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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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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去如抽丝。在家里养一天自然不可能让心月彻底痊愈,但还是好了一些,所以周一时她并没有请假,而是照常去上班。
午饭后又接到幸淳的电话,这回是直接打她的手机,要她去拿公司的商标注册材料。
心月囔着鼻子:“好的,我马上就来。”
幸淳却打断她:“你生病了?”
心月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解释:“一点小感冒而已,不碍事的。”
幸淳这次倒没那么公事公办了:“今天降温,你生病的话还是换个人来吧,就上回那个,你男朋友吧?他能来吗?”
心月心里一急。她原本没有义务跟任何人——尤其是幸淳这样没什么关系的人解释自己和章允超的关系,但要她忍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忍受有人以为章允超是她男朋友!
于是她忙不迭脱口而出:“那个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个同事,那天是顺路的。”
幸淳“哦”了一声,似乎想了想:“那这样吧,我们下班早,四五点就可以走了,你们是六点下班吧?我下班后给你送过来。”
心月惶恐了:“那怎么好意思?还是我过来拿吧。”
幸淳很坚持:“我们工商部门本来也有义务和权力定期巡视一下管辖区内的企业的。”
这个理由令心月无法回绝,然而直到下班也没见幸淳前来巡视,她又没有他的手机号。
这令她下班后都还有些心神不宁,然而刚走出大楼,就见他从一旁走过来,递给她一个文件夹:“明天带回公司就行,现在一起吃饭可以吧?”
这顿饭让心月琢磨出味儿来了。
撇开幸淳先前的表现不说,那顿饭席间他们所进行的对话,让她觉得他们是在……
相亲。
心月有些哭笑不得,不过想想又觉得很符合她一直以来对幸淳这个人的判断。
这人从外表到行为举止都是同样一板一眼的规正,让她从一开始就肯定他是那种一辈子都与爱情无关的人,旁人既无法想象有人会对他动情,亦无法想象他会对任何人动情,所以如果说他是要通过相亲——而非追求——来寻找结婚对象的话,这简直太说得过去了。
而且他寻找结婚对象的思路也清晰可辨。
他自己是上海人,长相端正,高矮适宜,虽然说不上多么英俊,却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名校研究生毕业,工作也不错。
而心月是外地人,虽然不是一般的漂亮,但学历普普通通,工作也不过是个新进驻外企里的小小行政文员,再加上他们俩家境都差不多,整体上条件该算是相当。
心月虽然早已对爱情没了浪漫的期待与幻想,却也没有过太现实的考虑,可如今在这个现实的人面前,她的思维也被带得现实了起来。
其实平心静气地想,幸淳的确是个很好的选择。同痴情而漂泊的郑琪相比起来,她这些年来的理想对象就是、也应该是幸淳这样的人。这种人踏实可靠,她虽不觉得自己会爱上他,却因为他也不会怎么爱她而不至于有心理负担。
况且,她最近旁听的一个讲座上,那位教授提出过一个观点,就是,职业女性们长期以来对家庭与工作关系的认识其实是存在着一个极大的误区的,女人如果想要发展事业,其实不应该晚婚晚育,而是早婚早育比较好,因为事实证明,大多数年轻时觉得自己不需要婚姻和子女的女性,后来都后悔了,补救式的结婚生子来得往往不是好时机,会对她们足够高迄因而更加输不起的事业带来更大的打击,也给她们造成更沉重的负担。既然如此,那么如果能够在二十五岁之前完成结婚生子,二十五岁之后就可以毫无负担地去为事业打拼,岂不更好?
心月觉得这个观点很有道理。而幸淳这样的人谈恋爱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他们俩如果处得来,也许很快就会结婚生子,根本不必担心会有什么风浪波折,那么如果将来她能顺利考上名校的MBA的话,至少能在毕业之前完成这套麻烦。
那就处处吧?
何况,浪漫的爱情她也并非没有经历过,如果硬要说起来,她的人生早已完整,也许太完整了一点,不但没有浪费自己的美貌,反而是有些挥霍,早早的就让自己盛开、而后凋败了。
高一的暑假是心月原本连想一想都觉得会折寿的天堂般的日子——同她之前关于两个人“天各一方”的预期相反,她和江攸明几乎天天都黏在一起。
每天爸爸妈妈出门上班之后,心月就会溜出来,骑着自行车快乐地奔向江攸明的怀抱,在爸妈下班之前,他们有幸福美好到简直罪恶的漫长一天。
刚开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中午出去吃饭,然后提着一大堆水果回家,那个年轻的夏天就是清甜甜的哈密瓜和菠萝,以及鲜嫩嫩的草莓、葡萄和西瓜。
然而没过多久,心月就被这二人世界甜蜜的小日子挑惹出了大大的野心,开始决定学着自己做饭。
她在心里美滋滋地想:下馆子固然方便舒服,却不能亲手烹出浓醇繁复的生活味道啊。
江攸明听到她的这个提议时,不免有些意外,问她为什么。
她说:“因为我想彻底征服你!”
