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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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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声,动作麻利点儿!”郎逸群的声音不耐烦地从身后传出来。
“嗯。”被称作李声的年轻男子紧皱着眉,咬着手电筒,努力在一堆乱石之中扒拉着。刚才喊话的那个胖子,还有几个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的男人围在他身后,点起几根烟,轮流借着火。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隧道里,只有手电筒和烟的几点亮光,使男人们能看清彼此焦躁又狼狈的脸。
刘易斯把登山包扔在地上,冷笑着盘腿坐下来:“本来以为风水轮流转,没想到咱们还是得干回老本行。”
“少吵吵。要不是为了打扫几年前那次留下来的祸患,老子现在还在家里吹空调呢。”郎逸群白他一眼,“没准儿就是你上次手脚不干净。”
手电筒的光倏尔熄灭,几秒后又再度亮起来。李声疲惫地抹了抹头上的汗,舔舔干裂的嘴唇:“完了,没找到。”
几个人面面相觑,一时气氛僵硬下来。
刘易斯把手里的烟扔掉,愤怒地用脚碾了几下:“看来只能碰运气了。”
时间倒转回2007年的三月。
“跑!”邝裕民用尽最后一把力气把李声向前推。石块轰然崩塌,李声大脑一片空白,那个人的表情在灰尘中已经看不真切。队伍死伤大半,但这个幸运儿活了下来。他拉起队里唯一的女人,大口喘着气,向着出口跑去。
其实李声一直喜欢那位姑娘,只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逃出生天之后,姑娘曾经要求回去找那个被困在墓内的人。
“他可能会死的!”姑娘哭着向李声声嘶力竭地喊,然后被郎逸群一个手刀劈昏,倒下。郎逸群拍了拍手上的灰:“他已经死了。死一个,活一队,不好吗。”
“唉呀,逝者已矣。况且我们的目的已经到手了。”黑人拍了拍手上几本泛黄的陈卷,呲着一口大白牙没心没肺地乐。《狂生术》三个字虽已模糊,但隐隐约约还是分辨得出来的。郎逸群从他手里夺下陈卷,小心地用布包起来。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背起剩下的几个包,拉扯着昏迷的那姑娘,跌跌撞撞向山下走去。
后来,几个人在地下室里喝得烂醉,将倒出来的东西分了分,各回各家,没再联系。当然,李声和那姑娘也并没有在一起。
再后来,几个人都拼尽全力洗白了自己的底,凭借着本身的素质,又经过几年打拼,都有了各自的上得了台面的职业,黑人甚至还娶了老婆……等等等等,暂且不表。他们好像完全忘记了,那个死在墓里的人。
2013年初的某一天深夜,一个电话吵醒了熟睡的李声。
电话那边是刘易斯难得的惊恐语气。
“李声,你醒醒,麻烦大了!
“你还记得07年的那件事情吗?那本书你还是记得的吧。这五年来,我们谁也没有去提那个人,但是从那次以后,我一直觉得有东西跟着我,不过是最近才出现端倪。”
“说下去。”
“你知道,我和胖子都是不喜欢女人的。但是最近,我发现家里的水池堵了,我就想去查看情况。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头发!女人的头发!你知道!密密麻麻的一堆,说起来就恶心,堵在了下水道里,太可怕了。”刘易斯在电话一头抽了几口气,“这也就罢了,我以为是我的幻觉。就在上次,我准备魔术道具的时候,去仓库查看。仓库很久,只有一个窗口,却有好几排柜子。我在找一双手,哪里都找不到,最后翻了人体切割的箱子,在那里发现了。同时发现的还有那本书。”李声听到刘易斯的声音有点颤抖,“那本书,本来是放在郎胖子家的。现在却出现在了这里。我探下身子去看,却感到一双手、一双手压住我的头。我快要喘不过气了,但是这个时候仓库的门打开了。我的助手进来了,我看到一个白影、黑发的女人从窗口闪过。但是我的助手却没看到。我确定,不是我疯了,我的脖子上还有手印。天呐,你知道有多恐怖吧。”
李声没有出声,他不会真的找来了吧。
“胖子也碰到了差不多的事情,就是女人的头发。他做了个梦,梦里都是女人的头发,一层一层的绕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是手,然后是整个身体。他吓醒后,却发现脖子旁边有那么几缕长发。你…和黑人怎么样?”
