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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番外五 ...

  •   我叫项戎钧,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七十五,身材好,长得帅,住房存款都令人想要报复社会,是一个“让人觉得砍死了就能升好几级”的男人。
      最后那个没品的比喻当然不是我说的,说这话的是个比这话的本身没品几万倍的家伙,令人崩溃的是,这种家伙居然还是个生理上的女人。
      那时候那家伙双手捏着我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小心扔到门外的存款账单,两手发抖脸色发青,她充满嫉妒地上下扫了那一排数字。然后抬起头,斜眼三十八度睨着我,语气酸得能拧出一把山西老陈醋:“哦——”
      千回百转起承转合拐了十几个弯,最后定格在压抑的降调上。
      “枪哥啊。”她戳我,“老实交代,你犯了多少罪才攒了这么多钱?”
      我看她一眼:“怎么,你想揭发我?”
      “哪能啊。”她嘿嘿笑着,拿那瘦得骨头能戳出来的胳膊肘子戳我,“下次犯罪的时候,叫兄弟一把?发家致富要一起来嘛,蹲局子也有我陪你你不寂寞不是么……”
      我一指头弹她脑门上,那家伙就嗷嗷叫着找人告状去了。
      我从不否认自己是人生赢家,特别是妹子缘这点,我的一切资本都足以让各种妹子前赴后继飞蛾扑火一样涌过来。在这一点上我很随便,酒吧,夜店,彼此看得顺眼就能共度良宵。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何况是我这种职业,说不定下一秒就挂在哪里,在这种事情上压抑自己实在是没有必要。
      女人,娇小,柔软,狡黠,妩媚。是很精致的生物。当然偶尔也有红摇那种凶暴的霸王花。我和女人的关系绝不局限在床上关系上面,相反,拿我当兄弟或者纯粹的知己的女人并不在少数。但是不管是红颜还是红粉,有一点是绝对统一的——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至少要有一个配得上我那绝佳的品位。
      我写回忆录到这里的时候红摇正抱着娃在我的身后冷笑,她一指头按了键盘,指着我的电脑桌面意味深长地笑:“哦——品位啊?”
      ……这家伙直到当了妈,还是不懂品位,有时候真他妈是个玄妙的东西。
      因为品位原因,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任守定义为好基友。这个生理性别为女的家伙周身透着和她名字一样的猥琐气息。少年不知从哪练得一口好吐槽功,张口就能喷出盐酸一样的腐蚀性液体,五步之内杀人于无形之中。甚至连我这种刀枪不入之身也被她击溃三百余里过。
      我很崩溃,因为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吐槽和脸皮厚度上输给一个异性。直到后来偶然一次问起的时候,那家伙摸着脑袋莫名其妙看着我:“在哪练的?我没告诉你我在地下四十多年专注吐槽大业不动摇吗?这一点你是比不上奶奶我的啦。”
      “……”
      对了,我好像一直忘了说,这个叫做“人兽”的没品位家伙,其实是个被关在地下四十多年、没有阳光就会变成干尸的怪物来着。
      我曾经有一段日子很关注“她是个怪物”这个消息。千年古尸,方瞳双目,不老不死。这些都是“龙髓”的特征。而龙髓,是我豁出性命也要找到的东西。
      任守和龙髓有着莫大的关系。从我在鬼屋里第一次看到那个工作人员的时候,我就这么坚定地认为。我接近她,用最无害的姿态让她放下心防,一点一点试探着她的过去她的身世。可是令人泄气的是,这个和名字一样傻缺的家伙好像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一个没有记忆的人,一个会变成干尸的人,一个死不掉的人……拥有这一切逆天条件的人,竟然对这些完全不在乎。她每天没心没肺琢磨着怎么赚钱买个房,变着法和我吐槽抬杠,甚至经常和张玄一起一脸放空地发呆。看着她这副不求上进的模样,有的时候我真想拽着她的肩膀穷摇——喂!你那不比我的过去少苦逼多少的经历都没给你造成一点阴影吗?!说好的中二黑化变态呢?只有我一个人中二什么的太不公平了好不好?!
      等我意识到,和她相处的时候自己的重点已经由“龙髓和她有什么关系”逐渐转移到“卧槽这货太不科学了”的时候,九叔曾经和我有过一次谈话。
      “枪兵,你对任守怎么看?”
