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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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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夏天。我开始长久地注视着一个男孩。
拥挤闷热的公车,阳光,一片明晃晃的苍白。我喜欢坐在角落里,漫无目的地看。将左手和右手交叠在一起,分享着彼此的温度,以及偶尔因汗水而起的粘稠。这样的夏天,像是永远无法让人干净。亦无法安静。人群推推搡搡,或窃窃私语,或高谈阔论。旁边的老人,年迈体衰。干枯树枝般的双手,这是大多数人会用的比喻。
我只是坐着。从起点,到终点。
晃晃悠悠的漫长的路程,像是永远无法到达终点。那年,我总会反复地做着这样一个梦,我被关在摩天轮的一个车厢里,一圈一圈地转。圆,没有起点与终点的圆,我的生命就这样耗尽在它完满的无尽里。一个人叫喊,挣扎,到最后,便只余观望。四周的漆黑渐渐散去,我可以看见与现实生活中所相似的一切,只是它们是它们,我是我。
然后,静静地醒来。五点。年少时,我不需要闹钟。
五点半出门,五点四十的第一班公车。七点后到达学校,大多时候赶不上早自习。公车开过去几站地,长长的车厢里,依旧只有我、司机和两个售票员而已。我永远不会在陌生人面前闭上眼睛。在公车上睡得东倒西歪的人的面孔,让我心存妒忌却又心有余悸。
其实,我只是想远离。
中考的志愿,挑了最远的重点高中填。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从最西边到最东边,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考是考上了,却不够住宿的分数,只能走读。依然义无返顾。而那毕竟是一所很好的中学,所以报考时父母不曾阻拦,所以上了高中后的每天早上,母亲会和我同时起床,在我洗漱时准备好热气腾腾的早饭。
那时,也多多少少地觉察出母亲的辛苦,却没有过多的留意,更无从心生感激或者愧疚。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不吃早饭很久后的某一天,我忽然想起曾经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眼前的荷包蛋。只是为了一个自私而任性的理由,远离,到一个什么都是新的的地方学习、生活。全然不顾因此而给父母添的麻烦。
也许,因为他们终究是亲人,和别人不同。
后来我知道,他是叫常煦。
那个总会在第七站上车,然后一直坐到终点的男孩。也许说“坐”并不妥当,因为每次在他上车的时候,公车早已人满为患,没有空座位,甚至连站立的空间都少得可怜。我坐在角落,看着那个穿着和我一样校服的男孩走过来,再在靠近车尾的某处停下。离我不过几步之遥。
静静的,站在人群中。也许正是他身上这种宁静的气质,最初,也是最终促成了我对他长久的关注。并不是因为一样的校服,亦不是因为那张总是朝向窗外的干净清秀的侧脸。不睡觉不看书只是那样坐着的我,眼中出现频率最高时间最长的东西渐渐成了他,并且只有他。而当我察觉这些时,一年,已经过去。
一年,我在理科实验班,不上不下的名次,坐在靠窗的倒数第二位。
我经常会走神,尤其是在物理课上。老师是个幽默又有水平的爷爷,但无论他讲得多么明白,例子举得多么生动,我还是常常恨牛顿恨到骨子里。进这个班,就像是阴差阳错,周围的同学们大笑着讨论着,我知道自己将永远无法融入他们所在的世界。
透过窗户向外看去,花坛喷泉,绿树成荫。阳光,懒懒地洒着。秋,冬,春,夏。这样的景色,我是多么想让另一个人看见。而这样的景色,我远不会只满足于观赏。那是对自然的冷漠。还要学会享受。常常幻想和那个人一起,课间,午休,坐在花坛边,将脸仰向太阳。白色的皮肤因此而亮得晃眼,泪水也会流淌出欣慰或满足。
然而幻想只是幻想。那个人已不在,那么,一个人享受,又有什么意义呢。
公共汽车到达终点站后,还要再走五分钟才到学校。
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站起,下了车,那个和我穿一样衣服的身影早已走远。只是有一次,他离我那么近,前面不出十米的地方。我的脚步一向很散漫,因而,便变得更加散漫。一前一后,我们到了学校,进了教学楼,走上同样的楼层。我这才知道,他就在我的隔壁班。
只是,真正知道他的名字,却是在很多年以后了。
可那时候的我,终究不需要他的名字,不需要他的任何信息。我对他的注视,那样长久的,持续了整整三年的注视,归根结底,和喜欢或爱这种情感实在牵扯不到一块去。他只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他身上的那种的宁静,近乎超然的宁静,是我一直所向往的状态。
安静,平静,宁静。不知为什么,我就是那样的确信,他的静,不只存在于表面。但我是。很多次了,我安静而沉默地看着有的人来了又走,有的事发生了又被人淡忘,然后在没有人的地方,或者在心里流下眼泪。那么痛苦,又那么无力。
我说,我不要在乎。
