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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朦胧的初次见面 ...

  •   凌云端这个人,外人提起他时,没有不赞叹的。什么温文有礼、优雅大气、能力出众、英俊不凡、年少有为,凡是个想得起的好词,似乎都能往他身上套。他就像他的名字一般,是个站在云端的人,人们看见他,无一例外的,都得抬头仰望。
      然而若是被他几个朋友听见了,必定要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那眼中,明明白白写着:又是一个被外在蒙蔽了的无知民众!
      但无论如何,凌云端确实是个好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他的人生阅历家世背景,翻来覆去地看,仔仔细细地找,绝不会有污点入眼,怎么看,都是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新社会好青年。
      凌云端出生那会,正赶上十年革命开端,他父母因为政治立场,恐怕要受牵连,就将家里几个孩子全送到他们外公外婆家避难。过了两年,局势转变,加之他两个哥哥姐姐到了读书的年纪,又被接回父母身边照顾,只留下他一个还在外婆家。
      等他也到了该读书时候,父母忙于事业前途,照顾两个孩子,顾不得他,就让他在外婆家继续待着。就这样,一直等到他高中毕业,都没能回父母身边过一天日子,后来更是直接出国留学,一去几年,回来后面对面走过,他的父母亲竟认不出自己的亲生孩子。
      难得凌云端这人,自小爹不亲娘不爱,还能好好成长,不但没有哪里歪了斜了,还长成个事业有成人人称道的成功人士。只是跟家里的关系就一直不咸不淡不好不坏了。前年他外婆去世,外公也早不在人世,他与家里的联系越发寡淡,除了节假日例行问候,平时极少往来。
      他母亲近年退休,在家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有时就就想起这个从小不亲近的小儿子,心生愧疚,不免想为他操劳操劳。只是母子俩个一年到头说不上十句话,她这迟来的母爱,怕是落不到凌云端心里去了。
      凌云端也不奢望这份家庭温暖。
      他一出生就被送到外婆身边,教他说话走路的是外婆,教他读书写字的是老师,教他为人处事的是社会。从头到尾,他的生命中没有父母这样的角色。他似乎也不需要。
      那个家有一对恩爱慈祥的父母,一双优秀出色的儿女,几个环绕膝下的可爱孙儿,这就足够了,实在不需要他给为之添砖加瓦。
      又一次婉言拒绝母亲后,凌云端招来助理,安排工作。
      十月份是他外婆忌日,他准备回去给她上坟,顺便图个耳根清净。

      2000年10月,平江镇
      凌云端一直在这里生活到十八岁,这儿可以算是他的故乡了。
      他外婆两年前去世,那时他的事业正值关键时期,全部心力都花在那上面,无暇顾及其他,加之老人家有意隐瞒,以至于等他知晓时,还来不及悲伤,事情就已经过去了。
      若说他这形单影只的寥落人生里,还有谁能让他升起一丝波澜,这个人肯定就是他外婆了。不能见他外婆最后一面一直是他心底一个结,堵在胸口,不吐不快,却又无人可倾诉。

      眼前的老式公寓已经很有一段历史了,不论是低矮的窗户,狭小的实木门,还是墙角的裂缝,都仿佛在低低地诉说着自己的故事,曾经的年华。
      就在这间不足一百平米的房子里,凌云端度过了他整个幼年、童年、少年时期。现在回想来,那整整十八年,留在记忆中的却只剩炎热闷燥的夏日里,外婆亲手端上的一碗龟苓膏,沁心透凉的滋味,跨越十五年的时间,依旧萦绕不去。

      这间屋子如今在他名下,是他外婆当初执意要留给他的,不然若是按照顺序来,怎么也轮不不上他。
      屋子虽然没人住,但他之前曾一直雇人打扫,因此还算干净。他一路开车回来,精神高度紧张了好几个小时,现在只想好好休息。
      小房间和他记忆中一样,连桌上的摆着的闹钟都还好好的安置着,只是指针早已经不走了,停留在五点二十分的位置,仿佛现在是十五年前一个平凡的午后,他放学回来,走进房间准备做作业。
      他将自己缩在单人床上,小小的床容下一个成年人有些勉强,但他却好似十分惬意,没一会就沉沉睡去。

      外边天已经全黑,小地方的晚上自然不像大城市喧嚣繁华,安安静静地,可以听见楼上呵斥小孩的声音。
      凌云端点开手机,荧光照亮眼前一小片地方,现在是晚上九点钟,他的肚子很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他揉揉鼻梁站起来,有些烦恼,这个屋子既没水也没电,看来他今天得另寻地方打发一夜了。
      楼下似乎隐约传来一些声响,他走到临街的窗户侧耳听了听,又打开窗户往外探,看见一辆亮着灯的三轮车停在不远处,这声音就是车上的喇叭传来的,一声紧接一声,“小馄饨——牛肉羹——宽米粉——”,不断循环重复,生意还很不错,这个点正好赶上宵夜时间,三轮车旁围了好几个人。
      香味顺风飘过来,凌云端觉得更加饿了。
      他穿上外套,准备去吃点东西。

