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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玉面貔貅 ...


  •   公孙终于是睡了一个好觉,次日起来的时候腰板绷得老直,长长叹了一声。破庙里的五个死人都已经不见,那一男一女江湖人早已经走掉,徒留下昨夜一些打斗的痕迹。至于那刀疤男……公孙揉了揉眼睛,才确定对方的确不在庙里。
      公孙眯了一会儿眼睛,才站起来抖抖披风。漠北的天气着实寒冷,没有披风公孙顿时就感觉寒冷凌烈,吹得人肋下生疼,他赶紧把披风披上,然后去摸水壶……
      “水壶呢?”
      “在这呢。”刀疤男子突然走进庙中,道:“漠北天气不比南边,这水晚上要是不挨着火就冻成冰了。”说罢,将温热的水壶递给公孙。“先生第一次来漠北吧?是有什么事么?”
      公孙接过水壶,点点头。“来找人。”
      “这么巧,我也是来找人的。”刀疤男笑道。“我以前没踏入过江湖,没想到江湖这么险恶啊,连半夜睡觉都会有刺客……昨天多亏先生把我弄醒了。”
      公孙一挑眉,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道:“江湖之远,防人之心倒是不可无的。”
      刀疤大汉挠挠头,顿了顿,又道:“不知道先生要找的是什么人,我寻人时也可留意留意。”
      公孙又是一挑眉。“不若结伴同行。”
      刀疤男子道:“我也正有此意,就是怕唐突了先生。”
      公孙道:“既是结伴,便无需唤我先生了,复姓公孙,字景之。”竟没有报出自己的名。
      刀疤男子似乎也并不在意,笑道:“在下姓马,名博朗。”
      “博朗兄,有礼了。”倒是个有些诗意的名字,只是配上那张斑驳的脸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公孙微微笑,心道:这名字倒是熟悉。
      马博朗的马在来到墨镇附近的时候走失了,而公孙的小毛驴显然不能抗动两个男子,于是公孙只好拉着小毛驴的缰绳,和马博朗二人慢摇摇走在去墨镇的路上,一边找些话来聊。
      “昨夜那位女子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舒华派掌门林牧的千金林金蝶。”马博朗沙哑的声音荡在公孙耳边。“那位年轻的少侠是舒华派大弟子穆青临。”
      “虽然他武功差了些,倒是有那么些侠士的味道。”公孙道,“不过跟南侠展昭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
      “哦?此话怎讲?”
      “昨天看他剑招,倒是有几分似展昭的燕霞剑。”顿了顿,公孙又道:“难道你没见过南侠展昭出招?”
      马博朗尴尬一笑。“这倒是真没见过,不过南侠展昭不是开封府的人么,也不全然算是江湖中人吧,那个穆青临为何要学他人招式?”
      “也许是羡慕。”公孙道:“这人应该是想要入朝为官,最好官职比展昭还高吧……”
      “可是昨夜我与他攀谈,他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
      何止是麻烦,简直就是天大的麻烦。绝杀门上下有数以千计的杀手,遍布大宋各地,皇上派往各地的巡官至今都没有找出绝杀门的总坛所在。不过庙堂不管江湖远,江湖人亦不愿朝廷管他们江湖事,这绝杀门不动朝廷命官,皇上也不好拿他们大做文章。
      “他一个门派的大弟子,为何不回舒华派求援?”马博朗疑道:“我看那小姑娘倒是对他一往情深,莫非他不喜欢人家?”
      何止是不喜欢,我看他简直烦透了有个女子跟在身边。——公孙腹诽完了,才道:“江湖之事总有江湖解决之法,我们惶谈这些又有什么意思?昨夜一事权当是夜半惊魂,受惊了,便罢了吧。”
      “景之兄倒像是世外不问事的,人都道是医者父母心,先生的心不知是什么做的。”马博朗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责备公孙昨夜见伤不救,但是沙哑的声音放软了,却没了那几分怪罪的味道。
      公孙紧了紧披风,道:“心,当然是心头肉做的,就是有些人还不明白罢了。”
      马博朗点头。“想必先生这样做是有讲究的。”
      公孙顿了顿,道:“他是故意受伤的,想是为了让那女子回去罢。”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此情总被无情扰。”
      公孙没有说话,直到见到墨镇的城门,才突然来了一句。“你还不懂。”
      马博朗还想问个清楚,公孙却已经牵着小驴子进镇了。

      漠北城镇甚少,多是一些分布零散的村落,有时候走大半个月也不见得能遇到人家,所以公孙一进镇就开始采办干粮存水。
      “这个怎么卖?”马博朗蹲在一个摊子前看玉器,手上把玩着一个拇指粗的小貔貅。
      那摊主凑近了,压低声音道:“外来的吧?”
