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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晚饭时分初芝领了徐仲九进饭厅,季太太连忙让人安排座位,就摆在季祖萌的旁边。

      初芝在季太太下手坐下,原来他们讨论了整个下午,“难得休息日,徐大哥被我害得还要劳神。皇帝不差饿兵,我想他那里虽然有人做饭,但大锅饭总不如小灶的好吃,硬拖着他来了。”

      如今县政府做饭的是两个上了年纪的婆子,季太太早听人说过,每顿只有两个炒菜一个汤,大锅煮好了放在那,到时间各自去吃,有时做得份量不够,去晚的人竟然得靠干点心果腹。当下笑道,“说得在理。但当年你父亲为了有人称帝连官都不肯做了,你怎么好意思把自己比到那个位置?”

      季祖萌和初芝都笑了起来。知道母亲是玩笑话,初芝毫不在意,向徐仲九笑道,“我妈这话说的。重点在于我们老爷也是做过官的,就像‘我们家-先前阔过’。”季祖萌笑得更大声了,“仲九,你看我这个女儿,这张嘴啊。”

      徐仲九微笑,“用西洋人的话来说大小姐是幽默。”

      季太太不知道“幽默”的意思,初芝解释一番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就是讲笑话儿。大女还是脸皮厚。”大家又笑了起来。季太太又让徐仲九多吃菜,“都是家常菜,尝尝我们乡下风味。”又打听他家庭的情况。

      友芝知道季太太是替她打算,然而她并不打算领情,闷头扒了半碗饭,搁下碗筷便要走。

      季太太眼风扫过去,友芝感到脚上被人轻轻碰了下,但她仍无畏地回了母亲一眼,朝祖母和父亲说了声慢用,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季太太满心不自在,但当着徐仲九的面不好说什么,只能偷偷瞪了季祖萌一眼,无非你看你养的好女儿。季祖萌一笑,拿过她的碗帮她舀了碗汤,“太太今天忙了什么?”

      季太太仍有些悻悻,“我能忙什么,无非家务事。”

      季祖萌好脾气地问了两句立夏日的安排,老太太插嘴问夏装的添置。季太太当了许多年家,自是早已安排妥当,说起来样样周全。

      几个小的吃完了不耐烦听大人说话,初芝和保姆领着她们下去,剩下明芝陪在桌边。她低着头,两条长辫垂在胸前。从徐仲九那边看过去,仅能从她颤动的睫毛确定她并未睡着。

      好一付温柔婉顺的闺秀模样。

      徐仲九嘴角微微弯了弯。他相信自己不会看错,等她见多了几次血后,骨子里的东西就藏不住了。到时候该怎么用,他现在还没想好,但总能派上用处的。

      季祖萌见太太的注意已被引开,想起近日乡间的一件案子,一佃农因田被收回而上吊身亡。佃农的地主被控侵占土地、逼死人命,案子送到了县里。季祖萌和地主并不相熟,但平日此人乐施好善,夏天捐款给善堂,冬季捐棉袄给监狱,只不知道此番何以闹出事。估计其中必有误会,他家既然托到季祖萌这里,少不得为他说上两句。不是教沈凤书徇私,总归兼听则明。

      徐仲九诺诺应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那边初芝回来了,皱眉道,“阿爹,我听说那人真真算得上是个土劣,因此党部才有人出头控告他。”

      季太太不赞成地说,“女孩儿家家,你又如何知道孰是孰非。”她倒不是反对女儿管事,但当着徐仲九的面还是不要太出格,免得传出去不好招婿。

      初芝并不辩解,浅笑着依母亲坐下,听父亲和徐仲九说话。

      明芝见他们相谈甚欢,低声跟老太太、季太太告了退,慢慢地出了饭厅。她病了几日,格外怕冷,依然穿着薄夹袄,行走在夜风中倒也正相宜。

      季明芝早知自己不是好人,然而她对自身的憎恶在此时达到了新的高处。她恨初芝中途拦了徐仲九去,他来探望她这个病人,话都没说上就被截走。以初芝的待人接物,没把她放在心上,才有如此唐突的行为。她也怪自己,已经被许给表哥,不该有其他的想头,不要说见外客,管得严的家庭连学都不给上了,所以初芝的态度也没有错:来探病,礼送到就是心意到了,人见不见没所谓。

      受友芝的影响,明芝也看过两本西洋小说,此时不由得一时怨一时恼自己无用,在父母面前话都不敢多说一句。遇到疯狗,她知道必须马上开枪打死,不能站在那等别人来救,怎么其他事她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

      人钻了牛角尖,哪有那么容易出来。明芝反反复复地想,她也是季祖萌的女儿,然而十六年里过得不如有体面的大丫头,临到该婚嫁的时候还把她许给太太娘家的侄子,明知道沈凤书受过伤。她一只手火热,另一只却冰凉,握在一起热的仍旧热,冰的仍旧冰,还是想她的心事。这是她一辈子的事,她才十六岁,难道以后守着活死人似的沈凤书过?