“我倒没发现什么特别的事情,还是像往常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李声隐瞒了他碰到那个神秘男人的事情。
“李声,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再下一次斗。”
李声没等刘易斯继续说下去,挂了电话。本来就是晚上了,他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起身点了根雪茄开始抽。头发、头发,怎么会,死的是他,又怎么会有长发。
《狂生术》。 07年去倒斗的目的就是他,本来以为这是最后一次下海了。他们这一帮子人赚的也不少,家底子能洗白的都洗白了,个个有正经职业,要不是为了这本书……邝裕民也不会被压死在墓里。
邝裕民……邝裕民他是做棺材的,好似从来都抱着一只猫。除了和李声说话就是和那只猫了。而在那次事情以后,邝裕民家的猫就失踪了,直到几天前才突然出现在李声家门口。李声就觉得那只猫长得十分眼熟,因为邝裕民家的猫额头是有一撮红毛的,自然,这只猫定是邝裕民家的了。李声心里愧疚,便替着邝裕民把猫养了下来。这只猫不闹也不吃,整天趴在沙发上睡觉。
而就在一个月以前,李声碰到了那个怪人,便把这只猫抢走了。猫被抢走的时间正好和刘易斯碰到头发事件的时间相互吻合,怎么说都有些邪门。要说那个怪人,身形倒是有些似邝裕民。
他又想到邝裕民。邝裕民喜欢他,他不是不知道的。只不过他喜欢上了汤小姐,汤小姐却仅仅是以礼相待而已,却对邝裕民情有独钟。他自然是不愿意的,却也纠结于情面没有说出自己的感情。邝裕民最后的眼神,也是不舍的,不舍的不是生命,是他。李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混蛋,你要是不放手,他也不会死了。
李声从口袋里摸出邝裕民送的护身符,希望真的有用吧。刚想玩李声就对自己嘲讽的笑了,你害死了他还想他保佑你,真是奇怪的人。或许在他心里,邝裕民一直都是守护神吧。
看来必须要再去一次秦皇陵了,就算不是因为这件事,也要去拜祭一下邝裕民的魂。
与此同时,剩下来的五个人,没有一个是心安的。
朗逸群和刘易斯碰到了那么诡异的事情,自然是不敢独自在家的,朗逸群便搬去了刘易斯家中。刘易斯带着《狂生术》,便和朗逸群研究了起来。
《狂生术》讲的便是秦始皇号令徐福找寻长生不老药的事。徐福未有找到真实的长生不老药,却带回了这本《狂生术》。奈何当时科技不够先进,自然是不能够成功的。而现在这本书便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写成《狂生术》的纸张很老旧了,字是小篆,研读起来实在有些困难。的确,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看过这本书。并不是没有所欲,只不过是谁都不愿意提起来那个死在墓地里的人。现在,每个人都要面对了。
不过说起来《狂生术》的来源也是邝裕民告诉他们的,本想着挖出来了以后给媒体公开,这样也能捞上一大笔。不过邝裕民的死却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的,当时危机的情况下必须有人去挡住那些石块,谁都不想,那么就只有他了。再说,那么些石头压下来,怎么可能还活得下去。
《狂生术》三个大字是用黑色的笔写成的,风华的有些褪色,内里的字却倒是还清晰。照理来说,这么珍贵的书不应该是陪葬品才对,怎么莫名其妙的跑到了墓里。
朗逸群提议着说,要不翻开来看看。刘易斯便拿起了那本书,盯着看了起来。还没到半分钟,便听到刘易斯大叫。
“怎么了?”
“你、你看。”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朗逸群抄起那本书,打开书的第二页里面便是一团黑发,和一只死掉的蛾子。怪不得他会吓成这样。朗逸群的脸沉了下来,必定不是单纯的碰巧事件了,至少是真的撞邪了。
“别怕。我想事情不会那么单纯,至少是有人搞鬼。这样,我们明天就出发,再下一次斗,有的没的,都把它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