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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01 ...

  •   费城,美国第五大城市,位于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全称“费拉德尔菲亚”。英文,Philadelphia,简称Philly(菲利)。由两个希腊单词组成,Philos意思为“爱”,adelphos意思为“兄弟”。所以费城也被称为 “city of brotherly love”——兄弟之爱之城。
      我是一名孤儿,一名无兄弟姐妹,甚至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们在哪里是否还活着都不知道的孤儿,所以我有足够的理由不喜欢这里——费城!
      从我听到它名字的那天起,爱之城。它影射,毫无保留的把我那早已大得骇人的孤独感再一次放大,直到无可遁形,我还是无处可逃!
      费城,接连三天不断的降雨,抬头所见天幕下一片灰蒙。
      这座城市果然与我八字不合,连同它给我的第一印象也都是灰色的。
      刚好,除了那些个戳我伤口的字眼,我想我更为不喜欢得就属这下雨天了,阴雨绵绵的天气总让人心烦,啪嗒啪嗒的滴水声好像永远都没个尽头。
      今天,也正好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三天。
      八月二十七号,阴天小雨,温度摄氏28°,空气质量指数低。
      我一个人身穿白色T恤、深色牛仔裤、踩着红色的塑胶鞋、简单地套了一件透明的雨衣,孤零零地站在费城穿城而过德拉瓦河无人的码头边。
      当雨水打在我面颊顺着鬓角的发丝流向脖颈时,我强烈地感受到它那丝丝凉凉的温度,在下滑的过程里逐渐变暖,却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码头的风刮在雨衣上猎猎作响,我摘下雨衣帽,任由雨水浇袭,深深地嗅着弥漫在空气里浓浓的机油味道。这些气味应该就是由岸边那些个被搁浅的,看似锈迹斑斑的船只所散发出来的了。正如此时的我就好像像这些废弃的船只一般,孤零零地站着,孤零零地看着它孤零零地停泊在德拉瓦河无人的码头边。

      回忆,蜂拥而至。
      一周前。
      那时的天是蓝色的,阳光是暖黄色的,雪山的颜色永远是白色且耀眼的,小镇上的人们脸上的笑容也一如既往是缤纷的。
      正值八月末,旅游最旺的季节。
      早早的就能听见阁楼外青石板街上,路人欢快的笑声和门前大树上唧唧咋咋的鸟叫声。
      此时,还正在睡梦中的我被这外界的吵闹声,吵得头痛,迷糊兼无力地走到窗前,连昨夜那仅留一丝缝隙用来透气的窗口,也在下一秒里被关得死死的。想来,这种老式木窗用来隔音的话,不论是开还是关效果都是一样差的,可架不住自己心里在不停作怪。
      在自以为成功地隔离了外界的声音后,重新躺回床上,接着睡。
      直到阳光成功得洒满了我半个房间,直射在我的床椽。外界的说话声,吵闹声,谈笑声也越来响,我这才依依不舍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自然醒的时间里却并非是自然醒……
      不怪这刺眼的光,也不怪窗外那刺耳的吵闹,事实上我是饿醒的,准确地说我应该快要被饿死了。
      一天为24小时,一个人每天要吃三顿饭。我睡了两天,48小时,拢共吃了一顿饭。
      饿死是小,没睡死过去已然万幸。

      在我从床上坐起来后,扯平了身上的睡裙在没找到拖鞋的情况下,这才光着脚走出了卧室。
      一边下楼还一边像是跟这一直“吱吱呀呀”作响的木楼梯对话似的,“喂!你在吗?听到请回答我!”除了回音,始终回应我的,还是这“吱吱呀呀”作响的木楼梯。
      就这样,在我转遍了楼里所有的房间后,却连他的影子都没看见。
      “什么‘人’,等他来照顾我,呵呵!我‘人’早凉了。”我小声地嘀咕,对着空气自言自语,因为在这幢房子里除了我是没有其他任何人的!
      一直都没有!
      从来也没有!
      在锅碗瓢盆扔了一地的厨房里,我光着脚站在这里。很多年了我早已经学会了,也知道要如何来照顾自己,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把自己饿死吧。
      于是,在我翻遍了厨房里所有的柜子和箱子,最后的最后,在冰箱的角落里发现并找到了仅存的这最后的两枚生鸡蛋,剩下的除了这满橱柜的酒还是这满橱柜的酒了。
      先不论我未满18岁文明规定不能饮酒,就算能,酒填不饱我的肚子!
      我无力地握着那两枚生鸡蛋,单手扶着冰箱的门,在仰头看了一眼天花板的瞬间“砰”的一声关上了冰箱的门,好像这门不属于这个冰箱,这个冰箱从不属于我一样,原地颤了颤。
      在我从地上随便捞了一个锅涮了涮平放在瓦斯炉上后,倒上清油,拧开瓦斯,“呲”的一声接这一声,自己煎蛋中……
      因饥饿,盯着锅里的蛋,思绪变得专注……

