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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   呃...这协议倒是拟地很完美,简简单单的四句话,就使这场婚姻完全摆脱了精神和□□上的法律约束.看来不愧是吃法律这行饭的人.虽然在某些方面表现的很弱智.

      宛煖(xuān)撇了撇嘴,翻过这页.第二页开始详细地说明一些细节.宛煖快速地扫了一眼,最后目光停留在中间的一段文字上.

      "...甲方承担相关事务的所有资费,负责婚前婚后的所有事宜..."

      嗯,换句话说,就是我既不用出钱,也不用出力,只要时辰一到,花轿上一坐就OK了.这倒是舒服的很啊.看看时下结婚的男女,哪对不是忙得晕头转向,累得要死要活,花得倾家荡产.

      呃..难道我心动了?宛煖一惊,慌忙刹车,不再想下去.开玩笑我还没疯.随即翻过这页,继续一目十行地寻找着可以作为借口的文字.

      "...不论何种原因解约,除婚房(包括所有的硬,软件设备)归乙方所有外,其余按婚前分配,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划分..."

      这条乍看之下有点不公平,但细想一下,其实是宛煖占了天大的便宜,毕竟当初她不费一分钱,最后还能捞到一套房子,这在房价炒得奇高的云海,实在可算得上是一笔天降横财.更何况是装修完善,设备俱全的,少说都要个七位数吧.

      宛煖不禁想到了苏哲,这个七岁时成为她弟弟的顽皮男孩.再过几年,也要成家立业了吧.可爸妈并没打算让他另买婚房,计划着将现住的这套重新装修后与儿媳共同生活.一方面是觉得贷款买房太吃力,另一方面也是舍不得儿子离开自己,不放心仍显得孩子气的他独自生活.

      而这时宛煖的存在就成了一个尴尬,她必须在弟媳入住之前搬离出去.虽然房子不是小到挤不进她,爸妈明里暗里也并未表示出这个意思,但宛煖就是知道,到时这个家恐怕会容不下她.她本就是十二年前宛母改嫁进苏家时一起带去的小拖油瓶.现在,她可不愿再做个大拖油瓶.

      而唯一体面的解决方案就是宛煖比苏哲先一步成婚,名正言顺地搬出去,也省得给街邻四坊落下什么莫须有的把柄.

      可麻烦就在于宛煖至今都还没有男友,并且是从来没有过.不是说没人追,而是因为她那丁点的洁癖.她崇尚柏拉图式的爱情,受不了口水交换,肌肤相亲的亲密行为.甚至只要是想想就会觉得恶心.以至那些原本想追求她的人现在全转变成了她的蓝颜知己.试问,世上有哪位正常的男人愿意娶一朵"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荷花?

      宛煖自己是无所谓啦,打起了单身贵族的主意.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传统思想的宛母最后定是会为她安排相亲,逼她成婚.看来目前唯一的出入就是找个不正常的男人嫁了.

      呃...我在想什么啊.宛煖回过神,拉回思绪.可不由自主地又想,何峰算是一个不正常的男人吧,如果是他的话,至少可以成全我的洁癖.

      呃...难道我真的心动了?为了套房子就把自己给卖了?宛煖摇摇头,再次刹住思绪,接着翻阅最后一张.房子的事总是会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的,至于自己的洁癖也不是没办法克服的,事实上,她已经有了一点进展,至少现在当苏哲借她当挡箭牌抵挡那些花痴MM而搂住她腰时,她不会再浑身僵硬,并且神经质的在事后泡上几小时的澡.

      "...婚后一年后,以不孕不育为由,甲乙双方共同领养一婴孩,由甲方全权负责孩子的扶养费及其它相关事宜..."

      这条也不错啊,小孩子我最喜欢了,还不用我掏钱.呵,想想现在要养一个小孩,成本多高啊,前阵子一本叫<64万培育一大学生>的书,不就掀起了一阵丁克狂潮嘛.现今,养个小孩就像填个黑洞,怎么砸钱怎么不够.

      呃...真的是心动了呀,不用发生□□关系就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孩,还不用扔钱进去,真是赚大了呀.宛煖不得不承认,其实嫁个GAY也没什么不好,反正自己本来就不是很注重爱情,再说,不还有后路了嘛,如果哪天真的遇到了Mr.Right了,不还可以"随时无理由解约"嘛.

      总之,这份文件宛煖怎么看怎么看都愣是没找出一处不顺心的地方.撇去社会道德因素,这实在是桩可遇不可求的好买卖.这个交易中,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在人前努力扮好恩爱夫妻的形象.这件事真的不是没一点考虑的余地的.宛煖开始认真地思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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