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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
房前的桃花开了,放眼看去,粉嫩粉嫩的一片。婆婆喜欢吃些桃花做的糕点,我便和绍儿趁着这样放晴的天,撷些大好的桃瓣,然后晒干了备用。
绍儿年纪还小,平日里都在私塾上学。婆婆幼时艰辛,嫁给公公后日子才稍微好些,之后置了一些房产,在平安县落了户。公公祖上有几亩田地,还是个秀才,颇有几分文采,便将这种满桃花的小院题名为桃花庵。
只可惜,公公逝世之时,也不过三十出头,留下了娇妻稚子。婆婆的一双眼,便是在那个时候哭瞎的。
婆婆独自一人拉扯着三个孩子,一个十岁,小点的绍儿才足月。还有,一个五岁的我。
听婆婆告诉我,我幼时家乡闹了洪灾,全村子的人都没了,留下我,一路乞讨来的邻县——平安县。公公心善,将我带回家中,后来,左右琢磨着,便将我许给了他们的长子云炜。
尽管公公去世后,留下一大笔财产,可终会坐吃山空。
婆婆开始教我刺绣,稍有松怠,便历言斥骂,严加惩罚。我当时只是极怀念公公在世时的无忧无虑,如今想来,却对婆婆无比怜悯。
好在当时,我的小丈夫云炜很是疼我,每每我受罚,他总是会陪着。婆婆看着他倔强的模样,总是会难过地哭出来,明明看着云炜的眼,却好像在看别人。我想,她那时一定很想很想公公。
日子熬啊熬,就熬过了最艰辛的那段时间。绍儿五岁,已经很懂事了;我十岁,已经帮着婆婆做些刺绣的活儿,有些精致的还能卖个好价钱;云炜那时十五,力气可大,家中也仿佛有个男人在了,一些事儿,也觉得有人能当担,婆婆的笑也是从那时才慢慢回到脸上的。
我十三岁那年,云炜十八,婆婆筹备了一些银子,打算给我俩筹备一场简单的婚礼。
得知这件事后,云炜看我的脸总是红红的,桃花树下,人面相映红。他摘了一朵桃花放在我的手心,我墓地回首,一朵飘下的桃瓣正好砸在我的眼上,我再度睁开,只见桃花灼灼,少年那阳光俊朗的脸,还有满怀关心的眸里倒映的人。风起,满袖满衣的桃花香。
仿佛,什么变得不一样了,在少年的吻落在额前碎发的时候。
我傻傻地看着他,听着他说,呆瓜,你终于也脸红了。
才知,相思。
我开始更频繁地发呆,开始躲这个小子。
婆婆总是淡笑地看着我们,可我分明瞧见她笑的几分打趣和暧昧。
好在绍儿缠着我,我便以照顾绍儿为由,愣是不去理会云炜。
那是三月,桃花压断枝头。我忽的觉得腹中一阵阵隐隐的疼痛,过了一会儿,一股暖暖的液体流下,我登时傻了眼,再见到红彤彤的血时,吓的哇哇直哭。云炜那时在书案前念《关雎》,见我大哭,连忙跑到我身边。
我想,他也是吓呆了,脸都白了。不知怎的,见他傻了,我却笑了。
云炜抱着我去了婆婆房中,婆婆一听我俩的话,哭笑不得。
当我得知,此乃月事,月葵,羞的只想钻被窝里,再不要见人。婆婆还语重心长地说,是时候啦,是时候了……
云炜大我五岁,在我傻傻地问,什么是时候的时候,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打量着我。
发生这样的事情后,我更加避开云炜,可他的一颦一笑却更加清晰。
我躲在自己的房中刺绣,总能听到云炜朗朗的读书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有时,是在院子中,桃花树下;有时,是在对面小屋,一灯如豆。
很久以后,我问云炜,为何当时你念来念去只有一首《关雎》,绍儿却抢先回答,因为哥哥就会那么一首。
四月初五,晴,宜嫁娶。
在我俩拜完高堂,就要夫妻对拜的时候,一道明晃晃的圣旨来了,生生阻断了我们的婚礼。
朝廷大点兵,所有年纪在十五至三十五的男子都在应征之列。婆婆闻讯,昏死了过去。婚礼一团糟。
四月初六那天,我送云炜离开平安县。他紧紧抱着我,他说,我一定平安回来,回来就娶你。
我等这个延误的婚礼,足足等了三年。
三年,我的绣艺愈发精湛,只是朝野混乱,俨然一派乱世作风,再好的绣品卖出的价格也不高。婆婆上了年纪,不宜操劳,绍儿年少,又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所有的家事,我便一力承担。
日子过的很累,可也是充满期盼的。我等每年冬末,云炜托人带回的家书,我等来年桃花开,他平安归来。
这样的信念是很强大的,就算一年以前,一个退伍的小兵回乡,说云炜立下了不少战功,将军有意重用,便是将军膝下独女也对他青睐有加,我也是一笑置之。
第三年,这一年,等冬去春回,我还是没等到久违的家书。
婆婆和我一样,很焦急地等,可等来的,又是一道明晃晃的圣旨。
先是封了云炜骠骑将军,再是赐下云炜和当朝公主的婚。
我没开口,一个少将打扮的人便将一封书信递给我,他说:“公主救过他的命,两人同生共死独守白璧关月余,早已立下山盟海誓,非卿不娶,非君不嫁。你莫怪他,公主毕竟是他过命的女人。”
我以为,凭十年相处,他总不该抛下我不顾。就算是个妾,我便也认了。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一封退婚书。的的确确,是他的字迹。
我忽然觉得,我不过是个卑微的女人,守他十年,等他三年。结果换不来,他和别人的月余相濡以沫。
这少将和我说:“情之一物,无关乎时长。”
这些,我听不懂。
后来,朝廷来的人接走了婆婆还有绍儿,即将迎娶公主的云炜千里迢迢地送了一大笔金银给我。
我穿着三年前,绣好的嫁衣,抱着一堆金子银子笑了一夜,哭了一夜。
第二天,本该远在去京城路上的绍儿却捏着我的鼻子笑:“嫂子,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赖床。”
我傻傻地看着绍儿,带着鼻音,道:“绍儿,你别叫我嫂子了……”
绍儿对我吐吐舌头,道:“嫂子,你快点起来,娘都做好早饭了!”
