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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什么时候开始的?”后来我问刘振兴。

      “你哭的时候。居然用衣袖抹眼泪,一副没出息样。”

      我大寒,“我以为你喜欢野蛮女友。”

      “No,no,no,平日牙尖嘴利的恶女人,突然崩溃,看着比较有快感。”

      我扑上去咬他,“难道不是因为我貌美如花?”

      他笑得喘不上气,却利索地按着我,把我两支手臂扭在身后。

      男女之间的力气是永远不能划等号的,我立刻动弹不得。

      他腾出一只手扳过我的脸,“嫁给我?”

      我一愣,这个求婚方式倒是别出心裁。问题是他知道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吗?

      我回头笑,“即使没有钻戒鲜花,你也让我换个舒服的姿势吧?”

      他的脸红了一红,终于放开手。

      我趁机跳下床穿好衣服,绕到床尾去挠他的脚心,“起来,送我回去。”

      他非常不情愿,“你留一夜又怎么了?”

      “不习惯。有人盯着我办不成事。”

      我说的是他家的厕所。

      刘振兴的住处有将近一百六十平米,只留下了必要的承重墙,其余房间全部打通,宽敞明亮。

      这原是我喜欢的格局,虽然替他心疼夏天空调的电费。却受不了那个变态的卫生间,除了靠近马桶的半堵墙遮人耳目,浴室居然与起居室连为一体。

      据说是名家的最新设计。我一口血立刻瘀在心口,直接仆地。

      百思不得其解,“来了客人怎么办?”

      他笑咪咪地回答:“这里只接待女客。”

      我斜眼看他,怀疑这小子十有八九说的是真话。

      几次在一起的时候,有电话拨进来找。他嗯嗯啊啊敷衍完,会偷偷看我的脸色。

      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不动声色地把话题扯开。不然还能怎么样。

      坚持不在别人家过夜,因为麻烦。每日所用的洗化品,真正搜集起来,可以装满一只小旅行袋。

      海棠春睡只适合二十以下的女孩子。他不会知道,他平日见到的那个光鲜亮丽的皮囊,是每日清晨沐浴后描画三十分钟后的结果。

      关于画皮的故事,要婚后才能给人知晓。

      窗外已经是春天。几个月的时间过得飞一样快。

      刘振兴在吃喝玩乐上有一种非凡的天赋,花样纷繁层出不穷,直看得我眼花缭乱。

      很多时候下了班直奔约会场所。我的着装风格突然有了极大的改变,套装不再充当衣橱里的当家花旦,色彩粉嫩的针织衫和贴身直身裙的比例增加。办公室里加件外套掩人耳目,下班时脱掉便露出大片肌肤。我听到身后有男同事吹口哨。

      经常玩到很晚才回家,第二天上班眼晴发涩,却不觉得疲倦,情景非常之诡异,象打过吗啡。

      明知是没有结果的事,仍如飞蛾扑火,有一种悲壮的快感,最俗的一句总结就是:痛并快乐着。

      他对我总是闭口不谈将来非常不满意。

      我温和地说,“有很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你不会明白。”

      “那你和我在一起,又是为什么?”他诧异。

      我不想伤害他,还是那句话,“你在感情上没有吃过苦,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他瞪着我,“你怎么知道?此刻我就在吃苦!”

      嘿,吃苦?我使劲拨拉了一下他的脑袋,不过是在女孩子堆里顺风顺水惯了,突然遇到点阻力,便以为是在吃苦。

      手指能感觉到一处不明显的凹坑,是当年的旧伤。他谈过一点往事,曾经以为会从此失明,想过一了百了。

      有点心疼,却更想笑。以他的年龄和阅历,不会理解有一种苦是欲罢不忍,日夜缓缓磨蚀,眼看着感情一点点流逝,却无能为力;双方互相伤害,讲着世上最难听的话,令对方经历至大的难堪,可又偏偏无法分开,因为中间横着无法逾越的岁月,彼此已经成为一体。

      每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都是美好的。所以真爱一个人,高潮处戛然而止最完美,千万不要尝试和他同居或结婚,隔着千山万水,反而可以维持着遥远的爱慕。

      真正结婚生子,再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女都会被打回原形。世上只有柴米夫妻,鲜少神仙眷侣。

      看,这么深刻兼朴素的一段话,我并不打算讲出来荼毒一颗年轻的心灵,可以留着老来写回忆录,试着申请一下茅盾文学奖。

      不和谐还是有的。

      被逼着和他一起听摇滚,非常抗拒,感觉不到所谓的生命力,只觉得头昏耳鸣。

      我喜欢的蔡琴和徐小凤,却被他一概斥之以老女人。

      我气结,“我也是老女人。”

      “你不同。”他象是很喜欢看我生气地样子,“因为我爱你。”

      他把一般男人抵死不愿说的三个字,讲得象背书一样滑溜。

      我啼笑皆非。由此也能看出他绝非纯良之辈,手下曾经冤魂无数。

      第一百次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值得的。

      象回到了六七年前。我们甚至借到一部哈雷跑到郊外。风打在脸上生疼,速度给人的刺激却无以比拟。

      周末的时候,他也会到我这边来。两人一起在网上追《越狱》。我说他和小温比地下天上,他说你去死。我掐他,他会靠着体力优势把我压在沙发上。身体接触久了就免不了天雷勾地火。

      我知道这样不太正常,终会招至天怨人怒。

      所以该来的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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