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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死于金粉 ...
一场充满挑战的冒险。
即使醒过来也让人觉得此行不虚。
这样的感觉倒是第一次。
大概是因为橙色的头发,太过耀眼的缘故吧。
醒来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梦里的时间有多久。然而身临其境,就会发现,当一切静止,思绪慢慢散开收不回来。
有多折磨人。
“岩岩,今晚我想翘课,你去上课嘛。”冰冰走到她椅子旁边蹭了蹭她。
安岩没回头,抓住那只偷偷往下摸的手,“不准乱摸!”
“人家想和林子出东门嘛~”
安岩叹了口气,无奈点头。
“好吧,我就知道你又要抛弃我了。”
“喵,人家回来给你带小桥的小馒头嘛~”
“……知道啦。”
晚上的课不是专业课。拿着笔记本或者随便在路边买本杂志,或者拿个本子写写画画。
或者什么都不带,去听课。
平静的时间飞速流过,虽然抓不住,却能够看得到速度。
再一次看到衣柜里的旗袍,安岩走上前去摸了摸,和当初的衣服相比,做工差了许多。
老北京的落花胡同。
比起大上海的十里洋场,弯弯绕绕的胡同和大马路上的新式汽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留着辫子的满清遗老,提溜鸟笼上茶馆。
新式学生满脸青春飞扬,不吝指点山河。
“大姑娘穿上这衣裳啊,整个胡同有谁能够比的?”韩妈将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灰头土脸的旗袍叠得整整齐齐送了过来。
安岩接过手,心里冷笑了一下。
轰轰烈烈的爱情又怎么样,冷清秋再坚强再独立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带着孩子孤儿寡母当庭卖字勉强度日。
过了几日,穿着笔挺西装的少年,便出手阔绰地买下了隔壁胡同的老房子,号称说要办诗社。
金总理的儿子,鸟字辈,肯定没错,这种街坊可真是难得高攀。
冷清秋的舅舅拿着洁白的名片,嘴上赞叹不停。
安岩扶额,自己的好日子是到头了。
凭着金燕西的那股泼劲,她以后还怎么在仁德女中混。
不是所有的灰姑娘,最后都有幸福的结局。
“这街坊邻居,何以送了这么贵重的料子?”安岩进了屋,看到韩妈和自己的妈围着一个玻璃匣子,手里拿着几块绸缎。
“妈,这是怎么回事?”安岩皱了皱眉,平生平气问道。
“那金少爷,前几日我们送了刺绣,说是送来的回礼。这么贵重,可怎生是好?”
“那就退回去吧。”安岩叹了口气,“那样的人家,可不是我们能高攀得起的。”
“若是全都退了回去,只怕不大好。不如留下一半吧。”
“都听妈的。”
安岩回到自己的屋子,又叹了一口气。
果然,退回去的料子,因为金家少爷不在,所以仆人就是不收,韩妈没办法,又拿了回来。
冷母感叹了一番这位时髦少爷的豪爽作风,便将料子收了起来。谁又能想得到就是有人钱多的没地方花,专门会买房子特意搬到人家附近,仅仅是为看结识当日一面之缘的女学生。
在仁德女中的鸡飞狗跳的日子,开始了。
表明了就是为了泡妞而跑来当老师的总理少爷,校园里毫不掩饰的示爱横幅。
眼热的同学。
好奇的不屑的羡慕的担忧的。
“毕业了你就嫁了吧。”如此的言论,就仿佛,这个为了爱的少年,真的就是良人似的。
就仿佛,搞这么大的阵仗,真的就是真爱似的。
“清秋……”当日对总理少爷颇有好感的母亲,却没有昏了头。
齐大非偶。
“我知道。”无论如何,有这样睿智的长辈,至少不用担心组织从内部崩坏。
这可是一场耗时长久的攻防战。
“妈,我想继续上大学。”
“这?人家招收女学生吗?等你念书出来,可就不小了。”
“总比一脚踏入侯门恩怨是是非非中好吧。说不定也能像那些公子少爷一样出洋呢。”
“那倒也是。只是不知道……”老妇人欲言又止。
“妈,银元的问题,我会想办法的。”
寒门之女,上大学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这时候安岩倒有些庆幸自己最近的数理方程学得颇为扎实。
