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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
我心绪不宁,干活自然不上心,写出来的报告连我自己都看不过去,只好推倒重来。
我看这样子不行,于是去楼下超市吃了些东西,又休息了一会儿,静下心来,宁神贯注,终于将报告完成,好歹也算站好最后一班岗,我满意地伸了一个懒腰,一看电脑上的时间,却是吓了一跳,竟然快十点了,我连忙关电脑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我寻思着到楼下的小吃店吃碗馄饨,加上路上的时间,怎么也要捱过十一点,那时候方萌应该已经睡了吧?自然不会追问我和成宇喆是否和好,为什么不和好?说实话,我现在身心疲累,实在没有精力应付她的狂轰乱炸。
果然,我开门进屋,客厅的灯暗着,方萌房间的门也紧闭着,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卫生间,在最短的时间内洗漱完毕,又蹑手蹑脚地走回自己房间。
大概是真的累了,躺在床上没多久便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墙上的钟,惊得几乎跳起来,快十二点了,我竟然睡了十二个小时?
我连忙起床,方萌的房门开着,桌上放着豆浆油条和她“出去了”的纸条,两根油条,半锅豆浆,我吃得干干净净,不知为何,却还是觉得饿,却也懒得再找东西吃,收拾完碗筷后,便静静地坐在窗前发呆。
门铃却突然响了起来,我兀自发愣,没有立即去开门,门铃声于是愈发地急切起来,我终于醒悟了过来,以为是方萌忘了带钥匙,连忙跑去开门,一打开门,我却怔住了,竟然是蓓蓓。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揉,定睛细看,虽然比学校时瘦了些,又一脸风尘,不过,的确是蓓蓓,我又惊又喜,几乎是扑了过去,一把抱住蓓蓓,又笑又跳:“蓓蓓,你怎么来了?”
蓓蓓任由我抱着,待得我稍许平静些,才微笑着说道:“怎么就不能是我?”说完狠狠瞪了我一眼:“怎么,这么久没见,就让我站在门口聊?”
我连忙将蓓蓓让进屋,不等她坐下,便问:“你来是出差吗?能待几天?”我想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我的呼唤,所以蓓蓓才会出现,我看着蓓蓓,眼圈都有些红了:“蓓蓓——”
“怎么了,怎么了?”蓓蓓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仔细打量着我:“好好的,怎么哭了?这么想念我,还是——”蓓蓓的脸色微变,警惕起来:“是不是成宇喆欺负你了?”见我不做声,蓓蓓火了:“夏淇你别哭,真是成宇喆欺负你?你别怕,我替你收拾他,我不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我就不姓叶。”
蓓蓓掳胳膊卷袖子,似乎要大干一场,我还真担心她的火爆脾气,成宇喆昨天一天都没有消息,连个电话也没有,可能是接受和我分手的事实了,蓓蓓一闹,岂不又是没完没了?我不想和成宇喆再也瓜葛,连忙摇头:“只有我欺负他,他哪敢欺负我?”
蓓蓓不信:“那你怎么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
我连忙挤出笑容:“这不是看见你了嘛,不知怎的,就想哭了,大概是没有你的日子太难熬了。”
蓓蓓歪着脑袋看了我良久,久到我以为她看穿了我的谎言,就在我心里防线渐渐崩溃,决定以实相告的瞬间,蓓蓓突然咧了咧嘴,眼波流转,笑得极是妩媚:“想我?那你也没常打电话给我,我们隔得不远,也不见你来看我——”
我哪里拼得过蓓蓓的利嘴,连忙讨饶:“我错了,我重色轻友,我忘恩负义,我错了还不行吗?”
蓓蓓初时脸还板着,不过架不住我哄,没两下便眉开眼笑了,不过嘴上还不依不饶的:“不行,不能你随便哄两句我便高兴了,怎么着也得罚你——”
蓓蓓的眼珠骨溜溜地乱转,我真是担心她会想出什么古灵精怪的法子来惩罚我,所以着实紧张了一阵子,待得蓓蓓慢吞吞地说出“罚你陪我逛一天街”我才在心底长舒了一口气,简直正合我意,我正不知如何打发下午的时光呢,还有什么比和老同学一起逛街血拼,更开心的事情呢?
