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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Girl in blue ...

  •   [A Girl in blue]
      认识麒麟的时候,苏芒是那样一个清秀无比的黑眼睛少年。
      那年寒假下了好大的雪,放晴的那天已是腊月二十七,市集很热闹,雪还没有化,早有不怕冷的孩子们跑到城墙跟下玩游戏,爷爷在写对联,麒麟帮他磨墨,闲话几句。
      爷爷写得一手好毛笔字,每逢旧历新年,就搬了桌子到城东机关单位门口写一下午。明明是黑色的字,仍让人觉得金光闪闪,求字的人络绎不绝。苏芒就在这时走过来,穿件松跨跨的深蓝色大衣,碎碎的短发,脸颊上被人用原子笔画了几只活灵活现的猪头和乌龟,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她嘴一咧,露出小小虎牙,笑着说:“我想写这四个字:春宵一刻。”
      爷爷写字的时候,苏芒走到一旁和孩子们做游戏,她会一种繁复的步法,一边教,一边哼唱久远的童谣:十二月,落大雪,背起包袱上湖北;湖北有个好堂客,打起胭脂水红色,不打胭脂也看得。
      橡皮筋上下翻飞,孩子们都很崇拜苏芒,送她一盒糖。苏芒高高兴兴地接过来,把糖果倒出来数了两遍,往每个孩子嘴里塞了一颗,剩下的留给自己吃,吃得没有数了,就倒出来再数一数。
      孩子们都指指她的脸,嘻嘻笑,她呀了一声:“唉,她还真画了!”两手胡乱一抹眼睛,继续吃。她看上去真邋遢,却一点都不惹人生厌,麒麟只觉得她可爱至极。要到成年后,他方可明白,女人保持适当的粗鄙其实是种性感。
      吃完糖,苏芒不顾旁人惊诧的目光,自顾自地卷起爷爷为她写好的字,将它扛在肩上,和着孩子们的歌声,渐渐走远。爷爷和麒麟相视一笑,个子小小的,眼睛大大的,薄胎瓷器一样的脸,笑起来多么傻。
      谁的十六岁,不是那么兴冲冲的呢。

      [当这世界年纪还小]
      冬天的夜黑得极早,才下午五点多,天光就暗下来。麒麟和爷爷张罗着收摊,邻居家的小虎踏着滑板一阵风地驰过来,扬手一抛,麒麟跳起来,接住装在塑料袋里的两个热乎乎的玉米棒子,小虎喝声彩,好俊的功夫!人已眨眼在几米之外,英姿飒爽归去来兮。
      小虎比麒麟大五岁,他家境不大好,高考失利后,没再复读,在一家四星级酒店当保安。他身手灵活,门口的杨树,他爬上去就好像走平地。麒麟一岁多的时候,他就敢把他抱起来往空中抛,吓白了长辈的脸,再大一点,就把他扛到脖子上,挤进人堆里看马戏。
      小虎生性会玩,人又长得浓眉大眼,很多女孩为他发疯,他选了最高挑的那个,长卷发,喜欢穿豹纹的短款夹克,有外校的男生骑在校大门的院墙上喊她的名字。小虎的兄弟都很唾弃他的眼光,有个男生愤然地说:“听说她和六个男的睡过觉!”
      小虎把麒麟往旁边一推,微微笑:“别在小孩子面前说这些。”
      麒麟那会儿念初中了,低着头玩掌上游戏,装作没听见。事实上他早就从《阿Q正传》里明白了此睡觉非彼睡觉,比方阿Q说:“吴妈,我要和你困觉!”
      小虎和那女孩在次年春天分手,原因是她喜欢了转学来的学业优异的男生,发誓要摆脱以前的生活,一心向学,她说她不能被他瞧不起。麒麟找到小虎时,他坐在马路牙子边,抱着一瓶啤酒发呆,更多的瓶子在他脚边东倒西歪,他不说话,眼睛亮晶晶。
      麒麟坐下来,他想他能做的,就是和小虎分喝了这瓶酒。这次之后,小虎不提那女孩,他身边的女孩还是很多,可他没谈新的恋爱了,踏着滑板来去,碰到熟人就呼啸而至,瞬间就抢到半包烟,哈哈笑,看起来还是那么快活,甚至出人意料地迷上了篆刻,弄来一堆石头反复研究,碰到深奥的地方就拿着书请教麒麟的爷爷。
      女孩是麒麟的师姐,复读了两个高三了。有时在校园里偶遇,她会收住脚步,朝麒麟笑笑,难为情地快步走开。她变了好多,衣着朴素,手里总拿着书,听说她喜欢的男生答应在大学里等着她,她的人生已不再和小虎有交集。
      麒麟想起和女孩初识不久后的小虎,他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弯下腰在麒麟耳边低声说:“我终于亲到她了。”然后迅速地跑得不见人影,过了一会儿,又若无其事地踏着滑板出现在他面前。