      季太太替初芝、友芝留心人选,给她们跟别人接触的机会,却把她安排给了沈凤书,她还得感谢她给了一条好路,吃喝不愁,生活富裕。

      她想不出来办法。

      徐仲九跟初芝去了整整一个下午,又跟着回来晚饭。

      对十六岁的季明芝来说,这意味着她前几天的想法全是自作多情。幸好没来得及说或做些什么,否则,她只好去死了。

      她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握紧拳头。

      在春风拂面的夜晚,季明芝怀着一颗和年龄不符的沉重的心,回到她和三妹友芝住的环秀居。

      友芝没在自己房里,坐在她那,桌上摊开本书。

      “小月说我那屋里亮,她们在弄耳洞。”友芝头都不舍得抬,直盯在书上。

      说是百花生日那天穿耳洞不会烂,但风俗不可信,小月一只耳朵又红又肿,积了一包脓。小月不敢下手挤,叫来帮手的阿芳也不敢,见到明芝回来,两人硬把她拖过去,“二小姐,你们学堂里教过救护,你行行好,帮我治一下。”

      那些都是意思、意思的课程,明芝哪有实战过,但小月求得恳切,她卷起袖子只好上了。

      “你-忍着点。”

      直挤到鲜血出来,明芝才停手。她帮小月抹上消毒的软药膏,又找了片西药给小月吃了,“这几天别沾水,我明天再帮你要点药回来。”

      小月那只耳朵热烘烘的痛到麻了,握着镜子看了好几眼,“多谢二小姐。幸亏你来,否则这个没用的连看都不敢看。”

      阿芳申辩道,“肿成那个样子,我哪敢动手。你不也是,我都说帮你拿着镜子你自己来挤?”

      小月啐道,“关公刮骨不也得靠别人下手,我要能对自己下手,成什么人了。二小姐,你真厉害。我听说女子也可以学医的,可惜你已经订了亲。”

      是,有女医学博士。然而,她是不成的了,“还不快点收拾好,热水打了没?我和三小姐明天还要上学。”

      友芝坐下就不肯挪窝,“等我看完这几页,再有一会会就好。”

      几页又几页,明芝知道的。她自管自收拾了上床休息,装作不经意地问友芝,“刚才饭桌上你站起来就走,母亲不太高兴。”

      友芝撅嘴道,“我还不高兴呢。她整天想着把我们嫁出去,嫁了你又想嫁掉我,我才十五岁,急什么,等我读了大学再嫁也不迟。”

      季太太虽然出自松江沈家,又嫁到了季家,但毕竟没受过西式教育,不明白如今的女子想法已经不同。梅城跟大上海离得又太近,季友芝知道的世界不止是娘家婆家,她还小,还想出去看看。

      友芝的回答让明芝又难受了两天,都是季家的女儿,怎么她就成了这样。人,尤其是女子,总得讲点节操。

      出于道德上的自责,明芝再见到徐仲九,倒是能够从里到外的安安静静了,至少她那点说不清、道不楚的念头已经打消。

      高等小学堂的春季运动会,因为季祖萌的盛情邀请,所以县里也很重视,沈凤书特意抽了时间出席开幕式。明芝按季太太的要求打扮成一个时髦淑女陪伴在未婚夫的身边,以表示外界的流言都是无稽之谈-沈凤书绝没有烟瘾,身体也没有残缺。

      季明芝身上的旗袍是季太太让裁缝按大城市最流行的款式赶做的,白底淡黄碎花。前几年流行袖口宽大,今年袖子和腰身收小,下摆也改为到膝盖处。明芝平常穿惯上衣下裙,猛地换上后很是拘束。但她个子高,穿着旗袍比平时多了几分婀娜。

      徐仲九奉沈凤书命送她回去时,自然不吝赞美之辞。

      明芝和从前一样,低头坐在后排座位上,一言不发。改变不了命运,那就接受命运。

      这可不是徐仲九希望看到的。他笑了笑,不动声色把车开了去观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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