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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番外 ...

  •   番外:贾玲可

      贾玲可儿时比较悲苦,双双下岗的爸妈在国内挣不了钱,生活很拮据。那时候盛行到国外淘金,最后她爸妈商量,把家里所有的钱给他爸爸偷渡用。爸爸偷渡去了美国,贾玲可和妈妈继续艰难的生活。她妈妈靠着微薄的手艺活供她读书,贾玲可也争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贾玲可的妈妈就盼着她爸爸早点从美国回来让他们过上比现在好的日子。她妈妈并没奢求过得大富大贵,只要温饱就好。因为她实在撑不下去了。

      只是一年又一年,十年过去,贾玲可的爸爸没有回来。绝望的艰辛妈妈或许身心疲惫,身子越来越不好,在贾玲可十八岁那年,病逝了。那时候贾玲可刚好上高三,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毕竟底子在,她还是顺利考上了大学,医学院。问题来了,她根本没钱读大学,身边所有的亲戚都是穷光蛋,也不愿支援她。她知道,若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她就没办法出人头地,永远逃脱不了吃饭的问题。她曾天真的以为打工能挣很多钱,可她跑断了两条腿,工资都低的无以支付她的学费。

      听人说,在歌厅里上班,钱会很多,于是她去了。她长相不错,身材也好。刚开始她是做侍应生,每天端盘子站岗,累得跟狗一样。一次她去包房给客人调试卡拉OK,看见客人给小姐塞钱,一次就有好几张红票子。那时,她眼睛都直了。过后,她去问那位小姐,为什么客人会给她那么多钱?小姐告诉她,给客人摸一摸就有了。于是,她也做了小姐。陪着客人唱歌,让客人摸一摸,每天的收入都可以上百了。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有那位小姐赚的多,姿色也不相上下啊?直到有一天,有位客人想让她出台,价格是几张红票子的时候,她才明白,钱挣的并不容易。她断然拒绝,只是她很不幸,那位客人不是吃素的,□□了她。她有拼命的求救,有苦苦挣扎,最后无人进入包厢制止,她就这样被糟蹋了。事后,她死尸般躺在沙发上,进来的清洁大妈冷漠地看着,当着没看见照常打扫,然后离开。只有那位小姐默默地走进来,给她披上一件外套,她说:“老板不会为了我们这些人得罪客户的,干我们这行没尊严的。”

      贾玲可狠狠地痛哭,攥着那位丢下来的钱,越握越紧。

      9月,贾玲可拿暑假打工的钱交了学费,开始了勤工俭学的生涯。她以前还算活泼的女孩,到了大学,大学同学对她的印象大概是“冰美人”吧,可远观不可亵玩。她一直没谈恋爱,大四那年去医院实习,遇见了宋子墨。

      那年,宋子墨十四岁,她二十二岁,两人相差八岁。在她眼里,宋子墨还是个孩子。他妈妈有轻微尿毒症,每次都是发作才来医院。十四岁的孩子,还不够强壮,可每次都是他背着妈妈到医院,挂号,排队,就诊,住院。

      她注意他的时候,是在医院的食堂里。他会打两份饭,一份荤菜。他有个干净的两层饭盒,下面放饭,上面放菜。每次他都要师傅给他多点菜汤,他就把多的菜汤拌在饭里尽快地吃完,然后细心地把饭装在饭盒里,打的菜一点也没吃,装在上一层的饭盒里,盖上盖子,送给他妈妈吃。

      那时,贾玲可对宋子墨的印象——孝顺的孩子。

      下班后,她习惯去自己买菜做饭吃。她在菜市场又遇见了她印象中的孝顺孩子。他在宰鱼,沉默地蹲在鱼摊的一角,刀法利索,仿佛与这喧嚣的菜市场隔离般。她刚开始以为鱼摊卖鱼的是他爸爸。直到有一天,她因为下班太晚,去菜市场的时候已接近尾声,许多摊主都在收拾摊位。她看见卖鱼的摊主递给他几十块钱,笑呵呵地说:“今天生意好,多劳多得。”

      “谢谢老板。”他把钱塞在兜里,提起旁边的书包离开。

      贾玲可看着他的背影,仿佛看见了自己……

      也许就是这样,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小小年纪,不苟言笑,却努力地生活着。他现在是长个子的时候,每次看他拌着菜汤吃饭,贾玲可都觉得不舒服。终于有一天,她控制不住,点了很多菜坐在狂扒饭的他的身边,她说:“我主意你很久了,长身体的身子呢,怎么只吃这些?”

