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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吴(吴纤自白) ...

  •   遇到香甜的那天是星期六,而我和唐正煌、老原、圣雄等一些个孤朋狗友有每个星期天聚会的恶习,所以第二天我就去找这星期作东的圣雄。

      之所以称之为聚会而不是PARTY,是因为我们这群人实在个个都是穷鬼,要我们每星期开一次能够得上PARTY资格的“会议”,我们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把这称作是恶习的却只是我,因为我很讨厌去充溢着男人的地方——即便我带上女友,也难敌一屋子的男人的气息。

      然而这一天到场的人却没有唐正煌。.

      他本是对这个活动最积极的人,从高一至今几乎从未缺席过,所以这一次的缺席倒是令众人颇有些意外。

      不过我们这批人并没有死了唐屠户就吃带毛猪的习惯,所以仍是唱的唱,吃的吃,聊天的聊天,搓麻的搓麻。

      唱的是超哥。他的嗓音很厚,唱起来有杨洪基的派头,可他却偏偏爱唱王洛宾的西部民歌,白白浪费了他的天赋。听说口吃的人唱歌会非常好听,我想超哥大概就是这种人吧。他最出名的事就是在高一期末考前的一堂英语课上睡觉,被教英语的露茜·潘叫起来后问到“你期末考怎么办”时,他斜瞪着双眼,张开口急急地说了句:

      “……抄、抄、……抄他妈的……”

      结果这一句被广为流传,几乎成为全校性在大考前的名言。

      吃的是我。因为惠儿没来,唐正煌也不在,我也就懒得和他们瞎掺乎,便着圣雄拿了些果脯肉干之类的来打发时间,顺便听听超哥的个人演唱会,倒是也不错!

      聊天的是狼和羊。

      狼的名字叫夏民,因为和唱歌的老狼长得像便叫他小狼,后来把小字脱了去,直接叫他狼。狼是个绝对老实的人,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投错了男胎的女人——而且是贤良得一塌糊涂的女人。欺负他的人很多,却从未有人看到过他愤怒的眼睛。有一次他抱着一大撂书从走廊经过,被圣雄碰撒了一地。所有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他当时的的确确是爆发了,一声大吼让几乎整个楼层都听得见:

      “捡起来——”

      当时的我们都以为狼终于要露牙了,都很兴奋地看着,看着圣雄怎么收场。

      而圣雄却不愧是身经百战(据他自己说)的人,只微微地笑了笑,轻轻地说了句: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结果狼飞快地弯下腰收拾好所有的书:“没什么。”

      这让大部分人都很丧气——因为很少有人看到过圣雄出手,他的身手已经被人传得比小李他妈的飞刀还神,这一次很多人都以为终于有机会看到他出手了,结果却被他化杀气于无形。

      事后圣雄很得意地将这件事诩为比诸葛亮骂死王朗还要经典的战役,但是我们却都很怀疑圣雄和狼是不是事先约好了在做SHOW,为此圣雄有几个星期没有理我们。

      羊是球迷。

      他很爱聊天,更爱聊足球,可惜同为球迷的唐正煌没来,所以他只好拖着好耐性的狼聊,其余人都不会去听他的长篇大论。

      圣雄和老原在搓二人麻将,他们之间的胜负我从不去过问,反正输赢再多钱也只是在这几个有限的人手里流过来流过去,实在没什么意思。

      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已经有些发黄的天花板,忽地觉得自己在这里待下去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便起身准备告辞,但没想到就在这时来了一通要命的电话。

      电话是狼接的,他拿起电话“喂”了一声就抬起头来四处张望——终于他的眼睛在我脸上停了下来——“吴纤,找你的。”

      “我?”

      我有些意外,但还是走了过去:“谁?”

      “唐正煌。”

      狼波澜不惊地说了一句,却引起了他身旁的羊一阵莫名的兴奋。

      狼甩开羊不断伸过来的手,把电话交到我手上,我还没来得及把听筒凑近耳边,就听到唐正煌大叫着的声音:

      “喂!是小吴吗?!”

      “是呀,干嘛扯着嗓子喊这么凶啊?”

      我皱着眉道。

      “我这个电话声音好轻,我怕传过去的声音也轻你听不到啊!”

      “听得到听得到,减小音量说吧!”

      “惠儿在么?”

      “不在,干嘛?找她有事?”

      “不,顺便问一下,主要是想让你出来。”

      “干嘛?到哪……”

      “别别,别说了,你一说他们这帮子可都要跟出来了,你想个辙甩了他们到你家去。”

      “什么???”

