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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

  •   我从中学时开始就是《大都会周刊》的读者,这本杂志几乎伴随着我走过了全部的青春岁月,直到现在。

      最开始在看这本杂志的原因,大多是出于没得选的无奈,因为那时值得看的东西真的很少。周围同学的课外读物已经全部被各种打着“青春疼痛”旗号的明媚忧伤小说挤得水泄不通,那些深度描写少男少女们三步一分手五步一车祸七步一跳楼的“疼痛”小说又实在不是我的茶,于是更多时候,我都在家里搜罗我妈翻剩下的杂志打发时间。

      我妈是《大都会周刊》的忠实购买者,“购买者”和“读者”的区别在于,她仅仅是为了剪下每期杂志封底所赠送的折价卷或者赠品卷,然后拿去百货公司换取平常买不起的名牌化妆品小样,对于杂志内容,顶多随手翻两页时装专栏,就会扔到一边便宜我。

      第一次读到这本杂志后,我就觉得里面的文章,不管是散文,影评,社会动态,还是政治观察都写得十分有趣,抱着可以为写作文积累素材,顺便提高政治课成绩的想法,才一期一期接连着往下看,直到在某一期上读到了署名“景泓”的小说。

      那是一部连载小说的第一回,名字叫《青色王国》,只有五千来字,但内容却让我惊叹了半天。我头一次知道原来小说还能这么写,他的写作思路和叙事手法跟别的作家很不一样,可是精彩程度丝毫不弱,除了“好看”两个字根本找不出其他适合的评价。

      自那时起,《大都会周刊》除了是我必买和必看的杂志,也靠着这位景泓,跻身成我最喜欢的杂志之一。后来当我知道“景泓”本人跟我一样也只是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时,我对他的佩服更加五体投地了,这种崇拜甚至在我懵懂年少的心里埋下了一枚今后也要从事写作行业的种子,不然我说不定也不会走上今天这条路。

      《青色王国》连载半年后宣告结束,随即上市的单行本销量夸张的高,作者景泓也在当年拿到了小说界最具重量级的奖项“金蔷薇奖”,成为该奖项设立八十年来最年轻的获奖人,还是个未成年获奖人。

      从此,他被誉为小说界百年难遇的天才。

      十年来,我读完了景泓的所有作品,大学时期还为他的每一本书撰写过书评,疯狂到抱着那些书评亲自跑了一趟大都会周刊的编辑部,想碰运气看能不能一堵这位“大神”的风采,可惜失望而回,编辑告诉我,景泓本人在国外上大学,而且专栏作家是不会在编辑部坐班的。

      我想也是,景泓自出道伊始就很神秘,他从不在媒体上露面,也没办过签售会,唯一两次与读者接触也只限于出版社在官方论坛上举办的网络访谈,我仅有一张他在金蔷薇颁奖典礼上领奖的照片,是跟编辑死求活求求来的,照得还挺模糊,勉强能看清这个十七岁的青年眉清目秀,有着少年人特有的俊朗轮廓。

      后来我虽然依旧崇拜他的文章,自己也踏入了这个圈子,有了渠道和人脉,却已不再有想要探寻景泓本人信息的热情。少女追星的心态已经是过去式了,我只是回到了这种崇拜最初的模样,细细阅读他的每一篇文章,然后品味字里行间中带给我的惊喜。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真的跟景泓本人见面,也没期待过这个可能性,然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居然告诉我,他叫景泓。

      我的思绪像被人一记重拳从南极打到了北极,两只眼睛开始发花。

      “你等一等。”我深吸两口气,翻出钱包,从里边抽出一张保存得还算完好的照片。

      望着那张照片,他忽然笑了:“这不是当初领奖时的照片吗,我自己都没有,你这里居然有一张。”

      我来不及回他的话,照片里那个青年五官虽然模糊,但轮廓还在,我看了看照片,又盯着他的脸一阵猛瞧,轮廓确实能对上,他连发型都没怎么换。

      “你真的是景泓?”

      “你如果不相信的话,我还有这个能证明。”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身份证,在我眼前晃了晃:“我的笔名和真名是同一个。”

      半小时后,在附近的一家酒吧的吧台,这位我崇拜了十年的偶像,坐在我身边像个老朋友似地哈哈大笑:“这么说,你是把我当成那个一直针对你的评论员丘石了?”

      “而且尾随在你后边的时候,我还在想要不要用电脑包对着你的脑袋来那么一下,然后撒腿就跑。”我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鸡尾酒:“幸好没下手,不然现在我绝对要去找块豆腐撞死。”

      “看来你对这人的怨念很大。”

      “可不是,你说世界上为什么要有评论员这种生物,好像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要把作者气出心脏病!”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当然,你可能体会不大这种感觉,我从来没见过有针对你的评论稿,这也是废话,如果有人评论你写的东西不好,估计他也不用在这行混下去了。”

      景泓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你说得我好像是文化圈的地头蛇一样。”

      “这可是有根据的,你想啊。”我眯着眼睛,食指在吧台上连点:“评论员最重要的是评鉴出一个作品的好坏吧,如果一个本来就完美无缺的作品,他非要鸡蛋里边挑骨头,不是凸显出他的专业不过关吗,自己都专业不过关,怎么好意思再去评论别人写的东西?”