高二那年到了文科班,感觉周围环境轻松了很多,压力也变小,交了几个还算不错的朋友,关系一直延续到大学后。沈念蓓和我走得最近。刚开始,我和她坐同桌,她觉得我冷漠不好接近,我觉得她聪明不好应付。好在这样的时间不长,没多久便熟识了,更发现彼此不仅聊得来,在某些程度上也很相似。
那是相当轻松无忧的一年,平静的日子,一天一天。
内向的性格渐渐出现转变,会在与朋友聊天到兴起时放声大笑,与不太熟悉的人交往时也不再会感到无措。只是他们依旧说我沉默,好在他们又说,这样的沉默,他们可以接受。
只是在每个月固定的十五号,当那封信如期而至,我将它放在手里,感受那份若有若无的重量时,我知道,从前的那个自己,一直未曾离开过。回到卧室,走向窗台,看昔日的花园草坪已被新建起的住宅楼所代替。曾经数次徘徊过的不远处的一栋灰楼,听妈妈说,不久后将被移为平地。
我想,我再不会回来。他说。
有时候,会在中午和沈念蓓一起坐在操场边上晒太阳。
她喜欢的学长,每天会在午休时和他的朋友们打一会儿篮球,笑起来露出右脸的酒窝。他不认识她,但她已这样默默地注视了他三年。带着喜欢。
不过是因为三年前,他捡到了她掉在身后的钥匙,然后追上她,还给她,冲她微笑。高一的他,初三的她。于是她决定留在这里。虽然以她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更好的学校。很单纯的心思,从不奢求什么,只要能每天看见他,就已足够。
可他,也终是要在三个月后毕业,离开。
那样聪明又优秀的念蓓。我说,为什么你不去尝试,他并没有女朋友,而且他已知道了你在看他,偶尔还会笑着向你点点头。她却只是摇头。我要的是什么,我总是知道的,事情该是什么样子的,就让它随着这样子下去吧……原本美好的事,我不想破坏掉这份美好。
我便不再多说。
夏天的脚步一天天临近,那之后,懒散宁谧将会被紧张黑暗的高三冲散,无影无踪。我仰起头,感觉阳光暖暖地照在脸上,再缓缓睁开眼。不远处的另一个篮球架下,两三个同样打着球的男生,同样开怀的样子。
原来,他笑起来是这样。
渐渐不再做那个关于摩天轮的梦。只是香甜无梦的睡眠终是与我无缘,开始频繁的梦见从前的事情。十七岁,并没有到靠回忆过活的年龄,可我的白天和夜晚,却不得不沉浸在那些不多不少的曾经中。就算白天靠着繁忙的学习和清醒的自制可以勉强回避,可对夜晚,我无能为力。
长长的路,男孩在前面,女孩在后面。他永远不会和她并排走,他的样子,像是巴不得快点甩开她。她却只想赶上他,说不清理由的。可她走不快,最后还摔了跤。她知道自己再也追不上他了,便伏在地上伤心的哭泣。
直到一双脚出现在她眼前。你还要哭多久啊?烦死了。
他站在那里。说着风凉话,不扶她,却终究在等她。
后来她也慢慢发现,虽然他始终都走在她的前面,却永不会消失于她的视线。无论她走得有多慢。一年、两年、三年……就这样,他们走过了小学的六年。
高三的晚自习,下课已是九点。沈念蓓和我一起回家。
她原本是住宿生,但升上高三后因为宿舍学习环境不好,便改为走读。和我坐同一趟公车,第七站下,离学校虽算不上近,但和我相比,实在是好太多了。只是我早已习惯这种漫长。
于是在这同行的七站地内,我们聊东聊西,她终于问起了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想起公车上注视的那个男孩,然后说没有。这不是谎话。可我为什么会想到他?她便继续问我以前有没有喜欢的人,我依旧说没有。她看了我半晌,扬起眉毛,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我不想说。
我不想说我曾经喜欢一个男孩。我们一起长大。我不想说他曾经嫌我烦嫌我是个累赘,后来在我与他终于一点点走近的时候,世事无常,我们背道而驰,然后像现在这般,天各一方。
他每月会给我写信,每月的十五号,我都会收到他的信。只言片语,有时,仅仅是他随手画的一张画,几条线,随手写的几句诗。邮戳告诉我他的所在,而这封信,则是他在告诉我,虽然天各一方,但他依旧是和我在同一个世界。他还活着。
直到我的十七岁生日,高三那年的十一月十五日,我没有受到他的信。
等到月底,等到十二月的十五日,等到一月十五日,等到寒假。他的信,再也没有来。
我把他给我写过的二十九封信从头看到尾,然后锁在一个盒子里,放在平时看不见拿不到的地方。冬季的天,昏沉灰暗,书桌对着窗户,我停下做着数学题的笔,看着这样的一片天,却没有眼泪。
早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
楼下的草坪,枯黄荒芜。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一个男孩站在那里,用石头敲开我的窗。他抱着球,大汗淋漓,仰着头,一脸的阳光。绿草如茵。他说,你家还有冰淇淋吗?芒果味的。
他最喜欢芒果味的冰淇淋,第一次在我家吃到,从此不可自拔。不许告诉别人,我一大男生爱吃这种东西!他边吃边说,我则在笑过之后嚷嚷着给我留点。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而在你走后,我再也没碰过它。
日子还是继续着,没有任何改变。
抛弃闲散之后的用功终于得到了回报,大大小小的考试我从没掉出过前五名。而这已差不多算是一种名牌大学的保证了。
公车上的男孩子,每天依然可以见到。有一次,终于不小心和他对上双眼。我一时间有些无措,却是他先冲我点了点头。既而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看向窗外,一如地平静。