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拉着蓓蓓出了门,一路上想着去逛哪里,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却不想一出小区,蓓蓓便扬手招了出租车,对司机说了声“南京西路”,我这才想起自己根本是瞎操心,蓓蓓在这座城市待了四年,只要没课便在这座城市游荡,她对这座城市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本地老克勒,我竟然还想着给她当向导,真是太可笑了。
工作后,钱虽然多了,逛街的次数反而少了,平日里工作太忙,压力又大,难得的周末,宁愿在家睡觉,也不愿出来人挤人凑热闹。往往逛了没多久,便被汹涌的人潮吓得落荒而逃。
南京西路的商场走的是高端路线,不是我这种刚刚上班的小白领能消费的地方,我平时的衣服都在熟悉的小店买的,价格实惠,也不会撞衫,这里的商场难得来,就算来,多半也是看看过过眼瘾,真正买的极少。
蓓蓓之前的消费观念和我差不多,难道一年不见,她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都上去了?我看了蓓蓓一眼,依旧是学校里贯穿的T恤牛仔,清纯的邻家女孩,我再三确认:“蓓蓓,你确定要逛这里?太贵了——”
蓓蓓冲我扮了个鬼脸,挽着胳膊便往商场冲,边走边说:“你怎么这么死心眼,试试又不要钱。”
一年不见,蓓蓓胆色不减当年。听说奢侈品店的店员眼睛是最毒的,哪些人是过眼瘾根本不会买,哪些人是犹犹豫豫下不了狠心的,哪些人是真正的有钱人,她们一眼就能看出,虽然表面上一视同仁,始终保持着优雅谦卑的笑容,不过身在其中,很容易体会其中的差别,套用武侠小说中惯用的一句话,就是软刀子杀人,我之前便深有体会,这也是我甚少到这里的理由。
我初时还有些怯意,眼神飘忽,不怎么敢正视店员,不过蓓蓓强大的气场感染了我,她的眼睛淡漠地扫过一件件商品,一言不发,只是蹙了蹙眉,然后懒洋洋地指了指一件衣服,冲我微微摇了摇头:“我看就这件还稍微看得过眼,试试吧,小姐,中号,不,等等,要不算了,还是不要了——”
我算明白什么是欲擒故纵了,蓓蓓这么一说,先前还有些散漫的店员,立刻堆着笑迎了上来:“小姐眼光真好,这是我们今年的最新款,巴黎时装周的主打产品,小姐皮肤白,这颜色最衬皮肤,穿上一定很好看。”
听了店员的推荐,蓓蓓还是意兴阑珊的样子,不过还是很给面子地去试了试,试过后也不多说,只是抱歉地摇了摇头,拉着我便要走,奇怪的是那些店员拼命拉着她,开始不厌其烦地推荐其他商品,于是蓓蓓再次勉为其难地去试穿,又拖着一起试,于是我俩没完没了地试穿,摇头,再试穿,玩得不亦说乎。
不过最后两人晚节不保,在一位店员的强烈推荐下,我和蓓蓓各买了一条连衣裙,款型材质都是极好的,价格原本令人咂舌,不过正值夏季打折,打完对折虽然价格依旧有些离谱,但好歹还能承受,我努力将物价失业等一系列让人烦恼的问题抛诸脑后,咬了咬牙:“好,我要了。”
不过最后在裙子的颜色上,我和蓓蓓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争执,我想买黑色,平常上班也能穿,出席宴会,黑色也是百搭,粉红色,虽然更梦幻,不过我都二十四了,粉嘟嘟的,有装嫩的嫌疑,不好。
不过蓓蓓坚持要我买粉红色,最后还翻了脸:“买什么黑色,你是黑寡妇吗?粉红色,我做主,一定得是粉红色。”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我败下阵来,我和蓓蓓也没换衣服,两人穿着一样的裙子,一路上招来不少艳羡的目光,蓓蓓很是得意:“我的选择没错吧,我们是粉红姐妹花,多漂亮。”
