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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他乡遇故人 ...

  •   第12章、
      燕京皇城外,巍峨壮观,数十丈的城门楼,森严壁垒。守门的侍卫金凯亮甲,手握金戈长矛,面容肃穆,凛然不可侵犯。许是花玫玫在四周晃悠的时间太长了,引起了侍卫的注意,后者目露凶相怒喝一声,花玫玫惊吓的一脚栽倒在雪地上,狼狈不堪的拔腿就跑了。

      如今大雪纷飞,皇宫内又庭院深深深似海,花玫玫连城门楼都不得靠近,又谈何有能力将小虎给救出来?

      驼着背,双手兜在袖子里,花玫玫无精打采的在皇城外的大街上踱着步唉声叹气。这若是小虎真叫宫里的人给抓了去做了太监,那她怎么对得起药婆婆?怎么对得起苗家的列祖列宗啊?花玫玫眼睛眉毛鼻子全都纠成一团,郁闷不已的抱着身旁一颗粗壮的大树,泄愤的使劲挠啊挠,挠啊挠。

      这样寒冬料峭的天,大街是几乎人迹罕至,可并不代表各家温香软玉的地儿或是酒楼书院没人啊。这些地儿不仅有人,而且还是宾朋满座,热闹非凡。

      “临风阁”便是这燕京城最富有盛名的文人骚客的聚集地,其次便是太书院。

      这太书院吧,档次比较高,凡是京中的豪门贵胄世家子基本上都是在此接受教习,而一般的寒门子弟想踏足那里那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可这“临风阁”就不一样了,秉持着海纳百川,才高者皆可入此门的规矩。无数寒门子弟若想走捷径,在大燕能被权贵赏识,崭露头角,皆都想到此处碰碰运气。

      可是“临风阁”的门也不是说你想进也就能进的去的,首先你得答上每日阁主给出的三道题。若是你的题答的巧答的妙,那就是入得此阁的第一步了,后面你还得经过比你先进去的其他学子的连环考问,等你对答如流,得到至少三分之二的学子的叫好之时,你就可以等到由临风阁特制的出入门牌了。

      不过这门牌在你身上也只能待半个月,等半月后,这门牌会被重新收回,若是你还想再进去仍得经过大家新一轮的考核。至于淘汰者则需回家苦读半月诗书学的经世致用之才,才能再来闯关。

      话说这“临风阁”为何大家如此趋之若鹜呢,因为这里要的不是门第,不是财富,而是真正的才高八斗,有德之人。而且这“临风阁”啊,明面上的管事之人是现任礼部侍郎人称“活诸葛”的公孙慕容,可知道内情的都谦恭的拱了拱手,讳莫如深的表示,“管事之人实为那位爷。”

      那位是哪位呢?爆料人忍不住又压低声音说了句,朝阳大街的那位。朝阳大街又是哪位啊?如果你这个外乡人仍旧一头雾水的话,爆料者可就没好气了,关了房门,斥了句,当今大燕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位!

      噢,这下你恐怕就不用疑惑了吧。所以说由于这临风阁背后撑腰之人位高权重。你若想出头?那就尽情来发表一番你为国为民的真知灼见吧,若是能入得了那位爷的耳,那先生您可就前途无限量了。

      不过“临风阁”虽破了例可谈国事,议是非,但是凡事得有个度,您可千万不要表现欲过盛,刀走偏锋,议常人所不议,说常人所不说。颠倒黑白,强词夺理,各种神展开,还以为自己非比寻常,独树一帜。到时候刀子偏了锋,划破了您的喉咙,也别怪管事的没有提醒你,那位爷虽礼贤下士,重德重才,可也容不得蛊惑人心,乱江山社稷根基之人。

      此时临风阁三楼内临街的位置,一只瓷玉般修长有力的手拉开了厚重的窗帘,室内燃着炭火,但是那人身上仍旧裹得厚实,左手上还握着个暖壶。端看这人,锦衣华服,面容清隽,浓墨聚敛成的英伟笔挺的眉峰,衬着一双如深潭一般的眼睛,当真是风华内敛气度无双。

      那人盯着窗外看了一会,眉头先是习惯性的拧起,之后又慢慢拉开,嗓音醇厚清冷,“夜横,你看那黑脸小子。”

      一直安守本分静立一旁的夜横听到主子吩咐后,龙行阔步的走向窗前,低头看向窗下,眼中也泛起了困惑的神色。

      摄政王看到夜横同样困惑的脸,莫名的心情好了起来,饶有兴趣道:“你说,他想干嘛?”

