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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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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来没有因为一篇DM文,或是一篇网络小说而产生说话的冲动,这是第一次,因为太喜欢了。
整整五天五夜,我沉迷在《往事》中,吃不下,睡不着,因为我实在无法把思想拉回来。我满脸泪水,视线模糊,最后只能靠安眠药让自己休息。我能够理解作者所说的不管是否与推荐、入V无缘,这文对他太重要了。幸好,你有那么多人支持,我想你该感到欣慰了。
因为当年忙于生计,现在闲下来了,却发现已经慢了一拍,很多好文都是08年左右的,现在有的文已成绝笔,有的作者难觅踪影,而有的历经岁月的沧桑与磨难,终于雨过天晴见彩虹,怎奈彩虹却是如此的短暂……
我自己也写过一篇DM文,但是写着写着,朋友们说那不是DM文。好吧,不是就不是,我只是想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往事》应该也不是普通意义的DM文,当然也不是作者自嘲的“变态文”,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喜欢!
因为太喜欢,我有很多话想说,当然不全是好话,但都出自内心,出于真诚,所以,不管我说的对与不对,好与坏,都请作者大人包含。
首先,我一直在思考Rene的感情脉络。或者说他与Anton到底谁先爱上谁?什么时候爱的?
爱包括两方面:爱人与被爱。作为男人,爱人的主动更为强烈一点,这应该是天性吧。
我看过一个研究,人群中有4%的人是天生的同志,14%的人是天生的纯异性恋,其余82%的人则是左右不定,那就看后天的成长环境,教育和生活经历。
Rene应该是属于4%的同志,他在孤独中不自觉地寻求爱的对象,在看到Anton的第一眼,我想他就已经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只需0.2秒的时间,(这个0.2秒不是外表上,也不是感情上,而仅仅只是一种激素吸引,一种化学反应,但这种化学反应却是重要的,有时甚至是起决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爱人全是一见钟情。然而了解对方,同时让自己了解并接受自己的感情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总说主动的一方注定要付出更多,也就是这个道理吧。
其实我以为Anton在第一眼见到Jimmy的时候,也已经喜欢上了他,只是他的感情被无形的枷锁禁锢了。Anton该属于82%的范围。他28岁时才有了第一次同性之间的经验,并没有把这个与爱情相联系。对他来说,那只是一种消遣,就像是一种竞技,像拳击、摔跤、橄榄球,只是这以后获得的快感可以满足他女友不在身边时的空虚。他说过,对Susan,他会小心翼翼,生怕弄疼她,激怒她,但是对Jimmy,他没有,因为对方是男人,因为Jimmy下贱,因为Rene强悍,因为Anton对Rene 或是Jimmy还没有爱的感觉,或者说不知道怎么去爱更合适。他不知道怎样去呵护一个跟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更强悍的男人。Anton的内心挣扎与混乱,表现在他一次次在床上粗暴的对待Jimmy。而Rene的封闭与神秘,也使Anton愤怒,相比被爱,Anton也是更需要爱人,而两个都希望爱人的强悍男人在一起时,竟然失去了可以被他们所爱的目标。于是Anton对于Rene的感情总是在徘徊。我想这也是很多同志爱情不能长久的内因之一。
我想在Rene的性格中,离奇的身世和天生的同志,这两点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对于他今后的很多决定做法,甚至是对于Anton的感情又有了多少影响。
Jimmy身上有许多双鱼座的特点,神秘、敏感、有些情绪化,最致命的是不会说“不”。
美国远比我们想的要保守,相对于欧洲,在同志问题上更是一直讳莫如深,特别是中产阶级以上的家庭。然而美国是一个可以实现梦想的地方,加上美国人奉行的自由、平等,到了21世纪,就像Anton说的,那根本不是问题。然而在70、80年代,则完全是另一个样子,加上Jimmy的家庭,他与母亲的亲密关系,(其实很多同志与母亲的关系都非常之好,因为他们不会对除母亲以外的女性产生真正的兴趣。)Jimmy一直不敢正视自己的同志倾向。他很小就跟女孩约会,像很多天生的同志一样,美丽、迷人、细腻、优雅,吸引了众多女性,而在他自己,是害怕自己的同志倾向,是逃避,希望用跟女孩约会来向自己证明些什么。然而他生活在那样一个环境中,看似繁花似锦,实际乌烟瘴气,随着年龄的增加,罪恶也在他身边显现,他善良、纯真的本性与他生活的环境格格不入,就在这时他认识了第一个爱人Jack。
Jack成熟,优雅,神秘,更重要的是他也是同志,并且把Jimmy当成对心爱的宝贝来呵护。与Jack在一起,Jimmy轻松愉快,没有任何压力,不需要防备,不需要斗争,他看不到罪恶,看不到残忍。然而问题是这个时候的Jimmy太年轻了,他还没有克服那个所谓的同志“自我认同期”,他知道自己是同志,却还没有真正接受这个现实,不能正视自己,不能正视Jack的爱。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Jack再也听不到了。Jimmy心中的懊悔和悲伤无处排解,无处诉说,他还来不及从悲痛中走出来,接踵而来的变故,把他打得晕头转向,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