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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 赛情 ...

  •   夜如幕,告别了白日的喧哗,退去了尘土。双机楼中的第十六层非凡轩内却比白天更加热闹了,人声鼎沸,性情高涨,叫好声连连不断。
      “林公子,这首晚春可真是提的好啊!”许秀才赞扬道。
      “哪里哪里,只是有感而发,怎么能称为好呢?”林晚一行礼,便起身寻找着,刚才,他明明看到了的,那抹白影。
      “果然是好诗,林公子好才情啊。”淡笑着看着他,赞扬道。
      林晚被她吓一跳,面前的人一袭红衣,笑容生花,朝气蓬勃。 “风夕姑娘谬赞了。”
      不再多言,“既然几位才子都已到了,那么……就开始,我们的比赛吧,第一场,赋诗,以美、丑、酒为题,每人做一首,一炷香的时间,由孙夫子、赵王爷担当评委。现在开始……”红唇一动,几位才子都已提笔而写。
      不多时,都已写完。风夕粲然一笑,看着最边处一身白衣一身红衣的二人,如火的红衣陪伴在那如雪的白衣身边。两人异样的发色在周围引起了不少躁动。好在由于双机楼的远名,番人也来了不少,周围的人开始适应起来。
      风汐见自家姐姐已经率先写完,不由笑了起来,“既然几位公子都写完了,那么,就先从这边的两位公子开始吧。”
      看着一脸笑容的风汐,微微叹息。这丫头是越来越能胡闹了。“邪,你念吧。”
      南宫邪微微点头,这辈子他都不可能拒绝这个了人,不论她说什么都是如此。一摆手,沉吟道:“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此诗一完,叫好声不断。孙夫子眼中闪过惊异,赵王爷的笑意更浓,而其他的几位参赛者面色如灰,满是垂丧。
      “公子好才情啊!”孙夫子摸着他那山羊胡,赞扬道。
      “哪里哪里……”我忙上前一步,回应道。
      “公子不必谦虚,这样的才情,怕是无人能及,公子定非凡夫俗子。”孙夫子看着风湄的眼中闪过一丝算计。
      “哪里,夫子太过夸奖了。”仍是笑着回道。看这孙夫子的样子,怕是想到了什么。
      “敢问公子怎样称呼。”赵王爷适时的转移了话题。
      “在下姓风,名玥,字无忧。”我发现我起名字的水平真是有待提高,这样的时候竟然把玥的名字拿出来糊弄人了。
      “原来是无忧公子,敢问是何人士?”姓风的?莫非是传说中的风族?
      已想好要在这里兴风作浪一番,此时正是一个机会。“是这样的,我们风家久居山林,此次来到无殇城,纯粹是为了做买卖。”状似无意的看了一眼邪,他无奈的看着我。
      久居山中?做买卖?姓风?这……“是这样啊,还真是贵客了。”赵王爷与孙夫子对望一眼,两人显然是想到了一块。
      “夫子,下面就请其他的几位公子吧?我也想请教一番。”再往下探就出麻烦了。
      谁料,孙夫子竟一口拒绝,道:“公子的才情,怕是无人能及了,不比也罢。”在场的几位才子全是他一手教出来了的,能有几分斤两他能不知道吗?
      微一蹙眉,有些不悦,这明明就是我举办的比赛,他怎能一口否决呢?身旁的邪捉着我的手,慢慢地拍着,似是告诉我不要着急。也是,本来就是为了钓鱼的,刚才的举动险些坏事。
      “怎么能这样说呢?没有比过夫子何出此言呢?不管怎样都要给别人一个机会吧?”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角落传出。一个玄衣男子,摇着扇子,悠闲的道。
      眼神微眯,来了!“公子说的不错,不知公子怎样称呼呢?”我笑着问道。
      “我?大家都城我为无殇公子。不知无忧公子愿不愿意给大家一次机会呢?”精致的五官,邪魅的单凤眼,一副勾魂相。
      无殇公子?无殇城,你是在像我宣布你的权利吗?玄云,你这样做法是否太过幼稚?只是这样,我就会怕你吗?“当然了,这比来就是比赛,我自是希望大家都参与的。”笑着对围观的众人道,“相信老板也是这样想的!”
