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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心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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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刘芒的性格,说好听点叫不拘小格,说难听点就叫流氓,简直和他名字如出一辙。
他十八岁当兵,之后留队三年,出来的时候已经二十三了,但因为某些原因他没有按照家人的安排找一个姑娘结婚,而是自己盘下了一间铺面,当起了老板,这一干又是三年。
说起刘芒离队的原因,其实也是蛮简单的——古往至今,没有哪个国家会愿意收纳一个喜欢男人的人当兵,这很危险,一个军团里面都是男人,如果这人喜欢男人,憋了两三年难免不会对自己的同伴下手。
人心难测,更何况欲望来时谁又会想那么多。
也就是因为想到这点,所以当初刘芒才毅然决定离队——与其到时候被人发现了之后在档案上留下污点,还不如走了痛快。
到了现在,他仍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喂,小子你底下有没有穿内裤啊。”刘芒指着下方,尽量不往那处地方看,他怕自己到时候会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一个男人,一个憋了那么多年,偶尔躲在洗手间里打打手枪,脑子里幻想一下满足自己欲望的男人,现在眼前却出现一个活色生香,几乎光着两条大白腿的大男孩在自己面前走动,那就好比饿了一个冬天的野狼终于在绿色的草原里看到了一只温顺且毫无防备的小绵羊,而对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快来吃我呀~’的讯息。
一听刘芒的质问,锦佘不满的嘟起嘴,颇为不自在的扯了扯到达大腿根部的长T恤,“你就给我这一件而已!”
刘芒恍然大悟的咽了口口水,突然脑补到对方穿着自己的内裤松松垮垮的遮住身上重点部位,然后若隐若现的情形,不禁抬起手摸摸鼻子。
“你这是什么表情?!”锦佘嫌弃的睨了他一眼。
刘芒回神过来,讪讪一笑,真是太邪恶了,但是……心里却又蛮期待看到那样的场景。
一想到歪处,刘芒脸上的表情又不受控制的往诡异的方向渐行渐远。
深吸一口气,锦佘觉得作为一个妖怪,他实在不应该和眼前这个奇怪的凡人计较太多……
第二天,锦佘跟着刘芒去了店里。
当两人同时到达店铺时,店里的服务生皆是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情,其中有一个说:“老、老板你决定以怨报怨?”乖乖啊,这要是留下来了都不知道要被讹多惨,顿时,集体人员看向锦佘都露出一副悲天怜悯的神态。
在店里待下来的服务生,除了因为这儿工资待遇好之外,更多的是有一个强壮的心脏,他们遇到过不少附近的流氓地痞跑来吃霸王餐,然,最后的下场无不例外只能用悲惨来形容。
锦佘长得那么好看,难免令他们产生了一丁点的同情。
从抽屉里拿出一副干净的手套递给锦佘,刘芒千叮万嘱的对他说:“别又打破碗了,打破一个扣十块。”
锦佘倨傲的微扬起下巴,“哼,不要小瞧我!不就是小小的碗嘛……”说着,转身不再理会刘芒。
话虽是这样说,可实践起来又是那么一回事。
听着厨房里传来一声又一声砰砰砰的瓷碗破碎声,刘芒那叫一个心疼啊,伫立在收银台后,紧皱的双眉一直不曾松开。
“老板,真不进去看看吗?”服务生小心翼翼的走了上去询问。刘芒眉头一挑,笑得邪气,“别管,待会进去数数看摔了多少个,到时候记起来。”
服务生挠挠后脑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吧?待会要不要让人去买一些回来?”