桃花朵朵落下,窗外日头正好。我唤道:“绍儿,你今儿不去私塾,便和我摘些桃花……”
我和绍儿正摆弄那些桃花花瓣,婆婆忽然对我说:“我住不惯大房子,这里挺好,庭院三两桃花树,篱下几株寒菊,都是你公公亲手种的。再说,我吃惯了你做的桃花糕,京城里的锦衣玉食,还不定合我心意。有些迫不得已的事,你别怪炜儿,也别怪……”
泪水便决堤。
我想起无数个日夜,婆婆虽严厉却不至刻薄的教诲。
我也想起当年桃花树下,云炜和我一同跪在庭院之中受罚。
用过晚饭,婆婆又炖了一锅山药红枣给我,吃下一碗后,却有些昏昏欲睡,我便去了自己房间休息。
等我再醒来,却置身颠簸的马车之内,我想动,却浑身无力,早晨的风带着春寒料峭,从车帘吹入,我的神志便渐渐清晰。隐约传来车外的男人的声音。
“那老太太看着慈眉善目,竟是个如此缺德之人!不过,倒是乐呵了我们一帮弟兄!”
“哈哈哈,可不是?不过那姓云的小子,家中居然放着这么个悄娘子不用,平白休了可惜!”
“你懂什么?云家小子如今正是攀龙附凤的好时机,休了娘子,抱得金枝玉叶,将来前途无限。他那老娘亲要不是为了考虑到他的名声,让他在皇帝面前落个忠义信之名,也不会出这损招。”
“管他那些作何?有人送个黄花大闺女给咱寨子,哈哈哈,难得,难得啊!”
……
我惊骇之余,喉头一阵腥甜,一口血便吐了出来。浑身上下使不得一点力气,我艰难地拔出发间的钗子,狠狠扎在自己的手背,疼痛让我的意识变得清晰,听着马车轱辘的声音,还有吹入的越来越疾的风。
我不敢相信,却不得不相信。
一只手臂都是鲜血,我推开那个赶车的人,从马车上滚了下去,遍地的岩石割破我的衣袖钗裙。前面是停下的马车和面目狰狞的土匪,身边是一道万丈深渊,身后是一条窄窄的下山路。
我绝望地一笑,我本不过是个傻傻的,呆呆的女子,心中最大的奢望也不过所爱之人平安归来,不求凯旋,不求功名,然后娶我过门,冠上他的姓氏,为他生一窝儿女,来年桃花树下,又是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又是一个英俊阳光的少年。
可是,他终究不要我,甚至连一个侍妾的名义都不屑给予,唯恐我的存在玷污了他所谓的纯洁的爱。
我以为我待如亲母的婆婆辗转回到我的身边,我便至少还有世间最温暖的亲情。
我以为婆婆待我,看我,已如己出。
我以为……
什么都不过是我以为。
我到底还是个外姓人。
所以,伤害起我,不留一丝情面。
杏色的衣,明明灭灭都是我亲手刺出的鲜血。
我曾深以为,好死不如赖活。四岁那年,我爬出村子里的尸体堆,吃百家饭,直到公公收留了我。我的性命来之不易,是父母站在被洪水湮没的房子里,一手抓着房梁,一手将我举起,才堪堪让我避免那场洪灾!我曾以为,不管发生多大的灾难,我都得活下去,替自己,也替父母活。可是,在那两个土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时候,我已跃下深渊,趁着疼痛的伤口还能刺激自己的理智,趁着,趁着,这身子还是干干净净。
便是死,我也不愿成全你们所谓的忠义;
若是将来生不如死,还不如此刻一死了之。
曾有一人,我爱之如性命。情之所起,便一往而深。
如今,我舍了这卑贱的性命,连同卑贱的爱情一一舍弃。
来世,来生,永世永生,只求不再遇见你。
忍了很久,还是手痒了。。。于是果断开文。
文文除了序章,都是第三人称,也不是很悲剧的文
也就是小女子写的小言情啦,希望搏得亲们一笑的同时,亲们也多多支持凉茶。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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