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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五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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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问我:“表白戏?为什么没有亲吻与欢呼?”
朴亦风见我们又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也转过头等着我的解释。
“她问中午是不是吃中国菜?”既然是只有我们懂的语言,所以怎么说还不全是我说了算呀。
被骗大的孩子朴亦风完全相信。
中午并没有去吃中国菜,而是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吃三明治披萨垫肚子,朴亦风说十分之想念家乡的东坡肉。
对他这种抽风的行为我早已见怪不怪,jane却被他一脸怀念还兼流口水的贱样笑到肚子疼。
以前就知道朴亦风的英语不好,上次回国看他那么认真的复习考级还以为能有什么神速的进度,这回才知道还是“that’ so so”。下午去巧克力馆实在是没什么看头的,jane当起来了临时导游,拉着英文不好的朴亦风在馆内来回穿梭,手忙脚乱的比划,大有鸡同鸭讲的阵势。
我知道朴亦风主要目的是挑巧克力带给张沁萸,所以更是不近身。上一回的人偶已是让我扼腕好久,将自己的心爱之物送给不喜欢之人是只有我这样二的人才干得出的事吧。
直到我催着要去看金门大桥的时候两人才挑好礼物,jane也凑热闹挑了不少带回家给她姐姐。
昨天从海面上看金门大桥的感觉与岸边近处看的感觉果然是不同的,在大海前面大桥显得很小,与两岸的连接是那么的浑然天成,好似不费吹灰之力一夜之间突然架起了这座桥似的。
这回从岸的这边看向对岸,才感觉到了距离是那么的遥远,靠人力建造起来的这座大桥是多么的不容易。
岸边游人如织,吹着从海面飘过来的风,我们坐在堤岸上等着朴亦风。
十分钟前有一队中国游客打从我们面前经过,朴亦风兴冲冲的跟在他们后面蹭导游去了,说好了回头再到这里来找我们。
看着蓝天大桥想着昨天许过的愿,真是羞愧而死的心都有了,幸好我在美国他在中国,我们隔了1600公里,时间会让我忘记的。
Jane拉了拉了,用手比划着:“你喜欢他,他呢?”
心酸得无以名复,眼泪差点就要掉下来了,我却只是耸耸肩平淡的比着:“他,不喜欢我。他在国内有女朋友的,巧克力就是带回去给她的。”
我以为jane在挑巧克力的时候就应该明白了,为什么还要再来问我呢。
“那他知道你喜欢他吗?”好绕口的问题呀。
“不知道。”应该不知道吧,说完我就犹豫了,随后又对自己说:朴亦风那么直爽的人,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大惊小怪的说“钟含珞,你喜欢我?不会吧。”
所以我的结论是他就是一个大白痴,一个不知道我喜欢他的大白痴。
“为什么不告诉他?”
“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而我。。。。”我再也比不下去了,手无力的垂了下来,jane轻轻的握着,指了指我的心,说:“去告诉他吧,即使是我们这样的活在无声世界里的人也有喜欢人追求人的权利,不是吗?”
“我知道,jane,只是我担心说了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所以你才用咱们的方式告诉他。对不对。”jane一语道破海洋馆内我手语动作的先机。
是的,那不是一句“你请我吃饭吧?”,那是“我喜欢你”,是聋哑人特有的表白。
我喜欢你,朴亦风。
而你并不知道。
晚上jane上台演出,我在后台想着她对我说的话,还有最后那番话:“不试一试怎么会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你呀,大胆点,说出来,用正常的方式,上帝只是让你的听力下降了,并没有剥夺你动听的声音啊。你不会是海的女儿,不会被你的王子抛弃的。勇敢点。”
我到底要不要鼓足勇气说出来呢。胆小如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我已经说过了不是吗。女孩子的表白很珍贵一次足够。
因为今天是最后一场演出,所以上座率比较高,朴亦风很想来观看,苦于没有票而后台又没有什么他可以帮得到忙的。郁闷的他只能留在宾馆里休息写他的游记去了。
第二天朴亦风跟着我们团返回了洛杉矶,跟我一块儿回到了位于唐人街的餐馆里。
已经好多天没吃到中国菜的他终于能大吃特吃了,但即使是有好吃的菜也堵不住他闲不住的嘴:“钟叔叔,你的菜还是那么好吃啊,不过怎么味道有点怪怪的呢?”
