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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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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沈珂仍旧一脸苦楚,便毫不犹豫地低下头,俯身轻轻吹着她红肿紧绷的脚背,一边降温一边上药裹绷带;沈珂有些讶异地盯着这个男人,若有所思得把小小的脑袋靠在膝盖上。
夏日静好,满室旖旎风光。
只是。
“沈珂,你怎么没锁门?”
慕承温和的笑脸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口,那人畜无害的浅笑却在看清了两人叫人浮想联翩的姿势后,消失殆尽。
慕承照惯例脱下鞋子摆放整齐,有条不紊地穿上家里唯一的男式拖鞋,在一片紧张的气氛中从容自若地摘下袖章,缓缓地卷起袖口。
优雅地做完这一切,他才淡淡地笑着,走向静静坐在沙发上神色如常的沈珂。
尽管他嘴角扬起,那双摄人心魂的眼睛里却全然没有一点真实的笑意。
可就是这双散发着阴冷感觉的眼睛,任人世间何物都无法使它长久驻足停留;它只容得下一个女人的一颦一笑一觞一咏;而恰恰是这个女人,刚刚正伸出脚来引诱她仅仅与之共事了三个礼拜的经纪人;这个经纪人,则因为背对着门让人摸不透他的下一步举动到底是忠诚还是背叛。
当然,以上一切都来自于眼睛的主人——慕承的自动脑补。
慕承弯下腰,脸贴脸地冲着沈珂绽开一个纯真无比的笑容,趁着沈珂脑袋发晕的光景,眼疾手快面不改色,紧紧地抓住沈珂的另一只脚,捏的她直翻白眼。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慕承都是一副要与沈珂彻夜长谈的模样,可他出口的声音却是直截了当的指向面色尴尬的萧如涵,
“萧先生,我家的床睡得可还舒服?”
萧如涵面有难色地笑笑,丢下手中沈珂受伤的右脚,匆匆地离去。
咣当一声,门被他掩饰心虚一样地用力带上。
“… …”
沈珂无奈地欣赏着他在见到自己被烫伤的右脚时欣喜又别扭的脸色,随后像一只小猫咪一样乖巧地送上自己的唇,在慕承冰凉的带着维也纳陌生气息的嘴唇上重新烙印下自己的痕迹。
懂得无时无刻哄金主高兴,是每一个被包养的女人不言自明的生存法则。
而沈珂毫无疑问是她们中的佼佼者,因为她不但可以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能让慕承多云转晴,更是有能力让慕承心甘情愿地为哄她高兴而上刀山下火海无所不能。
或许每个男人骨子里都存在着比雌性动物更加感性的基因,而这些基因的通道蛋白,只会在遭遇爱情时被振奋的神经激活,塑造出一个个柔情似水的恋爱中的男人。
可是我们百战百胜的女王沈珂,这一次却遭到了罕见的失败。
“嘶嘶…!”
她正温柔而用心地使用美人计意图征服慕承时,突然感到嘴角火辣辣一阵疼痛,沈珂用手轻点唇边,却猝不防蘸到了一丝预料之外的嫣红。
血。
她的嘴,竟生生被慕承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咬豁了口。
好吧,她忍!谁叫她是个穷人!
而肇事者慕承却俨然像个没事人,起身从硕大的行李箱中取出一个精致无比的长方形盒子;盒身仅仅缀以一朵黑色的大丽花作为装饰,却在内侧以布料为材质设计了活扣结构,彰显一种简约而不奢侈的低调华丽。
仅仅由盒身就不难判断这是一双在全球都价值不菲,甚至万金都难求的鞋子。
“难道,这是…?!”
沈珂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震惊而疑惑地望向平静如湖面的慕承。
“这的确是你上次看中的那双已经绝版的手工高跟鞋。你打开来看看喜不喜欢。”
他说什么?!他居然能平静的说出来!
这双鞋叫做青珞,是罹患癌症晚期的设计师下元先生花费一年的时间精心编织而成,然而当这款手工编制的高跟鞋刚刚完成最后的步骤,丁老先生就不幸离开了人世。由于这款高跟鞋在世界上仅有这么一双,因此出现数以亿计的山寨品和不惜重金也要抢到它的有钱贵妇们。
然而这款高跟鞋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右鞋侧上那朵若隐若现,有着丁老先生独特个人编制风格的青纱色丁香花。
通过这朵花,行家只要一眼,就能辨别出鞋的真假。
倒也不是沈珂不相信慕承的眼光,只是,这款高跟鞋早就在上个礼拜的展览上让世界首富萝卜丝先生以六千万的高价抢走了啊。
嗯…她承认她是舍不得买。
所以她一边贱兮兮地朝慕承露出一个“我相信你啊相信你,最相信你了慕承大大!”的笑容,一边紧张而期待地打开鞋盒。
“天…”
她激动地抚摸着这双鞋的鞋身,目光在那朵青花上停留久久舍不得离开。
“是真的!就是那天我看到的那款…慕承,你到底是怎么得到它的?!”
