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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他不仅参与了我的生活,还成了我的不可或缺。 “诶,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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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你是中国人么?”一个低沉好听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
我抬起头,眯起眼睛逆着光望向他。亚麻色的头发,干净的脸上镶嵌着精致的五官,略带一丝痞气。阳光洒在他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我甚至可惜看见他浓密的眼睫毛和脸上细小的绒毛。
他很好看,甚至比林暮晨还要好看。
我点了点头,收回视线。
“呐,你的相机,我帮你捡回来了。“他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也不用太感谢,请我吃顿饭嘛。”
他把相机递到我面前,另一只手熟捻的搭在我的肩膀。我一向反感陌生人碰我,但对于他的亲昵我却一点也不排斥。呼、估计对帅哥没什么免疫吧。
相机的屏幕上还是那对恋人拥吻的画面,恬静而美好。我轻轻笑了笑,按下删除键。
“哎呀。别发呆了,吃饭去。”那个男生的声音蓦地响起,扯断了我所有的思绪。
我硬是被他拉走了。
我们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认识了,成了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没有想到的是,未来的日子里,他不仅参与了我的生活,还成了我的不可或缺。
很多时候,我们仅仅是背着单反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晃,随意抓拍路边的行人。我们两个就像两缕枉死在午夜的灵魂。
他叫楚洺,是学美术的。我看过他的画,一层一层的色彩晕染开来,画面全是抽象的色块。有时是杂乱而扭曲的线条,彼此缠绕。像是一些意大利歌剧的高音,回旋缠绕,细得像是要断掉,逐渐勒紧直到缺氧。
他有一张画,画的是一个素净的女孩站在一片向日葵的花海中起舞,如同一只精灵。可那些向日葵竟是妖异浓艳得近于红黑的颜色,看上去是触目惊心的赤红。那个女孩的嘴角噙着一丝诡异的微笑,眼睛明亮而且锐利。素白的裙子在大片大片血红色的向日葵中显得有些突兀。
这幅画的色彩十分浓烈,让人莫名的感到压抑。
那天我们坐在天桥下的时候,他突然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他的初恋。
“她爱芭蕾,所以可以为了梦想毅然决然的去了英国。却在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在一场坠机事故中死了。她说过,她最爱向日葵…”楚洺的声音在夜色下有些清冷,我似乎看到他的胸腔里涌出黑色的气息,在我面前流成一条小河。
你一定很爱她吧。
我不敢开口问。我怕他的回答会让我难过。可是,我又有什么立场难过呢?
听有人这么说过,爱画的人骨子里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寂寞,他们总是企图在画中寻找自己向往的生命。
楚明很喜欢在下午的时候,去埃菲尔铁塔旁边写生。而我就在旁边听歌。楚洺画得最多的就是那些行色匆匆,一脸麻木的人,穿过街道的样子。他们一个个都眼神空洞,没有焦点,面无表情的样子。
听过这么一句话,“那些落在画上的色泽,早就已经死掉了。
楚洺,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