      不由他的拒绝,贾玲可把一堆的菜倒在他的盘里。他愣愣地看着热心的她,皱着好看的眉,一句话不说。

      贾玲可知道她这样的陌生人这么做,会让他讨厌,可她控制不住。她知道这样生活的心酸,她知道这样日子的难熬。

      他看着盘里的菜,用蚊子般的声音,说了声:“谢谢”。

      贾玲可愣了愣,笑了起来。

      以后,贾玲可总会打很多菜,他刚开始还会不好意思,后来也大方接受了。贾玲可见势,愈发“得寸进尺”给他买牛奶,买钙片,实习的工资,除了的生活,多余的钱,都贡献给了他。

      宋子墨也不负贾玲可的投资,一年下来,原先小小又瘦瘦的小男孩,竟一下子窜到了将近一米七,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贾玲可也在这一年内,与他混熟了,也成功进军到他母亲那儿,他母亲知道她的“事迹”,很是感恩。贾玲可知道她做的实在太微不足道了,但也理解他母亲和宋子墨为什么把她看得这么重,逆境中肯伸出援手的恩情,真的会刻骨铭心。那时,要是有人肯帮她,她也不会选择当小姐,更甚至被……这是贾玲可的伤疤,且永远不会治愈。

      贾玲可毕业后,留在实习的医院继续工作,跟宋子墨的妈妈的主治医生学习。这或许就是缘分吧,她的生活彻底浸泡在宋子墨的世界里。她知道宋子墨的爸妈离了婚,妈妈因为以前是全职太太,离了老公,生活比较拮据。爸爸有了新欢重新组了个家庭,后妈不待见他,后来后妈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分外多余。他妈妈看他可怜,就带到自己身边,母子两相依为命。

      贾玲可其实并不是爱同情心泛滥的人,可能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情怀,让她忍不住多关心这对母子。她的工资不高,刚开始只是买点营养的东西给宋子墨补身子,后来她就给宋子墨买衣服,买学习书,甚至偷偷帮他交了学费。

      她从未想过要什么回报。只是知道,他们需要帮助,而她正好能出这份力。

      宋子墨的户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试,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里。那时候不是人手一个电话,两人联系也少了,只是偶尔从宋妈妈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状况。

      中考结束,他依然没选择继续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学校读书。他和宋妈妈的生活也不再艰苦了,良心发现的爸爸每个月给他们一笔不菲的生活费,不仅能吃好穿好,还能有足够的钱给宋妈妈治病。

      她似乎可以圆满地退场了。

      可她哪想,一年没见的男孩个子一下子窜到一米八几,人长大了,某些东西似乎也开窍了?

      他说:“玲可姐,我长大娶你吧。”

      她当时除了吃惊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爱,笑他的天真。十几岁的小男孩,懂什么叫做结婚吗?她不想让他伤心,只是反问一句,“为什么要娶我?”

      “你对我好,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笑了,笑得前俯后仰,“你喜欢我吗?”