      那个站在地下世界顶端的男人淡淡问道。他并不看着我,目光瞥到一边,好像对这个话题并不重视。
      我绷紧了身体,迅速说道:“她能帮我找到龙髓。”
      九叔没有立刻回话,他一只手支着下颌,目光慢慢看着我。我强迫自己不移开视线,过了很久,九叔的眼睛才闭了一下。
      我对九叔的感情,与其是忠诚,不如说是敬畏。我素来喜欢和强者合作,而九叔显然是强者中的佼佼者。他身手一流,更加可贵的是他那从来不因为个人感情而耽误任务的黑暗内心。和这种人在一起,只要你没有成为他的麻烦,就绝对能够完成任务。
      我清楚记得,当初九叔同意任守这个废物入伙的时候,眼中的深沉和算计。任守的不死、怪力自然对我们很有助力,可她最大的用处,却在于限制张玄上面。天门五个人之中,张玄无疑是最强的,所以九叔始终苦恼着没有控制他的办法。任守的入伙,为以后关键时刻让张玄卖命提供了很方便的条件。
      那时候的我自然是赞同九叔的,但是现在……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让九叔觉得她除了废物以外还有什么作用了。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能帮你找到龙髓?”
      “……可是,她也是方瞳!只要从她下手,一定可以找到的!”
      “她只是对张玄很重要吧?可是他对她只是因为相似产生的依赖而已!这不是什么牢不可破的感情!九叔,你不是一直这么认为的吗?”
      我故意忽视了心里不舒服的感觉,强调着任守没什么意义,九叔目光深沉地看了我很久,久到让我都有些心虚。正当我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九叔的话锋却忽然一转:
      “不。枪兵,你记住,她也是我们的同伴。”
      我和他吵,和他解释,甚至不惜亲手揭开我过去的伤口,可当我发现任守就在门外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这些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枪兵,和那个丫头的过去比起来,我倒对她的未来更感兴趣。”
      九叔的表情是难得的兴致盎然。这是他的恶趣味之一,看周围的人困惑、挣扎、迷茫,然后用最冷静的手段把真相一一戳穿。我曾经很乐于参与他的这个游戏,不过这次,当游戏的玩家变成我的时候,我觉得任守说得对,九叔这家伙,真他妈无聊。

      我坐在屋里静静回忆的功夫,出去告状的任守已经扯着她的救星回来了。我看她拽着张玄进屋,一边教训着:“别睡了!张小玄,你看看,枪哥这种骄奢淫逸的家伙存折里都有这么多钱,作为勤俭节约二人组的我们怎么能输给他!来来来,我们一起给九叔提意见给我涨工资,这样我也能拿着这么一张存折来迎娶你了!”
      张玄:“……”
      我夹着烟,漫不经心看那两个蠢货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秀恩爱。
      真想用火箭筒把这两个混蛋轰出去啊……他们不知道泡不到妹子的汉子伤不起吗?!
      泡。不。到。妹。子。
      曾几何时,这五个在人生赢家的字典里绝对属于已删除条文的字,居然被我提到了“最不能触碰的伤”的高度?
      不不不,应该是,我什么时候产生了“想要泡人兽”这种凶残的念头?!
      她对我,是死蠢货,基友,兄弟,什么都可以,但是绝对不会是“妹子”。
      没有哪个妹子像她一样没心没肺,被九叔那个黑心老板利用来卖死也假装不知道,在外面打工受了多少罪也假装忘掉,被使唤来使唤去搬行李挡暗箭、上刀山下火海也假装自己在发挥光和热。
      就好像她曾经在地下呆过的四十年一样,好像什么事情都不会在她身上留下难以忘却的伤痕,她的心也和她的身体一样,无论遭遇什么都能快速自愈。
      我有点羡慕她,有点嫉妒她。当她把冒着生命危险从地下带出的返魂香递给我的时候,也忽然有点想要拥抱她。
      那块返魂香终究是没有把菡菡的灵魂召唤出来。也许是时间久了,也许传说中的返魂香根本就不存在。可我却没有太失望。那块香也许真的带来了什么,它让我明白没有什么伤口不能愈合,逝去的人终将在记忆彼岸安静微笑,而我们会一直往前走,无论遭遇过多少苦难,只要等待,就会有希望出现。
      我看着面前两个死蠢的家伙,掐灭了烟,微微笑了笑。
      也许我发现的太晚了吧。但是有的人,不一定要做恋人。就这么一直和他们在一起,一辈子一晃而过,听起来也不错的样子。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来这一刻的时候,总是无比痛恨那一瞬的想法。真是近二者二,任守那家伙明明已经无数次给我证明过了,我依然犯了那个错误——Flag这种东西不能随便乱竖,不然竖着竖着就真他妈的便当掉了。
      即使是做惯了危险任务的我也很少遇到那样的情况了,弹尽粮绝,队友重伤,身边跟着个废柴,更令人崩溃的是,这根废柴还非要冲锋陷阵上去堵枪子儿!
      妈蛋的有你这么上进的废柴吗?!平时汉子不是让你这种时候也汉子的!女人就老老实实呆在老子的后面,别上来碍眼挡路,特别是别为了另外一个男人和你基友我闹别扭!