刘芒拉开收银柜,数了一下里面的钱,接着递给服务生几张红色大钞,“你去前面那一条街看看,我记得那里一个大碗才三块钱。”
“那我现在去还是?”把钱揣进口袋里,服务生立即询问自家老板。
“现在吧。”说话间,刘芒从收银台后面走了出来,随便拉了一个女服务生顶替自己的位置,而他自己则走进厨房。
一进去,刘芒眼睛一扫看见锦佘正蹲在地上,神色认真的在洗碗,脚边散着一堆白色的碎瓷碗。
刘芒嘴角一抽,在心里狠狠记上了一笔,别以为不是自己买的就不需要心疼钱,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后悔把这个小子留下来还债,更不知道是不是以前自己作孽太多——指故意折腾那些流氓地痞——所以因果报应来了,找了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子哥儿来折腾自己。
偏偏那副小模样又令人喜欢得紧。
低垂的精致眉眼,温顺中带着一点点犟脾气,像蜻蜓翅膀似的长睫毛轻轻颤动,遮住那双漆如点墨的眸子;干净修长的手指套着双土黄色胶质手套,一点一点的拿着沾了洗洁精的抹布擦拭碗壁。
神色认真,仿佛在做一件很圣洁的事情。
刘芒几乎看醉在了里面,忘记上前,忘记了去克扣工资,更忘记了去斥责。四周的景象就好似泛起波纹的湖面,一圈圈的荡开,逐渐变得模糊,眼中看不到别的,只有那一抹白色的身影。
忽然,一声脆响。
乓的一下将刘芒游荡在外的思绪扯回了脑子里,一个两个三个……,数到最后,刘芒的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
锦佘抬眼看了对方一下,自知理亏,不自在的扯了扯腰间起了皱褶的长袍,屈起手指挠挠脸颊,额……
刘芒伸出一根手指,立在对方跟前,慢条斯理的算起账,“一共十个,十个加十块等于一百,一百再加上之前的两百多总共是三百多元。”说完,双手环抱于胸。
低头看了眼地上的碎片,锦佘目光游移,白皙如细瓷般光滑的面颊闪过一丝红晕,而后渐渐垂下脑袋,闷闷不乐的说:“那你想怎么样,我就不懂做这个。”竟耍起了脾气。
咳,刘芒干咳一声,“不过嘛,看在你那么认真的份上我也不催你。”
“真的?”锦佘飞速抬头,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跟前这人,忽而一笑,如三月绽开的花朵,明媚动人。
刘芒微微闪神,一瞬间的呆愣过后,抬手不自在的摸摸鼻子——他从不信一见钟情,可这下却因为锦佘的笑容而感到心跳加速。
甚至……似曾相似。
就好像,本该是这样,如同缺了一块口子的拼图终于找着了最后一块。他想:为自己,不论用什么手段,都该把这个大男孩留下来。
刘芒信命,因为家里那些长辈的关系,在鬼神传说中熏陶长大的他一直相信因果,有因有果,即便后来接受了十几年的教育,当了几年的兵,也不能把深种在脑子里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拔除。
印象的几个便是白娘子报恩以身相许、狐狸下山娶亲,女鬼夜诱书生,山神……等等离奇故事。
那时候,村里的老人们总喜欢坐在自家大门口把这些故事翻来覆去的讲,偏偏小孩子们又百听不腻,常常围在一起吃果子听故事。
久而久之也认为山里出没的狐狸黄鼠狼都是仙人所变。
直至现在,刘芒还记得那些故事的内容。
喂,锦佘的手在刘芒眼前晃了几下,“你怎么了,干嘛说着说着就不说话了?你还没答应我呢!”
垂起的长袖子里露出一截如玉脂般白嫩的手臂。晃得刘芒差点又失了神,赶紧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是是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锦佘立即反驳,“你才不是君子,君子如玉触手也温,你就是流氓。”
刘芒嘿嘿一笑,露出本质,勾着锦佘的肩膀嬉皮笑脸的说:“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自己的名字似乎取对了。”
周围的人一听,哄然大笑,“老板,你就别欺负人家小孩子了,可别到时候账没还清人就给你吓跑了。”
“去去去。”刘芒跟赶苍蝇似的挥手。
锦佘不服气的涨红脸,一本正经的较劲,“吾才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小人!”
“呵呵……”那群人不在意的笑了笑,低头继续做手上的活,嘴巴上却说,“嘴巴上说说可没用啊,做出来才有人肯相信。”
其余人憋着笑点了点头。
重重哼了一声,锦佘扬起下巴,倨傲道:“内不欺己,外不欺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说完这话,过了一会,锦佘在心里觉得自己刚才真是帅呆了!不禁洋洋得意。殊不知看在刘芒眼中又是另一番评价。
——可爱,这货生来就是来萌自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