      “喜欢。”

      “你这种喜欢不叫爱情,傻瓜。”

      那时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双无比懵懂的眼睛看着她,然后说:“我就喜欢你,我要以身相许。”

      她迷茫他的坚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岁,她有过惨痛的经历,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欢,不是爱情,是依赖?是感激?亦或者是最简单的知恩图报。

      她没有把他的喜欢当回事,无论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绝。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坚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妈妈其实很早知道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说,其实总会旁敲侧击地告诫她,宋子墨只是年纪小,错把感激当感情。叫她别当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许久未见的爸爸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有一定的资产,是个华裔的小老板,而他的身边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许在那一刻,她彻底对所谓的情爱失望了。当年她妈妈指望把他们带出贫困的男人,早就另寻新欢了。他这次回来是因为美国那边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读书了。因没和她妈妈离婚,所以没和那边的妻子结婚,孩子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回来是离婚的,谁知,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还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说让她去美国发展,她可以轻松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公民。若她有骨气的话,肯定会愤然拒绝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与绝望之中,把许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给磨灭了。她选择了去美国。因为她知道美国最富有的职业,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在国内,她永远平凡永远只生活在温饱与小康之间。

      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仅此而已。

      告别的时候,宋子墨抿着嘴一句话不说。当她要进入检验口的时候,宋子墨才问她,“什么是喜欢?”

      她其实也不知道,只是凭感觉地说:“就是不想分开。”

      就像她现在一样,一个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这个她看着长大的俊朗男孩分开。生活所迫,无从选择。

      “所以,你不喜欢我。”这是她临走前听到宋子墨最后的话。

      美国的生活,既紧张又枯燥。生活节奏很快,上班、吃饭、睡觉。后来随着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说不上糜烂,只是为了调剂生活。偶尔接到宋子墨的电话,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妈妈身体状况。

      关系俨然是病人家属与医生的关系。这种关系让她烦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诉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欢。因为没有不想分开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女孩一次,以后就没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觉得他们该分手了吧。

      宋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要换肾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讲电话的时候,总是低沉着,没什么力气。她也担心,自己远在美国,不知根底。于是建议他把宋妈妈送到美国治疗,医疗费便宜,而且美国医疗系统比国内完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美国公民。移民对于宋子墨而言不现实,光是办个移民,所需要的费用就让人望尘莫及。

      于是她又建议,和美国公民结婚,就可以无条件的成为美国公民了。

      宋子墨哪里认识美国的公民?除了贾玲可。

      贾玲可事后也在怀疑自己,到底是出于好心还是出于私心?想来想去,参半吧。

      宋子墨很有孝心,而且有些病急乱投医,欣然答应了。

      为此,她回了国,也在那里见到了身为宋子墨女朋友的李欣桐。

      李欣桐似乎知道她这个人,对她充满了敌意。她表现的很明显,没有丝毫的做作。这一点让贾玲可佩服,她也不怕宋子墨觉得她太不得体吗?毕竟年纪小,贾玲可这样为李欣桐下个台阶。

      李欣桐是真的紧张宋子墨,而且对宋子墨充满了占有欲。这种近乎变态的占有欲换个思考说,她对宋子墨很不自信,很没有安全感,也就是说,她十分明白,宋子墨不够喜欢她。

      贾玲可把她的看法告诉宋子墨,宋子墨只是愣了愣,脸红扑扑的,“她就是个白痴,别理她。”

      这是她第一次瞧见他“欲说还休”的样子,娇羞与甜蜜摆在他的脸上,展露无遗。曾经说喜欢她的男孩或许已经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了。喜欢不是什么以身相许,而是可以甜蜜地嫌弃对方的缺点。

      有些小小的羡慕,有点心疼的嫉妒。

      回到美国,他们办理的结婚证,宋妈妈顺利入了医院,填了申请器官表,等待奇迹的发生。这些事情,忙了将近两个月。本来还有点事,宋子墨却说什么要回国一趟。她就开车送他去机场。之前下过一场大雪,路面太滑,为了赶时间,超速驾驶,结果遭到惩罚了,车子方向盘不听使唤,车子翻了,宋子墨为保护她,紧紧抱住她,把她包裹在他宽大的怀里。

      结果她只受了皮外伤,而宋子墨却得了受了重伤,严重的脑震荡让他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的第一件事是问几点了。当得知自己错过飞机,他就捂着脸哭,那是她第一次见宋子墨哭,坚强隐忍的他第一次卸下坚硬的外壳,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

      他对她说。他不止明白了喜欢是什么,还明白爱是什么。喜欢是不想分开,爱是分开后念念不忘。

      他爱李欣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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