能够见证赛先生在中国从无到有的崛起,对于学理科的人来说,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
用最差的条件做出最好的结果。
近乎献祭的姿态,即使是湮没在时间的洪流中悄然无息。
又岂是那些策马章台的五陵少年,能够理解的。
这一次,可没有谁会劈开混沌的晦色,朝着自己伸出手了呢。
想到掩盖在历史真相中的寥寥几笔的疼痛,即使是总理少爷的无理取闹,都仿佛褪了色。
可是没办法选择另一条路吧。
这种时候,倒是有点可惜,夜尽天明。
“读大学?你觉得你能被录取?况且你一个女孩子,读出来要做什么。”金燕西的脸上满是不屑。
接着少年咳了几声,端正了坐姿,“身为你的老师,我觉得我有义务纠正你的看法。”
“我要回家了。”安岩没有理他,走出了职员室。
金燕西连忙跳起来跟着出了门。
一路上,金燕西像个患了多动症的少年,从女孩的左边绕到右边,插科打诨说学逗唱无所不用其极。
即使是对这个家伙完全没有好感的安岩,也不由得露出几丝笑意。
不过热情终究会有回落的时候。
再旺盛的炉火,没有添柴加瓦只有冰霜扑面,也会慢慢熄火。
金燕西和白秀珠折腾了几年,也订婚了。
如果不是后来金家的掌权人过世,他们大概也会成为北京城里那些金玉在外的大家族里普普通通的一对夫妻。
然而金家一夜树倒猢狲散。
白秀珠自然不可能再看上这门婚事。
孤家寡人的金燕西黯然出洋。
走之前,对于唯一一位没有手到擒来的女性,金燕西还是偷偷跑去看了一眼。
穿得比以前更土气了。
然而当年的素颜,仍然记忆犹新。
然而人家已经是大学生了,又岂是自己这个落魄的少爷能够比得上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出了洋。
不甘,愤懑,迷茫。
惧怕。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够回来。
从这一刻才开始成长。虽说有些晚了,然而世态之炎凉,如今见识。
倒也知道珍惜来之不易的平常生活了。
等到若干年后归国,金燕西化名景华,成了一名电影演员。
他原名金华,字燕西,如今取了谐音,拿着以前看不上的月薪二百大洋。也有了妻子与他一同扶持着过日子。
演了几部电影,声名鹊起,连给他寄相片写情书的女影迷也有了不少。
不知道如今的他还能不能够把持得住?
对于这些事情,安岩并不知晓太多。如今她差不多整天都泡在实验室里。
有老师以身作则,哪里还有偷懒的心思。
等到终于来临的分别时刻,安岩动了动嘴唇,将自己曾经特别想问的话,再一次吞进了肚子里。如果是这个人的话,就觉得连问一句都是亵渎。
金燕西在北平沦陷之后辗转到了南方。
当年念念不忘的人,也化成记忆里的朱砂痣。
等到很多年后得知她的死讯,金燕西看着膝下儿女双全,心结就此散去。
CC特务。
一个女人,搅合那些事情做什么呢?
他还记得她说要读大学。脸上很平静。
难道那个时候就已经做决定了么?
当时他应该再努力劝劝她的。虽然,早就知道她很固执己见。
可是,如果早知道有今日的结果,他很想问一句。
值得吗?
原著里面,金燕西在冷清秋离开之后,特别恨冷清秋。他拍了很多部电影,将冷清秋塑造成造成他的悲剧的坏女人。而冷清秋带着儿子孤儿寡母,看了电影之后抹着眼泪离开。
明明是自己做的不对。但是却觉得是冷清秋的错。相比之下,电视剧里金燕西后来一直思念冷清秋,倒显得善良许多。
原著最后,作者写道:“这样说来,千古情场得失,究竟是男子之过呢?还是女子之过呢?”
以前没读过张恨水先生的原著,只看过电视剧,今天特意去读了读,不愧是大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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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0 死于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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