欣喜若狂的沈珂终于摘下用来示人的高傲的面具,露出了她这个年纪应有的甜美笑容。
她只顾着看鞋,傻傻地把它倒腾来倒腾去,还无声地乐。
专注的沈珂当然没有看到慕承也绽放出了真心的笑容。
非常灿烂的笑容。
“其实没费什么事。丁先生的家属对外界隐瞒了他其实制作了两双鞋的事实,本来打算把这双鞋陪他一起埋入土里的。”
“可你还是拿到了?你是怎么让人家家属改变主意的啊?”
沈珂难得地露出小女人娇羞的一面,好奇地抬头直视着慕承,脸颊粉红如刚坠入爱河的少女,仿佛忘记了嘴唇上残存的来自面前这个男人的伤口。
慕承微微眯起眼,心情很好地揉乱她黑黑的长卷发,声音依旧平淡,
“也没有做什么,我只是去维也纳出价一千亿,被拒绝后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在丁老的门口等待,就算他们躲着我,也总还是要出入家门的。”
什么…这还叫没做什么…沈珂无奈地浅笑,心里除了震惊更多的是一种有些陌生的感觉。
这种怪怪的感觉,在慕承用“今天你穿的黑裙子真丑”这样家常的语气来叙述他为她在维也纳浪费一个月只为得到她喜欢的一双鞋这样的事情时,尤为强烈。
她想,或许这是愧疚?
但两人各取所需在岁月寒冬里的相互依偎,本就是无可厚非的等价交换。
慕承似乎没意识到她的小纠结,低头提起茶壶为自己倒了一杯普洱;他的手常年只用来在键盘上敲击,却拥有着异乎常人的长度,再加之他几乎不接触阳光的皮肤,一只白皙修长的手
就此诞生。
他拿起茶杯小口啜饮,却冷不丁被烫到嘴唇,无意识的一瞥,就瞥见了沈珂专注地盯着自己手的样子。
“怎么了?”
他有点不解地皱眉。
“对不起。”
她伸手轻轻抚摸慕承的手心,那里有一道浅浅却长长的疤痕;每每触摸一下,沈珂就觉得有一把刀子往她的心口戳,一刀又一刀,直到她血尽人亡,不得善终。
慕承的手轻微颤抖,就连声音都带上一丝藏不住的喜悦,
“你还这么在意?”
是的,她当然在意。
沈珂永远不会忘记,与慕承的初次见面。
那时她刚刚被放出少管所,无处可去,无路可退。
就那么活活饿着,如游魂一般飘荡在脏兮兮的街头。
不知道什么是温暖。
不知道什么是漂亮。
更加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到底有没有光明可言。
而这样破衣褴褛骨瘦如柴的她,竟然被一伙混混盯上了。
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样恶心的目光。
她没两下就被流氓们扒个精光,露出瘦小骨感的身躯,在寒风中不停地发抖,哭泣,泪水都被冻结成脸上的一根根冰柱。
而这个时候,慕承出现了。
他废话不多说就开始和流氓们肉搏,却是连看都没有看沈珂一眼。
但是,
流氓见没有胜利的希望,就狠下心,将手中的小刀抛了出去,向着沈珂的眼睛进攻。
慕承眼看刀锋速度之快,向着她因为恐惧而颤抖不停的眼珠;由于长时间赤裸地站在冰天雪地中,她的身体已经僵硬的无法自己移动。
于是他再没有犹豫,伸出手紧紧握住了这把暗夜里依旧闪烁着刺眼光芒的刀子。
那时候他自然不是今天的慕承,但却比今日的慕承更需要用手。
但他看到沈珂并没有犹豫。
然而现实的魅力就在于他永远不会像文学作品里描绘的那样理想化。
结局是他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面的男主角一样,在成功制服坏蛋后和女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就算有,也只是符合“击退坏蛋”这一条,但由于他受了伤,到底不算是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