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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故事的开始 胡丽娜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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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始要源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什么?太远了?不远不远,这正是故事能够存在的前提。所以,那个,刚刚说了什么?哦对,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个女孩孤身踏上求学路,虽然只是省内的另一个城市,但对于从未离家的她来说,实在是太远了,说不孤单当然是不可能的。正在这时,她看到了同班的一个男生,怎么说呢?说他丑吧,五官的模样和位置都没长歪(尤其眼睛和嘴巴还凑合),脸盘也还可以,说英俊吧,又实在不到,按现在的说法来讲,身高只有一百七十四公分的他应该划到矮穷挫的范围内,可是这个人的走路姿势让她觉得非常亲切,等到班内自我介绍的时候才知道原因——这家伙和她是一个城市的人,哈?走路姿势能看出出身?别问我,我也不知道,这个少言寡语的女生就是这样认识了班里唯一的老乡。
千万别小看老乡这个词,拥有这个词的人无疑决定性地占据了把妹先机,比如,你是老乡,就跟人家有共同语言吧;你是老乡,对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姑娘来说就比其他人亲切吧;你是老乡,就能帮她买票拎包吧;你是老乡,就能一起回老家一起来上学吧;再进一步,你是老乡,就能跟她说:哎,咱们市里有个地方好玩\有个馆子好吃\有个名人我认识,啊什么?这个地方你也去过?\馆子你也吃过?\人你也认识?……等等。而恰好,这个只身离家的姑娘是班内姑娘中最漂亮的一个——虽然他们数学专业一共也就十个女生——这就具备了追她的必要条件以及紧迫性。于是,这条(量词才没有错)只有一七四身高的矮穷挫施展了浑身绝技,口琴、长笛、手风琴,唱歌、跳舞,组织晚会,等等等等。瞧瞧,多么富有时代特色的优秀骚包。
在这里,关于手风琴要我们单独提出来说道说道,据说这是当年最流行的乐器,有没有之一不知道,但由于其独特的演奏手法和多样化的音色,在那时的象牙塔里,会这么一样乐器并且演奏还不错的男生,无疑是白马王子般的存在。关于这点其实我是很想吐槽的,白马王子?就他?他骑公园里牙都掉光的老白马的样子我倒见过,但王子么……还是算了吧,人家不是都说么,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那个啥,对吧。然而问题是,这些骑白马的家伙他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招桃花,而后者明显优于前者的是,后者他不在乎,无视,不想要,压根避之不及你们这些烂桃花。而前者,就不一定了。更加逼败(我成长的T市方言,自行揣摩)的一点是,这家伙还完完全全没有王子的身家。仍然是矮穷挫啊矮穷挫(但是不能算屌丝吧,毕竟你们也看到了,人家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不宅不腐,上学期间就泡到班里内最漂亮的姑娘)。
不久后,这个穷矮挫,啊不,矮穷挫,在老乡这个名头下顺利地与姑娘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买票拎包一起回老家一起上学说我们市里有个地方好玩\馆子好吃\人我认识……啥?为什么用的不是“咱们”而是“我们”?因为他们城市没有“咱们”这个词啊。也就是说,这两个家伙竟然是俩南方人!真是太过分了!!你看看我这一口(这个不是被和谐的词,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表示嘴巴的“口”字)咱一口啥一口咋还儿儿的儿化音,哪点像是南方人!!额,扯远了。然后,两个人谈恋爱了,再然后,两个人谈婚论嫁了。
说起来,我实在不能理解这个女生的审美,明明知道他是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跟小姑娘眉来眼去调笑跳舞都可以的,却要求她连话都不能跟男生说的人,咋就看上他了呢?你看看,我姥爷,额,不对,我外公,要用尊重地理特色的称呼,哎呀,还不对,这里是回忆,应该说女孩的爸爸,他就一眼看出这个男人不实在,不踏实,浮躁,不是个理想的结婚对象,你为啥就没发现呢?还不顾老爸的反对裸婚了。不过裸婚不裸婚的嘛,那个年代,不裸的人也少,只是这个男人裸得更彻底就是了,别说三转一响了,家里一床被子都没有,连秋裤都是女孩的姐姐给置办的。唉,算了,这些心酸往事就不说了,说说开心的吧。后来,俩人包分配被分到了更加遥远的北方城市,也就是我从小成长的T市,公司给分了房,一起经营自己的小家庭,日子过得倒也和和美美,再过不久,女生,哦,到现在为止已经不能叫女生了,这个美丽的女人有了自己宝宝,一个又乖又可爱的小宝贝——一个秀气的小姑娘。这位男士在我看来唯一不算挫的一点就是不重男轻女(再说了,那么漂亮的宝宝,谁看到能不喜欢呢?),两个人都很高兴小宝宝的诞生。给她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胡丽娜,娜娜娜娜地叫着开心,全然没有注意到这个名字的谐音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可怕未来。