      “啊!你走路没声音的吗?”我先是吓了一跳,在大叫了声后,左手按住心房不停地喘气,右手里仍拿着锅铲,转身对我身后我那所谓的监护“人”说道。
      在他瞟了一眼锅里的煎蛋,嫌恶地皱了皱眉头,挪开了自己的视线。
      也是,想来,这不过是废话一句而已更谈不上是“问题”,他无需回答我。
      他走路一向没声音,也不是从今天才开始起的。原本在这些年里我早就习惯了,但还是会在很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时候冷不丁的被他吓到。
      我见他还是不说话,转身对着锅里的蛋,道:“你干吗去了,这大中午的,在外面乱逛什么,当心被挫骨扬灰!”
      无奈的很,在大夏天里,他也是西装革履领带的一样不少,打扮得像是刚从宴会席上下来似的。
      我好心提醒,提醒之余还不忘拿着锅铲,愤愤地把锅里原本呈荷包蛋状的鸡蛋捣了个稀碎。
      捣完后这才想到,这或许很有可能就是我这一天里的伙食了,下手委实有点重了。
      ……
      懊恼。
      “这个给你。”在他无视我的愤怒,风一样的转身,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个牛皮纸质的档案袋。
      “给我的?是什么?”我起抬头,一脸疑惑地扫过他额前浅金色的发丝盯着他琥珀色的眼眸,问道。
      在顺手关了瓦斯后,单手接过牛皮纸袋,还挺沉。站在原地一圈一圈地解开缠绕在纸袋上方的白色棉线。
      终于,在解开后,预备把袋子里面的东西倒出来用手托住的,却不曾想纸袋里的东西“哗啦”一声落了一地。
      我低头,看清楚了堆满我一脚的信笺,突然更为疑惑了,那种感觉很不好。在闷哼了一声后,向后了退一步,弯腰拾起。
      当我近距离地捡起了第一封信,见信封上鬼画符似的英文字母这才整个人蹲在地板上,一封一封地打开来读。
      我想不到有谁会用英文给我写信,也想不到有谁会写信给我?
      于是,在我挑了几封字体看上去比较优美的打开后,除了一开始洒落在地上赫然躺在各式各样信封上的护照,和不同与其他信封打开来看的录取通知书。
      我猜,剩下的那一堆和我之前拆开来的那几封是一样的,全是些莫名其妙的推荐信!
      “呵呵!宾夕法尼亚大学!呵呵!”我冷笑不敢相信的从地板上站了起来,手里握着的正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通知书,任由其他信件继续散落在地。
      不论眼神还是语气,均颇冷得盯着我面前的这个男人,抬头质问他道:“谁干的?你干的?”
      我在等着他回答我!
      可不曾想,他根本连甩都不甩我,自顾自地走到了酒柜旁。左手插在做工精细的西裤口袋里,右手轻扶在壁橱玻璃门的把手上,我的视线也紧随他的移动而动,落在他那雪白得毫无任何血色可言的右手细而长的无名指上。手指间刻着特殊图案样式像十六世纪欧洲宫廷产物的红宝石戒指正栩栩生辉,衬着他的肌肤更显苍白了。
      我在他还未完成“打开壁橱”这一系列的简单动作时,大步走上前去,挡在了他的面前!
      “我在问你话呢,回答我!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我怒,这会是真怒了,怒他打乱了我所有的全部!更痛恨于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
      终于,在我的愤怒爆发后,他这才舍得抬头看了我一眼,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对于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的事情,何必多此一举!”
      我再一次愕然,愣在原地。
      是啊,何必多此一举,不做任何解释,说话语气一向平缓,内容习惯压缩到风轻云淡是他一惯的态度。
      我继续沉默,目光对上他那琥珀色近看疑似暗红色的眼珠子,他那鲜红色的唇带着他就完美的唇线都保持着好看的弧度。
      我一时语塞,好半天,这才结结巴巴地道,“对!你是我的监护人,这没有错,可你无权利去要求我做什么,必须要做什么!再或者,也请你在需要我做什么的时候,请提前通知我。喏!这个!我不去!”说话间甩飞了手里的录取通知书!
      雪白的纸张在“哗啦”一声响中被我抛向了半空,飘然落地。他笑着低下头,精致如刀刻的五官,因为笑容而变得柔和,轻声,“监护人!呵呵!我的殿下!我只是您的仆人。需要您去做什么,必须要做些什么的人,也从来不是我。”
      原来如此,我也笑了。谢谢他还记得他是我的仆人,十七年了我一直以为他是我的债主,我不过是替人来还债的。
      “很好。”我上一步,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还有什么好说的情况下,微笑道。
      他同样用微笑来回应我,天塌下来也一副不痛不痒的模样。我却在最后临走时,发泄似的一脚踢散了地上刚刚已然已经码好摞在一起的信件。