我想大概是这么久了,不是在公车上,在学校里也总是碰见,面熟是肯定的,所以打个招呼也并不是多大的事情。毕竟,是同行了快三年的人。这样一想,便也坦然了,只希望他不要发现我总是在看他。
曾以为那样一天的到来会是多么悲痛欲绝的事情。可等那一天真正到来,却发现所感受到的痛苦并不及那时他的离开。
他一共离开过两次。
初三那年,他的家庭惨遭变故,母亲死亡,父亲入狱,家产被变卖。原是邻居的他被接到叔叔家里。并不远,透过我家的窗户就可以看见的那一栋破旧的灰楼。
他离开的时候,没有跟我说一句话。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追,像从前六年中任何一天一样,而在这之前,我曾以为,这样的情形再也不会重演。不久前的一天,他还开玩笑地亲了我的脸。我大声地叫他的名字,一声,一声……他的脚步,终于停了停。
我喜欢你,我说。
他回过头,投给我淡漠麻木的一眼。迈开步子,走了。
而这次,他没有等我,终于消失在我的眼前。
那之后,他不再理我。我到隔壁班找他,找不到,到他叔叔家的楼下等,等到最后是他和浓妆艳抹的女孩吻别的身影。一身酒气,他走到我的面前,看也不看地,走过。
这样过了半年。
我终于放弃。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知道初三之前的我们有多么要好,他们不停地问我,他怎么啦,你们怎么啦,他们不停地跟我说,他又换女朋友啦,这回这个比他大三岁,他似乎要被退学啦,喝酒打架斗殴……
于是,我选择远远地逃开。
到城市的另一端。
其实我们自始至终不是那样的关系。只是青梅竹马,很好的朋友。两家刚成为邻居那会儿,他被他父母勒令每天必须和我一起上下学,说保护女生是男生的责任。我这个累赘把他烦得不得了,妨碍他和男孩子们玩,还老害他被起哄。
上了初中,我不再和他一起走。反倒是这时,我们的关系有了改善。他到我家抄我的作业,吃我的冰淇淋,我在路上被人截时他英雄救美,后来干脆又和我一起上学回家。
可我喜欢他,一厢情愿,自始至终。我知道的。
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在家等到了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取完快递上楼时,没踩好楼梯,一下子摔到扭了脚。我挣扎地想站起来,怎么也不成功。闷热的天气,汗湿了一身,粘粘黏黏的,十分难受。
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我抱着录取书,大哭起来。
也是在这样一个夏天。他第二次的离开。
听说你考上**高中了?恭喜你啊。这样的话,名牌大学也没问题吧。我记得,那是你的理想。男孩站在我的面前,忽然抚上我的头发。他脸上的表情何其温柔,终其一生我都不会忘记。
这是我从不曾见过的他。
对不起,一直以来,总是让你担心我。这段时间……他收回手,脸上掠过一丝神情,恍若悲伤。
我说不出话。这个晚上,我不知为什么又走到这栋灰楼下,不期然地遇到了他。你在这里啊。这是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半年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刚才去你家找你了,你不在,我有话对你说。
于是,就在那个晚上,他告诉我,他被查出患上了绝症,而他已决定离开。
我不想再留在这里,死,也要死在外面。他说。
我想,我再不会回来。他说。
这件事,我只想告诉你一个人,以后,我每个月给你寄信好吗,如果有哪一天你再也收不到我的信,你就会知道,我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说。
你知道么,其实我……很喜欢你。他说。
我已记不清最后我们是怎么分开的了。
我也记不清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了。
当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回想起关于他的那些事情,只觉得无比遥远。心中的疼痛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转化为窒闷。想起那次撕心裂肺的哭泣,依旧找不到原因。是为他的死,还是为年少爱恋的哀悼呢。
找不到,就算了吧。
有时候也会想,他是真的死了吗?还是只是为离开找个借口,然后在他认为适合的时间,彻底断掉与故人的一切联系呢?这些……也已不重要了吧。
他,是真正在我生命中消失了。
我又开始吃芒果味的冰淇淋了,在学校旁边的超市看见八喜的一桶,伸手去拿,却碰上一支别人的手。转头一看,那样熟悉的面容。我看了三年的面容。
他看着我,是你。
我点点头。
我叫常煦。他忽然这样说,目光平静如水。在这样的目光下,我再次无措。我想起那次公车上的点头,我们该算是认识吧,我们早就认识了。
我叫薛瓴。
我看向他手中的冰淇淋,香草味道。
我想起那个喜欢芒果味冰淇淋的男孩。我喜欢过的男孩。他的名字……就留给我一个人吧。永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