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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暮十六《长笙季事》 ...
单:
作品名:长笙季事
作者:暮十六
文章链接:□//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075042
文章类型:原创-现言-都市-爱情
文章字数:3w
已投过几家评铺:0
长评要求:详细一些吧,只想知道知道自己的不足><
希望勾搭的店员:沉雾
文章简介:一个由相亲开始的故事。
······
长笙妹子是我喜欢的那一款!求嫁!——评《长笙季事》【By:沉雾】
☆前言☆
每一次码评之前都有很多废话,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深沉脸思考】←喂
先说明一下,昨天接了单子,因为这两天要考试,本来说是周日出单的,但是考试作息不能再棒!而且今天考的也是比较擅长的,所以就麻溜地滚过来出单了。作者君快为勤劳的我点赞呀!【泥垢】
顺带一提_(:зゝ∠)_3W的字数太爱啊,嗖嗖地就看完了,果然适合学生党。
另外我很喜欢“微生”这个姓。
好啦好像今天的废话不太多啊=w=那么接下来,【非法聚会|长评铺】实习店员【沉雾】将竭诚为您服务。
——记得好评点赞哦亲。
☆正文☆
进来出于习惯,点进来的时候,先看了一下数据……恩……还挺……惨烈的。
说实话,沉雾我本来还以为点开的会是一篇惨不忍睹→ →结果翻下来,完全不是想象的那个样子嘛!长笙妹子很萌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像标题那样,作者君求把长笙妹子嫁我啊!我绝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世界三好人选!铁血真汉子哦!
……好吧【默默捂脸】人家争不过小明同学这种事实什么的最讨厌了。
文案是开虐的节奏啊QAAAAAAAAAQ作者君别虐我家长笙妹子啊!要虐虐男主啊!壮哉我大女主党!男人如浮云,妹子才是真绝色!
……好吧【默默捂脸】人家抵不过剧情大神这种事是什么的最讨厌了。
作者君的文字描写功底妥妥的,行文透露着真实生活的气息,没有很脱离实际(那些各个高富帅没有矮穷锉的少女文真的是够了→ →),而且带着幽默,读起来很连贯畅快,的确是作者君标注的那样,轻松文。
本文以长笙妹子和她哥段空青(23333其实我挺喜欢这角色的,有个哥哥感觉很好啊,个人很向往大家庭的氛围)的互动为开头,以相亲为线索,缓缓向读者拉开了长笙妹子和小明同学的孽缘。
一路幽默轻松到底,至少我个人看着的时候挺欢乐的,没有半途“艾玛好烦啊不想看了”这种情绪。_(:зゝ∠)_能让沉雾没有点叉的冲动,其实这点本身就是我对作者君的赞美啦!我可是很挑剔的哦!【泥垢】
人物塑造也不错。我很喜欢长笙妹子,至于小明同学……啊,怎么说,大概是我几年前爱的那一款?不过都挺好的,没有写到一半突然走形啊什么的。
剧情,如上面所说,幽默向→ →作为读者,我很好奇为啥小明同学突然改变了想法,我不相信是他被丘比特射了一箭恋爱爆棚,难道是家里施压?还有那个小三的情节略老套,不过对表现长笙妹子另一面,也算不错的情节。
上面是读者身份的告白啦⊙▽⊙不过下面就是身为评者,对作者君的一些建议了。
开头说了,这篇文数据挺惨烈。
——这是为什么?
说实话,码到这里,我想了很久。甚至跟朋友讨论了一下,才谨慎地斟酌着一个字一个字打上来。如果哪里不对,还希望作者君多多包涵。
作者君的写作能力并不需要我多做评判,前面我也很开心地表白了。但是晋江写文,写文好是红的基础,但是多少好文被冷藏,想要让文被看到,这还考研了作者的另一方面的能力。
有句话说“一章定印象,三章定追弃”。作者君前三章没话说,但是还有一句话,“文案和文名是一篇文的脸面”。
除去文名不提(其实晋江的读者多爱没下限的文名。但是作者君的文名,看完文之后,我又觉得挺合适的,这里只是提一下。)作者君,你的文案不好。
请!注!意!
_(:зゝ∠)_ 店长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虽然文案和文名按照规定只应该放在末尾顺带一提,只有作者君才知道什么文案适合自己,但是这篇文一定要提!这是身为一个读者,对自己喜欢的一篇文的作者的建议!
如果实在不行,请把这些当做【沉雾】而非【实习店员】的话吧。反正上面那些话也够1000字的标准了。
……如果作者君不喜的话 _(:зゝ∠)_ 不看也无所谓啦。只是个人观点。
个!人!观!点!若!有!错!误!遗!漏!之!处!请!多!多!包!涵!
最后来一句还是要说:QAAAQ 菜菜对不起!【默默给店长忏悔了】
好了,忏悔完毕,我继续回归正题。
首先,作者君的文案太过平淡了,而且说实话,这是现代文,但是我看着文案有点古风的意思。
“请仔细辨别一下风信子和大蒜的区别”这一句话是文里的梗,看过的读者自然懂,但刚刚点开的读者只会感觉莫名其妙吧?
文案是作者勾搭读者的途经,文案话不用多,直接点出要说的内容就好,把萌点和亮点亮出来,不用长篇大段,这样反而没重点。
“文案可以看出作者君的确有不错的文学功底,用词唯美,作为内容还是很不错的,但文案是眼,读者要通过眼,来看到内心,也就是小说的主要内容,所以只需要简单明了的表达出中心就好。”
——引自我家的小哥。
这是我想了很久,对这篇文的所有建议。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作者君。因为这的确是一篇很少能让我喜欢的现言。
_(:зゝ∠)_ 不行我还是要忏悔!菜菜我错了!我下一次一定不犯了!如果作者君不喜欢的话,可以把这个删了,我回头把后面砍掉,再重新发一次。
就是这样。
☆后言☆
这里是【非法聚会|长评铺】的实习店员【沉雾】。以上均为一家之言、个人观点,若有错误遗漏之处,还请作者君多多包涵。
欢迎下次再来哦作者君☆
——【非法聚会|长评铺】
——【实习店员】沉雾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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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4章 暮十六《长笙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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