说,“你也挺能跑的。”
      “我得过县里举办的马拉松大赛的第三名。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我们友好地交流了一下长跑心得,然后我把他送上警车,回头去救我接触不良的搭档。
      ……真抱歉我又说了一大堆结果还是没说到重点。

      这个故事的开始,我们见到了阿什福德警官。他就像所有热播电视剧里常能看见的那种“硬汉”警官形象一样:掺着银丝的黑发,满脸胡茬,西装从来不扣,眼睛因为熬夜办案而布满血丝,脸上的神情却一丝不苟。
      阿什福德警官正在办理一起“诡异至极”的案件(他的原话),因为完全无从着手,所以他向超能力犯罪调查局求助。局里派出我和考卡来调查此事。
      “听着,如果不是这事儿太过诡异,我是不愿意向你们求助的。”在阿什福德警官的办公桌边,我和考卡并肩站立,听警官压低声音说,“现在它已经快变成局里的恐怖怪谈了。要是再不解决,记者就要上门了。记者!”他哼了一声,“就像追逐死尸的秃鹫,啃食腐肉的鬣狗。被他们缠上就糟糕了。”
      他拿出一叠文件,将其中一份交到我手上。我对翻阅档案没什么兴趣,所以干脆充当书架,捧着那文件,让考卡以他如照相机般的记忆速度浏览这些东西。在他对档案“拍照”的时候,我问警官:“那么到底是什么事呢?”
      “事情要从4月13号说起。”阿什福德警官靠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开始,这个案子不归我们管,它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一名司机晚上开车回家,撞了个人。据他交代,那人是突然从路边冲出来的,他根本来不及刹车。从监控摄像头拍摄下的画面来看,他说的基本属实。司机撞了人,立刻把伤者送到医院,然后报了警。伤者身上找不到身份证件,而且他断了好几根肋骨,还有脑震荡,昏迷不醒,我们也问不出他是谁,这事只好先搁着,等他醒了再说。然而,怪事就在这时发生了。”
      他把我手里的资料翻到第二页。考卡的眼睛挑了一下,我想他大概在表达对警官的不满,因为他还没把文件看完呢。我低下头,发现警官翻开的这一页上贴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个浑身沾满血迹的青年。青年的头发是黑色的,如果把他脸上的血迹清洗干净,那么他会是个俊秀得让人移不开眼的帅哥。
      “就是他。”警官指着照片,“当天夜里,他从医院失踪了。”
      “失踪?”我皱起眉。
      “失踪。”警官点点头,“我记下了值班护士的口供。据她说,夜里11点45分时,她开始挨个查房,那会儿这位伤者还乖乖躺在床上。但是当她查完房——那时的时间是凌晨12点10分——返回护士站时路过伤者的病房,就发现病床空了。她原以为是伤者醒了,去上了厕所什么的,但是厕所里没人。医院里哪儿都找不到他,他就这么失踪了。病房外是一条走廊,走廊两端都装有摄像头,但是录像里没拍到他离开。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从病房的窗户逃走了,但上帝啊,病房在10楼!他出了车祸,断了肋骨,还有脑震荡,怎么可能从10楼跳窗逃走?蜘蛛侠也做不到!”
      阿什福德警官做了个手势,我将资料翻到下一页。
      “更诡异的事发生在第二天。”阿什福德警官有气无力地说,“大概是上午9点左右吧,我们接到报警,说有人跳河自杀。幸好当时河边有位前救生员正在锻炼,这位英勇的市民把他救了起来,送到医院——就是前一天那家医院。你猜怎么着?”
      我瞪大眼睛:“这位‘想不开先生’该不会就是‘出车祸先生’吧?”
      阿什福德警官沉重地点了点头。“医生给他检查了身体,发现他身上因为车祸造成的伤全好了,没有骨折,没有脑震荡。等警察赶到,讯问他为什么要从医院逃走,他一言不发。”
      “呃……该不会他们并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双胞胎兄弟?”
      警官耸了耸肩:“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只知道,更加诡异的事还在后面。当天夜里……”
      我痛苦地猜测:“他又从医院失踪了?”
      “是的。又一次。接着,在4月15号下午3点,这位年轻人勇敢地打劫了运钞车。他拿着一把枪走向运钞车,车上的安保警卫立刻跳下来举枪反击。他身中三枪,送到医院时已不治身亡,而警方发现他手里的枪只是一把玩具枪。”
      我觉得我现在的表情肯定很像一只缩水的、皱巴巴的柠檬:“听起来真糟糕。他为什么要拿着玩具枪打劫运钞车?听起来他似乎在主动求死啊?”
      “我也这么觉得。”警官说,“他的尸体送到局里做司法解剖,我们录下了他的指纹,但是在犯罪记录库里没有他的指纹信息。而诡异的是,当天夜里,他的尸体……”
      “消……消失了?”
      “从停尸房里蒸发了。”警官做了个四散飞去的动作,“然后,在4月16号,这位‘我不想活先生’闯进了本地毒枭交易现场,被毒枭打成筛子。我们再一次把他的尸体拉回警局。经过指纹比对,他的确就是打劫运钞车的那位先生,而不是某个长得相似的人。我们的法医被吓得三天不敢上班。而那具尸体就放在停尸房里。为了防止有人窃取尸体,我们还加派了人手,守着停尸房,彻夜不眠,但是第二天……”说到这儿,警官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尸体再度消失了。”
      “现在局里到处都在传这是灵异事件,是闹鬼什么的。”阿什福德警官的声音越来越低,“大家束手无策,只好请你们出手。我想,这肯定是你们的工作范畴,对吧?”
      “我想是的。”我说。
      考卡沉默地听着我们交谈,发现我们用不着那些文件之后,他把档案夹从我手里夺过去,继续他的“拍照”工作。在这方面他真可谓是兢兢业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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