于是,这个孩子虽然聪明漂亮,却从小就生长在名字的阴影中,“狐狸呐狐狸呐”地,从能听得懂小朋友的人话开始就被这么称呼,这样的孩子有很多,有的小朋友自己也觉得好玩,有的则自尊心太强认为这是一种侮辱从此变得或暴躁易怒或沉默内向或二者兼而有之,说实话,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前一种小朋友的,很容易身心健康地发展,然很不幸的是,我是后一种,而且是最糟糕的二者兼而有之的那种,再加上后来成长过程中从我家里一个重要成员给我带来的负面影响,我的不良性格愈加严重,于是沉默内向又暴躁易怒的我,成为了一个只有脸受欢迎的坏小孩。不过大家都是从小孩子长大的,自然知道,只有脸受欢迎,总有一天变成你脸上的一个小痘痘都被人放大成不可饶恕的罪恶。
还好,我学习成绩不错。
这点成为了我可以被原谅的另一个重要筹码。
仔细想想,似乎很多言情里都有我这样的女猪脚,长得不错,成绩又好,内向冰冷孤芳自赏又自怨自艾还喜欢无病呻吟,可是言情里这样的姑娘都不怕没人要,总有一个男人欣赏她发掘她的优点直到她变得光彩夺目,说起来,讲到这里我想到了林黛玉童鞋,不过貌似这位童鞋没啥好下场就是了。
但是,那些言情毕竟是美好的小说,再加上到初中后一半时间开始,虽然学习成绩仍旧不错,我的模样却开始长歪了,越来越具备我老爸外形特色的我,除了长了两只不利于买鞋的奇怪小脚趾外,脸开始变得方了,嘴巴开始变得突出了,哦,正跟我的属相非常相似。
写到这里,毒舌豆丁的声音在我身后幽幽响起: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你明明是属猪的。大门外有人路过,毛毛叫了一声以让我们警惕,这豆丁又来话了:你看,狗都同意,怕你侮辱了它们。
多次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之后,我无视他,如果这时候跟他辩解什么我明明数小兔子,你今天就别想好好心平气和地过日子了,继续码字。这厮就凑上来了:生气啦?这就生气啦?不理他!于是他完全没有要哄我一下的样子,转身继续看秘密花园去了。X的,一个大男人家家的喜欢看韩剧?简直无法让人饶恕。
对不起,又扯远了。
总结一下上文,沉默孤僻模样又逐渐长歪唯一优点只剩下学习好的我成为了许多人眼里的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死书呆子,于是,我与青春期的一向重要活动彻底隔绝,那就是——早恋。
可是没有早恋不代表不想要早恋,与所有同龄人一样进入青春期的我觉得十分郁闷,说实话,这种时候还是时常有人说我漂亮的,哪怕到了现在这个人老珠黄的岁数,毒舌死豆丁还说过我眼睛长得好看呢,虽然只是喝酒后的一次。可是,从小只有老妈一个人照顾的我,从来不知道打扮又戴着厚眼镜,妄想得到一头(量词才没有错呢)眼光独到的小男朋友的概率几乎为零,现在想来都觉得真是活该。
情窦初开的初中(约莫十二三岁)倒是偷偷喜欢过一个同桌,现在翻过来再想,究竟我本人就是个培养毒舌男的利器还是说我就是找虐地喜欢毒舌男呢?那时天天互相吐槽互相鄙夷想尽让对方说不出来话的语言,换句话说,我那时也是个绝对的毒舌女。很多年后,他对我的评价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我当时咬着鸡爪看着手机上这么一排字,嘴角翘了翘,我觉得这个表情很无奈,猪哥却说我是嘴角抽筋,听我说原委的时候笑得前仰后合,我实在不能理解有什么好笑,明明在年少无知的那个豆蔻年华,这也算是个挺心酸的往事的。
猪哥摸了摸我的头,又塞给我一袋日本豆。
高中的时候我因为一件事情开始变得愤世嫉俗,我一直以为那是我一切改变的转折点,但事实上,只是使一切变得更糟糕的延续而已。闷骚没有男人缘的我觉得,我似乎喜欢猪哥,不不,这个并不是我所谓的让一切变糟糕的那件事情,相反,这是让我唯一能看得到阳光的,那么一点点开心。虽然,对他的那种感情也可能只是一种憧憬,我却并不愿意去分辨,只是坚持这么认为,让自己的感情能有一个美好一点的出口。但是,这样的我只是变得更加愤世嫉俗以及多愁善感,这种状态唯一的好处是,我开始疯狂地写东西,以及画画,当然,那时的画还是非常单纯的从头至尾都穿着完整衣服,并且,我丝毫没打算去脱他们衣服的一些漂亮女孩和英俊男孩。你看,我还是有蠢洁的青葱岁月的。
但是很快,高中毕业了,猪哥去了北京,而我始终没有让他知道我的心意。不过,也算了吧。
你看看,只是一个普通闷骚女的我的儿时生活过的多么凄惨,于是,终于等到大学的时候,我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留长头发,以及,穿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