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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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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在战场上活命,就必须苦练保命的本事,还最好学会观察动静趋势、免得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窝囊地死在自己人手里。
大家都对从田奴一跃而变成贺格百夫长家长子的贺格彦出现在练武场颇为好奇,欺凌的心不是完全没有,但有木兰这头打起架来翻脸不认人的护短母虎在,还真没人敢动歪脑筋。
贺格彦的体格力量是常年劳作练出来的,可究竟少摸兵器,需要多些练习。幸而他的继父特意关照过,好几名平时不会出现在这里的经验丰富的骑兵亲自提点。
没过多久,因为贺格彦算是本镇年轻骑兵中最有学问的一个,被千夫长弄去处理令军人最头大的文书。
木兰见他能自己生存、又挺聪明的,于是放心专注回自己的保命大计,天天左右手一齐练习最合适的趁手兵器,或者同时连发三箭的绝技。
和她同时开始应征的新兵们不少人已经在准备聘礼娶亲了,当然不会再全力以赴地练武。贺格彦必须花费大把精力赶上其他人的本事,阿斤差点因为被两名敌兵合攻而丧命,所以他们与木兰都是练得最勤的。
三箭连发的本事还没完全练就时,各镇各部中的那些自皇帝登基后每役都参加且立功的士兵全部去平城新大营。上头没说要去多久,只说大概要待到冬天——冬季出兵之后,从发的安家钱就知道,那绝对不是多有趣。
木兰狠狠理了三天行李。
听说大姓为主的京卫精骑这两年损耗严重,而有门第身份的家族越来越喜欢当文官而不是随时会送命的武人,所以!木兰这样的普通家世说不定能当上京卫,反正出兵她哪回没去的、一样有生命危险,那还不如做有军饷有地位的,死也死得贵些。
阿娘刚得到消息时有些呆,随后能干的本性显出来,两个半天就备好不少平日少见的东西,当然拿手的肉酱是早早就做下很多。木兰的安家钱有一半是用在了要带走的吃穿用上头,另一半小心收着。
也许这大半年,她与家人就会死别吧?毕竟连皇帝都不敢说他自己出兵打仗不会有闪失,更何况一般士卒!所以……家里还是多做准备的比较好……
春天的时候,木兰大包小包骑上马、再松松地牵一匹马,与不少同乡一道,往只听闻未亲历的皇都平城而去。
越往平城,同路的骑士尤其是年轻骑士越多。
“能在马上用剑的人不多。”
“阿爹给的,近身保命挺有用,平时行路的时候也不需要带上砍刀,剑就够了。”
木兰已经很努力不让别人注意自己,可一张俊俏脸蛋放在那里,再摆出百战——其实十战都不到——军人的冷峻也没用。
“午饭以后切磋下?”
“要赶路。”
直接拒绝了另一个同样带了剑的年轻士兵,木兰吃光饭,一口喝完余下的热□□,查看了下包裹,继续上路。
“视连?走了。”
“好!”
视连也是跟她从小打着架一起长大的,彼此也知道底细,只是原本的交情不厚。可眼下同街坊里来平城的就他们两个,必须互相扶持:木兰需要他掩盖自己的女子身份,视连则需要她的武力支持。
靠近平城时,有很多老兵和小吏出来接应吃喝顺便指引方向。
新大营距离并不庞大的皇城有四五十里,是将几处王室庄园归整起来,又建了成片的屋子。大营前有水后有山,一条可以五人并骑的大道听说能直通宫廷。
来的各地骑兵数目并不很多,一万不到,还分了南北两处。木兰他们在北营,住的算是宽敞,三人一间、盔甲兵器马具衣服杂物都放得下,还可以坐在小几边的软垫上吃饭看书——如果看得懂的话;伙食比起镇上的军饭要好很多,肉给得很慷慨,就是味道远不如阿娘的手艺;马在另一侧的宽广马厩、饲料委实比家里的强。
听说南营还新进了大量步兵,多数是不太会骑马拉弓的汉人,八个人睡一张大铺。木兰住过那种大铺,又臭又闷,只要不是酷寒的季节,还不如露天睡觉。
所以,他们的使命就是迎击和奔袭蠕蠕之类的吧?
木兰刚学会在北营抢食的“本领”,南营那边大军开拔,去长安了。
长安?
听说那是比洛阳更了不起的大城市,不仅有宫殿、珍宝和美人,还有各国的商人和很多有学问的诗人。
向往啊……木兰连当天训练了什么都记不起来,只是拼命搜刮肚子里稀少的墨水字眼,却怎么也记不起来赞美长安的句子来。
唉,看来得在营里找本书来读读?