      我有些惊异。

      “我在你家门口等你。”

      耳朵刚窜进这句话就只听见“嘟——”的忙音了。

      我放回话筒便起身告辞,几个家伙盘问了我好久,我只是斜着眼盯着他们看,一声也没发,后来我发现我的眼睛足斜了有两个小时正不回来。

      他们确实是男子汉,因为他们都说不跟我一般见识,所以我也乐得不用继续盯着这群自大的男子汉,嚼着口香糖就一路地奔奔回了家。

      我不担心那群人会跟踪,因为他们不想让人以为他们是跟踪女人的变态,我让他们上过五次当,其中一次还有旁人报了警,说要抓小流氓,吓得他们差点给流泪——后来就再也没人敢跟踪我了。

      “地奔”,是走路的大众化说法,另一种高尚点的叫法是“喔克”,就是“WALK”的意思。不过我们这群人的档次都低,都不愿整洋名,还是老老实实做着本份的事,喊一声“地奔”便开始在马路上撒丫子了。

      圣雄家里离我家还是有点距离的,我地奔了足有40分钟才到家。

      没到家见看到了人。

      唐正煌站在我家楼梯口向我招手,我老远就叫听到了他的声音:

      “嘿、嘿,这儿呢这儿呢!”

      我走到近前:“知道,我还认识自己的家!”

      “没说你不认识,我是怕你找不着我。”

      “那你就来找我不得了。”

      我挂了个冷笑,猛地瞅见他身后有个人影儿,穿着白衣裳,缩在他后面,好像是个女的——唐正煌身材不高大,发育正常的成年男性不练缩骨功很难缩在他身后。

      “刚认识的?”

      我朝他身后呶了呶嘴。

      “是啊,想先给你看看。”

      “怎么,是她不愿见人还是你不愿她见人?”

      “她脸上沾了点漆,躲在我身后补妆。”唐正煌道。

      “什么什么?沾了点什么?”

      我对自己的听觉产生疑惑。

      “漆呀,就是油漆。”

      我笑了起来:“怎么沾上那玩意儿?”

      “说来话长了,先上你家去吧——对了,你补好妆了没有?没补好也先停一停,等一会到了她家再补吧。”

      唐正煌对后面的女孩细语。

      我听着觉得好笑,因为我觉得唐正煌对女孩子声音的高低与他对对方的感情深浅成反比。声音越高则感情越浅,反之则越深,唐正煌说男人都这样。现在看来这个女孩子还真挺让他着迷的。不过通常跟据我的经验,随着时光的飞逝,他的声音会越来越大!当然,他从不会对女孩子吼,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承认他还是挺有风度的!

      那女孩正从他身后走出来,我的笑容这时却正巧浮了上来,看上去好像我在对她笑,还真是挺凑巧的:

      “你好。”

      我对她礼节性地说了声——唐正煌的女友换得太过频繁,我都已经懒得兴奋了。

      可是这次回应给我的声音却不是同样礼节性的问侯:

      “哦?是你呀!”

      听声音有点耳熟,我睁大眼看去,却不认为我认识这个俏皮的女孩子。

      “是我呀,香甜!”

      ——嗯???

      我一激棱,再仔细看去——还真是她!

      “你怎么把头发剪了?”

      我有些惊异,剪了头发的她,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一股活泼俏皮的样子,和她原来给我的印象相去甚远。

      “沾上油漆了呗!”

      “哦!”

      我看着她点了点头:“那走吧。”

      唐正煌这时不失时机地插过一句(我一直认为他很会把握说话的分寸和时机):“你们认识么?”

      “嗯——可以算是吧。”

      我道。

      “一起吃过饭。”

      香甜道。

      “一起吃饭?”

      唐正煌看着我。

      “仅仅是吃饭而已。”

      我打消他的顾虑——我还没向她下手,别害怕!

      “哦。”

      唐正煌放心了。

      “你们何时认识的?”

      我问。

      “刚刚。”

      香甜答。

      “刚刚?”

      我惊。

      “刚刚。”

      唐正煌重复。

      我的却步停在楼梯上,开始回忆唐正煌以往的战绩,最终确定他破了自己一天之内确定关系的纪录,然后看着他:

      “破了?”

      “是的。”

      唐正煌走在前头:“你不是说再破得了你就要拜我为师了?”

      我看着他,心里的感觉,我想只有用“三人行,必有我师来形容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小吴(吴纤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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