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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在王洁的诱拐加陪同下,沈卿开始频繁的出入酒吧和KTV。
      周围的都是王洁的朋友,或者某个小老板的朋友,又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这个世界小起来的时候非常小,你只要稍微扯一下,就总能扯上一根有缘的线。

      以往,沈卿是不爱去那些地方的。她不能喝酒,又五音不全。不论唱什么,她总能给人《狮子座》的感觉,就是没有办法唱出原唱的节奏感。
      可每次去那些地方,沈卿总是最清闲的一个,有时候也是最忙碌的时候。
      她有时为人爽快,很自然大方的人来熟,有过一次接触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对她有点印象。她敢端着果汁光明正大的灌别人酒,反正她再喝也只是上个厕所的问题,有些人,就是因为不熟,才会和你客气。她会四处吆喝着来摇骰子,输的人去唱青藏高原。她还有好多稀奇好玩的灌酒游戏,几场下来大伙都对她又爱又恨。

      若实在运气背,碰上个不会怜香惜玉硬要她喝酒的,先不说几个已经和她称兄道弟的哥们会帮她挡,还有一个酒量不错的又爱灌醉自己的王洁在后面备着。沈卿很是安全。
      于是,就认识了不少的酒肉朋友。她在那帮人里面算是有点年长的了,于是个个都随王洁叫她“沈姐”,一个姐字,自然也不会白叫了。

      于是沈卿店铺里面的生意,又好了不少。可是连带着的副作用就是,她有更多的“约会”了。一个月的时间,想要有一半的日子是待在店里也成了奢望。
      可是,刚结识上的朋友啊,面子总得给,再说,她也不是很愿意天天闷在店里,于是一咬牙,贴了张“招聘启示”在店门口。

      一个星期后,就又有了一个伙计,是个女的,沈卿叫她闻闻,专门负责淘宝网。机票的单子还是沈卿自己来,毕竟这个也算是一手技术。女伙计的工资不高,因为对她的上班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只要不要落下单子弄错单子就好了。是本地人,沈卿干脆也不包吃不包住了,一个月就一千的死工资,反正她也是出来混混时间不想闷死而已。而小张,在沈卿不在的时候就是代理店长,升职相当迅速。

      于是,沈卿成了大半个甩手掌柜,有了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让王洁羡慕个半死。
      王洁的网店应该搞得有点模样,看她也请了一个伙计便知道了。

      沈卿虽说是三十岁,可严格算起周岁来就是二十九。二十九和三十说是只相差一岁,可是听在耳朵里就是有质的区别。
      和那帮人玩得次数多了,人也玩得开了,就有不少兄弟姐妹一个劲想给她做媒,动不动就拉上一个面生的雄性物种出现在队伍里。每当沈卿自说是三十岁的时候,就有人喊说明明才二十八……
      他们喊的就是二十八,让她哭笑不得。
      沈卿没有什么立场叫他们停止这样的热心行为。于是“好事”还是会不消停的动不动冒出来。话说一个多月了,她看过的男性也不少了,就是没有一个对上眼的。不是觉得这个花心,就是看着那个死板。这个戴个眼镜太装斯文,那个一喝了酒就是禽兽。还有一身就算喷了香水也有会的臭味。

      真的不是沈卿要求高,她的要求一点也不高。只要有人可以不要被她揪出毛病就好。其实有毛病也不要紧,只要有人可以给她余晨的感觉就好。
      可是没有一个人达标。
      这个世界上,余晨真的只有一个。
      而且沈卿还发现,自己本能的会自动排斥雄性物种接触自己。
      她好想感慨一下自己的忠心。

      记得沈卿和余晨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分手那一次,余晨说过了一句话,让现在的沈卿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比你还了解自己。
      余晨当时说:“我是你的初恋吧?放开我你还能接受别人吗?比我还死心眼的人。”
      沈卿现在不但不会对别的女人动心,就连人类历史上就是的女性原配的男性,她都不能正眼认真不带偏见的看了。
      所以说,她真的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仔细回想这么多年来的成长历程,可能还真的是。
      她从小女人缘就很好,几乎全班的女生都爱和她玩闹。于男生,她也都是哥们情意。有一次,一个奇葩向她表白了,她也是明里暗里的装不知道混了过去,于是愣是暗恋空白明恋空档了十几年。

      她原本以为让她开了心智的是余晨,所以自己才会喜欢是女人的余晨。可是随着余晨的几次吃醋后的慰问,她发现自己对高中时期的□□还真有那么点超友谊的情愫在里面,只是那时候她单纯,根本没有想过那方面,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余晨狠狠的踢了出去。
      于是,在沈卿不短的人生阅历中,站在可以称为“爱情”的高度上的,只有余晨。也只有余晨,把她外面的硬壳给狠狠的下了猛药的溶解了。所以,她不会这么简单的就接受另一个人。

      其实她始终明白,就算她不死心眼,就算没有余晨的出现,她也不可能会乖乖的相亲一个男人然后结婚生子。沈卿始终觉得,结婚是件很恐怖的事情,你得天天面对一个事事都会制约着你的人,整个空间都是围着那男人转。而生孩子,则是她心中最痛的一根刺,若不能保证孩子幸福,干脆就不要制造。
      原本,这根刺已经被余晨的一句情话拔得差不多了,可最后还是被余妈妈用另一个方向插进!
      余晨说:“我好想为你生个孩子,我们一辈子爱她照顾她养育她。”一句很真挚的情话。
      而余妈妈则在电话里面讽刺:“你把余晨当妈妈的权力给剥夺了……”