江攸明作纳罕状:“你不是早就彻底征服我了吗?”
心月娇羞一笑,索性忸怩着把大逆不道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其实……我是想学会做所有你喜欢吃的东西,而且把它们都做到顶级水平,这样……这样……你就会觉得我们的小家比你父母的家更好啦……”
江攸明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我本来就觉得我们的小家比我父母的家更好啊,不然我怎么会大暑假的还赖在这里不肯回去?”
于是,中午的外出就餐变成了近午时分的外出买菜。
可没想到第一天决定自己做饭就正赶上天公不作美,外面下起了盛夏时节特有的瓢泼大雨。
江攸明原本劝心月算了,既然天气不好,还是不要这么麻烦,仍旧下馆子吧。
心月不肯放弃:“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出去一趟啊。买菜嘛买菜嘛,越是这种天气窝在家里做饭就越有过小日子的温馨感觉啊!”
于是他们俩相携去了陌生的菜市场,按习惯一人耳朵里塞一只耳机,一起听江攸明裤兜里的mp3。快回到楼下时,耳机里还在回绕着《Kiss the rain》柔美的旋律,两个人便心有灵犀地打着伞停在也正温柔下来的雨里,依偎着直到一曲播完才上楼回家。
那是心月第一次品尝到一种让她联想到相依为命这个词的感觉,而这种原已美得催人泪下的感觉,又被雨声和乐音沉淀得那么那么地清晰。
然而真的开始下厨就没那么浪漫温馨了。
心月煎的第一只荷包蛋堪称经典:一半粘了锅,另一半粘了盘子,蛋黄蛋白乱七八糟,而且她往里面放的是酱油,因为不敢往油里放盐,生怕爆出来。
至于真的受伤这样的事,那就更是再正常不过了。
心月第一次切圆滚滚的黄瓜时,因为当时刚刚切过肉,她懒得换刀,就顺手接着切黄瓜了。切了肉的刀上带有油,滑腻腻的,那一块黄瓜切到最后只剩很小一块的时候,刀口一歪,就把她的左手中指给切了。
心月眼睁睁看着鲜红的血从自己的手指上汩汩地冒了出来,大叫一声赶快扔了刀打开水龙头冲洗伤口,却发现这一刀割得颇深,血随着水一起不断地流,其汹涌之势简直不分彼此,一眨眼间水池里就红艳艳的被血覆了一大半,而因为伤在指头,虽然不会很痛,却也钻心。
此时江攸明也已闻声冲到,一时之间手忙脚乱,也不管她手上还沾着生肉上脏兮兮的油腻,先把她的手指拿到嘴里吮了一下,发现没用,又赶紧去拿创可贴。
正包扎着,心月忽然眼前一黑脚下一软,顺着他的腿就往地上瘫了下去。
江攸明一把将她抱起来,放在沙发上躺好,替她包好手指之后,又倒糖水来喂她喝下,然后余悸未了地问:“你是怎样?晕血吗?”
心月也有些莫名其妙:“我应该不晕血呀,难道是失血过多?也不至于啊,我流的那点血总不至于有献血失得多吧?”
她琢磨了半天,抬眼看见江攸明紧蹙的眉头,心里暖暖地一紧,连忙安慰他:“我估计是第一次看见自己流这么多血,潜意识里担心自己失血过多,心理作用一起,就晕倒了。”
然而她的伤势似乎比她自己的认定要稍微不那么轻描淡写一点,创可贴一开始都没有办法把血止住,乌浓的血转瞬间又渗到了胶布外面来。
江攸明赶紧又拿了一片创可贴,把伤口下部紧紧缠住,再让她把手指高高举起,这样血液流不上去,才慢慢止住了。
可想而知,那顿饭的大厨最后就变成了江攸明。
吃过饭之后,心月的精神力气恢复,就开始坐立不安地跟在江攸明屁股后面转,看他洗碗收拾看得心痒难搔,趁他不注意一会儿帮一下这个一会儿弄一下那个,终于惹急了江攸明。
他索性一把抄起她扔回床上,凶巴巴地骂:“你什么都不许动,一边好好呆着去!”
他的语气狠得过了头,心月有一点点被吓到,顿时怔在那里。
江攸明却突然倾过身将她紧紧抱住,声音霎时哑了:“你这个家伙,你让我好心痛你知不知道!”
青春期的女孩子皮肤油脂分泌旺盛,即便是皮肤好得像心月这样,吃过午饭脸上也会亮晶晶一片,所以她在夏天里每天中午都要洗一次脸。
在她的手指痊愈之前,这些天里她的脸都是江攸明给洗的,她举着一只受伤的手指,随着毛巾的走向皱皱鼻子或者眯缝上眼睛,觉得自己好像只有6岁,幸福得无以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