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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   我在医院里呆了两个星期,然后李明辉帮我办了出院手续,又帮我在这个离橘洲和湖中都很远很远的城市里找了一个家。我平常一个人呆在那间小公寓里面,打打电脑,看看电视,按时努力地起身走一会儿路。

      没办法,双腿还是软得很,走路总是不方便的嘛。

      李明辉几乎隔个两三天就会来看我一次,把我抱到楼下,然后带我去散步。虽然坐在轮椅上的感觉不是很好,不过路人都冲着我微笑的时候心情也会变得挺不错。李明辉在我身后推我,一边嘴巴里不停絮絮叨叨地讲话。

      我倒是从来没有发现过李明辉是这样一个喜欢讲话的家伙。

      我常常要求李明辉把我带到书店里去,那样我就可以坐着看一上午或者一下午的书,记忆总是在那个时候复苏。虽然和以往不尽相同——以前我都是一边看书一边收钱的嘛。李明辉也陪我在一起看书,嘴巴很鲜见地闭得很紧。

      就这样过了很久,久到我可以不再坐在轮椅上让李明辉推着我行动,久到我可以好好地站起来,再好好地走路。除了跑步的时候会有些跌跌撞撞不太方便之外,其他情势一切大好。有一天我和李明辉说他可以不用再这样频繁地来看我了,李明辉愣了愣,秀气的眉毛皱了起来。

      “为什么,”他说,“你嫌我烦啊。”

      虽然是有点嫌啦……不过看着李明辉漂亮的眼睛露出被遗弃的小狗的可怜目光,我还是不由得有点心软,“……不是,可是你也有你的事情啊,总是把时间花在和我在一起,不太好吧。”

      “没关系啊,”李明辉说,“我把工作都有完成之后才过来的。”

      “……可是,可是总会有点奇怪。”我坐在沙发上,“我以前其实和你并不熟……”

      李明辉的脸沉下来,身体猛地凑过来,把我的身子深深的压制在柔软的沙发之中。他的脸距离我的脸只有几公分的距离,我可以闻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古龙水的香味。“并不熟?你只有和秦照才算熟吗?”

      我意外地看向李明辉。李明辉话一出口好像就后悔了,脸色更加阴沉,眼神越过我看着我身后的书柜不出声。

      “……李明辉……”

      “你不用说了。来不来看你是我的事情,你还记得他还喜欢他是你的事情,”李明辉直起身,把我从身陷沙发的窘境中脱离出来,“总之我还会来看你的……你不要管我。”

      我苦笑两声。真搞不懂这家伙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我只不过说了两句话,他就扯出那么一大堆有的没的……说我还记得他还喜欢他……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明明这么多月来,我都没有想起过他啊。

      后来我再没有和李明辉说起过这类事情。李明辉依旧两三天就过来看我,一来就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陪在我身边寸步不离。我发现李明辉还是蛮孩子气的,就像一个一直找个人让他撒娇的小孩,一旦发现了好的撒娇对象,就死死地抓住他不放。

      而我,不幸地成为了那个优秀的对象。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真的。不仅死里逃生,还能过起这样和从前截然不同的,真正平和安静的生活,怎么能叫我不高兴?

      而李明辉,是这个时候应景而现的陪我过完下辈子的好朋友呢。

      下辈子?我嘲笑自己,想得也还真是深远。

      我坐在窗边看窗外淅淅沥沥越下越小的小雨,想起李明辉昨天打来的电话。他说他今天中午吃饭前会过来,来帮我庆祝我25岁的生日。我想了想,决定出去买点菜,在李明辉过来之前烧一桌子好菜让他吃惊吃惊。

      我拿了一把伞下楼。走到楼下的时候发现雨居然停了,空气里散发着一股清新到让人心情舒畅的味道。我深呼吸,然后神清气爽地向菜市场走过去。

      以前我也和李明辉一起去菜市场买过菜。鉴于李明辉男女莫辨的终极美貌还有我坐在轮椅上的形象,我和李明辉两个被深深的烙印在了菜市场大叔大婶的脑海之中。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去的时候,一个大叔问我,

      “你的女朋友怎么没有陪你一起来?”

      我“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果然,李明辉还是被人当作女生了啊!

      后来经过我的解释以及后来李明辉赶过来气急败坏地[马赛克]证明,他终于摆脱了女孩子的身份。不过经过这次事件,我们两个似乎更加出名了=。=

      我刚到菜市场,那个把李明辉当作我女朋友的大叔就把我叫住了,“程先生,你一个人来买菜啊?”

      我微笑,“是啊。今天我生日,我想做点好菜呢。”

      “程先生今天生日啊!怪不得看起来比平常更加帅哦!”一旁的一个大婶忙插嘴赞我,我开心地笑起来,回答道,“谢谢。”

      “这是今天早上刚摘的黄瓜,您瞧瞧,可新鲜呐。”大叔开始热情地向我推荐他的菜。我走上前,看浸泡在水里的翠绿欲滴的蔬菜。正在考虑到底是要买菜心好呢,还是买菠菜回去煮高汤,我突然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程简。”

      我条件反射地回头,却看见了一张埋在我的记忆很深很深的地方的脸。薄薄的嘴唇,深邃的眼睛。头发好像比以前长了很多,显得很凌乱。可是不管如何凌乱,他依旧一身笔挺的西装,英俊得让人想要流泪。

      “程简,是你吗?”

      我和他对质半晌,忽然清醒过来,转过身往家的方向拼命跑过去。可是我一瘸一拐的怎么可能跑得比他快,他三步并作两步就追上我,然后很用力地抓住我的胳膊。

      “程简!真的是你!”

      我扭过头,咬住下唇,不说话。

      “你,你没有死……”

      他沉默下来。我被他抓着,手臂变得很痛很痛,痛到我的心脏底部。我轻哼一声。

      他好像意识到我的痛处,急忙松开手,却又忽地牢牢地握住我的手掌。他的手心很热,很潮湿,有水渍从我们紧贴的掌心之间滑落。

      “程简……”他不停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的眼睛很酸涩,和心脏一样,快要承受不了那种很久都没有出现过的重量——那种重量,会让我窒息。

      我猛地将手掌从他的掌心中抽出来。他一愣,慌乱地看我。

      我避过他的视线,眼睛酸得好像就要有什么东西夺眶而出。可是不行,不行。我为什么还要在这个人面前丢脸的哭泣。我不要再这样了。

      “对不起先生,我不认识你。”

      对不起秦以松,我已经,不再认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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