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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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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冰清十八岁的时候爱上了自己的教授,彼时相貌出众气质出尘,加上自幼骄纵的性格,她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出格的事。那教授已经年过而立,举手投足间自然流露出一种优雅的特质,苏冰清曾笑说“跟他一比,这满院的男生都成了提鞋的小厮”,非常直接非常不加修饰的喜欢。
都说文人风流,外人不知,那时那人确实接纳了她,而且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她的心思,没有丝毫想要保持距离的意思,反而变着法的欲擒故纵。
苏冰清生性浪漫,人又大胆,少有男人能够抵御住这样的诱惑。都说男人年龄越大就越喜欢年轻的女性,这话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在一起两年,再怎么风花雪月两情依依到底还是见不得光的。所以,当教授的妻子拿着少女热烈直接的情诗找上门时,苏冰清分明看到了那人眼中的为难,只是怎么也没想到他竟会面不改色地说是自己一厢情愿。
于是就有了一个什么不要脸的女生勾引不成教授用情专一坚决抵御诱惑的传闻。而那人也成了人人口中竞相传颂的模范丈夫。所谓衣冠禽兽,不过如此。说来真是讽刺。
苏冰清退学了,回家后大病了一场。祸不单行,检查身体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身孕。风言风语什么的她已经不在乎了,再坏又能怎样。哀莫大于心死,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很多事情都能释怀了,当初那种几近绝望的窒息感却是极其深刻的,尤其是对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来说。
万幸的是母亲不离不弃的照顾,她顶住了外界重重压力,一句重话都没说。
医生说她体质弱不能进行流产手术,孩子生与不生都会产生危险,不过出于医者仁心,还是建议他们保留这条小生命。
于是就有了苏铭。
在当时的她看来,所有的不幸都是有渊源的,人生,梦想,爱情,一片废墟。她对自己身上掉下的这块肉有着一种莫名的恨意。她厌恶一切,尤其是这个儿子。
生下苏铭后,苏冰清得了一身的后遗症,于是被送到了B市的一家疗养院。身体恢复后她留在了当地的一所学校学了服装设计,然后就有了出国进修。
她是下定决心要忘记过去。
如果不是那么近距离的接近过死亡,可能她还不会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非常非常烂俗的情节。
前段时间她和现在的恋人唐瑾在一个岛国休假,海啸袭来,举目无亲。那样艰难绝望的时候,她听到他在耳边说“熬过去我们就结婚”。
醒过来时已经人在医院,唐瑾告诉她:“你一直在说‘回家’。”
自欺欺人是没有用的,无论她后来变得再怎么冷心冷情,孤单寂寞的时候还是会想着母亲和自己小小的儿子。血浓于水,这是无可否认的事。
现在她回来了,重获新生的回来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幸福都能够回笼?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我给他造成的伤害太大,我希望你能让他快乐。帮他,也是帮我。”
林萧笙听后笑了一下,说:“事实上您想多了,苏铭成长的很好,一个男人该有的责任感和努力的精神他都有了,而且他还很善良。只是对于您,他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并不恨你。”
说实话,对于面前的这个女人他并没有很讨厌,反而有点欣赏的意思。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和承受能力不一样,遇到事情的选择和应对能力也不一样,谁也没有权利去谴责别人。苏冰清的骨子里有着一股野性,爱憎分明,太过自我,这样的人可能会自私,但是并不讨厌。
苏铭回来后看到家里三个人正在乐呵呵地斗地主,他把宝宝往林萧笙怀里一塞,转身进了厨房。这种举动他真是越来越习惯。余下的三人对视一眼,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