粉红姐妹花,亏她想得出来?我还没来得及反驳,蓓蓓又拖我去买鞋,理由冠冕堂皇:“每个人都应该有双好鞋,因为她会带你去最美的地方。”
《流星花园》中藤堂静的经典名言,当时我们只要看中心仪的鞋子,而价格又贵得离谱时,我们通常便用这句话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那些纵情肆意的岁月,仿佛就在昨天,又仿佛离得太远,连想起来都觉得疼。
到底还是买了鞋子,路过饰品店,又被蓓蓓拖着去买了一个水晶的头饰,还让店员绾了一个漂亮的发髻,完全不是我平日的风格,蓓蓓却是一脸的惊艳,一连声的“漂亮”,我上下打量着自己,总觉得出来逛街穿成这样有点怪,去参加宴会还差不多,我可没胆穿成这样招摇过市,所幸蓓蓓很快捧着肚子说“饿了”。
找个安静的西餐厅,这身装扮不会显得很突兀,总好过在大街上招摇,我连忙点头表示赞同,心里正盘算着附近有什么不错的西餐厅,蓓蓓已扬手招了出租车,冲我眨了眨眼睛:“带你去个好地方,绝对让你一生难忘。”
蓓蓓凑近司机,低声说了个地址,还不让我听见,说是要对我保密,一生难忘,会不会夸张了点?不管怎样,我还是隐隐地有些期待。
上车后,蓓蓓突然沉默起来,我有些奇怪,转过脸去,才发现她已经靠着车窗睡着了,刚才还斗志昂扬,怎么突然就睡着了?总觉得蓓蓓有些怪怪的,来得这么突然,连行李都没有带,吃饭的地方,不用对我保密吧?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突然想起一种可能,不会是成宇喆搬来的救兵吧?
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以成宇喆的骄傲,怎么可能?更何况,今天一整天,他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们,是真的结束了吧?
蓓蓓说的地方并不太远,一刻钟后,司机将车停了下来,蓓蓓立刻醒了,揉了揉眼睛,露出苦笑:“我怎么睡着了?都是为了你们——”
蓓蓓立刻收口,我却警觉起来:“蓓蓓,你什么意思?什么叫为了你们——”
“走啦走啦,一会儿你就知道了。”蓓蓓推着我下了车,刚才只顾着想心事,并未看路,一下车才发现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学校旁的雅韵轩。
蓓蓓几乎是挟持着我进了饭店,最里面的包厢,我曾经多次来过这里,学校里的最后一次散伙饭也是在这里,再熟悉不过了。蓓蓓不会无缘无顾带我来这里,一定是成宇喆,我该想到,前两天和蓓蓓通电话的时候,她还说被项目搞疯了,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怎么会突然好心境千里迢迢跑来找我逛街,成宇喆,你到底要怎样,难道你不明白,我们之间已经完了,就算是蓓蓓,也说服不了我。
我不肯往包房里走,不过蓓蓓力气比我大,硬是将我推进了包房,奇怪的是,包房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成宇喆到底在搞什么鬼?
灯突然亮了,不是全部,而是靠窗的小灯,原先放沙发的地方被空了出来,成宇喆正站在中央,衬衣领带,打扮得很正式,手上捧着很大一束红玫瑰,娇艳的红,几乎盖住了他的半张脸,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兀自发愣,身后的蓓蓓轻笑了一声,将我推到成宇喆面前,附在我耳边笑道:“别恼我,也别闹别扭,我保证,今晚的一切,一定会让你一生难忘,好好享受吧。”说完咯咯笑着跑了,身后黑黢黢的,我看不见她,大概是出去了吧?
