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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何叔叔结婚的时候,他的儿子并没有出席。何叔叔解释说是因为他正和他妈妈在夏威夷度假,但我猜想大概是他心存偏见,不愿出席。
何叔叔和妈妈的认识过程我并不清楚,但我直觉认为,他是个不错的人。五十多岁,保养得很好,打扮得体,眉目慈祥但终有种挥之不去的富贵之气。他的独生子叫何非,比我小四岁,在读高二。作为一个大财团未来的继承人,却并没有去念贵族学校,而是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市重点。何叔叔说起他,虽因这个儿子有时过于的自我而头疼,然而终究十分以他为豪。
妈妈和何叔叔结婚没多久就去了温哥华,我自力更生,何非则跟着他母亲一起生活。所以我始终未曾见过这位名义上的弟弟。懂事早熟、又骄傲自我的男孩,这是最初我对何非朦胧的印象。
到达温哥华的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雪,天气冷得刺骨。我走出机场正看见久违的母亲把车停下冲我招手,我拖着行李缓慢瑟缩地走过去,忽然怀念起北京有姚衡的温暖的小房间。一日日的陪伴,相互取暖,就算爱情终会慢慢淡去,依赖与习惯还在。我们细水长流的感情,远非轰轰烈烈,也不知道这样好还是不好。
与何叔叔和母亲打过招呼,行李放进后备箱后,我拉开车门,看见已在后座上的陌生男孩。那一年,何非十七岁,穿深色的大衣,搭条灰白格子的围巾。他淡淡地冲我点了个头,我以笑回应。年少的男孩有一张漂亮清嫩的脸,动作优雅,目光沉稳而成熟,将骄傲隐藏得不留痕迹。
但他是何非,又怎会不骄傲。
“早知道你们坐的是一趟航班,机票一起买就好了,坐在一起也不会无聊。不过说回来,何非和安冉还是第一次见吧?”妈妈回头道。“嗯。”我应一声,转头望向旁边的男孩,试图表现出属于大姐姐般的友好,“你现在上哪个高中?”
“翔华。”
“哦。我原来在市七中,你知道吗?”
他微微点头:“有朋友在那里。七中的篮球场不错,我们经常去打球。”
那是我与何非的第一次见面,彼此的交谈礼貌而融洽,保持着遥远却适当的距离。车还在路上的时候,又开始下雪,我注视着这个雪白陌生的城市,并不觉得这个弟弟除了优秀之外,与其他同龄的高中生有什么不同。好好学习,继承家业,这是我所以为的他想要的生活,也是他这作为何氏独生子所注定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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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冉,刚刚你的手机在响。”
我洗完澡从卧室出来,何非半靠着沙发把手机递给我。我接过,然后注意到他手上几块不像是写字磨出来的茧。“你练什么乐器吗?”我随口一问,一边查看未接来电。
“什么?”他把目光投向我,带着我从未见过的一丝惊讶与紧张。困惑于他的反应,但还是指一指他的手,说:“弹吉他还是敲鼓?我原来认识一个男孩,练吉他十分用功,手指上便磨出茧。”“哦,你眼睛倒是很尖。”他淡淡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讽刺。
我挑挑眉,拿起一个苹果:“男孩子学吉他玩乐队,不过是为了骗骗小女生。”
“是么?”何非的脸依旧没有什么表情,甚至还含着固有的温文而雅的笑,我却从中瞧出一抹锐利与冷然。
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不知不觉已共同生活了两个星期,大多时间我和他会单独在家,偶尔说说话,一起吃饭看电视,渐渐变比较熟悉了,但始终隔着一层若有若无的墙。这也没什么不好,我本就没想过和他成为亲密无间的姐姐和弟弟。融洽有礼已是足够。只是现在有迹象表明,我说的话惹怒了他。原来……哎……我了然微笑,终究还是小孩子。
“有些是,有些不是。只是看能不能坚持下去而已。”
“那你刚才说的那个男孩,他后来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嚼着苹果,我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常久的情景。还是在天台,我第一次见他的地方。他喜欢在那里练吉他,低垂着头,黑色的头发遮住那张倾倒众生的脸。“我和他算不上熟悉,只是几面之缘。后来我毕业了,就再没见过他。”
气氛稍稍缓和,何非也咬了一口苹果,缓缓开口,半真半假地:“我想,我爸也是和你的想法一样,认为组乐队这种事情不过是一时兴起的玩闹。不理解,并且压根不放在眼里。”
我怔住,随即笑道:“拜托,我没那么古板好吧?不要把我和中年人相提并论……我只是看不起糊弄了事,半途而废,如果坚持到底,有所作为,才是最好。”
“坚持到底?……”
我沉默。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懒懒地洒在我的脸上,以及身边少年的脸上。圣洁而高贵。陷入沉思的他浑然不觉我的注视。坚持吗……我知道他与何叔叔的关系一直算不上好,原来,这便是所有矛盾的源泉。所谓执著的追求,与现实抗争的决心与勇气。那是我从不曾碰触感受过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