      马博朗点点头。那摊主复道:“看你挺识货的,我便宜些卖给你吧,三千两。”
      “三千两?这么贵?”
      摊主左右看了看,又道:“你别看这玩意儿小,做工能这么精细的,不是大宋的东西。”
      马博朗沉下脸。“莫不是外族的?”
      “哪能啊,外族的东西做工再细也卖不了这么贵呀!”摊主又左右看了看,伸直了脖子,在马博朗耳朵边上轻声道:“这是唐朝贵族墓里的。”
      原来是个土撅子,马博朗苦笑不得。看这貔貅做工确实考究,可是三千两确实太贵了。他将貔貅放在手中转了两圈,定了定心神,刚想说话,一只白玉手就将貔貅拿走了。
      “这哪里能是唐朝的东西。”公孙清冷的声音飘过来。“唐朝以瓷为主,倒没听说有玉做陪葬的,而且玉以如冰透月为佳,这玉成色虽好,却不是上佳的玉……三千两?你说三十两我都不见得要买。”
      摊主一见来了个懂行情的,抹了一把冷汗,道:“这位先生可别乱说,这可真是我上个月在后唐一个王爷的陵墓里挖的。”
      “你挖的?”
      “当然,这个是掉脑袋的事,我本不该告诉先生,但是先生不能不信这东西确实值钱啊!”
      “这个东西自然是值钱的,不过值不了多少钱罢了。”公孙干脆也蹲了下来,指着摊主的手道:“你这手看起来不像是土撅子呀,指节一点都不粗。”
      摊主赶紧将手藏进袖子。
      公孙又道:“听说这土撅子在墓里游久了,面色会有些发白的。”
      摊主赶紧将脸藏进毡帽里。
      公孙又道:“我还听说……”
      摊主受不住了,哭着脸道:“先生,你自己开个价吧。”
      “十两。”
      “啊?这也太少了吧。”
      是啊,这也太少了吧。马博朗心道:明明三千两的东西,那张薄唇一开一合,就变成了十两,这落差也太大了。
      公孙却道:“这十两呢,有五两是这玉的本价,有三两是你的辛苦费,有二两是这位爷打赏的。”公孙拍了拍马博朗的肩,道:“若是你不愿意,那这辛苦费和打赏……”
      “卖了卖了,先生给钱吧!”摊主心中直淌血,还以为外来的人好欺负,结果就这样白白去了一件物器。
      公孙看了看马博朗,马博朗赶紧掏出十两银子。
      买了玉器,公孙便说饿了,两人进了一家酒楼,叫了两个菜。
      马博朗还把玩着那个小小的貔貅。说来也怪,这貔貅虽然小,却栩栩如生,透着一股冰凉,令人爱不释手。
      公孙道:“被你赚了。”
      马博朗抬眼。
      公孙道:“这玉的确是后唐旧物,听闻后唐有两位巧玉能手,一个姓张名闻,最喜刻大宇器,尤以百鸟朝凤,白虎之王为甚,一个姓齐名问天,善在玲珑小巧的玉面上雕琢蝇文。我看你这貔貅应该就是齐问天死前遗作,唤作玉面貔貅。”
      马博朗有些傻眼。“你方才不是……”
      “那摊主开价三千两,分明就不明白这东西真正的价值。”公孙笑着抿口茶,道:“想不到你对玉器明明没研究,却独挑了这无价之宝。这是凉玉,夏乏时挂在身上暑气难侵,最难得的是能试百毒。”
      马博朗翻来覆去看了很久,也没看出这貔貅有什么不一样。
      公孙道:“这貔貅可大有来历,听闻是齐问天为了自己心爱之人所做,他心上人身居朝堂,位高权重,还得罪了当时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毒娘子,他本人就是因为这毒娘子身中奇毒命不久矣,便花了百般心思雕琢出这块玉来。我只在书上见过这貔貅的模样,道是:玉面貔貅事事休,郎君不待我何戴。这齐问天的心上人在他死后伤心欲绝,不久也就跟着去了,这貔貅至死也没有被人用我,我倒也想知道它是怎么试药的。你一会儿拿水泡着,过三天便能看清楚它原本模样了。”
      马博朗听公孙说得啧啧有声,似真有其事,心中更加不确定了。“这当真是个宝贝?”
      “若不是宝贝,我又何苦去跟那摊主讲价。”公孙挑挑眉,竟露出有些孩童才有的得意之色,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马博朗心中一动,正待说些什么,突然有个人影闪进了酒楼。像是被人一掌打进来,人影摔在一张方桌上,当即吐出一口鲜血来。
      酒楼顿时慌张起来,便听得有个女声怒道:“穆青临!你倒是有脸说出这样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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