“皇上没有亲征长安,倒是挺奇怪的。”与木兰同住的两人,一个是熟人视连,另一个叫普炅,可惜这两位的墨水还没她的多,视连甚至不会用汉文写自己的名字、更别说看懂了。
“木兰,你刚从外边回来,知道北营怎么回事吗?”
“今早走的,除了重病人,一干二净。”
“去长安?”
“听他们说是。”
“不是跟随御驾亲征?”普炅追问了句。
“……应该不是,听说皇上还在宫里处置国事……呃,抓了个贪污的大官,还有不少人被抄了家产。”
“太好了!我们的军饷有保证。”视连和木兰差不多,只关心能否活着将钱拿回家。
“别高兴太早。如果动到我们的领军大将,不会是好事。”
“反正皇上那么英明,不会让我们这些小兵来背这个罪。”木兰经历过一回,认为这反是好事,还多领赏。
普炅摇头,但没说别的。他比木兰二人大了好几岁,沉稳又挺聪明,就是太喜欢思考与自己无关的事,除此以外,他还有个非常好的优点:不打鼾。
***
战马是有专人照顾,但骑兵们都是自己带马,几乎每天都会去看一眼。
长又长的马厩几乎望不到头,木兰提着水桶拐过几道弯,找到自己的马儿。马夫只管喂养不会多做照顾,所以她自己来刷马。
“乖哦,不久以后又要去战场了,你一定要小心……啊,你这小家伙!你也要小心。”
两匹正值壮年的公马很神气,因为家里唯一的一匹母马又要生了。
“……你在同马说话?!”而且声音居然,居然有些娇滴滴的,太可怕了!“它们听得明白吗?”
木兰回头打量,眯眼一想,“哦,独孤扬啊,你从来不刷马?”
“……不是有人照顾吗。”
“我的马,我来照顾,天经地义。”洗一把,继续干活。“你也在北营?”
“不,我过来接应。”
“接应?”木兰狐疑地又重新回过头来,盯久些。“接应做什么?”
“准备出兵。”
“哦……”安抚了下马脖,“皇上要带我们啊!真是太光荣了。”
“你猜着了。继续猜去打谁。”
“……赫连?”她估计,以皇帝的脾气,一定不甘心居然被大雪阻了去路。
“你早就听说了是不是!”独孤扬跳进来,打量着这个不论从前面还是后面看都很纤细漂亮的少年。
“猜的。”拍拍马脑袋,引来不悦的鼻音。“一定是硬仗。听说赫连的都城很难打。我们得学爬上城墙而不被砍掉手或者摔死。”
听说过攻城的惨烈,但木兰也只是平淡说着。乱军对战,一样随时会被砍掉血肉或者脑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哪个更容易死。
“……别担心,还有投石器和弓箭步兵阵呢。”
“哈哈,不死人还叫打仗吗?”木兰毫无惧色地清洗鬃毛刷子和布巾。穿便服时,她一定会穿高领和束胸小背心,但天气不冷、干活又热,她早时就扯松了衣服,现在也压根没注意到独孤扬盯住她下巴下方的细腻肌肤发呆,然后低声道别后迅速走人。而木兰只庆幸今天他的嘴巴不毒。
第二天傍晚时分,军令突下:
明晨拔营。
“这次是去打赫连都城吧。”木兰轻道。
她睡最靠门的铺,另两个刚躺下也都没睡着的人默然了会,然后也说了——
“我想也是,肯定皇上要亲征的。”
“亲征好啊,就不知谁打先锋。”
“肯定轮不到我们的。”
“攻城的先锋?应该也不是平日的先锋阵吧。肯定要和步兵还有辎重一起去的。”
“那我们不是干等着?”
“放心,一定让你去爬城墙。”
噗噗呵呵……
说了一阵,还是睡了。
明天,要出征。
希望自己还有命活着回来睡这个铺。
有皇帝的队伍不一定慢,但带了步兵辎重的队伍一天也走不了多远。全副铁甲的骑兵们整齐踱步,威风得像是皇家仪仗队伍,而不是去打仗的军队。
这要走到什么时候啊……半个月能到吗?还是要二十天?……又看了下远处艰难运送着的云梯等庞然大物,也许得一个月?木兰在心里嘀咕,可不敢说出口。
扎营吃睡都不及北营,而数目接近十万的人和马,所到之处一片嘈杂喧闹。
好吧,听说古代打仗还要慢,因为多数是步兵,就当自己是古人或是南朝的汉人士兵好了。
正想着,一半的骑兵突然连夜消失!
步兵、云梯……还有皇帝的随行旗帜,好像还在的嘛。
木兰想了想,去打听独孤扬。结果听来的消息是他已经走了。
也就是说,一直跟着皇帝的那部分最精锐的骑兵打头阵去了?叫骑兵直接去攻城?
告诉视连他们,大家傻了一整天,晚饭时来了紧急军令:抛下铁甲,双马轻骑连夜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