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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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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儿的龙骨是从一个穷困潦倒的老乞丐手中得来的。
这个结论让我有些吃惊,便寻了王盟细问。每个城市都有乞丐的存在,这种特殊的职业者几乎遍布了大街小巷,为了生存而出卖尊严。许是因为幼时也曾有过沿街乞食的悲惨经历,白毛儿对乞丐分外和善,但凡见到了,大都会上前扔个两三元硬币,要么就是买了吃的分给他们。
这年头,往往是职业乞丐居多,真正为生计所迫的反而在少数。可白毛儿却从不介意这些,该给的照样的,浑不知他人背地里管他叫傻老帽。
老乞丐便是常年受白毛儿关照的乞丐之一,而且并非职业的。两人间的关系比一般的施予者和行乞者要更亲近些,偶尔还能见到他俩蹲坐在街口聊天的画面。在我生日的前几天,曾有人看见老乞丐给了白毛儿一袋东西,当时白毛儿表现得很兴奋,但那之后老乞丐就不见了,直到白毛儿发生意外都没再出现过。
“不见了?”这说法相当值得玩味,可以包含很多意思。“不见了就去找,生要见人,死也要见尸。”
“明白,我会吩咐下去。”
看着如今办事利落条理分明的王盟,再想象两年多前那个毛毛躁躁的小伙计,我忍不住拍拍他的肩,颇为感慨地说:“盟盟,你长大了啊。”
王盟的表情登时扭曲了,努力很久才挤出个僵硬的笑:“老板您可真幽默。”
“谁说不是呢。”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我一耸肩膀:“我也觉得自己愈发幽默了,只可惜懂得欣赏的人不多。”
王盟嘴角抽搐,看起来想打人。心里暗笑,我手一挥放他离开,免得把人给调戏怒了。哪知他前脚还未踏出房门,手机便响了起来,王盟接起电话听了片刻,收线后紧张的对我说:“老板,白毛儿的尸体失踪了!”
我闻言皱眉:“不是让戚老六守着吗,他干什么吃的?而且,怎么会有人来偷尸体?”
“不,不是被偷的。”王盟吞了吞口水,语气是许久不见的迟疑:“戚老六说,白毛儿昨晚忽然诈尸,打伤了几个守灵的兄弟,然后,跑了。”
“什么?”我简直要怀疑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新尸突变?这不可能!”来回踱了两步,我又问:“这么重要的事他为何不早点报告?受伤的那几个呢?有没有什么异常?”
“暂时还没有,不过除了一个在不久前清醒,其余的都尚在昏迷中,也是因此才没能及时告知。”
稍微放下点心,可眉头依然紧锁着。这是在杭州,不是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或深山老林,凭空丢了个会走路的活死人问题严重着,搞不好会闹出大乱子:“先别管那个老乞丐了,立刻发动人手去找,一定得把白毛儿给找出来!”多让他在外停留一天就多一分不确定。
“我明白了。”
待王盟出了门,我摘下眼镜捏了捏睛明穴,心中疑惑重重。我想不通白毛儿尸变的原因,既没有身处阴气深重的养尸地,也未曾感染尸毒,如此,好端端的究竟为何会尸变?更麻烦的就在于,如果是真的尸变了,那么那些被他所伤的人,恐怕也会出现不妥。
打了几个电话逐一安排,我不由苦笑。最近是怎么了,接二连三地出状况,流年不利吗?
看了眼挂钟,才十点半,张起灵今早被三叔喊去当苦力帮忙搬东西,离约定好的午饭时间还差一个多小时,想着王盟走了楼下的古董铺子没人照看,索性起身下楼。虽说这些年的工作重心早已没放在这上头,但既然刚好在,那重温一下曾经的悠闲日子也无不可。
偷得浮生半日闲么。
三月不是旅游旺季,自然也就不会是古董生意的旺季。没有那些个外来肥羊的捧场,铺子显得分外冷清。我乐得轻松,拿抹布把几个博古架给擦亮堂了,坐回柜台后,调好闹铃,支着胳膊开始打盹。今日天气很好,一扫前几天的清寒,阳光暖得像层鸭绒被盖身上,舒服极了。
没一会儿我便陷入了半梦半醒的状态,直到鼻端传来一阵古怪的味道。
起初是有阴影挡住了从屋外涌入的阳光,然后室内弥漫开很难闻又有些熟悉的气味,像是夏天没放冰箱腐坏的肉类。困倦地睁开眼,我看见门口立着个人,一动不动地站那,也不言语。“我说哥们,你……”话刚开口便觉不对,腐肉!见鬼!瞌睡虫跑了个干干净净,我猛地站起身,还未有下一步动作门口那人影就直接朝我扑了过来。
因为有个柜台隔着,所以他没能碰到我的身体,但却让我看清了来者的模样。狰狞僵硬的面孔,铁青的皮肤,可不就是神秘失踪的白毛儿!好家伙胆子可真够大的,大白天也敢出来转悠。
弯腰拔出绑在左小腿的匕首,我横刃于胸前,在白毛儿伸着手要来勾我时,一个跃起踩上柜台,然后迅速跳至它身后,锋利的刀刃直接割向后颈。然而白毛儿的灵活性比我想象的要好,身子一让,匕首没能击中目标,只在它的左臂拉出长长一道伤口,却没见多少血液流出。
它手臂一挥,灰白尖利的指尖险些划到我的脸,赶忙往后退了两步,我抬脚侧踢它小腹,把人踢开了半米多,紧接着上前屈肘攻它喉咙,匕首在掌心转了一圈,反插入侧颈,用力一拉,割破喉管。一击得手后我迅速与它拉开距离,只是衣袖仍沾到不少喷溅出的鲜血,那血红得发黑,且腥臭难当。
白毛儿的五官似乎更扭曲了,手捂着喉头发出“嗬……嗬……嗬”的声音,眼珠子血丝迸现,仿佛下一秒就会掉出眼眶。僵持不过数秒,它再次扑向我,速度快得异常,仓促躲闪下后腰狠狠撞到桌子尖角,疼得我额上青筋一跳。
眼见无法善了,我寻机抽出另一把匕首,深红的刃身有着类似于木头般的纹路,深重杀机敛于其中。矮身避过挥动的尖爪,我就地一滚至它跟前,将匕首大力捅入心脏部位,再猛然拔出,紧接着侧身让去一旁。
几乎是在同时,伤口的四周燃起幽微火苗,随着伤处的扩大飞速向周围蔓延。白毛儿跪倒在地,十指抓挠着地面,割破的喉管使它无法发出惨嚎,只能徒劳地满地打滚挣扎。
我心有不忍,但也只能坐视。深红匕首是由不尽木的木心打造而成,继承了不尽木复制和燃烧的特性。被其所伤的伤口会不断扩大,并且见血则燃,直至烧光所有的皮肤和血肉。自匕首锻成,我鲜少动用,实在是杀戮太重,出鞘必见血,这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不足十分钟功夫,白毛儿一身皮肉就被燃烧殆尽,唯留一具森白骨架,以及一只攀附着肋骨的黑色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