      张玄那家伙有什么好?又呆又傻又木,不就是有张脸有点钱吗?你要脸要钱还是要身材老子……老子都有而且绝对比他多啊!为什么那家伙都变成怪物了还护着他啊混蛋!
      她跟我哭,跟我闹,踢我踹我打我揍我,这些戏码都是我们平时经常上演的,更何况这家伙现在半死不活的身体杀伤力实在有限,软绵绵的动作我一只手就能摁她十个。
      可是为什么这软绵绵的胳膊腿给我带来的杀伤力,比当年这家伙力能扛鼎的时候还要强十几倍?
      后来她好像终于放弃了,无力地站在原地低垂了眼睫,我有点心软,刚想学张玄平时的样子摸摸她的脑袋顺毛,她却忽然抬起了头,很认真地看着我:“枪哥,我喜欢你。”
      人生赢家。特种兵之王。砍死能升级一百次。种马男。天门那个节操碎了一地的……
      如今,败倒在某个性别成谜种族成谜的家伙的一句谎言下。
      其实就连张玄这种等级的都应该知道那家伙是在蒙我。但是……可能是曾经在最不可能的梦里面幻想过太多次,如今真的听到的时候,竟然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如果是梦,那么能不能长久一点。
      既然是梦,那么我能不能发一会儿呆。
      ……
      事实证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她说完那句难得顺耳一点的话的瞬间,就掏出棒子把我打晕了。
      最后我看见这个家伙抛下我义无反顾奔向草泥马怀抱的背影,颤抖地竖着中指晕了过去。
      她对我,是基友,兄弟,也是,最近在咫尺远在天边的梦境。
      最后她逃出了生天,生死难料,他被关在地下,前途未卜。她固执地为他等着,多远都等,他傻乎乎把所有给了她,不计代价。
      他们之间是没有任何人插足的余地的,我不会傻到做这种完全不可能有回报的投入。只是我没想到,最后竟然连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呆在她身边都成了不可能。

      “你不去和阿守告个别?”红摇站在我背后看我收拾行李,“这一去,我看你很难回来了。”
      “你那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的?怎么不说我最后戴着军功章来迎娶她呢?”我啪地合上了箱子,瞪她。
      “你啊,就骗鬼去吧。”她嗤笑,“她连你是谁都不记得了,还迎娶……”
      我沉默了一会儿,把所有行李打包。转身出门:“胡说八道,那家伙为了鸡腿也记得我是项戎钧。”
      “诶等等……你就这么走了?那东西不带了?”红摇指了指桌上的电脑,“那可是你们当年打联机魂斗罗的利器,就这么……”
      我停下了动作,抬起头来,电脑桌面上笑得眼睛都看不见的傻瓜正对着我做鬼脸,那张十几年前的照片,和昨天我见到的脸一模一样。
      我从未走进过她的世界,她却已经在我的世界里肆无忌惮了好久了。
      我从来没像张玄那个肉麻的家伙一样,一口一个“诺诺”地卖萌。因为我明白那是他一个人的诺诺,而只有任守,才是当初和我相识并陪着我走过这段岁月的人。只有任守。
      “……不,不带了。”我转身出门,手里是很轻的一个行李箱。我摆了摆手:“那东西就是个妹子离我远点的无敌flag。我还想出去再留个种呢。”
      身后是红摇一茶杯扔到门上摔碎了,她难得拖着哭腔的声音从门后响起来:“滚吧枪兵!你们都滚吧!没良心的混蛋……张玄失踪了,阿守把我给忘了,你这家伙要去上战场,毛线啊!当初的那些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是啊,当初的说好的那些人,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美景和美人,只是当初那个“和某个二逼一起逛”的愿望却再也没有实现过。很少有人和我一起出生入死打架斗嘴,就算有人,也不再是她了。我是项戎钧,是项家最后的耻辱和骄傲。既然我已经在叛逆的路上走了太久,那么现在,该是我回去的时候了。
      红摇不知道,有些东西就算不带在身边,也能让人清楚记得当初的模样。那是和我的枪一起刻在心口的温暖。我才不是张玄那个幼稚的家伙,成熟男人的心里话,一辈子都不会说出来。
      我的祖国,我的亲人,我的兄弟爱人,你们脚下的土地和胸中荣耀将会由我们来保护。我今以手中长枪起誓——纵然此身粉身碎骨,也定要护得你们一世安宁。
      这是我枪兵,我项戎钧对你一生的誓言。

  • 作者有话要说:  枪哥就是个悲剧啊……
    本文正式完结!撒花~~~
    对了想了很久我还是想要把吐了满满三章槽的某FZ番外放上来给你们玩玩。注意是没有下文的坑哦!不过一起把FZ玩坏什么的还是挺有意思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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