      [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开花]
      再见到苏芒,是开学后,刚经历文理科分班,麒麟选的是文科。早读课上,全班被迫齐声背诵《少年中国说》,课文字句铿锵,同学们却背得平淡迟缓,了无生趣。
      教室的门被推开,背着大书包的女生急匆匆地一头撞进来,走到讲台下方才意识到什么,生生地收住脚步,折转身,跑到门口,规规矩矩地鞠躬,喊声报告。她的动静真大,老师皱了皱眉:“第一天上课就迟到,下次要注意。”女生冒冒失失跑向座位,经过麒麟身边时,他只听到她嘟囔:“春宵一刻啊。”
      她推门进来,带来漫长的春风,麒麟忽然觉得课文再不艰涩拗口。多年后他回想起来,仍认为那就是真正的少年时光,意气风发,满怀希望,扑面而来的全是世间美好。
      琅琅书声里,他回头看了女生一眼,女生冲他一笑,毛手毛脚地放下大书包,在他后排坐下了。
      他当然记得她是谁。
      熟起来是在半个月后的课堂上,老师点名让麒麟念课文。穿蓝色外套和牛仔裤的男生缓缓站起身,诵读《与妻书》,声音清朗:“意映卿卿如晤……”
      教室真静,窗外是早春三月,空气像绵羊青草一般。十六岁,白毛衣红格子裙的清晨,谢小禾坐在二组第五排看着那个长身玉立的男生念着关于诀别的文字,那些其实她尚不能感同身受的苍凉,莫名地感到内心的惘然,一圈圈地漾开。
      麒麟刚坐下,就听到后排的苏芒嘀咕着:“谁说不能带着老婆闯荡江湖啊?”他愣了,记起是《东邪西毒》里乡下来的杀手洪七的台词。老师听到了,问:“苏芒是不是有不同的见解?”
      苏芒看过很多书,语文成绩在班里一骑绝尘,老师很宠爱她。她站了起来,一扬头,梗着脖子说:“我们女人的心思,男人不懂。”
      班里的男生哗然,有人望着苏芒笑。在十六岁的时候,她就以女人自居了。老师示意她说下去,她就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她对他说过,望今后有远行,必以告妾,妾愿随君行,为什么他不肯听?赵子龙在长坂坡杀个七出七进有什么了不起?反正他是武将,武功好是分内事。了不起的是阿斗在他怀里睡得正香。当真有信里说的那样爱她的话,他怎么就知道孤独终老对她而言才是幸福,而不是以死相随?爱她就是把孩子和老母一堆烂摊子都丢给她,自己跑去送死吗?就不想想你死了她怎么办。为什么不能像赵子龙那样,把最想疼爱照顾的生命揣入胸前绵甲?”
      从谢小禾的角度,刚好可以看见苏芒的侧脸,她真像乡下外婆家那只斗架中大公鸡,怒发冲冠,色彩斑斓。她顿时想,我喜欢她,我要和她做朋友,对她好。下课后,她凑到苏芒的座位前,迟疑而羞涩地推过《七种武器》给她:“我哥哥推荐给我看的,我觉得好。”
      谢小禾是文静的女生,她不是苏芒,做不到像她那样大大咧咧。苏芒接过来,眼睛里全是笑意:“太好了太好了,你也喜欢古龙!”
      “我本来以为我看不懂武侠小说的,现在迷上了,古龙和金庸的都看全了。”谢小禾从未这么主动地向别人示过好,然而她心里真欢喜。
      苏芒翻开书,马上瞧见被小禾拿橙色荧光笔描过的那行话:“春天,江南,段玉正少年。”她笑了,拿书去拍麒麟的肩膀,“喂,你看过没?像在形容你呢,春天,南方,麒麟正少年。”
      谢小禾一惊,苏芒竟和她心意相通。麒麟扭头说道:“古龙小说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少爷的剑》。”
      “那你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呢?”
      麒麟脱口而出:“风四娘。”
      “我也是。”
      谢小禾嘴角抿着笑:“我更喜欢金庸笔下的胡夫人。”
      麒麟朝她点点头,赞同地说:“她真像旧俄的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她们不要做未亡人,宁可跟随丈夫流亡到寒冷的西伯利亚。”
      苏芒一拍手:“所以说嘛,《与妻书》的腔调有点那个,我有意见。”亲亲热热地转向谢小禾,“放学后我们三个去吃牛肉面好不好?我请客。它家的抹茶布丁也好吃,你肯定会喜欢。”
      男人和男人的友情,有时候只需要一杯诚恳的酒,而女孩和女孩之间,一个善意的微笑就够了。出校门是傍晚了,刚下过雨,麒麟和谢小禾到车棚里推出单车,苏芒习惯了步行上学,嚷着也要骑,谢小禾让给她,自己坐到初次心动的男生的单车后。
      苏芒带路,西边的天空里现出金子般的晚霞,她兴奋起来,突然来一个大撒把,双手张开,笑得天真坦然。谢小禾也很快乐,晚风送来绿野芳香,灯火流淌,大道两旁的梨花悠远清淡,一朵朵地都开了,雨后落了一地洁白,无人打扫,便沿着斜坡铺开了去。她真喜爱这样的日子,人生简单如花开和花落,而她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走遍大街小巷。
      这是最美的春天,让人想要提着大摆裙快乐地跳舞的春天,十六岁那年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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