      夜横纠结了半天,他知道主子不喜欢听到自己的属下说不知道,硬着头皮开口道:“在我们老家有个习俗,说是抱榆树长高个,我看那小子八成是嫌自己矮了,想长个子吧。”

      “噢?”王爷应了声,不再言语,若有似无的看着楼下对面的黑小子继续蠢头蠢脑的挠树。

      花玫玫在树上发泄一通后,终于平息了少许心中的怨气,最后猛踢了那树干一脚,结果反而站立不稳,身子一斜,栽到了齐膝的雪堆里。狼狈不堪的手脚并用的爬起,扶腰扭屁股的走远了。

      “噗”一种绝少在王爷脸上出现的情绪旋即一闪而过。

      夜横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错愕的眨了下眼,复又低头继续装死人。

      花无忧撑着腰,耷拉着脑袋,瞅着自己的脚尖,一步一个大雪坑。丝毫没注意对面撑着一把伞,步履匆匆的女子。

      果然,“嘭”的一声,俩人撞到了一起,互相弹开几许,那女子身子壮实,后退几步就稳稳站住了。可花无忧就没那么幸运了,身子一仰,又是四仰八叉的栽到了雪里,由于后面背着个书篓,那倒下去的样子活像一只被翻了壳的活王八。

      “啊!这位小兄弟,你没事吧?你怎么样了?”女子慌忙中就想去扶,可是又顾虑到男女有别,僵硬的又缩回手,站在一旁满脸愧疚的看着花无忧连滚带爬的站起了身。

      花玫玫正是郁闷难当,连着摔了两次,心情也是差到极致,都说人要倒霉连喝口水都塞牙缝,这话果然不假。拍了拍身上的泥雪,转身就待走人。

      那女子却突然“咦”了一声,对着她的背影犹犹豫豫的喊了句,“小姐?玫玫小姐?”

      花玫玫心中奇怪,慢悠悠的回头,四目相对,片刻后,花玫玫惊喜的大喊了句,“翠萍儿?翠萍儿!翠萍儿是你吗?”

      “小姐,”那女子欢喜的奔了过去,伸出胳膊想抱住她,临到跟前,俩人相视“噗嗤”一笑,又同时垂下了胳膊。此时花玫玫是做男装打扮,虽说大燕民风相对开放,但是大街上一男一女搂搂抱抱的确是不成体统。

      俩人千言万语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翠萍儿道了声,“小姐,你待会随我回家,咱们可要好好聊聊。但是我现在得去给我婆婆请个郎中,她病的很厉害,我怕她……唉……”重重一叹,已是不言自明。

      花玫玫他乡遇故知,真的是兴奋异常,先前的烦恼也统统甩到脑后,捉起她的手说:“我最近这些年,虽没什么长进,可也习得一些医术,虽不能与华佗扁鹊相提并论,但总应该比燕京这些庸医要高超许多,要不我去给你婆婆看看?”

      翠萍儿轻笑了声,小姐还真是大言不惭啊。可也免不了心中犹豫了起来,家里本就贫寒,上有两位老人,下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平时就缺衣短食的,如今婆婆这一病,就病了两个多月,家中值钱点的东西全都典当了去,换了婆婆的汤药。如今她从乡下小镇匆匆赶来,怀里就揣了前日千求万谢才从主人家预支来的月俸,心中还在忐忑,这么点银子,这么大的雪,也不知能不能请的郎中出诊。

      “走啊,走啊,”花玫玫自信满满,全然不顾翠萍儿的纠结。翠萍儿又将手伸到了怀里,摸了摸那点碎银子,家里已经许久不见油荤,几个孩子饿得皮包骨头一般。她若是再将这些钱砸到汤药里,怕是家里接下来病倒的就不止婆婆一人了。况且,现在小姐也要到家里去,但是家徒四壁,已经穷的实在拿不出东西来招待昔日旧主了。

      想起临行前婆婆的叮嘱,若是郎中实在难请,那就作罢,我这把老骨头也拖累你们这些年了,我活够了,你们也对得起我了。翠萍儿思及此索性心一横,咬了咬牙,一跺脚,婆婆莫怪儿媳妇心狠,您的病怕是也好不了了,与其让全家人拖着都挨饿受冻,不若让公公孩子们能吃一顿饱饭。若是您心里怪我,即便您现在要食我的肉喝我的血充当汤药,萍儿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主意打定,翠萍儿先是领着花玫玫去了西街的一家肉铺称了两斤猪腿肉,并五斤臊子肉,又去了隔壁面店买了一袋足有五斤的苞米面,十来斤的东西往身上一抗,一点都不觉吃力,还觉得一阵阵满足的感觉。后来嫌花无忧背着书篓动作慢,连着她的书篓也背了过去。

      花玫玫走在身侧,看翠萍儿如今膀大腰圆力气大的模样,咋舌不已,回想曾经俩人在一起的小女儿情怀,又是一番感慨唏嘘。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12章、他乡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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