      几近傍晚,站在荒废的土丘,遥望不远处的雪山山脉,刺眼的阳光仿佛随地随时都有可能把人晒中暑,却晒不化那长年积雪的山脉。
      难道有些事物它之所以美就因为它的格格不入吗?
      我朝着山坳处声大吼。
      “啊!!!”
      跟着身后不远处,出现了一个气喘吁吁的小人,我感觉到她正朝着我所在的方向走来。
      而我这人从我有记忆时起,听觉,视觉,嗅觉都要比一般人好,隔着很远的地方都能听见很细微的声响,甚至是那个人的心跳。偶尔还能听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学术界管这个叫“读心术”。
      呵呵,很神奇很有意思的名字。
      倒计时。
      二十秒,十秒,五秒,三,二,一……
      “伦子,我可算是找着你了……”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挑着眉毛,比我预计的时间整整晚了三秒。
      刚刚那还是一个黑点,到现在整个人放大在我面前。正弯着腰,手掌撑着膝盖站在离我三米远的地方,一边说话一边喘着大气。
      眼前,正在喘气的这位是我的发小,名叫小莎,小我两岁,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朋友。
      在那些年,中国还不流行混血的年代里,因我本就无父无母却又跟一个相貌异于其他人,一看就知是外国人住在一起,也就我的仆人。
      所以在那个年代里,我很不幸的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假洋鬼子,被人议论份属情理之中,合情合理。更甚至还有坏心眼的孩子,当面都会拿这来取笑我。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小,她是第一个肯为了我打架替我出头的人!
      长大后偶尔会对着镜子发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皮肤有些苍白,其他的跟亚洲人实在无异,大家都是黑头发黑眼睛。就开始琢磨那句“假洋鬼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并不是因为我是混血,而是在当时我身边有个真洋鬼子,那会的小孩子哪里知道混血是什么意思。无非是真正的洋鬼子不敢欺负,欺负我这个同龄人罢了。
      可想而知我活在那个人的阴影下十几年,我的人生是有多么扭曲。
      上学后,我更是不敢交朋友了,生怕被人知道我跟一个外国人住在一起。
      于是,我总是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放学,在家一个人吃饭。
      还记得曾经有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那是高一的下半学期,有一天晚自习,天突然下起了大雨。
      我的仆人也就是那个叫戴文•卡特•路德维希的男人,去学校给我送雨伞。
      名字这么长,很多时候我都很想很不负责地把它们全都忘记!尽管我的真实名字比这个还要长!
      当他出现在我班级门口时,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同学突然很激动的大声道:“艾玛!老师,你家的大卫像跑出来了!!!”
      借着嵌在教室天花板上六根白色细长灯管所散发出来的光,我看见戴文那不需要借助光,白得自燃在黑夜里如暗夜银河系的星星,星辰生辉的面庞,那一刻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脸深深地砸进课桌的木头板里。
      事后,我还记得有把这件事情告诉给小莎过,真没同情心的她一点都不关心我,却好奇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戴文把雨伞竖在教室外的墙角边后,自行离开了。
      在这期间,我虽由始至终都没抬头看过他一眼,但我能深深得感觉到他的确是在看了我一眼后这才离去的。
      他刚一离去,我们班原本安静的自习课顿时就跟鱼雷炸了鱼窝一样,活跃得不像样子。
      耳边还不时有人在问,他是谁,他是谁,他是谁……
      我始终,沉默,沉默,再沉默!
      直到坐在讲台上的历史老师,实在忍无可忍大声的“嗯哼!”了一声后,这才安静了下来。
      放学后,我收拾完书包走出教室,路过教室门口直勾勾地盯着墙角里的那把黑伞,何其刺眼,恁是没敢去碰,结果雨是越下越大,那一夜我是淋着大雨走回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那么痛恨的下雨天的原因了。
      小莎因为这件事情笑了我很多年,至今我都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不过无所谓,虽然我们俩的性格很极端,但我们仍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曾经答应过她,考离家最近的那所大学,也答应了每周都会回来看她的。
      我们在一起去找他。
      关于我口中的这个另一个“他”,似乎从那次以后就再没出现过了,实非我所愿,我找了他整整两年。
      可对于眼前的她,我想我这次是真的要食言了,亦非我所愿。
      “施凯伦!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你怎么又跟你叔叔吵架了?”小莎大声道,气喘声久久还不平息。我都说叫她减肥了,走这么点路就喊累,可她就是不听!
      施凯伦,伴随了我十七的名字,我都快忘记我的真实的姓名了,在很久以前还时不时地拿出来当作单词朗读,凯伦•海瑟薇•世伦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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