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文下亲在问关于“小姐,姑娘”称呼的问题。
我把看到的一些说法贴在后面,大家共享。
首先说一下“小姐”,“小姐”这个称呼原本非美称。
据清代文史家赵翼《陔余丛考》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为大家闺秀所忌。宋代钱惟演在《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由此可见,“小姐”最初是指宫女而言;在南宋洪迈撰的《夷坚志》又记载:“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林小姐”是个艺人。苏武也有《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诗,此诗是赠给妓女的。可见宋代妓女也称为“小姐”。宋、元时姬妾也常被称为“小姐”。
过去把闺阁中的称姑娘,嫁出去的称媳妇。看来当今,许多“三陪女”或提供色情服务的女子也被称为“小姐”,也不为过。
再说一下“姑娘”,大家最熟悉的是《红楼梦》,举例如下:
姑娘的称呼是“姑姑”和“娘娘”的合称,姑姑也称为“姑娘”。《老残游记》里便有:“姑娘者,姑母之谓也”一说。脂砚斋特意有一段文字说明:“想这一个“姑娘”非下称上之“姑娘”也,按北俗以姑母曰“姑姑”,南俗曰“娘娘”,此“姑娘”定是“姑姑”“娘娘”之称。每见大家风俗多有小童称少主妾曰“姑姑”“娘娘”者。……此“姑娘”之称亦南北相兼而用无疑矣。
红楼第三十九回,那小厮笑道:“好姑娘,我讨半日假可使的?”,小厮也称呼平儿为“姑娘”,很明显这是一种尊称,正如脂砚斋所说“每见大家风俗多有小童称少主妾曰“姑姑”“娘娘”者”。否则这一句“好姑娘”未免有点不尊重之嫌!
再如第五十九回,小燕在塘边对其他女儿所说“这一带地上的东西都是我姑娘管着……一语未了,他姑娘果然拄了拐走来”。这都很清楚的表明“姑娘”是对姑母的称呼,否则也不会把一个半老婆子称作“姑娘(年轻女子)”吧?
同样也有丫鬟称呼“林姑娘”“宝姑娘”“云姑娘”的,这些也都是带有一点儿“姑姑”性质的尊称,并非单指年轻女子。
最后说到我写这文,基本上是按照红楼中,当面称姑娘,或者称自家小姐时,为姑娘。比如“我家姑娘”。但是称呼别人家的时候,就是“XX小姐”。
红楼成书清初,文中称呼等延续了江南明代白话。
大意如此,若有不确定之处欢迎亲们指正。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第十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