      “我的文章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他摸了摸鼻子。

      “那么你是想告诉我,我从十七岁就开始喜欢的一个作家,十年坚持阅读他的作品不动摇,光是评论稿就足足写了一大本,最后他的文章其实并不好?”我隐晦地翻了个白眼:“景泓先生,过度的谦虚可就是骄傲了。”

      “好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还没有真正写出一本让我自己满意的作品。”他摆正了脸色,左手撑住下颚,轻晃着高脚杯里的马丁尼,然后盯着那颗随酒液不断旋转的青橄榄说:“以前那些作品虽然我也用心写了,但总觉得离我想要的感觉还差些。”

      我好奇问:“感觉?你想要什么感觉,那些作品在我眼里都完美得不行。”

      “锐利的感觉,一种向刀锋一样,直插阅读者心底的文字。”他看着我,在吧台顶灯明黄色的光线下,表情忽然变得既性感又优雅:“就像你唐尧的文章那样。”

      “我的?”我顿时愣住。

      “本来再过几天我就想让我的编辑联系你,可今天既然碰上了,我干脆就亲自说明好了。”他说:“其实我一直在看你给环球星报写的专栏。”

      “咳咳……那种没涵养的东西,让你见笑了吧。”我略微掩饰羞涩地将头往下偏了偏,有种做了坏事被别人抓现场的错觉。

      “不会,我觉得你很有才华,并且我还想跟你合作。”

      他这句话是真的吓到我了,那一瞬间,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多酒而产生了幻听。

      “我一直想给新书里充斥一些锐利的文字,但我的风格似乎定型了,尝试了很多次,无论如何也写不出自己要的感觉,然后责编就建议我说,如果我真的那么执着,不妨找风格契合的作家合著试试看,在看过环球星报上的文章之后,我就觉得你非常适合。”

      “行了大牌,要开玩笑也不是想你这么开的。”我拍了一把他的肩膀:“我顶多就是个写写不入流文章的小作者,可是你,你的每本书都会成为金蔷薇奖的热门,咱们俩合作?哈哈哈哈哈……”

      “环球星报可不是能容忍不入流小作者的地方。”他打断我的笑声:“我一直认为一个作者想要写出漂亮的文章,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要对自己有自信,唐尧,以你的水准,不用这么妄自菲薄。”顿了顿,他又说:“当然,目前这只是一个我单方面的提议,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考虑看看,我是真的很欣赏你的专栏。”他十分绅士地招过酒保买了单,又在吧台上一摞便签纸里扯了一张,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和联系方式,交到我手里:“虽然用这东西有些无礼,不过自由职业比较尴尬的一点就是没名片,以后想要联系我的话,打电话发邮件都可以,我还约了编辑谈稿子的问题,先走一步了。”

      他又对我笑了笑,转身步伐潇洒地走出酒吧的大门,那张纸留在我的掌心里,带着浅浅的温度,我却觉得有些发烫。

      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我竟然真的和景泓坐在一起聊天,他还给了我自己的联系方式,而且还让我和他“合作”?

      难道之前在咖啡厅里,他电脑上之所以会出现我的名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如果我真的和他合作,以他那么高的名气和市场认可度,陆岩知道了嘴巴都会笑歪吧,更别说那本带着我名字的书,还有极大的可能摆上金蔷薇奖的领奖台。

      那可是对于一个写作者最大的荣誉和肯定!

      我做梦一般晕晕乎乎地回到家,刚进门,就被程沐媛堵了个正着,她头发湿漉漉的,应该刚洗过澡,抓住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又跑到哪里去鬼混了!”

      “不就是去咖啡厅赶个稿子,碰到熟人,聊了两句,你是肚子饿了吗,冰箱里不是还有吃的。”我弯腰开始脱鞋,正奇怪这个点她不抱着电脑看她最近追得正欢的那部肥皂剧《离婚的诱惑》,居然会有心思来等门,眼神却忽然顿住,因为就在我脚边,出现了一双男式皮鞋。

      这个程沐媛,和苏睿的婚还没离呢,用不着这么迫不及待地找下家吧,我心里暗自嘀咕,嘴上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有客人来了?”

      “客人?”程沐媛竖起眉毛:“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出去了连门都不关好,是进贼了!”她伸出手指,在我鼻尖接连点了好几下:“今天幸亏是有我在,要不然你那点小破家当被搬空了都不知道。”

      “贼?”我冷汗顿时浸了出来:“怎么会有贼,这可是有保全和门禁的高档公寓楼!”

      “谁知道那小贼是怎么混进来的,别小看现在的小偷,如今哪个行业不讲点技术作业。”程沐媛拉着我往屋子里走:“不过我看这贼也是个马大哈,我在浴室洗澡呢,他就以为屋里没人,居然还大摇大摆地坐着看电视,于是我拿着马桶塞从后面冲他脑袋就来了那么一下,然后三下五除二用浴巾困住手脚,扔衣柜里关着了。”

      我听着她的这些话,越听越不对头,真的会有小偷进门之后,礼貌地把鞋脱在门口,还大摇大摆坐在别人家里看电视?而且我出门之前都有检查门锁的习惯,明明记得是关好的呀?

      可我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程沐媛已经拉开了那扇大衣柜的门,指着一个被困住手脚躺在里面,嘴里塞着块大抹布,正满眼愤恨怒视着我的年轻男人说:“就是他!”

      “陆岩!”我尖叫了一声,急忙扑上去撕扯捆在他身上的浴巾。

      “哎哎哎,你做什么,警察还没到呢!”程沐媛到这时还没反应过来,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了,她有见过穿着正装到别人家里行窃的贼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Chapte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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