我不想面对成宇喆,却也不能跑,蓓蓓一定还在门外,我跑不掉,也好,这一次把话说绝了,永绝后患。
我皱了皱眉,并不看成宇喆,淡淡地:“你这是干什么?不是都说清楚了吗——”
我的话还没说完,成宇喆突然将手中的话递到我手上,笑嘻嘻地说道:“送给你。”
他说完立刻松了手,我下意识地接过,好沉,我只得小心翼翼地抱着,不过我很快反应了过来,将花回塞给成宇喆,冷笑了一声:“别以为送花我便会原谅你,送什么都没用。”
成宇喆比我反应快,手背在身后,不接我的花,我气急,将手中的花往地上一扔,冷着脸:“我不要。”
成宇喆没有做声,默默地从地上捡起玫瑰花,有几片花瓣落在地上,他也一一捡起,他的动作很慢,小心翼翼,并不做声,也不看我,专心致志于手中的鲜花,这样的成宇喆,有些陌生,也让我有些不安,准备好的狠话,一时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怔怔地看着他。
成宇喆将整理好的花,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的茶几上,这才看我,冲我微微笑了笑:“这是我第一次送花给你。”
我看他样子古怪,以为他随时都可能发作,却不想他莫名地说出这句话来,一时怔住了,成宇喆又笑了笑,笑容竟有几分腼腆与羞涩:“我从来没有送过花给你,可我无法克服手上拿着大捧的花穿过大街小巷的那种羞涩感,我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羞涩,还要胆怯——”
我不明白成宇喆为什么突然对我说这些,该死的好奇让我没有阻止他继续往下说,成宇喆似是克服了最初的羞涩,言语变得流畅起来:“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没有送花给你,不会说甜言蜜语,印象中我也很少对你说过我爱你——”
我忍不住望向成宇喆,他凝视着我,眼睛清澈透亮,有些羞惭,却又极为坦荡:“之所以没有做这些,只是因为羞涩,而且,我以为,有些事情,就算不说,就算不做,你也明白的,可能我错了,夏淇,我可能表现得不够明显,也做错了很多事情,但是,我爱你,比你知道的,比我自己知道的,还要爱你。”
印象中,这是成宇喆第二次说这三个字,我爱你,成宇喆实在是太吝啬了,我好像一直在等他说这三个字,很奇怪,可能是等得太久了,又或者是成宇喆说的时机不对,为什么偏偏要等到一切都无法挽回的时候,才说出来?倒像是被逼无奈,给我一个安慰奖似地,这三个字,真实的成分又有多少呢?
我轻轻地笑了笑,没有做声,似是没料到我这种反应,成宇喆有些慌乱,不过很快镇定了下来,继续往下说:“我知道你不信,尤其是发生了前天的事情,我承认,我一开始喜欢的另有其人,因为某些原因,我甚至不能向她表白,当初不能接受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心里有她,现在回想起来,我时常后悔,那时候对你很不好——”
自己心仪的女孩不能追,另一个不喜欢的却阴魂不散没脸没皮地惹人厌,难怪他当时对我的态度那么差,原来是这样。虽然时隔多年,但听到成宇喆这么说,我的心还是微微地疼了起来。
成宇喆似是没有看到我的反应,顾自往下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喜欢你,甚至迁怒于你,对你也是越来越过分,却没想到,你却是越挫越勇,你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接受你的时候,只是有点喜欢你,你不顾危险跑上楼去找我,我很震撼,更被感动了,我们的开始并不好,我承认,和你再一起,怜悯的成分居多,但我敢发誓,后来的每一天,我都是认真的,我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你,如果我知道,以后我会那么喜欢你,那么爱你,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不会喜欢别人,一心一意只喜欢你。”
如果是别人对我说这番话,我一定以为他是从某本言情小说中抄来的,但是成宇喆,根本不屑对我甜言蜜语的成宇喆。我终于忍不住抬眼望他,他的目光纯净,清澈如水,一眼能望到底,神情又是那样的坦荡,不似撒谎的样子,我的心似是被重物狠狠击打了一下,疼痛难当。
为什么他以为有些话,就算不说,我也能明白?我不傻,也不是天生迟钝,我只是爱得多的那一个,怯懦、不安,不自信,在两人的世界里,我变成了一个弱者,一有风吹草动,便开始动摇,不相信对方,也不相信自己。
成宇喆,这样的话,如果早点说,那该有多好,那些被嫉妒、不安,侵蚀的日日夜夜,便不复存在,我也不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冲动地做出无可挽回的事情。现在这时候,还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太迟了,真的太迟了。
我有些呆,成宇喆试探性地来拉我的手,我木然地任由他握着,成宇喆以为我已软化,脸上露出欣喜之色,语气也益发地真诚:“夏淇,很抱歉,对你不是一见钟情,但这一日一日积累起来的感情,比一见钟情更深邃,夏淇,在我这个年纪说一生似乎太早,但是,我想,这一生里,我不可能爱另外一个人超过你,所以——”成宇喆突然握紧了我的手,握得很用力,我甚至觉得有些疼痛,我忍不住抬眼望他,他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一只手依旧握着我,另一只手摸索着从口袋里拿出件东西,然后,很突然地,单膝跪地,拿着东西的手高高举起,我可以清晰地看清那是一只小小的首饰盒,上面有我熟悉的商标,大二的时候和寝室室友一起在网上看到这个牌子的戒指,每个人都一见倾心,相约结婚的时候一定要买这款戒指来戴,等到十年后同学聚会时,大家一起伸出手来,那是何等的壮观。
成宇喆唇角的笑容,有些羞涩,如花朵般徐徐绽放,眼眸如点漆,又黑又亮,闪耀着动人的光芒,我就算再迟钝也知道他要做什么了,我的脸在瞬间变得惨白,连呼吸都要停止了,不要,成宇喆,千万不要,不要用这种方式来折磨我,不要用这种方式来惩罚我。
成宇喆用单手打开了首饰盒,向我身前靠了靠,声音有些沙,却是温柔到了极点:“夏淇,你愿意嫁给我吗?”
