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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五年后 “曹叔! ...

  •   “曹叔!我回来了。”一个满身是泥的胖小子嘟嘟地跑进院子。迎面便被一高大男子抓住,屁股被拍了几下,脸也被抓住重重擦了几把。
      “嗯嗯,”小孩发出不满的抗议。
      “行了,快给我洗手吃饭去。”
      “哦,吃饭了!”胖小子一蹦三尺高地跑开了。
      背后,男子露出爱怜的笑容,回头四望,竹制的篱笆上爬满了葡萄藤,此时正值盛夏,饱满的果实在艳阳的照耀下闪着亮晶的光泽,藤下,是各色的野花和绿幽的草地,院中还种着几株梨树,因为晓晨喜欢的缘故。午后的微风吹拂,带来植物的清新,和着蝉鸣,催人入眠。
      来到这三年了,想到当年的挑灯夜战,没想到嘟嘟转转,还是回到了小镇,好像自己根本没有过青年,大二“死去”,当了五年的“父亲,流浪两年,又成了“父亲”,造化弄人呀!孙胜瑾感慨着走进厨房伺候小祖宗吃饭。
      “来,吃块鸡腿。”
      “曹叔,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我都快把舌头咬下来了。”男孩眼眯成了一条缝。
      孙胜瑾拍了下他脑袋,笑骂:“你呀,就知道嘴贫,什么时候不弄得满身泥,叫我难洗就行了。”
      “哦。”白晓晨立即焉了。
      这小孩是他过去员工的儿子,当年自己失魂落魄地到处浪荡,没想到遇见了白汉生,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日子,那件事的伤疤也渐渐愈合。处久了,得知汉生的老婆跟一港商跑了,连离婚证都没来得及办,他随后就查出败血病,便辞了职回到老家,想陪晓晨最后一段时光。当年的自己被他们的父子情感动又兼之不知生有何恋,便表示愿意当晓晨当儿子养,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
      晓晨才12岁,性格很是活泼纯善,和···完全不同,这几年多亏了他。可能自己就是光棍的命吧,说起来最对不起的就是阮婷母女了。那时候只想着逃避,匆匆塞了笔钱,支支吾吾一番就离开了,他到现在还忘不了阮婷瞬间苍白的脸、红着眼眶强装坚强的眼。从未多注视、从仅为利用,一直以为等了多年的自己最悲哀,其实谁不是?
      自嘲一声,他说的没错,自己从来死性不改。
      “曹叔,老师说下星期带我们去H城少年宫参观,最好家长陪同。”
      “行了,知道了,我会去的。”没抬头,知道这小子又会泛着湿漉漉的眼望着自己。这孩子,真是把他的脾气都摸透了。

      看着一栋栋高楼,孙胜瑾有些恍惚,小镇上呆久了,心都迟缓了,也许自己下半辈子真得寄托在胖小子身上了。
      “小子,曹叔老了,你可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
      “放心!曹叔,以后我一定会赚很多钱,让曹叔住比这还高还漂亮的房子!”
      “好!我等着。”孙胜瑾笑呵呵地摸摸男孩脑袋走在繁华的街上。

      “叔,你知道那是谁吗?”
      “谁?”
      “就是那个!电视上正放着的!”白晓晨坚持着让孙胜瑾看LED显示屏。
      “哦,叔这么大人,哪知道这些。”他笑着打哈哈,“你这么小就知道追星了?”
      “才不是呢!”男孩跺脚,“是我们班上那群疯丫头天天拿着他的贴画叫好帅好帅的。他好有名的,我好几次听见隔壁大妈都在谈呢!”抬头又坏笑起来:“曹叔有点土哦~”
      “你这小子!"、、、
      绚烂的都市,商铺林立,人色匆匆,一大一小两人,一个跑一个追,一个叫一个骂,眼中却都溢满了笑。
      背后,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播放着时下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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