      想到孩子,沈卿脑子里就蹦出了那个奶声奶气的叫她“沈阿姨”的温初。想到看着温初一脸温柔幸福的余晨。
      没错,她不能给余晨一个属于她们的孩子。所以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她不能后悔。
      所以,她得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沈卿的身材是连王洁都会羡慕的凹凸有致,骨架虽大,但因着身高也均衡。她皮肤很白,眉毛修长还浓黑整齐,鼻子不算很挺,但也出落的算好看,嘴唇红润饱满,还从不去化妆。一看她,就会感觉到扑面而来的自然以及让男人觉得野味的英气。
      只是在外面玩的时候她动作实在太多,让人招架不住,反而会忽略了她的容貌而记住她的性格。
      当她静静的坐在电脑面前工作的时候,你认真端详她,会发现,其实她很有味道。成熟中带点青涩的味道。

      这几天,沈卿一直躲在店铺里面没出去。她在以工作为借口拒绝别人的盛情邀请。
      那个很无聊的人叫李治朋,是对面街上卖家具的老李的侄子。长得不是很合沈卿的胃口。国字脸,一丝不苟的三七分头发,身材魁梧。沈卿一见到他就非常有压力,明明只比沈卿大四岁,可总会给沈卿叔叔的感觉。听说还是个硕士。沈卿明里暗里都叫他“李硕士”。

      沈卿和李硕士的交集开始于老李的生日。那天老李很排场的在酒店摆了宴,整条街的老板们都收到了请帖。出于礼貌,沈卿和王洁就结伴去给了个红包,顺便吃了一顿饭。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坐的,沈卿的对面就是李硕士。
      沈卿在陌生的环境下多少会有点“害羞”,而当时的周围也没有会逼她玩闹的人在。虽说边上有个王洁,可是其余的都是老李家的亲戚啊。于是沈卿便很安静的吃完了那顿饭,就算讲话也是很小声的和王洁咬耳根,或是对王洁露一个很有复杂含义的笑容,她相信王洁会懂。

      可是第二天,这个原本说马上就要回别的城市工作的硕士,就来到她的店铺里指明要找她。她纳闷了半天,和李硕士交流了好一会,才后知后觉。这个也是恋爱白痴的硕士,也不知道怎么的,被她给征服了。
      可是沈卿没有一点征服的快感。她是三十的人啊,征服个三十四的看上去很大叔的有什么成就?有种被她勾上一个二十四的高富帅啊!
      于是明着拒绝暗着婉拒了好一会,那硕士才离开。
      只是第二天又来了。

      沈卿原本想猫着家里猫几天,这样人家就不能找到她了吧。可是也不知道哪个混蛋把她手机号码告诉那硕士。她猫在家里一天,硕士便打了无数个电话,差点就要冲进她家门找人了。要多激情就有多激烈!
      沈卿很是头大。最后还是回到了店里面。那硕士有点呆,有工作至上的观念,沈卿琢磨出这点以后就天天坐在电脑面前,还给闻闻放了假自己顶了上去。
      一切都以生意忙为借口推脱个干净。

      没几天,李硕士就在沈卿的冷脸下和工作的高压下,凄凄惨惨的回到他原本的城市去了。
      沈卿很欢腾,立马招来闻闻甩下铺子回家睡觉去了。
      这段时间的不开心的无声的斗争,让她有点心力交瘁啊……

      一转眼,距离上次看到余晨,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十月快来了。

      晚上的时候被王洁拉出去请客,沈卿也很大方的同意了。还是老地方,路边摊。
      王洁这段时间状态好像恢复了,工作交友两不误的活着。
      王洁在现实中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再说她也不能完全放下那个负心汉,就在网上游戏里招聘老公,一个很远的地方的有女朋友的大王洁一岁的男人中奖了。然后王洁一有空就上游戏去和这男的来各种暧昧消遣。以至于她知道李硕士的存在却没有在一旁出谋划策,还是到现在才知道李硕士终于被沈卿打败,灰溜溜的走了。

      “他真的走了?”王洁一脸的郁闷,那男的也太没有定性了吧,说看上就看上,说放弃就这么干脆的放弃了。
      “难道还有假的?”沈卿一身的轻松,“啊,人生中的匆匆过客啊……”
      “切,还过客?这个世界上,谁对谁来说不是过客?只是谁待的时间长,谁陪的时间短而已……”王洁这段时间好像看了很多悲伤爱情小说。
      “是是,都是过客……”沈卿无奈,“那请问过客小姐您,这只鸡腿您还吃得下吗?吃不下的话,你的过客我就勉为其难的……”
      “拿来!”王洁一看到沈卿手里的鸡腿就振作了精神,要知道,这家的鸡腿最好吃了,烤的皮焦肉嫩一点不腻。
      沈卿默默的递了过去。
      在吃这方面,王洁和余晨还是有些相似的。可能是一个地方长大的缘故吧……

      过客?
      若是到死的那一刻还念着的人,还能叫过客吗?
      只有像李硕士这样的人,才真的算是过客而已,留下轻微的痕迹可能过眼就忘。
      那么,余晨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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