意见还真多,我才懒得理他,亏得好脾气的老爸还在一旁解释着:“你这小子,嘴真刁。有什么办法,入乡随俗嘛,这么多年得适应老美们的中餐口味,很多菜的做法都做了调整,只能称之为美式中餐。不过亦风啊,今天的菜可不是调整后的中国菜,是少了配料的正宗中国菜。”
“嘿嘿,东坡肉,这几天我正想吃来着呢,叔叔你今天就给我做了,我太爱您了。”狗腿朴的一番话都快激起我的鸡皮疙瘩了。
“这菜啊,是珞珞特意交待我做的呀,说是你念叨好几天想吃了。”妈妈在一旁笑咪咪的补充着。
“同学你真是太有爱了,够哥们!”朴亦风大喇喇的往我肩上拍了一记,又埋头吃了起来。
我却被他这句话闹了个脸红,默默的把头转到了一旁。“有爱”,难道他知道了什么吗?
朴亦风浑然不觉的继续侃侃而谈:“钟叔,你这餐厅里有NBA的球星来过吗?”
“店里生意忙啊,我哪有时间看球赛,倒是看到过几个高大壮实的黑人来过这边吃饭,也不知道是不是NBA球星。这个你得问珞珞,”爸爸将脸侧向我这边,“珞珞,你上次好像是去看了篮球赛吧?”
我只得无奈的接下话题讲下去:“是去过的,上次我不是给你寄了签名球吗?这一年我很少来店里的,不知道有没有进来过店里吃饭。不过爸爸,这其实是个好商机,如果下次有球星来咱们家吃饭,你就跟他们合影一张,然后贴在进门醒目的地方,保证很多人会慕名而来的。”
“是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我们家丫头可真是聪明啊!”爸爸一激动连连拍着桌子大声的说着。
朴亦风也在一旁凑热闹:“还没有照片墙?今天就弄吧,第一张就贴我的,我可是中国的明日球星。”
“哈哈哈哈!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冷的笑话了。”我冷冷的干笑了几声,继续着打击他自信心的使命。
“钟含珞,你跟我有仇吗,处处跟我作对。”看着他作势磨着掌,我猜测要不是爸妈在场,他的铁砂掌必定会往我后脑勺上呼。
连妈妈也站在他一边:“珞珞,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亦风球是打得很不错呀。”
于是我又恶狠狠的补了一句:“你确定会有美国人认得除NBA球员以外的“明日之星”?”
“饶了我吧!钟含珞,你是到哪进修了吧,嘴皮子越来越溜了。”
我见目的已经达到,当然就此收手了,爸爸妈妈在一旁看我俩斗嘴也是哈哈直笑。
说做就做,不就是一个照片墙嘛。在朴亦风的一再恳求,以及爸妈力荐之下,我还是请店里的伙计用拍立得拍下了他与我们一家三口的合照,然后贴在了进门处。
朴亦风还要在上头签名,我才不会助长他的嚣张气焰呢,说:“照片跟签名只能留一个?”他才作罢。
我想这帐他还是算得清的:有照片没签名毕竟他还在店里露了个脸,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中国球坛“明日之星”;有签名照片就不能上墙了那就白照了。
不过最后他还是在墙上涂鸦了几笔,画了一条丑得要死的龙,为了让人看得出是条龙又特意在旁边写了个字“龙”。
爸爸店里忙走不开,所以妈妈开车跟我带朴亦风到处逛了逛,三天后他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