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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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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日头就像一颗腌得微透溏沁鸭蛋黄,咸得滴油,馋人得紧。虽然小刀一直没有去过大漠,也不知道西北风景是怎样的迷人。但他一直忘不了有间客栈里那道名菜大漠风沙鸡,赛凤凰亲手为他做下的,留下是一个菜名,留下是一个心头痕迹。大漠风沙鸡,肯定是吃不出一点风沙的味道。那道菜他一直没有尝到嘴边,那个人他一直没有见到过。
那年,他忙着应战。
结果那个人没有来,他们说,他死了,死在自己的剑下。
他不信,带着他的刀,一路往铸剑山庄上闯了过去,一路血溅铸剑山庄,他的刀很快,他出手更快,人们还来不及看清楚他的出手,就已经倒了下去。那一年,他多了一个外号:鬼刀。
那次,他的眼睛里没有人,只有血,鲜血模糊了他的眼睛。
直到他亲眼瞅见那个人的棺材,他躺在里头,没有了呼吸,他知道生平再无对手。他的刀,他的人,只会更加寂寞。
他把刀插进了地面里,只有内力深厚得人才有这样的本事,也只有他才能这样做到。
之后,江湖上再也没有了关于他的传说。
而,那柄断刀,却一直留在了铸剑山庄上,成就了一个奇特的江湖传言。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奈何良人已归去。
十五年后,不知是谁家少年,掷下一颗石子,投入于那江湖之间,激起千层浪潮。
一夜之间,有七个武林高手,死于一刀之下,那刀法快而狠准,一刀致命。自切口痕迹看来,犹似当年鬼刀的手法。他们说,是鬼刀亡魂不肯散去,今日化作厉鬼,又寻了出来。
我冷笑着自桌上端起茶杯,浅尝了一口,都是一些鬼话。我不知道,那个叫鬼刀的男人到底有多厉害?!但我知道,那七个死在我刀下的男人,死之前一点痛苦也没有,因为我的刀很快,我出手又狠,所以他们是没有疼痛的知觉,他们死之前的眼睛,带着惊恐和诧异,他们都喊着相同的一个名字:鬼刀。
但我不是,我叫沈萧,我是个孤儿。我没有父母,没有亲戚朋友,除了身上的刀,一把自小跟随着我一起长大的刀。也许你要问我为什么要杀了他们七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了他们,我知道我要生存,为了活着,也为了更好的生活下去。只有杀了他们,我才能在江湖上站稳脚根,我也可以享受到名利所带来的优越生活。所以我杀了他们,犹如菜场上那些宰鸡宰狗的人,他们为了吃肉,我也为了吃肉。
三个月之后,大风堂的人找上了门,他们问我:“愿意加入大风堂,为堂主效力吗?”我的回答是地上躺着的十三具死尸和一柄刀。我是一个孤儿,孤儿就像是风中的沙砂,没有依靠,也不会归属于任何一方。就在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之后,大风堂突然得派出了一道江湖追杀令,一百两黄金换取一颗人头,这样的买卖又有谁不会心动!?我将身上仅剩不多的银子,买下了一匹瘦而年迈的老马,一路朝漠北面方向而去。我整日里疲于奔命,早已经无心顾及身边景色,那匹老马终究是年迈了,在半途中就累得扑在地上,一边喘着粗重气息,看着我淌落下,最后一滴洁净的眼泪。它仿佛知道自己的命途,亦如我自己,在它死后不久,我就将它的肉割了下来,吃掉。一面把马血装进壶里,我知道漠北干涸得没有多余水源,而我的水壶里的水,已经被我喝得一滴不剩了。马血可以解渴,也可以喂饱我干瘪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