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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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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的自警察局里走出来,外面的天已经隐隐透着白了,冷冷的夜风吹来有点凉。
耳边好像还回荡着那个警察所说的话。
这种杀人手法,他们有存档的档案,那是一个叫揍敌客家,一个杀手家族的杀人手法,这种事已经不是他们所能管辖的范围了。
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这里的警察,跟我记忆中所认知的警察不一样,这里的警察有着许多他们所不能接触的东西。
不是不能,而是没有实力,单凭这一股热血这种东西,只会死的更惨而已,这已经是潜规则了,这方面的案例,有着特殊的人接手,至于什么是特殊的人呢???
我想,我知道是什么了。
我能看见,那种代表生命能力的颜色,那就是所谓的念,而还有另一种所谓‘警察’的人存在,克拉在书中也写到,被称为猎人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教堂里,坐在了电脑前,电脑闪动的屏幕,闪的眼睛有点痛。
听说,揍敌客家很有名,不是一般电视或者是小说里面所了解的那般,杀手就应该生活在黑暗中那样。
‘揍敌客’三个字输入进去,按下回车的一瞬间数不清的资料就蹦了出来,话说杀手什么的不都是该躲在黑暗里嘛。
那种生人勿进,应该犹如受伤小兽舔着伤口惹人怜爱但是却不可忽视嘴边利齿的兽性,但是谁可以告诉我这种吧自家大门都搬出来做旅游区的人到底是何物啊魂淡!!!!其实乃们也是从外星球跑来的ET生物吧。
其实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脑袋一热就上网查了一堆揍敌客家的资料,但是现在火热的脑袋被哗的淋了一盆凉水已经冷静下来。
其实杀手界第一这几个字就已经给了我一个很好的警醒了。
就算我知道了又怎么样,人家都能把自己的老窝爆出来,还弄成了一个旅游区你能把人家怎么样?
揍敌客家传承了这么多年不还是好好的占山为王,你还能开着核弹把人家给爆了吗?
很可惜,这里的科技还没有那么发达,而且他们也没那个胆子。
所以总的来说报仇那种一头热的想法还是早点放弃吧,其实说来杀手只不过是一个中间人而已,他们就像是一把刀,双刃的刀,凶手花钱买刀去杀人,但是却忘记了刀是很锋利的,一不小心不但会杀了你想杀的人,还会伤了自己。
正所谓,狗咬了你一口,你总不能咬回去吧!!!!
所以,报仇也不应该去找揍敌客,而是去找那个买刀的那个人。
不过听说揍敌客家的杀手信誉是出奇的好啊,从来不会泄露买凶的人的信息,但是我对克拉的了解也只限于他在卡玲雅小镇生活了十多年,外表伪善内心无比猥琐的老头,
所以——
在胸口画了十字架,老头,你还是早登极乐去吧,报仇什么的我就不帮你了。
克拉老头的尸体被一群跟随警察来的‘特殊’人带走了,另一个死去的就是奥格·斯格,但是他们没能带走他的尸体,只是因为奥格·斯格家有钱。
老头,都怪你太穷了,弄得现在我连你的尸体都保不住,不过看你干瘪的身材,估计也不会有人这么生冷不忌的对你做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吧。
我在教堂给克拉守了七天的灵——
克拉没有老婆没有后人,但是他在卡玲雅小镇有着不小的声誉,他的死讯传出去的时候卡琳雅小镇中大多数人都来到教堂中替他向神祷告,我也在帮他祷告,虽然我从来不信神。
这个教堂以后会出现一个新的神父,但是永远都不会是那个叫做克拉·夫杰的老头了。
过了七天之后我便拿着早已经收拾好的东西离开了这个小镇,教堂里来了一个新的神父,神父只有四十多岁,棕色的短发棕色的眼睛,嘴角带着微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总之是比克拉还要像神棍。
估计很快就不会有人再记得那个老头了,当然,还有我这个一直犹如过客一般的人。
对待这个世界我一直都没有那种归属感,我总是觉得我总是会离开这里,这里不会我会永远带着的地方。
不但是这里,就连整个世界我都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所以我才那样拼命的练习,只有实力上升的时候我才会感觉到安全,才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惊醒。
或许克拉早就发现了我的不安所以才会给我那本被誉为这个世界最高能力的启蒙书吧。
虽然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他我并不需要,我大藏剑山庄武功高强,甩了轻剑还可以换重剑,没了重剑咱还有砸铁的铁锤呢,总有一种会杀死敌人的。
对不起了,曾经要把美丽的一生交给我的莫雅妹子,咱真的不能给你□□的生活,你还是去找一个真正的汉纸吧,咱不是身体不行,而是心理不行。
《念的启蒙书》中,夹着一张银行卡——
我不知道克拉为什么会有预感自己一定会死,甚至给我留下了一条路。
那本书在我换西装的时候他正拿着看,之前一直是在我手里,当做小人书研究着的,完全没有想要修炼它的意思,因为我知道我的身体不允许存在除藏剑内功以外的其他能力。
藏剑的两种内功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般,很好的保持着这种平衡,但是如果加入念,就会打破这种特定的平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但是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所以!虽然我不想学,但是作为克拉送我的唯一一件东西我还是将它带了出来,然后无意翻看的时候发现了之前那张根本不存在的银行卡,里面夹这一张纸条。
上面只有密码,没有其他的话。
这就是我三年的工资吧!!!
突然脑袋抽搐的想到,将银行卡放进背包了里,我坐上了前往匹克市的客车,看着卡玲雅小镇离得越来越远。
匹克市,我终于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