      这个小摊实在简陋,就是一辆半旧不新的三轮车,用彩条塑料盖了个顶,一盏昏黄的电灯晃晃悠悠地吊着,连人脸都看不清。车子正中央一口锅正冒着热气,里面几十个馄饨沉沉浮浮,一边横架的木板上放着几泡沫碗,碗用一次性塑料袋包着,里边是香菜紫菜虾皮等配料。
      摊主是个男人,在阴影中看不清样貌,就见他熟练地勺起一瓢热水分别倒进碗里,又在锅中搅了几下,手腕一抖,大汤勺中就多了十多个小馄饨,馄饨入碗,递给客人,收钱找钱,一气呵成。
      “您要什么?”人走光了,摊主抬头看凌云端还杵在车前,就主动问他。
      凌云端略一迟疑,说:“一份馄饨。”
      “行,马上就好。”摊主数了十几个馄饨丢进锅里,等熟这段时间,他从车子里拿出一个碗,套好塑料袋,开始配料。
      “香菜和紫菜要吗?”
      “嗯……香菜不要。”
      “要不要辣?”
      “一点。”
      “好。”
      凌云端摸出钱包,抽出一张红色老人头。
      那摊主连连摆手,有几分局促,“没有零钱吗?找不开。”
      凌云端默然,在钱包里翻了翻,更加沉默了。
      摊主似乎比他还不好意思,连声说:“没关系、没关系,可以明天再给我,我每天都来这边。”
      凌云端点点头,没有其他办法了。
      馄饨在锅里飘飘浮浮,袅袅水汽升腾而上,不远处路灯下一条流浪狗歪着头看向这边,身后楼里呵斥小孩的声音还在继续,只是没过多久,就听到“哇——”的一声,那小孩哭了,响亮的哭声在沉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其间还混杂着不知那一家的电视声响,简直成了小城镇特有的夜间交响曲。
      凌云端静静地感受这一切,如此熟悉又如此遥远。

      刘彦不动声响的看着对面的客人,虽然看不见脸,但从衣着打扮上就能看出,这不是镇上的人。这个点出来买吃的,如果是镇上人,铁定是短裤背心人字拖,哪会像这位,笔挺的外套,一丝不苟的衬衫领带,一看就是大城市里坐办公室的人,与这地方格格不入。
      这一锅馄饨似乎格外难熟,刘彦用大汤勺搅了搅,还不到时候。
      对面的人一言不发,这样的沉默显得格外尴尬,虽然两人连对方的样貌都没看清,但这种尴尬却不动声色地在两人间流动。
      终于,刘彦忍不住开口,“先生不是本地人吧?”
      凌云端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我在这里长大,外婆住这边。”
      “噢,那就难怪了,我看您这样的打扮,还有刚才拿出来的钱,都是本地没见过的。”
      刚才红色的人民币,去年才发行,流通到这种小地方还得一段时间,刘彦还是在电视新闻上见过一次,不然刚才或许还得闹笑话将这人当成个骗子了。
      凌云端点头,“我今天才回来。”
      两人又是沉默,幸好这时馄饨熟了,刘彦麻利地捞上来装好,递给他。
      凌云端接过,想了想,说:“明天给你钱。”
      刘彦连连点头,“可以可以,就两块钱,什么时候给都不要紧。”
      凌云端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看着他离开,刘彦从兜里摸出断了表带的手表看了看,估摸着差不多没人了,准备收摊回家。他才收到一半,就见楼上又下来一个人,赫然是方才的那位客人,只是这次他将外套脱了披在手里,只穿着衬衣,在昏黄的灯下显得格外挺拔。
      他显然也没料到楼下的人还没走,顿了一下,才客套地说:“要收摊了?”
      刘彦笑道:“是啊,这么晚了,您这是要去哪?”
      凌云端想了想,脚下一转,向三轮车走来,“这附近有宾馆吗?”
      刘彦没想到他问这个,还是很认真地想了想,说:“这条街一直往前走,到路口左拐,往前就能看见一个招牌,那是镇上最干净的旅馆了。您要是觉得不好,就到马路上招个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县城,那里的旅馆多。”
      “行,我知道了,谢谢。”
      “不谢,您小心些。”

  • 作者有话要说:  清汤寡水啊,俺喜欢清汤面~~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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