      风夕赶忙接道:“正是如此,我们老板也是爱才之人,所以才想到了这场比赛的。”说着,又转向一旁的林公子道,“公子,赶快将你写好的诗给我念一下吧,大家都等着呢。”
      林晚呆呆地看着风夕没有动作,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风姑娘,我真是……我……不……好意思,在这位公子面前献丑……风姑娘,请原谅在下……”
      林晚的一席话让我一愣,转而好笑,这家伙还真是个书生,在夕儿面前这样的不好意思,怕是看对眼了吧。不过,他这样一说,也算是帮了我一把。
      孙夫子笑道,“怎么样?我说过的,他们几人又如何与公子相提并论呢?”
      “夫子真是太过夸奖了,无忧不才,是几位承让了。”我笑着道,“这比赛若没有人参加的话又怎么会有乐趣?相信大家都想尽兴而归,既然几位公子已经弃权了,那么……还有人愿意参加吗?毕竟这样的机会实在是难得可贵。”状似无意的看了一眼玄云。
      围观的人乱哄哄地,相互推让着,却没有人上前。
      “不知无殇公子有没有这个兴趣呢?无殇公子,无殇城,想我无殇城是四国中最繁华的地方,有四国所没有的。既然公子被称为无殇公子,定是与这无殇城一样……全是宝吧……”抬眼看着正在喝茶的玄云。
      玄云笑了笑,慢慢地将差放下,道,“这样吧?既然是比赛,我们也不要这么麻烦了,来个快点的怎么样?”他笑着道。
      “不知公子的快点指得是什么?”玄云,四国中以狡诈出名的人,定不会随便的说说,怕是陷阱吧。
      “我们就以酒为题,每人做一首,直到对方吟不出为止,方分胜负。”玄云挑衅的看着白衣银发的人,四国中,银发的只有一人,所以,一定是她,既然是她,那么……就要玩点有趣的,一个女子的本领能有多大,他倒是想见识一下。
      我一愣,就这么简单吗?“好啊。那么,谁先开始呢?”
      他摇摇头,看向身边的侍从,那侍从抱着一大坛子酒,放到了桌上。玄云道,“既然以酒为题,又怎么能缺了酒呢?先饮酒在做诗,来人啊,拿两个大碗来!”
      风夕一愣,在我释意下,才放心的将大碗拿上。将酒倒满。
      玄云笑道,“既然都已齐全,那么……风公子……你先请吧。”
      我一愣,我先?这家伙,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端起大碗往嘴边一放,了然的笑了,原来如此啊。
      身边的南宫邪见我没喝心中一颤,怕是有古怪,不放心的上前一步。
      玄云又道,“怎么了,风公子,为什么不喝?怕是不敢吧?”
      他那挑衅的神情,让我不觉得轻笑起来,“怎么会呢?呵呵,只是觉得无殇公子好大的势力啊,连万金不也买不到的醉清风拿来给我喝啊。小弟,先干为敬了。”头一仰,喝了下去。
      周围的人顷刻间闹腾起来,醉清风,是玄武国的特产,酒香浓郁不说,更是万金不换,这酒烈的很,一般人喝一小杯就会醉上个七天七夜,别说这一大碗了。
      酒顺着喉咙进入腹中,所经之地如烈火焚烧般,将我体内的莲花唤醒了。说来也巧,当年练“炽红莲”的时候,都道练成后会在身上生出莲花腾图却不知身体中已养成了一朵红莲,此莲性烈,最喜烈性东西,想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开酒吧的。
      放下碗,嗓子因酒的侵袭转而低沉沙哑,道:
      浅斟低唱换浮名,杨柳岸,残月明。
      酒阑方悔负娉婷,一缕一丝到梦魂。
      诗一念完,叫好声不断,风夕更是得意的说:“无殇公子,该你了。”
      玄云起身,慢慢地走到桌前,端起了大碗,慢慢地喝了下去,眼睛没有一刻离开过她,眼中是不解,是惊讶,是探究,是惋惜,还有一丝兴趣。大手一挥将碗放下,诗已出口:
      独上高楼新雨骤,醉拍青衫拈红豆。
      当年一别绮罗香,栀子花肥美人瘦。
      完后又说:“只是吟诗又怎么够气魄呢?我们……将诗写下如何?”
      我笑笑,“好啊!”