几乎同时,房间内的大灯突然亮了起来,几十个声音和着规则的掌声一起响起:“嫁给他,嫁给他。”
我有些惊惶地朝四下里望去,刚才灯太黑,又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成宇喆身上,竟然没有发现房间里还有其他人,而且不少,我们寝室的,成宇喆寝室的,一个不少,全部到齐,还有很多其他同学,甚至江如许,她正用一种羡慕的眼神看着我,见我望她,虽然勉强,却还是微笑着冲我点了点头。
蓓蓓这时走了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又是气又是笑:“你家成宇喆可真够狠的,我说我刚熬了两个通宵,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你猜他跟我说什么,他说你就是爬也要给我爬过来,没办法,谁让你们是班里最先要结婚的呢,而且成宇喆一向眼高于顶,难得当众下跪求婚,千载难逢,怎么可以错过?夏淇——”蓓蓓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个男人可以嫁,答应他吧。”
“嫁给他,嫁给他!”整齐有规律的声音再次响起,成宇喆仰起脸来看着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的心却如刀割,我从来不知道这个男人,原来这样爱我,可以放弃自尊,放弃骄傲,我却又做了什么?
我沉默的时间有点长,其他人只当我不好意思,于是“嫁给他”“嫁给他”的声音又响了几分,唯有成宇喆,似乎察觉了我的不对劲,笑容有些勉强,眼中露出微微不安之色,却仍固执地将手中的戒指朝我眼前推了推,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如果我没有愚蠢到用那种方式报复成宇喆,那我现在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如果——
如果真的是这世界上最悲凉的词,那么绝望,那么悲凉。
我为自己的愚蠢与冲动,付出了最高昂的代价,一个爱我的男人,一段无法挽回的感情,也许还有,一生的幸福。这个瞬间,一定会成为最烈的毒,夜夜侵蚀我,让我悔,让我痛。
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成宇喆,你不知道女人不反对就是同意吗?别傻跪着了,赶快给你老婆戴上戒指啊。”成宇喆似是突然反应了过来,从盒中拿出戒指,他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戒指差点没拿住掉到地上,于是又有人起哄:“成宇喆,手抖什么呀,淡定,淡定。”
成宇喆忍不住笑了,不再紧张,抓起我的左手,戒指几乎就要套上我的无名指,冰凉的戒指,让我生生地一个激灵,我的手下意识地一缩,戒指一滑,“叮“地一声落在地上,骨碌碌滚出老远。
成宇喆呆了呆,其余的人也是一怔,原本喧嚣热闹的大厅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不解地望着我,尤其是成宇喆,瞪着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想也没想,转身就跑。
“夏淇,你怎么了?要去哪里?”是蓓蓓,她伸出手想拉我,却没抓住,便听得她焦灼的声音:“成宇喆,傻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追。”
我捂住耳朵拼命地跑,如果可以,我还想遮住双眼,眼前总是晃动着成宇喆单膝下跪的场景,那样的眼,那样的表情——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恨不能死掉算了。
成宇喆被我写得有点讨人嫌,其实他原本应该是个不错的男孩子,就像这一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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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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