      将倒满的酒再次端起,第二碗下肚已没了先前的不适,这醉清风喝在口中如同甘甜的泉水一样,抬笔写道:
      空负狂名十二春,苦集灭道等微尘。
      几回白眼逢青眼,多少啼痕共酒痕。
      玄云看着笔下这清秀的字迹,来了兴趣,一仰头又是一碗,提笔写道:
      未改山河与旧盟,少年心事岂全僧。
      黄花寂寞金樽满,都是人间不了情。
      我微微一惊,好一句“都是人间不了情”玄云,你也不差啊。不过,莞尔一笑,道,“无殇公子,若只是写我觉得并不能尽兴,不如,一首诗一个字体怎么样?”既然游戏是双方玩的,那么,规则不能只有你定啊。
      玄云一愣,大笑地道,“好,好啊。”
      再喝下一大碗酒后,脸颊已不自觉的红晕,两朵红色的花朵开在颊边,煞是好看。眉一挑,提笔到:
      江湖秋水老行舟,浪迹天东任碧流。
      风急忍看萍梗转,酒酣弹剑数恩仇。
      笔法流动,字的体势一笔而成。字里行间带着一丝丝霸气。这样的气势让玄云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女子竟有如此的气势,自己又怎么能比她差呢。
      邪魅的一笑,将碗放下后,提笔:
      忍悲翻欲泣,凭轼问衣寒。
      此去溪山远,风霜莫蚀颜。
      把酒思量着,醉迹满青衫。
      略微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结体扁平、工整、精巧。一手隶书写的端庄大方又不失美感,这人可是我见过中隶书写的最好的了。
      “公子的隶书写的真不错啊。”将碗放下,粲然一笑道。喝了酒以后我就有些犯懒了,整个人都蔫了一样,懒散地坐在桌前。这样比赛,也是有些意思的,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本事?
      豪情哀怨都写过了,那,就换个平淡点的吧。
      再次提笔: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笔势不象草书那样潦草,也不要求楷书那样端正。字雄强俊秀,别有一番风味。
      挑衅的看着玄云,你还有吗?
      玄云大笑着,将酒一饮而下,写道: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亏天。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好诗,好诗!”我笑着称赞道。
      玄云一挑眉,“无忧公子可是认输了?”
      四大碗醉清风下肚,就算我酒量再好也免不了一丝晕眩,再看看玄云那有些发白的脸色,也强不到哪去。
      哈哈一笑,“非也,非也。无殇公子可要看好了。这次定要让你心服口服。”
      再饮一碗醉清风,是坛中剩余的酒仰空一洒,手执笔在空中飞快的舞着: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书法中,我最擅长的要属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极诡异变幻之能事。古有张旭头发濡墨书写大字,今有我风湄洒酒点墨写酒诗,这,算不算是一种巧合呢?
      “怎么啊?无殇公子,认为如何?”粲笑着看着玄云。
      玄云只觉得脑子一热,只看到那粲然的笑容,其他的什么也感觉不到了。这样的女子,如何不让天首执着,如何不让连澈又恨又爱呢。依稀记得,干才在酒中飞舞的身子,那样的轻巧,白衣飘飘如同在舞蹈的仙子一样。绝美的容颜因为两朵红花的点释更为灵气逼人,在这一刻,他听到了心中有某个角落坍塌的声音。
      直到后来,他才察觉,原来,就是在那时为她动心了。有些事,一旦改变了就无法再回去。
      但他不后悔,为她放弃一切也不会后悔,只希望这人可以陪在他的身边,这,算不算是奢望呢?
      命运的齿轮由此刻开始重新转动。
      “在下认输……”许久后,玄云才道。然后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带着侍从离开了,他们一定会再见的。
      “殿下,为什么要认输?”身边的墨雪不解的问道。
      玄云一笑,想起那绯红的双颊,拥懒的神情,道,“墨雪,她的那首诗怕是无人能比得上了,那样的豪情,字又是如此的豁达不羁,竟是一个女子。墨雪啊墨雪,我想,她将是我一生的追求。”
      追求的不只是那人,更是那心,那分豪情,那分豁达不羁。
      墨雪看着主人那迷梦的神情,心中一动,今天主子的笑容是真诚的,不似以前的冷笑,不似以前的伪笑。怕是动心了吧,为那个女扮男装的人,为那个心中豪情尽生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第二十二章 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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